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石化承认曾召开表彰大会 称是为鼓励士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1:49:11
大连石化承认曾召开表彰大会 称是为鼓励士气
来源:新京报
[提要] 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召开了“7-16”火灾事故抢险救援表彰大会,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及下属9个单位和197人分别被授予“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一些事故责任人也受到嘉奖;相关人者表示,公司召开表彰大会,主要是为了鼓励员工的士气、强调安全生产。

  本报讯 (记者钟晶晶)昨日《中华工商时报》报道称,负责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区日常运营和维修工作的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近日召开了“7·16”火灾事故抢险救援表彰大会,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及下属9个单位和197人分别被授予“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一些事故责任人也受到嘉奖。昨日,大连石化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公司确实于8月2日召开了表彰会,受到嘉奖的主要是一线员工,但他对事故责任人受到嘉奖的说法并未表态。

  会议低调 规模很小

  该负责人表示,大连原油漏泄爆炸事故和清污工作近期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大连市政府对大连石化一线员工不顾个人安危的英勇表现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表示公司召开此次表彰大会,主要是为了鼓励员工的士气、强调安全生产管理。

  据这位大连石化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表彰会是在每周一的例行会议之后由领导宣布的,受表彰的人员都是通过基层推荐的,会议规模很小,也很低调,参加会议的主要是公司的领导层,受嘉奖人员也未参加会议,整个会议进行了不到20分钟。“但与会的人员都很感动,确实有很多员工在抢险过程中奋不顾身。”该负责人表示。

  具体责任认定有待明确

  据昨日《中华工商时报》的报道,在表彰会上,本该承担事故责任的该原油罐区生产管理、安全管理的部门和负责人,却成为了表彰重点。

  对此,上述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在表彰会上,受嘉奖的都是在事故一线奋不顾身抢险的员工。目前,上级对事故具体责任的认定和处理还有待明确,二者并无关联。公司在这个时机召开表彰会,出发点是想强调安全生产和管理,并鼓励士气,搞好下半年的生产工作。对于记者提出的事故责任人受到表彰的说法,该负责人并未表态。

  深度思考:

  没负起相关责任,凭什么得到表彰?

  据新京报:发生在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的“事故后有表彰无问责”并非个案,而在有些事故的事后处理中经常出现:坏事成了好事,救援掩盖了反思和责任。

  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7月16日发生的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国家安监总局和公安部已有定论,认为事故暴露不少问题,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及相关单位对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然而,事故之后没有反思和问责,没有总结和惩罚,却以“抢险救援”的名义开起了表彰大会。事故后没有问责大会只有表彰大会,事故责任人不受追究反受表彰,这是输油管爆炸火灾的“次生事故”。一次输油管爆炸带来的只是有形的财产损失,而一次失衡的奖惩和谬奖,则严重得多,既混淆了社会对是非的理解,又传播了诸多的负面暗示。

  事故之后,并非不可表彰。从事故中许多人的表现看,确实值得表彰和奖励。在这次火灾事故抢险救援中,员工确实表现出了临危不惧、忘我战斗的英雄精神,对抑制火灾险情进行了殊死的奋战———正像创造了王家岭生命奇迹的生死救援一样,救援对控制灾难蔓延和减少事故损失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可救援毕竟只是救援,是先有失职导致的事故,然后才有救援。抢险再伟大,救援再成功,也只是事后的补救,永远不能遮掩“事故何以发生”这个“救援前问题”。

  一个健康的激励体制下,犯错者受罚,立功者获奖,分明的奖罚,才能形成正向的激励。就拿大连中石油发生的事故来说,救援中立功的人当然应该奖励,可奖励前应首先对导致事故的责任人追究责任,严惩有关失职者。

  让人忧虑的是,发生在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的“事故后有表彰无问责”并非个案,而在有些事故的事后处理中经常出现:坏事成了好事,救援掩盖了反思和责任。不少安全事故最终异化为一次分享奖励的机会,而反思和问责被抛到九霄云外…[详细]
http://news.sohu.com/20100810/n274098275.shtml大连石化承认曾召开表彰大会 称是为鼓励士气
来源:新京报
[提要] 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召开了“7-16”火灾事故抢险救援表彰大会,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及下属9个单位和197人分别被授予“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一些事故责任人也受到嘉奖;相关人者表示,公司召开表彰大会,主要是为了鼓励员工的士气、强调安全生产。

  本报讯 (记者钟晶晶)昨日《中华工商时报》报道称,负责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区日常运营和维修工作的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近日召开了“7·16”火灾事故抢险救援表彰大会,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及下属9个单位和197人分别被授予“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一些事故责任人也受到嘉奖。昨日,大连石化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公司确实于8月2日召开了表彰会,受到嘉奖的主要是一线员工,但他对事故责任人受到嘉奖的说法并未表态。

  会议低调 规模很小

  该负责人表示,大连原油漏泄爆炸事故和清污工作近期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大连市政府对大连石化一线员工不顾个人安危的英勇表现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表示公司召开此次表彰大会,主要是为了鼓励员工的士气、强调安全生产管理。

  据这位大连石化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表彰会是在每周一的例行会议之后由领导宣布的,受表彰的人员都是通过基层推荐的,会议规模很小,也很低调,参加会议的主要是公司的领导层,受嘉奖人员也未参加会议,整个会议进行了不到20分钟。“但与会的人员都很感动,确实有很多员工在抢险过程中奋不顾身。”该负责人表示。

  具体责任认定有待明确

  据昨日《中华工商时报》的报道,在表彰会上,本该承担事故责任的该原油罐区生产管理、安全管理的部门和负责人,却成为了表彰重点。

  对此,上述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在表彰会上,受嘉奖的都是在事故一线奋不顾身抢险的员工。目前,上级对事故具体责任的认定和处理还有待明确,二者并无关联。公司在这个时机召开表彰会,出发点是想强调安全生产和管理,并鼓励士气,搞好下半年的生产工作。对于记者提出的事故责任人受到表彰的说法,该负责人并未表态。

  深度思考:

  没负起相关责任,凭什么得到表彰?

  据新京报:发生在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的“事故后有表彰无问责”并非个案,而在有些事故的事后处理中经常出现:坏事成了好事,救援掩盖了反思和责任。

  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7月16日发生的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国家安监总局和公安部已有定论,认为事故暴露不少问题,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及相关单位对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然而,事故之后没有反思和问责,没有总结和惩罚,却以“抢险救援”的名义开起了表彰大会。事故后没有问责大会只有表彰大会,事故责任人不受追究反受表彰,这是输油管爆炸火灾的“次生事故”。一次输油管爆炸带来的只是有形的财产损失,而一次失衡的奖惩和谬奖,则严重得多,既混淆了社会对是非的理解,又传播了诸多的负面暗示。

  事故之后,并非不可表彰。从事故中许多人的表现看,确实值得表彰和奖励。在这次火灾事故抢险救援中,员工确实表现出了临危不惧、忘我战斗的英雄精神,对抑制火灾险情进行了殊死的奋战———正像创造了王家岭生命奇迹的生死救援一样,救援对控制灾难蔓延和减少事故损失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可救援毕竟只是救援,是先有失职导致的事故,然后才有救援。抢险再伟大,救援再成功,也只是事后的补救,永远不能遮掩“事故何以发生”这个“救援前问题”。

  一个健康的激励体制下,犯错者受罚,立功者获奖,分明的奖罚,才能形成正向的激励。就拿大连中石油发生的事故来说,救援中立功的人当然应该奖励,可奖励前应首先对导致事故的责任人追究责任,严惩有关失职者。

  让人忧虑的是,发生在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的“事故后有表彰无问责”并非个案,而在有些事故的事后处理中经常出现:坏事成了好事,救援掩盖了反思和责任。不少安全事故最终异化为一次分享奖励的机会,而反思和问责被抛到九霄云外…[详细]
http://news.sohu.com/20100810/n274098275.shtml
和谐社会嘛,让我们忘记追究责任,牢记歌功颂德。不然多不和谐。
寒。。。。老美至今仍然在播save our gulf,我们居然已经开始歌功颂德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果然是资本主义不能比的啊!要不领导素鸡们带头下个海?游一圈?
表彰抢先有功的人不是很正常吗
贴一段:

天启六年闰六月,京师中府草场失火,自夜至晨,损失不小。
已有重权的魏忠贤带着一批太监参加了扑救。对这场火灾,主管官员薛贞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这位薛贞很善于“把坏事变成好事”,喜欢从光明面去看问题。他汇报时没有把重点放“灾”上,而是放在“救”上,全力突出魏忠贤的表现,说魏氏“尽心竭力,别具一应变之才而布置安排”,并且就此大发了一通议论:“可见天下无难事,特患无实作事之人耳。使人人皆能如引实做,何遽谓天灾不可挽回哉?”
   一下子,这个报告就有了高度,也有了深度。
魏忠贤读了,心里舒服得无与伦比,在别人眼里,他魏忠贤只不过半夜起来救了场火,而薛贞居然由此看出他“别具一应变之才”,这是何等不凡的眼光!而且后段的引申,足见此才可以安邦定国。
于是,薛贞不但没有受到任何处分,反而很快被提升为刑部尚书。因祸得福,薛贞因而被朝野上下称作“火逼尚书”。

你觉得正常?也是,这招早就用烂了。
前几天ZXB已经说了,要求媒体以后要少渲染灾难,多报道救援:D
砰砰! 发表于 2010-8-10 14:18
当然不正常~你一杀人犯去表彰警察立功,你说正常吗?~大连石化一帮子玩忽职守,贪赃枉法的官员去给立功的武警战士,抢险的企业员工授奖你不觉得很滑稽么?
是不是要告诉人家"小伙子,这次护主有功,下次大爷出事各位要继续顶上啊"~~
{:wu:}有赞美伟大XXX的诗歌朗诵吗?
有没有功过相抵这说?
呵呵

感觉像纳粹党开会表彰“抢救犹太人的义人”:D:D
我回来了 发表于 2010-8-10 15:51


    就这次救灾,我觉得够烂的,这么长时间才控制住。
要说有功,一线人员有的。但是有过的人又不是他们。
功过相抵?怎么个抵法?
chata 发表于 2010-8-10 18:11

按照一贯的说法,一线的干的好,主要是领导指挥的好

英明决策嘛
该表彰的还是要表彰,不能因为犯错的没有得到惩惩罚,就不表彰有功人员。
不能有空格 发表于 2010-8-10 15:35
:sleepy:看不懂

救援的人和单位很多,表彰不对吗

责任追查也得救援完毕,查明事情缘由之后才处罚吧

两件事当然可以分开
砰砰! 发表于 2010-8-11 09:47
我不反对表彰~我只是反对大连石化出面干这事!
大连石化应该去面壁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