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长境外买豪华别墅牵出3亿洗钱大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0:18:40
何家财,一个庄主——超级“地下钱庄”的庄主。

  短短四年半,何家财等人绕过我国外汇管制,提供本外币汇兑业务高达85亿元人民币,平均每天交易额达460万元!波及全国20多个省份,4000多各地居民牵涉其中,山西煤老板都找上门来,为全家移民汇钱。尽管他的佣金比银行汇兑低几倍,但他们仍旧获利1100多万元。

  昨日,该案终审结束,由于汇出人民币或接受境外汇款的居民,多数资金来源合法,最终法院认定何家财等人涉案金额为3.1亿元。饶是如此,该案也足令世人震惊。更何况,该案还牵出南京一个涉案50余亿元的特大地下钱庄,目前正在侦破之中。

  一个贪了上亿国外买别墅的小科长

  或许读者还有印象,去年8月18日,本报曾报道了扬州市公路处一科长王勇,挪用上亿元公款企图外逃,在上海虹桥机场登机前被检察官截获的案子。让扬州警方和检察官们意外的是,查办王勇这个特大蛀虫的“副产品”,竟揭开了何家财这个超级“地下钱庄”的冰山一角。

  办案人员接到举报,发现王勇挪用上亿元公款,还在加拿大购买了豪华别墅。但侦查发现,王勇用来买别墅的钱并没直接通过银行汇往国外,而大笔人民币被其妻肖某存入一个户主为“何家财”的上海个人账户。

  一个进出几十亿地下钱庄的“庄主”

  在扬州当地人民银行反洗钱中心帮助下,扬州警方对何家财个人账户进行监控,发现上面资金流动异常,单日发生交易在100笔以上,累计数亿元,且交易对象来自全国各地。通过调查何家财设在上海市农业银行的账户,又牵连出另外17个可疑账户,共涉及资金85亿元。可是,进出这些账户的大宗现金,流向和流量既不像经商,也不像存款,十分可疑。

  人行总行反洗钱中心分析何家财相关账户后,定性为“特大地下钱庄”。2008年10月,何家财在深圳黄岗口岸被抓获。

  “庄主”判5年半并处罚金300万

  一起法院认定涉案金额高达3.1亿元的“地下钱庄”非法洗钱案,昨日落下帷幕。昨日,扬州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邗江区法院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何家财有期徒刑五年半,并处罚金300万元;判处其妻施丽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陈云龙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今年43岁的何家财,大学文化,福建省福清市人,案发前系加拿大特快汇款有限公司总经理;施丽云、陈云龙无业,均为何家财老乡。

  经审理查明,自2004年4月至2008年10月,何家财等三名被告擅自从事境外和中国之间外汇与人民币的买卖业务,非法经营总额达3.1亿余元。邗江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何家财、施丽云、陈云龙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且系共同犯罪,何家财系主犯。综合他们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以及何家财检举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邗江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但当时何家财不服,曾提起上诉。
(来源:http://society.news.mop.com/dy/n2065096.shtml)何家财,一个庄主——超级“地下钱庄”的庄主。

  短短四年半,何家财等人绕过我国外汇管制,提供本外币汇兑业务高达85亿元人民币,平均每天交易额达460万元!波及全国20多个省份,4000多各地居民牵涉其中,山西煤老板都找上门来,为全家移民汇钱。尽管他的佣金比银行汇兑低几倍,但他们仍旧获利1100多万元。

  昨日,该案终审结束,由于汇出人民币或接受境外汇款的居民,多数资金来源合法,最终法院认定何家财等人涉案金额为3.1亿元。饶是如此,该案也足令世人震惊。更何况,该案还牵出南京一个涉案50余亿元的特大地下钱庄,目前正在侦破之中。

  一个贪了上亿国外买别墅的小科长

  或许读者还有印象,去年8月18日,本报曾报道了扬州市公路处一科长王勇,挪用上亿元公款企图外逃,在上海虹桥机场登机前被检察官截获的案子。让扬州警方和检察官们意外的是,查办王勇这个特大蛀虫的“副产品”,竟揭开了何家财这个超级“地下钱庄”的冰山一角。

  办案人员接到举报,发现王勇挪用上亿元公款,还在加拿大购买了豪华别墅。但侦查发现,王勇用来买别墅的钱并没直接通过银行汇往国外,而大笔人民币被其妻肖某存入一个户主为“何家财”的上海个人账户。

  一个进出几十亿地下钱庄的“庄主”

  在扬州当地人民银行反洗钱中心帮助下,扬州警方对何家财个人账户进行监控,发现上面资金流动异常,单日发生交易在100笔以上,累计数亿元,且交易对象来自全国各地。通过调查何家财设在上海市农业银行的账户,又牵连出另外17个可疑账户,共涉及资金85亿元。可是,进出这些账户的大宗现金,流向和流量既不像经商,也不像存款,十分可疑。

  人行总行反洗钱中心分析何家财相关账户后,定性为“特大地下钱庄”。2008年10月,何家财在深圳黄岗口岸被抓获。

  “庄主”判5年半并处罚金300万

  一起法院认定涉案金额高达3.1亿元的“地下钱庄”非法洗钱案,昨日落下帷幕。昨日,扬州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邗江区法院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何家财有期徒刑五年半,并处罚金300万元;判处其妻施丽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陈云龙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今年43岁的何家财,大学文化,福建省福清市人,案发前系加拿大特快汇款有限公司总经理;施丽云、陈云龙无业,均为何家财老乡。

  经审理查明,自2004年4月至2008年10月,何家财等三名被告擅自从事境外和中国之间外汇与人民币的买卖业务,非法经营总额达3.1亿余元。邗江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何家财、施丽云、陈云龙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且系共同犯罪,何家财系主犯。综合他们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以及何家财检举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邗江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但当时何家财不服,曾提起上诉。
(来源:http://society.news.mop.com/dy/n2065096.shtml)
我的天,什么科长手上有上亿公款
“庄主”判5年半并处罚金300万
这犯罪成本低的人人都想犯罪
通货膨胀了,科长都能玩这么大的了~~
成本太低了
看看6龄童照顾父亲,再看看这个,人跟人,不能比的啊~~
钱庄,国外是合法的,和谐国是非法的
海外华人很多都用钱庄进行汇款,国内汇款rmb到指定账户,境外账户当天就可按中间价结算,比走银行快多了
此案估计会让更多的人参与吧。获利和惩罚,明显不成正比。
羡慕中
难怪人人争当公务员
中国鸽派 发表于 2010-9-7 11:13


    是的呀 如果这个地下钱庄很大的话 估计这点钱对于他来说不是什么。。
上帝已经让他疯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