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们.进来下.问个事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0:53:15
犯罪嫌疑人污蔑-刑讯逼供【昨日上庭.这人突然翻供.说在审讯和指认现场时对其殴打行为】.查实后未有此情况.犯罪嫌疑人刑期会增加吗.
一大早就被检察院2个检察官喊去单间谈话了【具体事情稍后再说】
谈了1个多小时.检察院走前说了.看来事实不成立.但你们做好上庭对质的准备.犯罪嫌疑人污蔑-刑讯逼供【昨日上庭.这人突然翻供.说在审讯和指认现场时对其殴打行为】.查实后未有此情况.犯罪嫌疑人刑期会增加吗.
一大早就被检察院2个检察官喊去单间谈话了【具体事情稍后再说】
谈了1个多小时.检察院走前说了.看来事实不成立.但你们做好上庭对质的准备.
这个刑讯逼供的事情听的太多了,我是分不清真假的。。不过我相信楼主是个好警察
这个刑讯逼供的事听的太多了,我也分不清真假。。不过我相信楼主是个好警察
只要有旁证或者法院认定 嫌疑人犯罪证据确凿
可以反诉其诬告或诽谤吧
诬告诽谤没办法告,他们是代表国家机关不是代表个人.....但是有伪证罪啊....
你得告他,不告应该不加
回复 6# nedbruce


    刑事审判的被告人不是伪证罪适格犯罪主体;估计诽谤罪能靠上,不过看情节恐怕不构罪;所以,上班族同学,忍一忍吧...
应该让丫多住几年吧,我觉得,要在这儿的话,因为作为被告,你说的一切都能作为罪证来指控你,所以当庭翻供,前后不一致,肯定有一个说法是假的。。。
谁主张谁举证,他身上要是没伤没录音神马的怎么能证明被打了?检察院来调查也是正常手续,不过貌似吃公家饭的都对检察院比较敬畏,这个我以前遇到过,那种给你的无形的心理压力就让人受不了,即使你啥事也没有。我们还开玩笑说检察院看谁都当坏人。
那个楼上,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案件举证责任负担规则,不一定适用于刑事案件。刑事案子中被告人开口乱说话基本上就算个认罪态度问题,属于量刑时考虑的范畴。光是一个认罪态度恶劣的话,加刑期是没办法指望的,从重判是很可能的。
认罪态度恶劣,重判,话说这货身上有伤么?没伤逼供个蔡国庆啊
这个问题不适合在这里讨论吧,你平时内网上哪个论坛?
额,怎么还要审核啊?我还以为是我网速不好,发了两遍都没发出来.......
这个事情啊,在我们当地,听说、传言、进了警察局,先挨一顿打,这个是跑不掉的。
以上说法是本人听到的民间传说。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啊。
见小短。证据链齐全根本不用理会。这纯属为了脱罪的手段。我知道的上法庭的十个有八个说笔录是刑讯逼供的。还有更离奇的,有人当庭说字都不是自己签的。我遇到过持刀将人追了数十米将人捅了数刀的故意伤害案。到法庭上就说那都是假的,证人证言是警察编的的他是正当防卫。
woyingzhi 发表于 2011-4-29 21:24


    这才是实打实的思路广,欢乐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