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安副局长被曝用10万房产抵押贷款800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1:21:21
http://china.huanqiu.com/roll/2010-10/1213480.html

连日来,一条相同内容而不同标题的帖子在国内众多网站热传,帖子曝光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工商局副局长王一平2006年花10多万元购买一处房产,第二年抵押给海安建行,竟获得800多万元的贷款。


  王一平为何能用低价房产贷到巨款?银行又是如何放贷的?


  10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江苏海安支行办公室一中年男子称,网友所指那处房产评估价是830多万,该行实际上贷了500多万。


  王一平在海安行政服务中心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据王一平称,房子是从妻子公司按土地成本价买的,“土地成本价30万左右,建房用掉七八十万,再加上其他的一些费用,大概总共花掉了200万不到。”王一平说,抵押贷款800万,当年借,当年就还了。


  王一平称,该处房产是三层,“他把价格最少的10万那层房产证弄到了网上。”


  据南方都市报http://china.huanqiu.com/roll/2010-10/1213480.html

连日来,一条相同内容而不同标题的帖子在国内众多网站热传,帖子曝光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工商局副局长王一平2006年花10多万元购买一处房产,第二年抵押给海安建行,竟获得800多万元的贷款。


  王一平为何能用低价房产贷到巨款?银行又是如何放贷的?


  10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江苏海安支行办公室一中年男子称,网友所指那处房产评估价是830多万,该行实际上贷了500多万。


  王一平在海安行政服务中心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据王一平称,房子是从妻子公司按土地成本价买的,“土地成本价30万左右,建房用掉七八十万,再加上其他的一些费用,大概总共花掉了200万不到。”王一平说,抵押贷款800万,当年借,当年就还了。


  王一平称,该处房产是三层,“他把价格最少的10万那层房产证弄到了网上。”


  据南方都市报
五毛们,南都又在污蔑D的好干部
这个事情在当时很正常把。我就听说过某地方国土局的领导,在快退休时候借钱买了块地,然后用这块地去银行贷款做房地产开发,现在成一方牛人的事情。所有的事情都一分钱没花。不过现在没这个歌仔唱了。
apirlshide 发表于 2010-10-30 09:43


   在那个年代都不正常
f22 发表于 2010-10-30 08:43


    +1{:wu:}
f22 发表于 2010-10-30 08:43


    南都还很爱护为FLG奔走的律师呢
这得发多少贴才能挣到800万?
你们这群刁民,人家好歹也拿了10万房产去抵押,总比什么都不拿就贷款的好多了吧
那用这么麻烦,就那个副局长的官印就够抵押800万了。
hem10 发表于 2010-10-30 20:11 即使是FLG分子,也有法律权利去请律师,这才是法治社会

即使是FLG分子,也有法律权利去请律师,这才是法治社会
f22 发表于 2010-10-31 10:32



    他们积极为FLG做辩护,这一内容南都敢写上去吗?
南都的写法好像他们是为普通人服务的律师,
实际网上一搜索,全是与FLG有关
即使是FLG分子,也有法律权利去请律师,这才是法治社会
f22 发表于 2010-10-31 10:32



    他们积极为FLG做辩护,这一内容南都敢写上去吗?
南都的写法好像他们是为普通人服务的律师,
实际网上一搜索,全是与FLG有关
hem10 发表于 2010-10-31 12:10 没有具体内容无法评论,我是没看到过
f22 发表于 2010-10-31 12:12


    自己搜索下唐吉田  FLG 与唐吉田 南都
hem10 发表于 2010-10-30 20:11


    每一个犯罪嫌疑人都有权利聘请律师,
律师为自己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是他的责任。
小盆友,幼儿园毕业了吗?
歼10无忌 发表于 2010-10-31 13:57


    小P孩,如果这律师是专门为这类人服务,那还正常吗?
总比什么都不拿就贷款的好多了吧
hem10 发表于 2010-10-31 14:23


    正常。这类人也有权利聘请律师。聘请任何律师。
hem10 发表于 2010-10-31 12:20


    你还真可爱,唐为轮子辩护,档妈都容许,只有你JJYY。
按这种法盲逻辑,为QJ犯辩护的律师都是QJ犯,为杀人犯辩护的律师都是杀人犯?
南都报道唐是律师挑战律师协会,和FLG何干?
像躲猫猫,死的是犯人,网友挺他,是因为他的死是由于公权力渎职,而不是说网友支持罪恶。
把两种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来捏造莫须有的罪名。
做人不能为了钱什么都做{:jian:}
歼10无忌 发表于 2010-10-31 18:50


    是有权利聘请律师,
不过律师专门管这类事,其他都不管,就不正常了
歼10无忌 发表于 2010-10-31 19:09


    是容许,但南都怎么不敢把这事情写到报纸上。
总是。
并且,这种辩护是得到法律许可的,就算他替他们辩论一万遍,从法理上,没有任何可以指责的地方。。
hem10 发表于 2010-10-31 19:13


    南都为什么要报道?
莫非你知道南都想报道却不报道?
拿出证据
这种典型的卑劣的捏造罪名还真的不是一般的可耻!!
歼10无忌 发表于 2010-10-31 19:18


    只有两个?你这么清楚?
歼10无忌 发表于 2010-10-31 19:20


    是南都害怕大家知道唐律师的真面目
hem10 发表于 2010-10-31 19:44

他就算专为法轮功辩护又如何?人家自己的自由。
hem10 发表于 2010-10-31 19:42


    感谢党妈河蟹网络。目前只找到两个。   
至于其他问题,21楼已经回答。
如果你有意见,请投诉人大修改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宪法第三十三条。
取 消轮子辩护权,取消他们享有宪 法或者法律规定的权利。
应该是轮子嫌疑人的辩护权和法律权利。
我等你的好消息
歼10无忌 发表于 2010-10-31 19:52

我也等待新唐人再发一篇歌颂唐律师的美文
hem10 发表于 2010-10-31 19:44


    什么真面目?在法律框架内为犯罪嫌疑人辩护的面目?
你知道关于南都内部对这件事的评价?证据呢
你比秦桧还要厉害。
少去点铁血中华国观,那里不过是脑残乐园。
真的想做,我是档妈一条狗,档妈叫我咬谁就咬谁。
就得先搞清楚档妈订的法律,不要玷污档妈的英明形象;P
回复 27# hem10


    唐人还说吃屎有害,你怎么不去大吃一顿给他们看看:D
歼10无忌 发表于 2010-10-31 19:57

搞笑了,南都也不是傻子,
南都的记者许多真心话,都写在自己的博客上
不要以为谁都是傻子
hem10 发表于 2010-10-31 20:01

南都记者博客代表南都:D?
歼10无忌 发表于 2010-10-31 20:04


    是不代表南都,代表南都记者们
歼10无忌 发表于 2010-10-31 19:58


    唐人本来就是垃圾,我才不愿跟他搅在一起,
当然唐律师是不愿意也不行了
hem10 发表于 2010-10-31 20:06


    我告诉你吧,南都是国有独资报纸,能代表他的法定代表人,档妈:D。
  南都记者不过是打工仔;P
hem10 发表于 2010-10-31 20:08


    那么唐人和南都有什么关系,你不是拼命把一个GCD的报纸往邪教上扯吗:D?
歼10无忌 发表于 2010-10-31 20:08


    所以南都老总们动不动经济问题去吃牢饭也很正常了

所以南都老总们动不动经济问题去吃牢饭也很正常了
hem10 发表于 2010-10-31 20:10



   
又满嘴喷F了,南都老总们[color=Red]动不动经济问题去吃牢饭也很正常了
只有一个总编辑和一个经理,一次被起诉。
并且是孙 志 刚案和非典,而和轮子扯不上关系
某些人良心被狗吃了
在它们看来,档妈稳定才是大事,P民死几个无关。
只不过我想知道楼上,你够资格吗
所以南都老总们动不动经济问题去吃牢饭也很正常了
hem10 发表于 2010-10-31 20:10



   
又满嘴喷F了,南都老总们[color=Red]动不动经济问题去吃牢饭也很正常了
只有一个总编辑和一个经理,一次被起诉。
并且是孙 志 刚案和非典,而和轮子扯不上关系
某些人良心被狗吃了
在它们看来,档妈稳定才是大事,P民死几个无关。
只不过我想知道楼上,你够资格吗
歼10无忌 发表于 2010-10-31 20:16


    还有长平在各方炮轰下狼狈离职
风声过了又跑回来
hem10 发表于 2010-10-31 20:33


    长平和轮子有关系吗?回来哪条法律不容许?:D
歼10无忌 发表于 2010-10-31 20:35


    是没关系,但是南都是向着谁的,谁都看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