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叶京导演被打和法学院博士被抓等的讨论,请懂法律的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3:26:42


叶京导演被女方丈夫找人打,女方丈夫被抓!法学院博士打哪个书记还是院长的,收钱被抓.
那么,如果a男老婆b和c男有不正当关系,但两人没有以夫妻名义生活,那么,a怎么办才合法并报仇!
夺妻之恨在以前不共戴天,现在应当也很忌讳的!

总觉得现在的法律对不忠于配偶的行为很不作为,还不如台湾的通奸法.不要含沙射影,不要对号入座,纯讨论问题!

懂法律的发言,(只从道德方面出发、大骂什么)的莫入!

叶京导演被女方丈夫找人打,女方丈夫被抓!法学院博士打哪个书记还是院长的,收钱被抓.
那么,如果a男老婆b和c男有不正当关系,但两人没有以夫妻名义生活,那么,a怎么办才合法并报仇!
夺妻之恨在以前不共戴天,现在应当也很忌讳的!

总觉得现在的法律对不忠于配偶的行为很不作为,还不如台湾的通奸法.不要含沙射影,不要对号入座,纯讨论问题!

懂法律的发言,(只从道德方面出发、大骂什么)的莫入!
要求置顶讨论!
viechoce 发表于 2011-1-15 14:03


    楼主到底想听啥,让懂法律的人来说又只让人从道德角度说话,能翻译下成通俗易懂的语言不
这方面问题应该引进个别热血沸腾的拉丁民族国家做法——双方决斗。
夺妻?不是强制性的自愿行为,还怪人家?:dizzy:
自立自醒去吧


当然,军婚这种是必须严格保护的。随着军队发展的进程,职业化到一定程度,倒是可以取消此保护与普通人等同。

当然,军婚这种是必须严格保护的。随着军队发展的进程,职业化到一定程度,倒是可以取消此保护与普通人等同。
这个简单了 让老婆演一出仙人跳  老公直接进门 被子罩住猛力踢下身

打完了才惊呼原来是书记  赶快送医院 打了白打
viechoce 发表于 2011-1-15 14:03

这个自愿的,刑事法律没法管,顶多民法或沾边,但是一个聪明人就要考虑一下用擦边球的方法报复!
个人认为,这个领导这个岗位存在,就有胁迫的可能,再一个,我讨论的是一方对另一方不忠,应当受到惩罚!
路过,最后一句看不懂
主题是神马合法报仇?
碧云包租公 发表于 2011-1-15 20:12
高,实在是高.{:hao:}
什么事情都有原因。老婆不忠,也要从自身找原因,一个巴掌拍不响,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自身没有问题,老婆怎么会不忠?
取消了重婚罪,就是放纵出墙。
取消了重婚罪??

=====
没有啊。
哪位把重婚罪给取消了?
屠狗英雄 发表于 2011-1-17 08:01
取消了?
叶京大导演的贻笑大方还不错啊
Mailand 发表于 2011-1-17 10:55

没取消,但是等于取消了。

就象是强奸幼女被嫖幼女代替一样。
e8098 发表于 2011-1-17 07:08


    一个巴掌打不响是最恶心的说法!
我是强盗,或者醉驾,在路上撞死你了,你的巴掌在哪里 ?
另外,看到农村公婆毒死红杏出墙儿媳,.....被抓!
e8098 发表于 2011-1-17 07:08


    你可以去教育一下那些包二奶的老牛……{:wu:}
viechoce 发表于 2011-1-16 19:05


    那学台巴子,也搞个通奸罪吧
一个巴掌拍不响。

楼主不要只谈“夺妻之恨”嘛,“夺夫之恨”难道不也一样么?

另外“通奸罪”绝对是个馊主意,在法律层面想证明“通奸”,绝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
viechoce 发表于 2011-1-18 10:50

两性关系,和醉驾把人撞死有什么关系?

发生两性关系,除非强奸,否则绝对是“一个巴掌拍不响”。
找个没有天网的地方,蒙头,打一顿,跑路
睡人家的老婆不犯法,只要不是强迫什么或是用药什么的。
打人是犯法的,无论是因为人家睡了你的老婆还是你的老婆睡了人家。
道德和法律相互之间不是你说错我就说错的。法律是最底线,但道德不是。
viechoce 发表于 2011-1-18 10:50


    这里是就事论事。两口子过日子,沟通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问题,难道不是2个人的问题?婆媳问题难道没有做丈夫、儿子的问题?
你不能让刑法的手伸到被窝里,刑法乃至法律和道德不是一回事。刑法只是限制道德的下限。
要是你的老婆愿意和别的男人睡,而不愿意和你睡,我觉得你应该多从自己身上想问题,而不是归罪于他人。
人家两厢情愿,国家为什么要管?
楼主的意思是不是想把通奸的两个人寖猪笼才觉得道德圆满了?
一个老头子 发表于 2011-1-15 16:04

:handshake 好办法
这确实是个好问题
这是道德问题,法律不管
这种事男方有三个解决方法:
   第一个是找纪委,那个院长的行为不属于违法,但肯定是违纪行为。找纪委可以再政治上搞臭他。
   第二个是找人揍他,只要掌握分寸,后果属于轻微伤一下,一般没事。
   第三个就是发动媒体了,原因同第一个。
夫妻、第三者之间的事太复杂了,很难说具体谁对谁错,不能用法律解决。
很多西方国家法律里也没有通奸罪,个人觉得台湾那个通奸罪挺2B的。通奸罪的立法目的如果是为了保护家庭关系的话,那么当适用通奸罪的时候,实际上就意味着那个家庭的破灭。这不等于司法实践和立法目的自相矛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