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一酒店保安连杀乞丐小学生 均为13刀毙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03:31:00
凤凰网资讯 > 社会 > 法制经纬 > 正文   2011年11月15日 04:13
来源:广州日报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 ... 15/10655261_0.shtml
曾是死缓犯人 刑释出狱再作案 与死者素不相识 杀人动机成谜

本报韶关讯(记者卜瑜 通讯员汪次安摄影报道)今年春节后一个月内,韶关市区连续发生两起震惊全城的恶性杀人案。一名在邮局自动柜员机房借宿的乞丐被人用刀杀死,一名放学回家的小学生也被人诱骗至废旧楼房内惨遭谋害。这两起案件都是同一人所为,凶手是在韶关市区某酒店供职的保安员何某繁。他为何在不足一个月的时间里,无缘无故杀死一名乞丐和一名小学生?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向媒体通报,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但经过相关部门的连续调查,案犯对其连续作案动机始终以沉默作答,使该案的作案动机成为一个谜。

公诉机关的起诉书显示,被告人何某繁,1970年出生,广东南雄人,被捕前住在韶关市浈江区某酒店员工宿舍。早在l990年12月,何某繁就曾因犯下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9年12月14日,他因减刑六次后被刑满释放。

惊悚命案

今年2月18日凌晨,何某繁下晚班后,携带水果刀从某酒店员工宿舍出来想买水果吃。当走到解放路邮局自动柜员机房门口时,发现一名乞讨人员躺在里面睡觉。何某繁见四周无人,便戴上手套,进入机房内,抽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对乞讨人员的眼部、脸部、耳部、下颌、手臂、手腕等部位连续捅刺13刀致其死亡。

都是13刀

3月2日11时,何某繁再次携带水果刀到街上散步,当走进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旁拆迁空地时,见到某小学学生王某经过。于是将孩子诱骗到此处未拆迁的空房内后,凶相毕露的何某繁再次用水果刀连续刺王某的眼睛、脸部、头部、手臂等部位13刀,然后逃离现场,王某当场死亡。

案发后,警方调取自动柜员机房中的监控录像等取得了大量有力的证据,种种铁证都指向了何某繁就是两起血案的凶手,成功将其缉拿归案。但该人对其作案动机一直拒不交代。据可以接触案情的知情人士透露,何某繁性格比较怪异,与两名受害人根本不认识,作案可能是发泄取乐。

在当日的法庭上,当法官问被告人何某繁的作案动机时,他以沉默作答。当法官问其公诉机关的指控是否属实时,其又肯定地回答:是!并说,“当时到底捅了多少刀,记不清了”。

据此,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何某繁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为累犯,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此案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凤凰网资讯 > 社会 > 法制经纬 > 正文   2011年11月15日 04:13
来源:广州日报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 ... 15/10655261_0.shtml
曾是死缓犯人 刑释出狱再作案 与死者素不相识 杀人动机成谜

本报韶关讯(记者卜瑜 通讯员汪次安摄影报道)今年春节后一个月内,韶关市区连续发生两起震惊全城的恶性杀人案。一名在邮局自动柜员机房借宿的乞丐被人用刀杀死,一名放学回家的小学生也被人诱骗至废旧楼房内惨遭谋害。这两起案件都是同一人所为,凶手是在韶关市区某酒店供职的保安员何某繁。他为何在不足一个月的时间里,无缘无故杀死一名乞丐和一名小学生?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向媒体通报,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但经过相关部门的连续调查,案犯对其连续作案动机始终以沉默作答,使该案的作案动机成为一个谜。

公诉机关的起诉书显示,被告人何某繁,1970年出生,广东南雄人,被捕前住在韶关市浈江区某酒店员工宿舍。早在l990年12月,何某繁就曾因犯下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9年12月14日,他因减刑六次后被刑满释放。

惊悚命案

今年2月18日凌晨,何某繁下晚班后,携带水果刀从某酒店员工宿舍出来想买水果吃。当走到解放路邮局自动柜员机房门口时,发现一名乞讨人员躺在里面睡觉。何某繁见四周无人,便戴上手套,进入机房内,抽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对乞讨人员的眼部、脸部、耳部、下颌、手臂、手腕等部位连续捅刺13刀致其死亡。

都是13刀

3月2日11时,何某繁再次携带水果刀到街上散步,当走进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旁拆迁空地时,见到某小学学生王某经过。于是将孩子诱骗到此处未拆迁的空房内后,凶相毕露的何某繁再次用水果刀连续刺王某的眼睛、脸部、头部、手臂等部位13刀,然后逃离现场,王某当场死亡。

案发后,警方调取自动柜员机房中的监控录像等取得了大量有力的证据,种种铁证都指向了何某繁就是两起血案的凶手,成功将其缉拿归案。但该人对其作案动机一直拒不交代。据可以接触案情的知情人士透露,何某繁性格比较怪异,与两名受害人根本不认识,作案可能是发泄取乐。

在当日的法庭上,当法官问被告人何某繁的作案动机时,他以沉默作答。当法官问其公诉机关的指控是否属实时,其又肯定地回答:是!并说,“当时到底捅了多少刀,记不清了”。

据此,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何某繁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为累犯,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此案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不能留着再危害社会了……
  早在l990年12月,何某繁就曾因犯下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9年12月14日,他因减刑六次后被刑满释放。
  
  为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要死缓?当年谁判决的?后来又是谁减刑的?当时的经办人就没有责任么?死刑,就是人类社会的自我纠正手段,减少死刑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思维方式。
这家酒店是专门找的有前科的做保安吧。
钢琴造诣比YJX高得多啊。
强奸罪,故意杀人罪竟然减刑六次,从死缓到坐牢20年,还能说啥
和谐万岁
多少大学生想找个工作还找不到,一个杀人强奸犯随随便便就找个保安工作,这个社会,真是看不懂。
如果上次就毙了,就不会多两个无辜的受害者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1-11-15 11:35
  早在l990年12月,何某繁就曾因犯下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 ...
另外觉得随意的减刑太荒唐。好像服刑也能优惠打折一样。没有特别的事情。就应该把刑期服满。随意的减刑。狱卒倒是省事了。跑出来社会倒霉。
有请李教授来分析分析?
这种有暴力犯罪案底的人都能去做保安
还好没有捅到酒店的客人吧
死缓一般是20年左右出来吧  我干爹就是 91年杀的人 92年判的 10年回来的
找做保安保镖的一般从大狱里出来的比较能下的去手
8I9934 发表于 2011-11-15 15:30
另外觉得随意的减刑太荒唐。好像服刑也能优惠打折一样。没有特别的事情。就应该把刑期服满。随意的减刑。 ...
  有法学专家说无期徒刑到二十年徒刑之间,有很大的漏洞,应该设置三十年四十年徒刑;对于一些罪犯,应该限制减刑。委员原则上认同这一方向。同时委员认为:凶残的罪犯在监狱内也是不安定因素,把这样一个凶残的强奸杀人犯关押在监狱中,对其他犯人就是威胁。这个罪犯早应该判死刑,这样可以少死一个流浪汉和一个小学生。
  死刑,决不能废除,应该坚定继续执行。对于凶残的暴力罪犯,死刑是人类自我保护措施。
  案件中,我们的社会有什么责任?首先,法院当初没有判死刑,就是失职;其次,把一个有强奸杀人罪犯关押二十年放出来,负责审核减刑的经办人应该负担什么责任?其三,把一个有强奸杀人前科的劳改释放犯招募为保安,酒店应该有什么责任?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1-11-15 17:24
  有法学专家说无期徒刑到二十年徒刑之间,有很大的漏洞,应该设置三十年四十年徒刑;对于一些罪犯,应 ...
对其他犯人威胁?重刑犯应该有自己特别的监区吧。
另外可以关单间享受精神病待遇。怎么都比放出来好吧。
风月傲雪 发表于 2011-11-15 14:35
强奸罪,故意杀人罪竟然减刑六次,从死缓到坐牢20年,还能说啥
和谐万岁
这样的做法就是看牢房的省事。管理起来方便。老实呆着就能给刑期打折。
8I9934 发表于 2011-11-15 17:45
对其他犯人威胁?重刑犯应该有自己特别的监区吧。
另外可以关单间享受精神病待遇。怎么都比放出来好吧。
  重刑犯、危险暴力犯都会注意管教,但不绝对。在一个监狱内,没有办法把暴力犯和非暴力犯完全分开。监狱内管理也挺难为狱警的。把大量暴力罪犯由死刑转死缓和无期徒刑,是法学界消遣可怜的狱警呢。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1-11-15 17:54
  重刑犯、危险暴力犯都会注意管教,但不绝对。在一个监狱内,没有办法把暴力犯和非暴力犯完全分开。监 ...
重刑犯应该一律单间。20年出来不信他不傻。
如果废除死刑那这个国家离完蛋也不远了……没有绞头架带来得恐惧也就没有真正的公平
绝非偶然 发表于 2011-11-15 18:09
如果废除死刑那这个国家离完蛋也不远了……没有绞头架带来得恐惧也就没有真正的公平
休克疗法也是一种疗法。
无语了,出来再犯事的不止这一个吧
啥么时候捅死一个学法的吧。。。
死缓该无期,无期该20年 是不是已经成常例了啊
专用科学ID 发表于 2011-11-15 21:26
啥么时候捅死一个学法的吧。。。
法律界的都是属乌龟的,从来没被凶杀过,真他吗的神乐
ruanyin80 发表于 2011-11-15 14:43
多少大学生想找个工作还找不到,一个杀人强奸犯随随便便就找个保安工作,这个社会,真是看不懂。
得了吧。大学生找个保安工作那是一件很容易事!只怕他们是自己不愿去吧!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1-11-15 17:26
  案件中,我们的社会有什么责任?首先,法院当初没有判死刑,就是失职;其次,把一个有强奸杀人罪犯关押 ...
减刑是惯例,要都不减的话,中国恐怕要再加建一倍的监狱才行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等人上网 发表于 2011-11-15 23:14
减刑是惯例,要都不减的话,中国恐怕要再加建一倍的监狱才行
  是呀。不过扩建监狱,要比减刑对社会更好。减刑必须严格控制。如本案,罪犯在第一次判决时判处死刑对社会最为有利,如果减刑,也应该减至50年以上的徒刑。20年徒刑,太短。
无故杀人? 这是个亮点呀 呵呵 楼上的都信了吗?反正我不信。


为什么要捅13刀呢,其实他就是想装13,他要我们看看他就是这么牛13,强奸杀人还能被减刑放出来再杀人。

再此热诚问候呼喊人权的法学界叫兽们

为什么要捅13刀呢,其实他就是想装13,他要我们看看他就是这么牛13,强奸杀人还能被减刑放出来再杀人。

再此热诚问候呼喊人权的法学界叫兽们
a420928617 发表于 2011-11-16 09:31
为什么要捅13刀呢,其实他就是想装13,他要我们看看他就是这么牛13,强奸杀人还能被减刑放出来再杀人。

...
  话说强奸杀人犯不判死刑,居然让他出来了,委员觉得这是人大立法上有严重的过失。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1-11-17 23:40
  话说强奸杀人犯不判死刑,居然让他出来了,委员觉得这是人大立法上有严重的过失。


[:a3:]  这个恐怕也不全是立法部的问题了,执法部门执行严重失当。

[:a3:]  想像一下,某些不负责任的人大代表跟某些尸位素餐的执法部门很好的贯通一气,从上到下捣糨糊,某些目空一切的法学专家充当摇旗呐喊人。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1-11-17 23:40
  话说强奸杀人犯不判死刑,居然让他出来了,委员觉得这是人大立法上有严重的过失。


[:a3:]  这个恐怕也不全是立法部的问题了,执法部门执行严重失当。

[:a3:]  想像一下,某些不负责任的人大代表跟某些尸位素餐的执法部门很好的贯通一气,从上到下捣糨糊,某些目空一切的法学专家充当摇旗呐喊人。
a420928617 发表于 2011-11-18 08:04
这个恐怕也不全是立法部的问题了,执法部门执行严重失当。

  想像一下,某些不负责任 ...
  在中国,目前远远谈不上司法廉政与高效,因此人大法工委立法时应该明白……他们都是法律专家,远远比较我们明白:必须从制度上堵漏。把重大暴力刑事罪的起刑点提高,堵塞司法执行过程中的漏洞,在立法上不难,难在法学界主流是主张减少死刑的。
  最近人大法工委做得最好的就是“醉驾入刑”,把醉驾处罚提高到拘役,这样很多警察就不敢枉法放行了。事实执行下来,至少减少了三分之一的醉驾伤亡,活人颇多。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1-11-15 11:35
  早在l990年12月,何某繁就曾因犯下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 ...


死缓在牢里蹲个20年差不多了......

先年2年缓刑,然后改无期,在2年改有期20年,在4年就可以改15年
以上这部分是法定的减刑,后面的就是看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了。

话说回来,强奸杀人不枪毙倒真是比较少见

难不成有立功或自首表现?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1-11-15 11:35
  早在l990年12月,何某繁就曾因犯下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 ...


死缓在牢里蹲个20年差不多了......

先年2年缓刑,然后改无期,在2年改有期20年,在4年就可以改15年
以上这部分是法定的减刑,后面的就是看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了。

话说回来,强奸杀人不枪毙倒真是比较少见

难不成有立功或自首表现?
hugh8504 发表于 2011-11-20 14:55
死缓在牢里蹲个20年差不多了......

先年2年缓刑,然后改无期,在2年改有期20年,在4年就可以改15年
...
  如果一个人20岁时候判死缓,那么可能40岁就出来了,还在犯罪激情期呢。本案中的何某,20岁被判死缓,39岁出来,接着一个流浪汉和一个小学生惨遭毒手。最近人大法工委已经修改了刑法,在20年徒刑之上设置25年这个档次,还是换汤不换药。国外有几百年的刑罚,当时觉得很荒唐,现在看起来比较合理,这样想依靠减刑出来就没有指望了。委员觉得中国的司法系统不够廉政和高效,减少死刑,只会增加更多受害者。要想减少死刑,必须从减少犯罪入手。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1-11-20 17:24
  如果一个人20岁时候判死缓,那么可能40岁就出来了,还在犯罪激情期呢。本案中的何某,20岁被判死缓, ...
设置几百年的刑法有个很重要的问题——社会成本。你关他100年的成本一个两个还好说,要是多了,这个成本可不低.....

所以当时吧最高刑定在20年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现在中国的刑法是太送,而不是太严,关键是立法的那群家伙非要和国际接轨而不考虑中国国情。
hugh8504 发表于 2011-11-20 17:32
设置几百年的刑法有个很重要的问题——社会成本。你关他100年的成本一个两个还好说,要是多了,这个成本可 ...
  当时中国的立法者可能考虑到节约经费原则。毕竟当时中国非常穷,立法者也许觉得二十年足够,再严重的罪行就杀掉好了。现在法学界的主流是保护罪犯权益,尽量少杀慎杀,至于社会危害,不是法学界关注的主要方向。于是二十年出来,再危害社会的问题就突出了。
  少杀慎杀,本身就是一个反法制的口号。真正的法制,应该是依法办事,该杀就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