美帝大兵强奸棒子妞也没有一个法办的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2:48:45
中国在韩国有最惠国待遇,缔约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一切特权、优惠和豁免,也同样给予缔约对方。其基本要求是使缔约一方在缔约另一方享有不低于任何第三方享有或可能享有的待遇。所以这次中国船员必须无罪释放!中国在韩国有最惠国待遇,缔约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一切特权、优惠和豁免,也同样给予缔约对方。其基本要求是使缔约一方在缔约另一方享有不低于任何第三方享有或可能享有的待遇。所以这次中国船员必须无罪释放!

如果棒子渔警授权开枪,我们就有权在渔船上架“要你命3000”
强奸没事,捅人犯法。你的明白?要是船员爆了那个棒子海警的菊花就没事了
犯法??
干爹陪你玩玩是瞧得起你……
蓝莲花 发表于 2011-12-13 22:48
强奸没事,捅人犯法。你的明白?要是船员爆了那个棒子海警的菊花就没事了
强奸不也是捅人么?
楼上诸多大才。。。。
强奸不也是捅人么?
都是捅人,都是命案。
简单马甲 发表于 2011-12-13 22:53
强奸不也是捅人么?
一个是用自己的器官,一个是用器械的。不一样
piaojinanbian 发表于 2011-12-13 22:56
都是捅人,都是命案。
绝了。。。淫才一个接一个啊。。。
楼歪了
早知道这样,应该爆那海警的菊花,P事儿没有
前一阵子刚判一个10年,搜一下畅谈吧。
晕,楼上的都是人才啊
简单马甲 发表于 2011-12-13 22:53
强奸不也是捅人么?
因为捅人用的不是管制刀具啊~~~~
不出血应该不算
晕倒,各位也想到棒子国捅人了?
凡是捅棒子的都有豁免权
所以渔民事件可以比照如此处理
蓝莲花 发表于 2011-12-13 22:59
一个是用自己的器官,一个是用器械的。不一样
不是,一个是创造生命,一个是屠杀生命
好吧,正经的我来

美国那是有自留地(驻军协定)协议的,美国兵只能美国审,然后用最轻的对付对付就完事了

我们渔民这个不一样
终于找到“真理的推理”是什么了。
不出血应该不算
你连出没出血都知道!
蓝莲花 发表于 2011-12-13 22:59
一个是用自己的器官,一个是用器械的。不一样
器械不一是用器官做支撑的嘛
救命啊 发表于 2011-12-13 23:17
因为捅人用的不是管制刀具啊~~~~
我们用的也不是管制刀具啊。。。甚至连刀具都不是。
肥皂粉 发表于 2011-12-13 23:20
不出血应该不算
你怎么知道强奸的不出血。。。万一是处级干部呢.....
被强奸能有什么办法
这次明显说不过去,开到别人海域还捅死了人。
不过为啥美军在韩国又是放火烧酒吧,又是强奸少女都没有事呢
这次明显说不过去,开到别人海域还捅死了人。
不过为啥美军在韩国又是放火烧酒吧,又是强奸少女都没有事呢
我朝不当(南北)朝鲜的干爹已经一百多年了
piaojinanbian 发表于 2011-12-13 22:56
都是捅人,都是命案。
都是命案

蓝莲花 发表于 2011-12-13 22:59
一个是用自己的器官,一个是用器械的。不一样

tt算不算器械?
话说渔民常年漂泊在海上,见到韩国制服男玩玩玻璃也情有可原,只不过不小心搞出人命来了
蓝莲花 发表于 2011-12-13 22:59
一个是用自己的器官,一个是用器械的。不一样

tt算不算器械?
话说渔民常年漂泊在海上,见到韩国制服男玩玩玻璃也情有可原,只不过不小心搞出人命来了
韩国现在都是一面之词,而且前后矛盾,一会说玻璃,一会说刀子,一会说捅,一会说挥舞~~看来事实就像橡皮泥一样,可以捏来捏去的。
piaojinanbian 发表于 2011-12-13 22:56
都是捅人,都是命案。
作案工具不同.:D
居然没有棒子公知考证出那几个棒女是金家派过来勾引王师然后栽脏的,建议李小眼引进几个中国公知洗地。
希望看到三炮发威!
简单马甲 发表于 2011-12-13 22:53
强奸不也是捅人么?
你这个理解太深入了!
蓝莲花 发表于 2011-12-13 22:48
强奸没事,捅人犯法。你的明白?要是船员爆了那个棒子海警的菊花就没事了
萌猪的强奸叫临幸。。。
KingofSword 发表于 2011-12-14 01:34
我们用的也不是管制刀具啊。。。甚至连刀具都不是。
哥们,我的话是针对楼上有位朋友说的“强奸不也是捅人么”的话做的回复~

如果把强奸用的那根“棒子”称之为器械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