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排放核废水,日本不能独断专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3:16:24
  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向海洋排放低浓度核废液后,韩国一度提出此举可能违反国际法。日本外相则表示,排放不会立刻带来问题,是否就此事先向有关国家通报,由日本自主判断。笔者认为,日本在福岛核事故处理中负有一系列国际法义务。虽然排放核废液是否必要与合理,取决于许多事实因素,在日本未向国际社会作出充分、全面、准确通报前尚难断定是否违反国际法,但日本最起码应确保各相关国家的充分知情权。

  根据一般国际法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条约,日本有义务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减少和控制海洋环境污染。对于可能对海洋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活动,应事先评价其可能影响,并观察、测算、估计和分析其影响。在获知海洋环境有受到污染损害的迫切危险或已经受到污染损害时,应立即通知可能受影响的其他国家及各主管国际组织。相较受自然灾害造成污染而言,日本主动排放核污水,理应更积极履行上述义务。

  关于是否可以将核废液排放入海,《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核安全公约》和《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未做明确规定。但日本排放核污水客观上造成污染的转移,加大了对他国造成损害的可能性。对于可能造成跨界影响的事故,当事国负有通报义务,这在国际法上是明确的,这是对当事国最基本的法律和道义要求,是外界判断日本应对措施、手段是否合理与必要的客观条件,也是相关国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避免影响扩大的基础。有关国际条约措辞不尽相同,但都要求当事国应向可能受影响的其他国家及时、充分地通报有关信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此作出了原则规定。《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对通报的内容和程序规定得更为详细。

  日本遭受地震、海啸、核泄漏三重打击,值得国际社会同情。但日本核危机仍在发展之中,核物质在大气、海洋中的扩散、影响非常复杂,是否会对其他国家造成损害不能由日本单方面认定,此类跨境核危机也无法由日本单独应对。日本在处理国内危机的同时,应该推己及人,充分考虑事故可能对他国产生的影响,全面履行相关国际义务,采取一切必要、可行的措施,保护海洋环境,避免对其他国家造成损害,同时争取其他国家的理解和合作。作为最基本的义务,日本应及时、全面、准确地向各国,特别是周边国家通报核事故处理情况及对其周边海域的影响,在作出排放核废液等可能涉及跨界环境损害的重大决定前,审慎研究、及早通报,必要时与受其影响的国家进行充分协商。作为近邻,中国对日本核事故的处理理所当然地表示关切,并有权根据事态的发展采取进一步行动。


http://www.chinanews.com/gj/2011/04-09/2961322.shtml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向海洋排放低浓度核废液后,韩国一度提出此举可能违反国际法。日本外相则表示,排放不会立刻带来问题,是否就此事先向有关国家通报,由日本自主判断。笔者认为,日本在福岛核事故处理中负有一系列国际法义务。虽然排放核废液是否必要与合理,取决于许多事实因素,在日本未向国际社会作出充分、全面、准确通报前尚难断定是否违反国际法,但日本最起码应确保各相关国家的充分知情权。

  根据一般国际法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条约,日本有义务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减少和控制海洋环境污染。对于可能对海洋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活动,应事先评价其可能影响,并观察、测算、估计和分析其影响。在获知海洋环境有受到污染损害的迫切危险或已经受到污染损害时,应立即通知可能受影响的其他国家及各主管国际组织。相较受自然灾害造成污染而言,日本主动排放核污水,理应更积极履行上述义务。

  关于是否可以将核废液排放入海,《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核安全公约》和《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未做明确规定。但日本排放核污水客观上造成污染的转移,加大了对他国造成损害的可能性。对于可能造成跨界影响的事故,当事国负有通报义务,这在国际法上是明确的,这是对当事国最基本的法律和道义要求,是外界判断日本应对措施、手段是否合理与必要的客观条件,也是相关国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避免影响扩大的基础。有关国际条约措辞不尽相同,但都要求当事国应向可能受影响的其他国家及时、充分地通报有关信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此作出了原则规定。《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对通报的内容和程序规定得更为详细。

  日本遭受地震、海啸、核泄漏三重打击,值得国际社会同情。但日本核危机仍在发展之中,核物质在大气、海洋中的扩散、影响非常复杂,是否会对其他国家造成损害不能由日本单方面认定,此类跨境核危机也无法由日本单独应对。日本在处理国内危机的同时,应该推己及人,充分考虑事故可能对他国产生的影响,全面履行相关国际义务,采取一切必要、可行的措施,保护海洋环境,避免对其他国家造成损害,同时争取其他国家的理解和合作。作为最基本的义务,日本应及时、全面、准确地向各国,特别是周边国家通报核事故处理情况及对其周边海域的影响,在作出排放核废液等可能涉及跨界环境损害的重大决定前,审慎研究、及早通报,必要时与受其影响的国家进行充分协商。作为近邻,中国对日本核事故的处理理所当然地表示关切,并有权根据事态的发展采取进一步行动。


http://www.chinanews.com/gj/2011/04-09/2961322.shtml
后知后觉?
并有权根据事态的发展采取进一步行动。
勿谓言之不预也
这种呼吁,日本人才不会听。
其实就是提个醒:“话已经说到了,你日本要还是这样,就怪不得别人对你做什么了”
人民日报总于说话了,结尾段很好,顶!
阿拉斯加三文鱼……算是吃不上咯
《人民日报》也不淡定了,这让偶们那些“和平”“亲善”滴JY们情以何堪。。。
先礼后兵?
没法淡定了?
中国对日本向大海排放核污染的声音很正确,  

一个对世界负有责任心的国家,都应该谴责 并以行动制止日本这种祸害人类的行为 。

中国应该敦促联合国召开会议,就日本污染大海祸害世界的丑恶行为, 要强烈制止并给予惩罚, 不能开这个头 !
太可恶了啊。
静观其变
jy会说:你们每年排的工业污染比日本这个严重多了.......
先管好自己的吧.......
tg应该鼓动周边国家,谴责霓虹。
要是一身不吭的话,鬼畜还意识不到厉害,只会一味的伸手要东西。
死猪不怕开水烫,何况还有它papa撑腰。
不客气的说,日本人的行为已经开始危害全人类的生存

让我们在这呼吁:全人类联合起来,把我们的敌人消灭!!!
蒲公英飞扬 发表于 2011-4-9 12:40

+1, 小兔子很少把官腔说得这么吃果果
人民日报给力。
XRB除了干爹不让别人接近,这太坏了,应该五大流氓都派专家过去,以后别再想藏着掖着啦。
XRB可是大大的坏啊
也就骂骂而已,兔子不会怎么样的,禁止11区的农产品进口已经是很严重了...
虽然反应慢了半拍,但说的还不算太迟
终于表态了
倭国不知道怎么又惹到兔子了
windrarara 发表于 2011-4-9 16:41

以后要开封可就难了,先得让我们好好考查一下,确认确实没问题以后再讨论,没个十年八年是做不出决定的。
咋办 发表于 2011-4-9 17:14

个人观点;

TG在问大家呢。咋办?
我是晓卿 发表于 2011-4-9 17:29

咋办答曰:其实老大们早想好了,该咋办就咋办,咋办支持TG。吼吼
作为近邻,中国对日本核事故的处理理所当然地表示关切,并有权根据事态的发展采取进一步行动。

顶这个
咋办 发表于 2011-4-9 17:33

呵呵,同感。支持TG积极处理。
4楼那大校妞说了;勿谓言之不预。--------自己准备棺材吧。
勿谓言之不预也
这次日本核灾,让我们看到了,ZXB其实有亲日的潜伏分子,刚开始的舆论导向让我迷茫。

《人民日报》到现在才有这样的文章,太迟了。
用的是“关切”一词,是不是软了点。
xajacky 发表于 2011-4-9 17:47
你没明白。
开头只传达人家的,人家怎么说咱怎么说,等着打脸呢——这不,打得挺过瘾吧。
大家不是啥子,舆论发达都能看出谁是谁非,开始就打脸怎么和谐世界?
我们可以抗议,严重抗议哦。
历史终将证明,日本这个民族不值得可怜!
缘祉 发表于 2011-4-9 14:44


    北太平洋环流把她的汁主要都回流到他爸爸体内了
卑鄙的脚盆,在祸害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