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名传销学生打死不听话新人抛尸 当庭供述经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2:44:20
行凶的9人都是大学生,他们被师兄师姐骗进传销窝,从不情愿到“成长”为骨干,还将一名“不听话”的新人殴打致死……昨天, 9人在牛山法庭过堂

  25岁的计算机系大学生吴某亮本应有个大好前程,然而一切都随着他被骗进传销组织“杏花村”而改变了——他最终认同了传销的歪曲的价值观,成为传销骨干。和他有着类似经历的,还有其他8名大学生。

  24岁的大学生刘某智被骗进“杏花村”,由于“不听话”,吴某亮等上述9人商议后决定“送人”——他们殴打刘某智,威逼其交纳3800元的“加盟费”,直到将其殴打致死,然后将其尸体抛入珠江。

  去年1月~6月,吴某亮等9人先后归案,吴某亮是因为忍受不了良心的折磨而选择了自首。

  昨天,吴某亮等9名大学生嫌犯涉嫌故意伤害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在牛山法庭开庭审理,他们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案件将择日宣判。

  文/记者唐红杰 通讯员王创辉

  庭审

  9名被告都是大专以上学历

  昨日上午,吴某亮、刘某星等9人涉嫌故意伤害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在牛山法庭开庭审理。根据检察院起诉书,吴某亮等人都是一个名叫“杏花村”的传销组织的领导级人物,其中刘某星职务最高,是“片长”,负责管理几个不同的“家庭”,他有调动人员和动用钱物的权利。汪某周职务最低,是“家长”,负责管理“杏花村”这个家庭。

  根据庭审情况,吴某亮等9人都是80后,都具有大专以上的学历,他们大多是刚走上社会的毕业生,成员之间多为同学、校友和师兄、师妹的关系。9名被告中,何某芬和牟某鑫是同学关系,何某芬以网络营销为由,将牟某鑫骗到传销窝点,吴某亮也是被同班同学骗来传销的。

  吴某亮等人思路非常清晰,说话很有文采,吴某亮在接受采访时出口成章:“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个人很难面对自己的错误”。

  引子:

  大塘头东街6号704房

  “杏花村”是一个传销窝点的名字,位于东城区大塘头东街6号704房。为了防止被骗来的新人逃脱,同时也为了规避警方的侦查,“杏花村”实行封闭式管理。十几个人组成一个“家庭”,吃住在一起,手机统一上交,定时发放向家里人“报平安”。

  “杏花村”名义上经营的产品是“瑞士金表”,其中很多成员都是以找工作为名被骗来的大学生,大学生吴某亮和牟某鑫就是这样被自己的师兄、师姐骗来的。原本他们也是百般不情愿,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都成了传销骨干。

  据警方查明,自2006年起,吴某亮、杨某坤、刘某星、曲某江、牟某鑫、于某山、焦某波、何某芬、汪某周9人先后来到“杏花村”。截至案发时,刘某星、于某山、何某芬、牟某鑫都已经达到了B级经理,吴某亮、杨某坤、曲某江、焦某波均已达C级大主任。其中,刘某星职务最高是“片长”,汪某武是杏花村的“家长”。

  第一幕:新人“不听话”

  2009年12月初,牟某鑫以找工作为由,把24岁的大学生刘某智骗到了“杏花村”。刘某智反抗意识非常强,吴某亮供述他对刘某智的印象时说:“湖南人,很壮,不听话。”

  不听话的刘某智让“家长”汪某武感受到了威胁,他打电话将刘某智不服从管理的情况反映给牟某鑫。牟某鑫又向“片长”刘某星进行了汇报,刘某星告诉牟某鑫:“这个人留不住了,安排人送掉吧。”经过商议,牟某鑫等人决定对刘某智这个不听话的业务员启动“送人”程序。

  第二幕:“送人”打死人

  所谓的“送人”,牟某鑫的解释是传销网络内部的“潜规则”,就是“交钱走人”,不交钱就要打耳光吓一下。

  2009年12月9日7时许,在“杏花村”的新人房内,吴某亮、杨某坤、曲某江要刘某智缴纳3800元“加盟费”,牟某鑫和汪某武在客厅和活动室内用手机大声播放音乐。牟某鑫供述说,“送人放音乐”也是潜规则之一,目的是为了掩盖被殴打者的惨叫声。

  吴某亮当庭供述说,他先是上前打了刘某智一个耳光,刘某智想站起来,吴某高、杨某坤和曲某江三人上前把刘某智按倒在地进行殴打,逼刘某智打电话筹钱。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刘某智被打得实在受不了,先是被迫交出了600元,随后又让朋友给他存了2000元。

  10多个小时后,刘某智在新人房内死亡。

  第三幕:抛尸入珠江

  经过商议,吴某亮等人商量决定抛尸。他们将房间里的床单撕成布条,捆绑住刘某智的尸体,然后用被单和床单包裹好装入一个绿色的袋子里。接着,吴某亮、杨某坤、曲某江三人搭乘出租车前往广州,将刘某智的尸体抛进珠江。

  2009年12月29日,广州市南河道上滘船厂附近水域,刘某智的尸体被群众发现。

  “送人”出事后,为了躲避警方的追查,按照“片长”刘某星的安排,吴某亮、牟某鑫等人先后离开了“杏花村”传销窝点,这也是吴某亮和牟某鑫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脱离传销。

  尾声:

  9人被检察院起诉

  去年1月~6月,刘某星、于某山等9人先后归案,其中曲某江到河南省兰考县公安局投案,备受良心煎熬的吴某亮在父亲的劝说下,到河北省定州市公安局投案。

  今年1月20日,DG市检察院对吴某亮、牟某鑫等9人提起公诉。检察院认为,吴某亮、刘某星、牟某鑫等9人结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还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为名,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担负刑事责任。

  疑犯吴某亮:

  人在那种情况下会渐渐失去理智

  吴某亮今年25岁,曾在吉林一所大学读计算机专业。临近毕业的时候,吴某亮被同班同学骗到“杏花村”。

  吴某亮说,他连续10天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有“家长”向他灌输快速致富的方法。他的手机也被收走了,那些人会定时将手机给回他,让他向家人报平安。吴某亮说,他不敢说出真相,因为每次旁边都有人监视。

  吴某亮说,当时吃的没有营养,活在很小的天地里,每天早上玩一些很简单的文字游戏,还会进行例牌的节目表演。吴某亮用“身不由己”形容当时的那段生活。

  吴某亮也对自己最终认同了那套歪曲的价值观进行了反思,他说:“人在那种情况下会渐渐失去理智,所学的知识已经不起作用了。” 吴某亮一直当刘某星是他的精神导师,刘某星曾告诉他“好好干两年赚100万没问题”。事实上,两年传销吴某亮仅仅拿到了几千元。

  吴某亮透露,上级会给他电话号码,让他打电话骗人,他曾以找工作为名骗了不少大学生。吴某亮说,两年时间里,他从最底层一步一步升为C级大主任之后,也有了一种成就感,有了一种自我价值实现的优越感。

  “出事”之后,吴某亮曾经到过北京,想开始新的生活,但在看法制节目的时候,总会想到刘某智。最终,他在父亲的劝说下,选择了自首。吴某亮哭着说:“我曾想过要光宗耀祖……”

http://news.sina.com.cn/s/2011-03-03/043022042806.shtml行凶的9人都是大学生,他们被师兄师姐骗进传销窝,从不情愿到“成长”为骨干,还将一名“不听话”的新人殴打致死……昨天, 9人在牛山法庭过堂

  25岁的计算机系大学生吴某亮本应有个大好前程,然而一切都随着他被骗进传销组织“杏花村”而改变了——他最终认同了传销的歪曲的价值观,成为传销骨干。和他有着类似经历的,还有其他8名大学生。

  24岁的大学生刘某智被骗进“杏花村”,由于“不听话”,吴某亮等上述9人商议后决定“送人”——他们殴打刘某智,威逼其交纳3800元的“加盟费”,直到将其殴打致死,然后将其尸体抛入珠江。

  去年1月~6月,吴某亮等9人先后归案,吴某亮是因为忍受不了良心的折磨而选择了自首。

  昨天,吴某亮等9名大学生嫌犯涉嫌故意伤害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在牛山法庭开庭审理,他们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案件将择日宣判。

  文/记者唐红杰 通讯员王创辉

  庭审

  9名被告都是大专以上学历

  昨日上午,吴某亮、刘某星等9人涉嫌故意伤害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在牛山法庭开庭审理。根据检察院起诉书,吴某亮等人都是一个名叫“杏花村”的传销组织的领导级人物,其中刘某星职务最高,是“片长”,负责管理几个不同的“家庭”,他有调动人员和动用钱物的权利。汪某周职务最低,是“家长”,负责管理“杏花村”这个家庭。

  根据庭审情况,吴某亮等9人都是80后,都具有大专以上的学历,他们大多是刚走上社会的毕业生,成员之间多为同学、校友和师兄、师妹的关系。9名被告中,何某芬和牟某鑫是同学关系,何某芬以网络营销为由,将牟某鑫骗到传销窝点,吴某亮也是被同班同学骗来传销的。

  吴某亮等人思路非常清晰,说话很有文采,吴某亮在接受采访时出口成章:“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个人很难面对自己的错误”。

  引子:

  大塘头东街6号704房

  “杏花村”是一个传销窝点的名字,位于东城区大塘头东街6号704房。为了防止被骗来的新人逃脱,同时也为了规避警方的侦查,“杏花村”实行封闭式管理。十几个人组成一个“家庭”,吃住在一起,手机统一上交,定时发放向家里人“报平安”。

  “杏花村”名义上经营的产品是“瑞士金表”,其中很多成员都是以找工作为名被骗来的大学生,大学生吴某亮和牟某鑫就是这样被自己的师兄、师姐骗来的。原本他们也是百般不情愿,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都成了传销骨干。

  据警方查明,自2006年起,吴某亮、杨某坤、刘某星、曲某江、牟某鑫、于某山、焦某波、何某芬、汪某周9人先后来到“杏花村”。截至案发时,刘某星、于某山、何某芬、牟某鑫都已经达到了B级经理,吴某亮、杨某坤、曲某江、焦某波均已达C级大主任。其中,刘某星职务最高是“片长”,汪某武是杏花村的“家长”。

  第一幕:新人“不听话”

  2009年12月初,牟某鑫以找工作为由,把24岁的大学生刘某智骗到了“杏花村”。刘某智反抗意识非常强,吴某亮供述他对刘某智的印象时说:“湖南人,很壮,不听话。”

  不听话的刘某智让“家长”汪某武感受到了威胁,他打电话将刘某智不服从管理的情况反映给牟某鑫。牟某鑫又向“片长”刘某星进行了汇报,刘某星告诉牟某鑫:“这个人留不住了,安排人送掉吧。”经过商议,牟某鑫等人决定对刘某智这个不听话的业务员启动“送人”程序。

  第二幕:“送人”打死人

  所谓的“送人”,牟某鑫的解释是传销网络内部的“潜规则”,就是“交钱走人”,不交钱就要打耳光吓一下。

  2009年12月9日7时许,在“杏花村”的新人房内,吴某亮、杨某坤、曲某江要刘某智缴纳3800元“加盟费”,牟某鑫和汪某武在客厅和活动室内用手机大声播放音乐。牟某鑫供述说,“送人放音乐”也是潜规则之一,目的是为了掩盖被殴打者的惨叫声。

  吴某亮当庭供述说,他先是上前打了刘某智一个耳光,刘某智想站起来,吴某高、杨某坤和曲某江三人上前把刘某智按倒在地进行殴打,逼刘某智打电话筹钱。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刘某智被打得实在受不了,先是被迫交出了600元,随后又让朋友给他存了2000元。

  10多个小时后,刘某智在新人房内死亡。

  第三幕:抛尸入珠江

  经过商议,吴某亮等人商量决定抛尸。他们将房间里的床单撕成布条,捆绑住刘某智的尸体,然后用被单和床单包裹好装入一个绿色的袋子里。接着,吴某亮、杨某坤、曲某江三人搭乘出租车前往广州,将刘某智的尸体抛进珠江。

  2009年12月29日,广州市南河道上滘船厂附近水域,刘某智的尸体被群众发现。

  “送人”出事后,为了躲避警方的追查,按照“片长”刘某星的安排,吴某亮、牟某鑫等人先后离开了“杏花村”传销窝点,这也是吴某亮和牟某鑫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脱离传销。

  尾声:

  9人被检察院起诉

  去年1月~6月,刘某星、于某山等9人先后归案,其中曲某江到河南省兰考县公安局投案,备受良心煎熬的吴某亮在父亲的劝说下,到河北省定州市公安局投案。

  今年1月20日,DG市检察院对吴某亮、牟某鑫等9人提起公诉。检察院认为,吴某亮、刘某星、牟某鑫等9人结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还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为名,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担负刑事责任。

  疑犯吴某亮:

  人在那种情况下会渐渐失去理智

  吴某亮今年25岁,曾在吉林一所大学读计算机专业。临近毕业的时候,吴某亮被同班同学骗到“杏花村”。

  吴某亮说,他连续10天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有“家长”向他灌输快速致富的方法。他的手机也被收走了,那些人会定时将手机给回他,让他向家人报平安。吴某亮说,他不敢说出真相,因为每次旁边都有人监视。

  吴某亮说,当时吃的没有营养,活在很小的天地里,每天早上玩一些很简单的文字游戏,还会进行例牌的节目表演。吴某亮用“身不由己”形容当时的那段生活。

  吴某亮也对自己最终认同了那套歪曲的价值观进行了反思,他说:“人在那种情况下会渐渐失去理智,所学的知识已经不起作用了。” 吴某亮一直当刘某星是他的精神导师,刘某星曾告诉他“好好干两年赚100万没问题”。事实上,两年传销吴某亮仅仅拿到了几千元。

  吴某亮透露,上级会给他电话号码,让他打电话骗人,他曾以找工作为名骗了不少大学生。吴某亮说,两年时间里,他从最底层一步一步升为C级大主任之后,也有了一种成就感,有了一种自我价值实现的优越感。

  “出事”之后,吴某亮曾经到过北京,想开始新的生活,但在看法制节目的时候,总会想到刘某智。最终,他在父亲的劝说下,选择了自首。吴某亮哭着说:“我曾想过要光宗耀祖……”

http://news.sina.com.cn/s/2011-03-03/043022042806.shtml
刑法应该加大对传销的打击力度,幕后老板直接无期或死缓,骨干分子至少1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巨额罚金。
尼米兹 发表于 2011-3-3 09:52


    幕后老板直接死刑,骨干根据情况也要重判。
原来是东×#莞啊,在那里发现个尸体的事情很常见,一般是无法破案的。
电影看得不够多,抛尸也应该绑点石头什么的。

话说如果是在3哥那里抛个尸也太简单了点。
传销简直与邪教无异!
touch1 发表于 2011-3-3 10:59

老兄精于此道。莫非也是搞传销之类的?
愚蠢啊
传销和贩毒无异
问题是传销似乎没人管。。。
我们这里报道为脱离传销从高楼攀爬堕楼死伤的消息不是一两回了
9个全枪毙
yuppppp 发表于 2011/3/3 12:17


       嘿嘿,不敢,传销偶是深恶痛绝滴,连带卖安利的、卖寿险的、传耶教驴教的在我这都是一个待遇:撕了传单扔它脸上骂它滚蛋!
   
   至于犯事了怎么擦屁股,如何反侦察,那就是人生阅历和参考经验的问题了。所谓未雨绸缪,大家有空不妨看看法制进行时啦、CSI啦,好莱坞犯罪片啦之类的学习一下警察蜀黍怎么办案,就知道如何毁灭证据、怎么才会不漏马脚了。
hyena007 发表于 2011-3-3 14:28
亲身经历,公安与工商互相踢皮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