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刘昌松:“刑拘”李双江之子于法无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2:22:28
近日媒体报道,李双江之子李某因未满16周岁,不构成刑事拘留条件,因此拘留未超过15小时即被释放。对此,海淀有关部门表示,李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仍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调查中。(9月11日《新京报》)

  我宁愿相信前面媒体的报道是真实的,因为那样反而说明,我们警方的执法水平确实提高了不为撇清包庇名人之子的嫌疑,不为满足舆情的需要,而是法治要求至上,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至上。因为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目的在于“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警方在不知李某未满16周岁而采取拘留措施,在及时查明其不满16周岁时及时释放,正是严格执法的结果。

  可是,有关部门现在还站出来辟谣,声称李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仍被警方刑事拘留。这就让人奇怪了,刑法第17条明确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有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才构成犯罪,才负刑事责任。警方并非以这8种罪行中的任何一种犯罪来拘留李某,而是以涉嫌成立寻衅滋事罪的名义进行刑事羁押,这在法律上如何站得住脚?

  如果警方告诉媒体和公众,已经查实李某的年龄已满16周岁,或者李某涉嫌年龄造假,正在进一步查实之中,那么,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继续拘留李某,在法理上还说得过去。但现在没有任何这方面的说法,公众只能理解,媒体报道李某只有15周岁的情节属实,那么警方仍然刑拘李某,本身也涉嫌非法拘禁,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权。其实,我还觉得,即使李某真的满16周岁了,也不一定要采取拘留进而采取逮捕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39条即指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应当严格控制和尽量减少使用强制措施”。

  身为名人之子的李某这一次行为确实十分恶劣,正如有的评论所指出,这是李某父母一贯护犊过度的结果。因此,刑法规定的“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的措施恐难奏效,刑法对此另规定了办法,即“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收容教养(主要是送工读学校进行教育)”。另外,由于李某的行为已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给予拘留几天的行政处罚也未不可,但此拘留非彼拘留行政拘留是处罚手段,刑事拘留不是一种处罚,而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法律措施。http://star.news.sohu.com/20110912/n319068873.shtml

近日媒体报道,李双江之子李某因未满16周岁,不构成刑事拘留条件,因此拘留未超过15小时即被释放。对此,海淀有关部门表示,李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仍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调查中。(9月11日《新京报》)

  我宁愿相信前面媒体的报道是真实的,因为那样反而说明,我们警方的执法水平确实提高了不为撇清包庇名人之子的嫌疑,不为满足舆情的需要,而是法治要求至上,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至上。因为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目的在于“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警方在不知李某未满16周岁而采取拘留措施,在及时查明其不满16周岁时及时释放,正是严格执法的结果。

  可是,有关部门现在还站出来辟谣,声称李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仍被警方刑事拘留。这就让人奇怪了,刑法第17条明确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有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才构成犯罪,才负刑事责任。警方并非以这8种罪行中的任何一种犯罪来拘留李某,而是以涉嫌成立寻衅滋事罪的名义进行刑事羁押,这在法律上如何站得住脚?

  如果警方告诉媒体和公众,已经查实李某的年龄已满16周岁,或者李某涉嫌年龄造假,正在进一步查实之中,那么,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继续拘留李某,在法理上还说得过去。但现在没有任何这方面的说法,公众只能理解,媒体报道李某只有15周岁的情节属实,那么警方仍然刑拘李某,本身也涉嫌非法拘禁,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权。其实,我还觉得,即使李某真的满16周岁了,也不一定要采取拘留进而采取逮捕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39条即指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应当严格控制和尽量减少使用强制措施”。

  身为名人之子的李某这一次行为确实十分恶劣,正如有的评论所指出,这是李某父母一贯护犊过度的结果。因此,刑法规定的“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的措施恐难奏效,刑法对此另规定了办法,即“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收容教养(主要是送工读学校进行教育)”。另外,由于李某的行为已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给予拘留几天的行政处罚也未不可,但此拘留非彼拘留行政拘留是处罚手段,刑事拘留不是一种处罚,而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法律措施。http://star.news.sohu.com/20110912/n319068873.shtml

洗地男你好,洗地男再见


可以劳教不还可以躲猫猫,喝开水,总有一款适合的

可以劳教不还可以躲猫猫,喝开水,总有一款适合的
要法治呀。
法治不仅权贵不鸟他,连P民也不鸟。
的确,法制的精神应该是勿枉勿纵,严打并非真正的法制。
dimo7929 发表于 2011-9-12 13:54
可以劳教不还可以躲猫猫,喝开水,总有一款适合的
李天一不过是初犯,这样的情况处理很轻。确实可以行政拘留,但是刑事拘留李天一确实不合法。


即使为调查案件方便,可以命其在家中随时接受调查,暂扣其出国护照,不经允许不得离开本市。

即使为调查案件方便,可以命其在家中随时接受调查,暂扣其出国护照,不经允许不得离开本市。
其实律师是最喜欢这种事情了,又可以出来显摆了,不管是什么立场都可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
特警4587 发表于 2011-9-12 14:19
李天一不过是初犯,这样的情况处理很轻。确实可以行政拘留,但是刑事拘留李天一确实不合法。
江苏常州就有因为一块钱车票,去劳教的。还是60多的老太,也是初犯
ccbs 发表于 2011-9-12 14:32
其实律师是最喜欢这种事情了,又可以出来显摆了,不管是什么立场都可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
人家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论述的。是比较客观的。公安执法更应该“合法”。
dimo7929 发表于 2011-9-12 14:36
江苏常州就有因为一块钱车票,去劳教的。还是60多的老太,也是初犯
最好详细说明案情,不要笼统架空。呵呵。
我以前单位里有个用假身份证上班然后盗窃的人,不满16周岁,派出所不许过夜直接放出去的。
我就是法,我就是天,你敢反我,就是翻天。
特警4587 发表于 2011-9-12 14:52
最好详细说明案情,不要笼统架空。呵呵。
要链接?
给你
有时间多了解点社会动态
不要良心要5mAO的日子过不长的

http:/ /news.163.com/11/0810/16/7B3VU6N700014AEE.html
Andromack 发表于 2011-9-12 14:58
要链接?
给你
有时间多了解点社会动态
你的文章恰恰说明公安局的执法活动要“合法”。
特警4587 发表于 2011-9-12 15:04
你的文章恰恰说明公安局的执法活动要“合法”。
啊 ,对啊,合法又怎么,不合法又怎样?
老子是公安局,老子就是法;
老子说你违法了,你就违法了;1块钱也要劳教1年
老子说你不违法,你就是15岁没驾照开着没牌车撞人都不违法
你敢反对我,你就是反D反ZF,看老子把你抓起来慢慢办你!

怎么着,服吗?
不服,有本事你也不拿驾照开个没牌照没年检的车子去交警面前晃去
LZ跟某些人谈法治就是个杯具
在中国谈法治就是个笑话


····················公安执法更应该“合法”··························楼主大才啊,这么经典的回复不是一般人能想的出的

····················公安执法更应该“合法”··························楼主大才啊,这么经典的回复不是一般人能想的出的
Andromack 发表于 2011-9-12 16:16
在中国谈法治就是个笑话
笑话的是
说法治是个笑话的人却让不信法治是个笑话的人去犯法试试
:D
ajian1234 发表于 2011-9-12 17:18
笑话的是
说法治是个笑话的人却让不信法治是个笑话的人去犯法试试
军妓儿子已经证明了

中国的法是管老百姓的法,管不了权贵
现在就是这个现实,一边是权贵以权“枉法”,一边是百姓以“民意”枉法。我希望中国的执法人员要向美国警察学习,不管你在我面前想从口袋拿什么,只要手伸进了口袋,一枪击毙就是。
Andromack 发表于 2011-9-12 17:21
军妓儿子已经证明了

中国的法是管老百姓的法,管不了权贵
那先要请问 以寻衅滋事罪刑拘李天一是合法还是违法
ajian1234 发表于 2011-9-12 17:25
那先要请问 以寻衅滋事罪刑拘李天一是合法还是违法
这是最轻的借口
我早说了 和法盲谈法治就是个杯具
闪拉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年龄范围早该修改了.
那玩具枪出从哪里买的?大伙也弄一支
Andromack 发表于 2011-9-12 17:21
军妓儿子已经证明了

中国的法是管老百姓的法,管不了权贵
你说得太偏激了。

人家的孩子是未成年人,所以不受刑罚处罚,不属于犯罪。对谁的孩子都一样。关键是是否满16周岁。
特警4587 发表于 2011-9-12 19:58
你说得太偏激了。

人家的孩子是未成年人,所以不受刑罚处罚,不属于犯罪。对谁的孩子都一样。关键是是 ...
所以嘛,哪怕是满了,也绝对要说没满
这么多媒体,敢提“身份证”三个字么?


如果你上网站上看资料应该知道那孩子确实不满16岁。李双江1939年出生于哈尔滨。1963年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声乐系。曾在新疆军区文工团、总政歌舞团任独唱演员。
  曾担任过中国音乐家协会理事,中国音协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和表演艺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民族声乐协会副会长,中央音乐学院客座教授,新加坡南洋艺术学院客座教授,全军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在北京举行过独唱音乐会,并为影片《闪闪的红星》等配唱插曲。演唱热情奔放,富有乐感,吐字清晰,声音流畅,高音稳定、透明,辉煌而华丽。美国费城交响乐团指挥尤金·奥曼迪曾赞扬他有“金子一般的高音,烈火一样的热情”。http://baike.baidu.com/view/15984.htm

http://baby.hebei.com.cn/wtylzx/ ... 01108_2466684.shtml58岁得子,即李天一生于1997年,你算算今年多少岁。

如果你上网站上看资料应该知道那孩子确实不满16岁。李双江1939年出生于哈尔滨。1963年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声乐系。曾在新疆军区文工团、总政歌舞团任独唱演员。
  曾担任过中国音乐家协会理事,中国音协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和表演艺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民族声乐协会副会长,中央音乐学院客座教授,新加坡南洋艺术学院客座教授,全军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在北京举行过独唱音乐会,并为影片《闪闪的红星》等配唱插曲。演唱热情奔放,富有乐感,吐字清晰,声音流畅,高音稳定、透明,辉煌而华丽。美国费城交响乐团指挥尤金·奥曼迪曾赞扬他有“金子一般的高音,烈火一样的热情”。http://baike.baidu.com/view/15984.htm

http://baby.hebei.com.cn/wtylzx/ ... 01108_2466684.shtml58岁得子,即李天一生于1997年,你算算今年多少岁。
少管所是干吗地?未成年人连拘都不行还给关起来?太妈妈地独裁无耻了
Andromack 发表于 2011-9-12 20:15
所以嘛,哪怕是满了,也绝对要说没满
这么多媒体,敢提“身份证”三个字么?
是啊 可耻的媒体8月份已经在给李天一洗地了
http://ent.sina.com.cn/y/2011-08-26/20443398799.shtml新浪娱乐讯
2011年08月26日20:44  新浪娱乐微博
李双江(微博)、梦鸽(微博)之子—15岁留美少年李天一近日与好朋友张光亿在中央民族乐团音乐厅举办“爱在北京”——假日歌友会,两位90后北京小孩儿以歌会友,用歌声抒发对故乡北京的爱。李双江、梦鸽夫妇、郁钧剑、魏金栋(微博)、吕薇等音乐名家出席,为两个热爱音乐的青少年才俊捧场助阵。
本来洒家也想贴的,但想到和这里的某些人谈法治,哥不说了…………
支持这位律师去干翻海淀区警察局,为中国的法治树立起一块新的标杆。
你有能耐做到吗,没有的话还不TM是在放嘴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