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听到的两个笑话,其中一个堪称史上最恶毒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5:46:57
晚上几个朋友一起吃饭
其中一个朋友,家里正给他介绍远房表妹,已经隔了有五代吧,准备摄合他俩。继而聊到将来的小孩正常不。这个朋友无意中冒出一句:我爸妈也是表兄妹,也隔了三四代。
半响,另一哥们说:那这样,你回去想想你自己正常不正常,如果你觉得你正常,就可以跟她谈啦兄弟!

顺着这个话题又聊下去,那哥们又讲了一件村里的事(真实与否不知):村里有一人娶了媳妇,有一天他爹无意中碰到了他媳妇的胸部,这儿子正好看到了,大怒,大骂他爹。他爹被骂,实在恼怒,大叫:TMD,那你小时候亲我老婆的奶子一年多,我都没说什么,我摸一下你老婆的都不可以?!晚上几个朋友一起吃饭
其中一个朋友,家里正给他介绍远房表妹,已经隔了有五代吧,准备摄合他俩。继而聊到将来的小孩正常不。这个朋友无意中冒出一句:我爸妈也是表兄妹,也隔了三四代。
半响,另一哥们说:那这样,你回去想想你自己正常不正常,如果你觉得你正常,就可以跟她谈啦兄弟!

顺着这个话题又聊下去,那哥们又讲了一件村里的事(真实与否不知):村里有一人娶了媳妇,有一天他爹无意中碰到了他媳妇的胸部,这儿子正好看到了,大怒,大骂他爹。他爹被骂,实在恼怒,大叫:TMD,那你小时候亲我老婆的奶子一年多,我都没说什么,我摸一下你老婆的都不可以?!
隔了多少代 是什么意思?
近亲的标准时三代以内有共同祖先
隔了四五代,是说共同祖先已经是四五代之前的人了吗?那就没问题。
第二个明显有些荤了....
我是潜艇 发表于 2010-4-12 21:01
俺LP当年给我讲解法律上定义的“代”,彻底把我弄晕了……
silentgod 发表于 2010-4-12 21:19


    我现在只知道生物学意义上的“代”,法律定义的“代”还真没听说过。。。
所谓三代内的旁系血亲,是指从自己上溯至同一血缘的亲属,再向下数三代。
例如,计算男方本人同表妹属于第几代旁系血亲,可先由个人经过母亲上溯至与表妹同一个血缘的外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一代,向下数至表妹的母亲,即本人的姨母,为第二代,再向下数至表妹,为第三代。
差不多是这个意思……
wiki大帝的:
中华民国民法规定的血亲
直系与旁系血亲
按照民法第967条的规定,血亲可以分为直系血亲以及旁系血亲两种:
称直系血亲者,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之血亲。(第1项)
称旁系血亲者,谓非直系血亲,而与己身出于同源之血亲。(第2项)
自然血亲与拟制血亲
基于真实血缘联络而生之血亲关系为自然血亲;若为收养(民法第1072条)等关系(如养父子之间),虽不具真实血缘上的亲属关系,但一经收养,法律上即认其有血亲关系,为拟制血亲,所有法律效果与自然血亲同。
血亲亲等的计算
按照民法第968条的规定,“血亲亲等之计算,直系血亲,从己身上下数,以一世为一亲等;旁系血亲,从已身数至同源之直系血亲,再由同源之直系血亲,数至与之计算亲等之血亲,以其总世数为亲等之数。”即使用罗马法亲等计算法。
[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血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3年)第二章第七条规定:[6]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这个定义既不是使用罗马法亲等计算法,也不是使用寺院法亲等计算法。按照中国法律门户网[7],“所谓三代内的旁系血亲,是指从自己上溯至同一血缘的亲属,再向下数三代。”即包括表、堂兄弟姐妹。这也是最常见的解释。
然而根据中国政府官方网站引用的释义[2][8],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
直系血亲。包括父亲、母亲、儿子、女儿、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的叔父、伯父、舅父、姑母、姨母、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
也就是说,表、堂兄弟姐妹结婚不在限制的范围内。但是同时该释义又说“我国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在罗马法为四亲等旁系血亲”,即包括表、堂兄弟姐妹[8]。
出现这种混乱的原因在于中国的婚姻法使用“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这个概念,但没有给出定义。
回复 7# silentgod


    丫的楼上的,是不是从老婆那里受虐后拿我们来出气,我看得也是一头雾水!
清道夫 发表于 2010-4-12 23:01
我印象中当年俺LP给我上课的时候我听懂了,可是现在看法条我糊涂了……哎
还可以,基本大致差不多大概其明白了
没觉得好笑啊
兰州再编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