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揭出惊天黑幕:中国75%电表都被蓄意加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3:53:40
(2009年)《羊城晚报》爆出一条新闻,“中国电信电力两年违法收费50亿元,其中电力违法收费27.4亿,这一数字还仅仅是专项检查核实的数字”。那么这高额的违法收入是如何获取的呢?

日常生活中,人们如果稍加留意就会发现,一旦你和几家共用一块电表,你就会发现总表与分表的误差会远远超过合理的表损。如果你找到有关部门欲问个究竟,有关人员就会信誓旦旦地告诉你:“你们当中有偷电的!”接下来,你经明察暗访确信你们中的确没有偷电者而再要问个为什么或提出把电表校对一下之类的要求后,那结果会令你更加疑惑和无奈:总表与分表的误差依然如故,而且是越校误差越大。

针对人们极为关注的供电计量上的“缺斤短两”问题,国家技术监督局组织力量对全国17个省的企业生产的34种电表进行了抽检,结果发现,75%的电表都出现了正误差,即人们所说的“走的快”。对家庭正在使用的电表检测的结果更令人感到吃惊:偏差最大的要快28%,大多数快10%左右,也就是说居民要无端地多掏10%—28%的电费。

国家明文规定,电表误差在正负2%以内均属合格产品,因为技术原因造成计量器具出现偏差是可以理解的;可实际情况却远非如此。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些电表生产企业最终道出了实情:目前企业生产的电表大都是由电力公司统一购买后安装给用户的,一些电力公司为了获取不正当的利益,私下要求企业在生产电表过程中将电表调快,而且是越快越好,否则,就会以你的产品“不合格”而拒绝收购,企业为了经营和效益只好从命。

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是造成电力部门获取非法利益的另一关键因素,长期以来,电力部门不仅垄断了电力的经营而且包揽了一切电表的校对与安装。在很多地方,总表的校验安装不仅均由电力部门负责,而且总表也是电力部门计量收费的依据,分表虽然可由用户自行购买合格产品,但分表的计量只能作为用户自己分摊电费的依据,这也就是用户买100元钱的电却只能用70元至80元钱的电量的关键所在,也是总表与分表的误差为什么会大大超出正常范围的奥秘所在。

http://ny.china.com.cn/2011-03/01/content_4035525.htm
------------------------------------------------------------------------------------
    几年前就有报导说“电老虎”利用电表读数的不准来多收费,不过到底电业局如何多收费的呢?近来有网友从物理学的角度给出了一个参考答案。原来问题出在电表的电流限量设置上。
早在2009年,网友们就转贴了一则消息,据《羊城晚报》报导,“中国电信电力两年违法收费50亿元,其中电力违法收费27.4亿,这一数字还仅仅是专项检查核实的数字”。
   国家技术监督局曾对中国17个省的企业生产的34种电表进行了抽检,结果发现,75%的电表都出现了正误差,即人们所说的“走的快”。对家庭正在使用的电表检测的结果更令人感到吃惊:偏差最大的要快28%,大多数快10%左右,也就是说居民要无端多掏10%—28%的电费。按规定,电表误差在正负2%以内才属合格产品,如今误差10%以上,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这是电力公司想出的歪主意:如今用户使用的电表都是电力公司统一购买、统一安装的。电力公司为了每个月多收电费,私下要求电表制造厂家在生产过程中将电表调快,而且是越快越好,否则就以产品“不合格”而拒绝收购。于是就出现了用户只用了价值70元的电、却不得不缴纳100元电费的“怪象”,很多人气愤地把电力局骂成“电老虎”,想怎么吃人就怎么吃人。不过也有人还不知道自己已被电老虎“宰”了一刀呐。
  
   最近一位上海网友更进一步的探究了这其中的奥秘。依据 “上海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第二章第七条的规定,居民客户实行用电负荷管理,单相供电时,分为3、4、6、8KW四档,用电负荷控制电流相应为15、 20、30、 40A,不过现实中,上海供电局给民众安装的电表铭牌上标示:额定电流 5(30)A.或 10(40)A。括号内的数字是短时允许超载电流。比如空调、冰箱等电动机的启动电流,而不是正常工作电流。
  
   为什么供电局不提供正常工作电流为15、20、30、40A的大电表,而只提供5A或10A限量的电表呢?猫腻正是出在这里。
  
   当用户的使用电流超过电表的额定电流5A时,很多电表的读数就大大超过其真实值,也就是说,电表测量的线性关系被破坏了。初中物理告诉我们,用电量 P=U×I,U为电压,是220V常数,I是电流。在额定电流范围内,电表显示的功率P的读数与电流呈线性关系,一旦电表在超载电流状态下工作,其读数就不是线性正比,而是指数级的递增关系了。
  
  一位网友发现,他在家做了一个测试,把功率2P的空调开了3.5小时,加上日光灯、冰箱和笔记本电脑,耗电量应该在14度左右,但他家电表显示用了28度电。
  
  原来他家用的电表限量是5A,而不是大容量的40A。一个1200W的电热水壶,其电流就是1200W/220V= 5.4A,光用一个电热水壶的电流就超过电表的正常工作电流,加上其它电器,很多家庭一半以上时间的电流量都超过电表正常工作的5A或10A限量,一旦超出这个限量时,电表读数就是以正常值几倍的速度飞快旋转,最后每月交电费时就不得不多交钱了。
  
   这位网友建议说,你若要请人来检查电表读数准不准,不能只测3个电流点,一定要求他“至少1A一个点,特别要测超过额定电流限量时”的线性度好坏。一测,就能发现问题的关键了。

上篇没试过,来源也不明。(2009年)《羊城晚报》爆出一条新闻,“中国电信电力两年违法收费50亿元,其中电力违法收费27.4亿,这一数字还仅仅是专项检查核实的数字”。那么这高额的违法收入是如何获取的呢?

日常生活中,人们如果稍加留意就会发现,一旦你和几家共用一块电表,你就会发现总表与分表的误差会远远超过合理的表损。如果你找到有关部门欲问个究竟,有关人员就会信誓旦旦地告诉你:“你们当中有偷电的!”接下来,你经明察暗访确信你们中的确没有偷电者而再要问个为什么或提出把电表校对一下之类的要求后,那结果会令你更加疑惑和无奈:总表与分表的误差依然如故,而且是越校误差越大。

针对人们极为关注的供电计量上的“缺斤短两”问题,国家技术监督局组织力量对全国17个省的企业生产的34种电表进行了抽检,结果发现,75%的电表都出现了正误差,即人们所说的“走的快”。对家庭正在使用的电表检测的结果更令人感到吃惊:偏差最大的要快28%,大多数快10%左右,也就是说居民要无端地多掏10%—28%的电费。

国家明文规定,电表误差在正负2%以内均属合格产品,因为技术原因造成计量器具出现偏差是可以理解的;可实际情况却远非如此。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些电表生产企业最终道出了实情:目前企业生产的电表大都是由电力公司统一购买后安装给用户的,一些电力公司为了获取不正当的利益,私下要求企业在生产电表过程中将电表调快,而且是越快越好,否则,就会以你的产品“不合格”而拒绝收购,企业为了经营和效益只好从命。

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是造成电力部门获取非法利益的另一关键因素,长期以来,电力部门不仅垄断了电力的经营而且包揽了一切电表的校对与安装。在很多地方,总表的校验安装不仅均由电力部门负责,而且总表也是电力部门计量收费的依据,分表虽然可由用户自行购买合格产品,但分表的计量只能作为用户自己分摊电费的依据,这也就是用户买100元钱的电却只能用70元至80元钱的电量的关键所在,也是总表与分表的误差为什么会大大超出正常范围的奥秘所在。

http://ny.china.com.cn/2011-03/01/content_4035525.htm
------------------------------------------------------------------------------------
    几年前就有报导说“电老虎”利用电表读数的不准来多收费,不过到底电业局如何多收费的呢?近来有网友从物理学的角度给出了一个参考答案。原来问题出在电表的电流限量设置上。
早在2009年,网友们就转贴了一则消息,据《羊城晚报》报导,“中国电信电力两年违法收费50亿元,其中电力违法收费27.4亿,这一数字还仅仅是专项检查核实的数字”。
   国家技术监督局曾对中国17个省的企业生产的34种电表进行了抽检,结果发现,75%的电表都出现了正误差,即人们所说的“走的快”。对家庭正在使用的电表检测的结果更令人感到吃惊:偏差最大的要快28%,大多数快10%左右,也就是说居民要无端多掏10%—28%的电费。按规定,电表误差在正负2%以内才属合格产品,如今误差10%以上,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这是电力公司想出的歪主意:如今用户使用的电表都是电力公司统一购买、统一安装的。电力公司为了每个月多收电费,私下要求电表制造厂家在生产过程中将电表调快,而且是越快越好,否则就以产品“不合格”而拒绝收购。于是就出现了用户只用了价值70元的电、却不得不缴纳100元电费的“怪象”,很多人气愤地把电力局骂成“电老虎”,想怎么吃人就怎么吃人。不过也有人还不知道自己已被电老虎“宰”了一刀呐。
  
   最近一位上海网友更进一步的探究了这其中的奥秘。依据 “上海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第二章第七条的规定,居民客户实行用电负荷管理,单相供电时,分为3、4、6、8KW四档,用电负荷控制电流相应为15、 20、30、 40A,不过现实中,上海供电局给民众安装的电表铭牌上标示:额定电流 5(30)A.或 10(40)A。括号内的数字是短时允许超载电流。比如空调、冰箱等电动机的启动电流,而不是正常工作电流。
  
   为什么供电局不提供正常工作电流为15、20、30、40A的大电表,而只提供5A或10A限量的电表呢?猫腻正是出在这里。
  
   当用户的使用电流超过电表的额定电流5A时,很多电表的读数就大大超过其真实值,也就是说,电表测量的线性关系被破坏了。初中物理告诉我们,用电量 P=U×I,U为电压,是220V常数,I是电流。在额定电流范围内,电表显示的功率P的读数与电流呈线性关系,一旦电表在超载电流状态下工作,其读数就不是线性正比,而是指数级的递增关系了。
  
  一位网友发现,他在家做了一个测试,把功率2P的空调开了3.5小时,加上日光灯、冰箱和笔记本电脑,耗电量应该在14度左右,但他家电表显示用了28度电。
  
  原来他家用的电表限量是5A,而不是大容量的40A。一个1200W的电热水壶,其电流就是1200W/220V= 5.4A,光用一个电热水壶的电流就超过电表的正常工作电流,加上其它电器,很多家庭一半以上时间的电流量都超过电表正常工作的5A或10A限量,一旦超出这个限量时,电表读数就是以正常值几倍的速度飞快旋转,最后每月交电费时就不得不多交钱了。
  
   这位网友建议说,你若要请人来检查电表读数准不准,不能只测3个电流点,一定要求他“至少1A一个点,特别要测超过额定电流限量时”的线性度好坏。一测,就能发现问题的关键了。

上篇没试过,来源也不明。
国家黑幕。
我也觉得家里的电表度数不正常。
        《羊城晚报》写这文章的“记者”,国家应该马上把他抓起来,严肃追究其破坏国家社会安定的严重法律责任。
坐等相关部门自查
{:soso__17928774040703226467_2:}强烈需要科普
为啥把 电信加上呢
垄断部门就是黑你没商量,有本事你就别用电、别打电话
我家的电是两家人用,每个月各自的电表读数相加后和供电局的读数误差都很大,少则几十上百,多则上千。我家是工业电。
这个记者危害国家安全,一定要严惩;P
坐等相关部门自查……强烈需要科普……声讨破坏和谐的来自南方的记者……大力招募洗地工!!!
:D南方系,一定是造谣,污蔑,误差是被允许的,调快是可以有的,敢说电老虎不好,居心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