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邓稼先的视频,很不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3:23:38
http://v.ifeng.com/documentary/special/liangdanzhifu/index.shtml#49e0ae54-6480-4e22-8706-4c4e072230e4http://v.ifeng.com/documentary/special/liangdanzhifu/index.shtml#49e0ae54-6480-4e22-8706-4c4e072230e4
我觉得,在人代会上应该有人提出以下两个议案:
1。建立公务员一次渎职、犯罪、被停职或撤职的,实施以终生禁入制度。
   中国不缺人和人才,更不缺立志成为官僚者。这个制度,可以有效的遏制腐败。
2。建立效法古代的功勋两代世袭制度。
   对于邓稼先,袁隆平,白芳礼等官方、民间的功勋人士,义人,见义勇为者,应给与国家性质的物质重奖,并且顺延一代。次代受奖者依据继承法执行。
  这样可以有效防止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发生,同时对弘扬社会正气,培养公民道德责任感有重大的意义。
  并且这种奖项可以设定国家级,省级,市级等多种层次。比如国家级奖励,可以五年评议一次,一次一名。省级的,三年一次,一次一名。地市级的,一年评选一次。奖励各有不同。并且,可以利用独立的社会调查性的企业,进行问卷式调查和评议。
  在一次看到邓稼先遗孀的居住环境的新闻时,我突然有了这样的想法。
  在如今的社会,仅仅是荣誉称号一类的奖励,对于功勋人物的回馈是远远不够的。尤其是对于像邓稼先这样对整个民族有着盖世功勋的英雄。
  我认为对邓稼先遗孀和子女等直系继承人一次性奖励一亿元都不为过。
我希望这个建议得到大家的支持。
lemon9188 发表于 2010-12-5 10:19

= = nizaizheshuoyemeishaziyong

得找人民代表把意见提上去
你们是在替谁讲话?小同志,立场一定不要站错。
邓稼先真正的为国为民的伟大人物,现在缺少的就是这种奉献精神
lemon9188 发表于 2010-12-5 10:19


    你这第二条不是古代贵族制度么?
马明伟应该算邓稼先式的人物吧


回复 6# snoopy007


    第二条制度的意义在于杜绝社会上“搞原子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思想风潮,杜绝许多见义勇为人物甚至牺牲之后连妻儿都无力把英雄埋葬的可悲现象。
  单单精神荣誉解决不了英雄们的现实问题,这样的荣誉,从效果上看有时反而会对社会道德走向有着反面的效果。
  比如教育子女,父母都会希望子女成为杨振宁一样名利双收的人物,而邓可能就成了“傻帽儿”的典型。
  建立功勋世袭制的意义就在于此,虽然邓稼先不在了,若他的妻儿有着丰厚的远胜于杨振宁数百倍的物质奖励,邓稼先才能真正从现实到心理都成为普通中国人心目愿意学习和效法的真正丰碑。

  这样的荣誉制度和贵族制度不同,这个荣誉制度的根本目的,还是保障英雄本身的个人利益,即使是已经牺牲的英雄。这个物质奖励不存在世代的持续继承。

回复 6# snoopy007


    第二条制度的意义在于杜绝社会上“搞原子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思想风潮,杜绝许多见义勇为人物甚至牺牲之后连妻儿都无力把英雄埋葬的可悲现象。
  单单精神荣誉解决不了英雄们的现实问题,这样的荣誉,从效果上看有时反而会对社会道德走向有着反面的效果。
  比如教育子女,父母都会希望子女成为杨振宁一样名利双收的人物,而邓可能就成了“傻帽儿”的典型。
  建立功勋世袭制的意义就在于此,虽然邓稼先不在了,若他的妻儿有着丰厚的远胜于杨振宁数百倍的物质奖励,邓稼先才能真正从现实到心理都成为普通中国人心目愿意学习和效法的真正丰碑。

  这样的荣誉制度和贵族制度不同,这个荣誉制度的根本目的,还是保障英雄本身的个人利益,即使是已经牺牲的英雄。这个物质奖励不存在世代的持续继承。
反对任何形式的从制度上荫及后代的行为


邓稼先对我们的意义,不只是犹如汉武时代为华夏开疆扩土的卫青霍去病,他的存在使我们中华民族在热兵器时代以后,重新有自信有能力真正存续到人类全部灭亡的那一刻!

看到过一篇文章,邓稼先在获得两弹成功之后,得到的物质奖赏是:原子弹10元,氢弹10元。
我的眼泪就止不住了
虽然那时中国很穷,可是如今我们的国家不穷了。对待逝去的英雄,我们就不能做点什么么?

邓稼先对我们的意义,不只是犹如汉武时代为华夏开疆扩土的卫青霍去病,他的存在使我们中华民族在热兵器时代以后,重新有自信有能力真正存续到人类全部灭亡的那一刻!

看到过一篇文章,邓稼先在获得两弹成功之后,得到的物质奖赏是:原子弹10元,氢弹10元。
我的眼泪就止不住了
虽然那时中国很穷,可是如今我们的国家不穷了。对待逝去的英雄,我们就不能做点什么么?
回复 9# 无名闻天下


    遗产和遗赠都属于制度性荫及后代的行为,也不能统统禁止吧。
中国连社会主义也还没真正进入的。
遗产属私人事项,公共权力只是保障其能实行,主体是个人
让其后代享受某某待遇则是公共事项,主导者则是政府,这样是变相的人人生来不平等
无名闻天下 发表于 2010-12-5 11:42


    恩,附议。党可以不平等,公司可以不平等,但是政府不能不平等


回复 12# 无名闻天下

遗产和遗赠在不同时期不一定属于私人事项,各个时期的各国政府有着许多不同的制度规定。只不过遗产和遗赠地实施、接受者都是社会个体而已。就如同婚姻属于社会现象,但也属于个人事项一样。

那能否建立为这些去世的功勋人物和英雄们给与物质性的奖励和补偿制度?这种奖励针对受奖者个人,但在受奖者已经辞世的情况下可以自动转换为遗产或遗赠。
世袭仅仅是个词汇,但这些奖励不应该以其受奖者个人已经辞世为理由就停止实施奖励。世袭在这里仅仅是为了给这种奖励的接收者作一个简单易懂的定义。

否则,实际实施的荣誉称号制度在市场经济下就是和建立社会文明这个目标南辕北辙。
政府的职能是促进社会公平,这看似公平的制度反而是道德事实上的最大不公平。

回复 12# 无名闻天下

遗产和遗赠在不同时期不一定属于私人事项,各个时期的各国政府有着许多不同的制度规定。只不过遗产和遗赠地实施、接受者都是社会个体而已。就如同婚姻属于社会现象,但也属于个人事项一样。

那能否建立为这些去世的功勋人物和英雄们给与物质性的奖励和补偿制度?这种奖励针对受奖者个人,但在受奖者已经辞世的情况下可以自动转换为遗产或遗赠。
世袭仅仅是个词汇,但这些奖励不应该以其受奖者个人已经辞世为理由就停止实施奖励。世袭在这里仅仅是为了给这种奖励的接收者作一个简单易懂的定义。

否则,实际实施的荣誉称号制度在市场经济下就是和建立社会文明这个目标南辕北辙。
政府的职能是促进社会公平,这看似公平的制度反而是道德事实上的最大不公平。
lemon9188 发表于 2010-12-5 10:19

顶。可惜,有想法的不能提建议,能提建议的没想法。
回复 2# lemon9188


    建议你把意见再修改整理一下,找全国人大代表反映~也可以直接给国务院写信(就是不知道有没有用,只看电视报道过学生给总理写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