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原盐务局书记:我想把工程给谁就给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1:26:15
忏悔人:邢福煌

原任职务:海南省盐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厅级)

涉嫌罪名:受贿罪

案件进展:3月29日,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邢福煌涉嫌受贿案。

案情简介:检察机关指控,1990年至2010年3月,邢福煌利用担任海南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海南省盐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贿赂400多万元。

我在组织的培养下,一步步从一名一般干部走上领导岗位,曾经辉煌过,但是后来由于放松了思想改造,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迷失了方向,以至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自欺欺人心理使自己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

1995年2月,我当上了海南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高速”)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我在公司主政的10多年中,为这家海南最大的上市公司的发展壮大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然而,在成绩面前,在一片赞扬声中,我沾沾自喜,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最终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走上了犯罪道路。现在回想起来,深感后悔。

记得在1995年,海南高速在原海口市机场路动工建设的公司职工宿舍“温馨小区”,因为工程质量问题暂停施工。1995年下半年的一天,海口某房地产公司法人代表蔡某找到我,希望续建“温馨小区”工程,我表示同意。后来,蔡某以其他公司的名义承揽了这项工程。

1996年上半年的一天下午,在“温馨小区”续建工程接近尾声之际,蔡某约我见面,并送给我30万元,说是按续建工程总价款的1%给我的好处费。

拿着钱,我脑子里在翻江倒海,思想斗争十分激烈。我知道自己这样做是违反规定的,以前从未敢越雷池一步。可是,30万元握在手里的那种诱惑又让我舍不得断然拒绝。后来,我心动了,心想这钱是他自愿给的,没有人会查,再说也只有天知地知蔡知我知。凭着这点自欺欺人的心理,我收下了这笔不义之财。

这件事并没有就这样过去,过了些时日,在利欲的驱使下,我再次决定将“高速公路大厦”主体建设工程及二次装修工程交给蔡某施工,这次便约定对方仍按工程造价的1%给我好处费。为感谢我的帮助,蔡某在1997年和1998年分别送给我60万元和70万元。

有了这三次收钱的经历,我的“眼界”开了,心也“活络”了,胆子也大了。在此后的工程建设中,我利用手中的权力,于2003年至2005年先后四次收到谭某送给我的好处费130万元。

从此,我贪财的欲望一发不可收,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我把收受回扣当成了理所应当的事,形成可怕的“惯性”。

【点评】邢福煌走到今天这一步,正如他自己分析的那样,最主要的原因是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他忘记了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谋福利的,而把权力当做为自己谋取私利的手段。邢福煌的教训警示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利令智昏是自己在犯罪泥坑越陷越深的催化剂

无论是在海南高速还是在省盐务局任职,我都是名副其实的党政一把手。投我所好、给我送钱的工程队老板们看中的不是我这个人,而是我手中的权力。

我是一把手,想把工程给谁就给谁。如果我不同意,建筑商就拿不到工程。他们拿不到工程,自然也就赚不到钱。

记得我在海南省盐务局当局长的时候,省盐务局下属单位某盐场在三亚一商住区有250亩土地。2006年,张某代表一家公司与盐场签订了合资开发经营土地项目合同,双方出资成立了合资公司。之后,张某找到该盐场负责人陈某,要盐场履行转让合资公司股权给某公司的协议。陈某告知转让股权必须经省盐务局领导同意。张某便找到我,提出按合同协议执行,我没提不同意见,只提醒张某发财后不要忘了感谢我。

2010年3月上旬,为得到我的支持,张某送给我60万元。不久,这家盐场与某公司签订了相关协议,将盐场持有合资公司的股权转让给这家公司。

【点评】邢福煌案反映了对一把手的监管存在较大漏洞。扩大民主,强化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一环。有关部门应规范一把手用权制度,健全监督机制,使一把手不想犯、不敢犯、不能犯。

没有在关键时刻把握好自己才最终迷失了自我

我今年已58岁,留给自己的时间不多了,希望法庭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我要以自己的沉痛教训,忠告后来者要清白做人、勤俭做事,不该要的钱一分不能要。只有这样,才会在金钱面前不动心,在诱惑面前站稳脚。

常言说,知足常乐,终身不悔。可我就是不懂得知足,没有珍惜自己经过奋斗得来的一切。是利令智昏、贪得无厌毁了自己的一生。失去自由,才体会到自由的珍贵,才真切地领悟到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实际内涵。

反思自己从辉煌到堕落的过程,我最想说的就是,一定要珍惜自己努力得来的东西!我就是因为官做到了一定的职位以后开始迷茫,失去了奋斗目标,没有在关键时刻把握好自己,才最终迷失了自我。希望正在仕途的同志以我为鉴,好好珍惜自己,把握自己,不要重蹈我的覆辙。

【点评】“有道之财自平安,不义之财惹祸端”。邢福煌是一个有着36年党龄的厅级干部,他作为一个国企领导、一个省的部门主管,本应兢兢业业,为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多作贡献,但他却因利欲熏心而中弹落马。邢福煌的堕落令人惋惜,教训极其深刻。
http://news.qq.com/a/20110419/000346.htm忏悔人:邢福煌

原任职务:海南省盐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厅级)

涉嫌罪名:受贿罪

案件进展:3月29日,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邢福煌涉嫌受贿案。

案情简介:检察机关指控,1990年至2010年3月,邢福煌利用担任海南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海南省盐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贿赂400多万元。

我在组织的培养下,一步步从一名一般干部走上领导岗位,曾经辉煌过,但是后来由于放松了思想改造,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迷失了方向,以至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自欺欺人心理使自己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

1995年2月,我当上了海南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高速”)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我在公司主政的10多年中,为这家海南最大的上市公司的发展壮大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然而,在成绩面前,在一片赞扬声中,我沾沾自喜,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最终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走上了犯罪道路。现在回想起来,深感后悔。

记得在1995年,海南高速在原海口市机场路动工建设的公司职工宿舍“温馨小区”,因为工程质量问题暂停施工。1995年下半年的一天,海口某房地产公司法人代表蔡某找到我,希望续建“温馨小区”工程,我表示同意。后来,蔡某以其他公司的名义承揽了这项工程。

1996年上半年的一天下午,在“温馨小区”续建工程接近尾声之际,蔡某约我见面,并送给我30万元,说是按续建工程总价款的1%给我的好处费。

拿着钱,我脑子里在翻江倒海,思想斗争十分激烈。我知道自己这样做是违反规定的,以前从未敢越雷池一步。可是,30万元握在手里的那种诱惑又让我舍不得断然拒绝。后来,我心动了,心想这钱是他自愿给的,没有人会查,再说也只有天知地知蔡知我知。凭着这点自欺欺人的心理,我收下了这笔不义之财。

这件事并没有就这样过去,过了些时日,在利欲的驱使下,我再次决定将“高速公路大厦”主体建设工程及二次装修工程交给蔡某施工,这次便约定对方仍按工程造价的1%给我好处费。为感谢我的帮助,蔡某在1997年和1998年分别送给我60万元和70万元。

有了这三次收钱的经历,我的“眼界”开了,心也“活络”了,胆子也大了。在此后的工程建设中,我利用手中的权力,于2003年至2005年先后四次收到谭某送给我的好处费130万元。

从此,我贪财的欲望一发不可收,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我把收受回扣当成了理所应当的事,形成可怕的“惯性”。

【点评】邢福煌走到今天这一步,正如他自己分析的那样,最主要的原因是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他忘记了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谋福利的,而把权力当做为自己谋取私利的手段。邢福煌的教训警示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利令智昏是自己在犯罪泥坑越陷越深的催化剂

无论是在海南高速还是在省盐务局任职,我都是名副其实的党政一把手。投我所好、给我送钱的工程队老板们看中的不是我这个人,而是我手中的权力。

我是一把手,想把工程给谁就给谁。如果我不同意,建筑商就拿不到工程。他们拿不到工程,自然也就赚不到钱。

记得我在海南省盐务局当局长的时候,省盐务局下属单位某盐场在三亚一商住区有250亩土地。2006年,张某代表一家公司与盐场签订了合资开发经营土地项目合同,双方出资成立了合资公司。之后,张某找到该盐场负责人陈某,要盐场履行转让合资公司股权给某公司的协议。陈某告知转让股权必须经省盐务局领导同意。张某便找到我,提出按合同协议执行,我没提不同意见,只提醒张某发财后不要忘了感谢我。

2010年3月上旬,为得到我的支持,张某送给我60万元。不久,这家盐场与某公司签订了相关协议,将盐场持有合资公司的股权转让给这家公司。

【点评】邢福煌案反映了对一把手的监管存在较大漏洞。扩大民主,强化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一环。有关部门应规范一把手用权制度,健全监督机制,使一把手不想犯、不敢犯、不能犯。

没有在关键时刻把握好自己才最终迷失了自我

我今年已58岁,留给自己的时间不多了,希望法庭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我要以自己的沉痛教训,忠告后来者要清白做人、勤俭做事,不该要的钱一分不能要。只有这样,才会在金钱面前不动心,在诱惑面前站稳脚。

常言说,知足常乐,终身不悔。可我就是不懂得知足,没有珍惜自己经过奋斗得来的一切。是利令智昏、贪得无厌毁了自己的一生。失去自由,才体会到自由的珍贵,才真切地领悟到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实际内涵。

反思自己从辉煌到堕落的过程,我最想说的就是,一定要珍惜自己努力得来的东西!我就是因为官做到了一定的职位以后开始迷茫,失去了奋斗目标,没有在关键时刻把握好自己,才最终迷失了自我。希望正在仕途的同志以我为鉴,好好珍惜自己,把握自己,不要重蹈我的覆辙。

【点评】“有道之财自平安,不义之财惹祸端”。邢福煌是一个有着36年党龄的厅级干部,他作为一个国企领导、一个省的部门主管,本应兢兢业业,为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多作贡献,但他却因利欲熏心而中弹落马。邢福煌的堕落令人惋惜,教训极其深刻。
http://news.qq.com/a/20110419/000346.htm
肯定是这样
才400多万?这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