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胸"医院突获资质 政府应向公众解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7:32:40
    媒体评论:"开胸"医院突获资质 政府应向公众解惑

2009年08月16日  来源:新京报 

  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不能草率行事,何况是3家医院同获资质。鉴于“开胸验肺”事件的特殊性,河南省卫生厅应最大限度地信息公开,及时向公众答疑释惑。
  8月14日晚,河南省卫生厅发出通告,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3家医院,获得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该通报说,按照《职业病诊断机构管理办法》要求,在这3家医院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河南省卫生厅组织专家组对它们现场审查和验收,其基本条件、设备设施、技术人员等符合要求,被确定为职业病诊断机构。
  这可真是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8月12日,在河南省卫生厅召开的“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会议上,为尘肺病患者张海超“开胸验肺”的郑大一附院,刚被卫生厅以正式文件的形式通报批评、立案调查;随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卫生厅有关人士更对郑大一附院抛出“黑诊所”论,激起批评如潮。而今,郑大一附院还没被摘下“黑诊所”的帽子,却突获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这种魔术般的突变,无论如何都在公众的意料之外。
                           

  “开胸验肺”事件后,郑大一附院的尽职行为,被公众赋予“见义勇为”的公益色彩。河南省卫生厅的批评通报发出后,公众在强烈批评其报复性执法嫌疑的同时,对郑大一附院给予了道义上的热情支持,更有人直接表示“谁要是敢罚你们钱,我来出”。郑大一附院在此次事件中的表现堪称示范,赋予其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自然又在情理之中。
  情理之中的事令人欣慰,但“戴帽上岗”的意外突变,却也让人困惑。
  困惑之一:郑大一附院的申请是自愿的吗?自愿与否,直接关系到是否合法,兹事体大,不能不究。8月15日,对医院会不会申请职业病鉴定资格的问题,该院宣传处一位科长说:“(卫生厅)这个态度刚刚出,我还没有听说(医院会不会去申请)。”照这么说,郑大一附院很可能并没自愿申请?当然,也可能医院已经自愿申请了,只是这位科长“没有听说”。对此,故且存疑,并但愿不是“被自愿”。
  困惑之二:如果郑大一附院真的自愿申请了,又是什么时候申请的?不妨假设:如果医院早就申请了,时间可能还在“开胸验肺”之前,为什么直到现在才批准,此前没有及时批准的理由是什么?如果医院是在“黑诊所”论出笼后自愿申请的,仅仅事隔一天,就能迅速获批,河南省卫生厅“特事特办”的理由又是什么?资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恐怕不能草率行事,何况是3家医院同获资质。
  困惑之三:如果“开胸验肺”的事没发生,或者即便发生了,却没取得像今天这样的轰动性效果,职业病诊断会不会主动打破垄断,实行充分竞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都是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的,此后的9年间,河南省有多少家医院自愿申请过资质,又被批准了多少家?目前河南省有16家职业病诊断机构,那么,自愿申请与获批的比例是多少,理由又是什么?
  鉴于“开胸验肺”事件的特殊性,以及公众对此事件的高度关注,无论是顾及自身形象,还是强化政府公信力,河南省卫生厅都应最大限度地信息公开,及时向公众答疑释惑。
  □袁周(学者)




http://www.chinanews.com.cn/gn/news/2009/08-16/1820122.shtml
    媒体评论:"开胸"医院突获资质 政府应向公众解惑

2009年08月16日  来源:新京报 

  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不能草率行事,何况是3家医院同获资质。鉴于“开胸验肺”事件的特殊性,河南省卫生厅应最大限度地信息公开,及时向公众答疑释惑。
  8月14日晚,河南省卫生厅发出通告,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3家医院,获得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该通报说,按照《职业病诊断机构管理办法》要求,在这3家医院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河南省卫生厅组织专家组对它们现场审查和验收,其基本条件、设备设施、技术人员等符合要求,被确定为职业病诊断机构。
  这可真是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8月12日,在河南省卫生厅召开的“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会议上,为尘肺病患者张海超“开胸验肺”的郑大一附院,刚被卫生厅以正式文件的形式通报批评、立案调查;随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卫生厅有关人士更对郑大一附院抛出“黑诊所”论,激起批评如潮。而今,郑大一附院还没被摘下“黑诊所”的帽子,却突获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这种魔术般的突变,无论如何都在公众的意料之外。                            
  “开胸验肺”事件后,郑大一附院的尽职行为,被公众赋予“见义勇为”的公益色彩。河南省卫生厅的批评通报发出后,公众在强烈批评其报复性执法嫌疑的同时,对郑大一附院给予了道义上的热情支持,更有人直接表示“谁要是敢罚你们钱,我来出”。郑大一附院在此次事件中的表现堪称示范,赋予其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自然又在情理之中。
  情理之中的事令人欣慰,但“戴帽上岗”的意外突变,却也让人困惑。
  困惑之一:郑大一附院的申请是自愿的吗?自愿与否,直接关系到是否合法,兹事体大,不能不究。8月15日,对医院会不会申请职业病鉴定资格的问题,该院宣传处一位科长说:“(卫生厅)这个态度刚刚出,我还没有听说(医院会不会去申请)。”照这么说,郑大一附院很可能并没自愿申请?当然,也可能医院已经自愿申请了,只是这位科长“没有听说”。对此,故且存疑,并但愿不是“被自愿”。
  困惑之二:如果郑大一附院真的自愿申请了,又是什么时候申请的?不妨假设:如果医院早就申请了,时间可能还在“开胸验肺”之前,为什么直到现在才批准,此前没有及时批准的理由是什么?如果医院是在“黑诊所”论出笼后自愿申请的,仅仅事隔一天,就能迅速获批,河南省卫生厅“特事特办”的理由又是什么?资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恐怕不能草率行事,何况是3家医院同获资质。
  困惑之三:如果“开胸验肺”的事没发生,或者即便发生了,却没取得像今天这样的轰动性效果,职业病诊断会不会主动打破垄断,实行充分竞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都是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的,此后的9年间,河南省有多少家医院自愿申请过资质,又被批准了多少家?目前河南省有16家职业病诊断机构,那么,自愿申请与获批的比例是多少,理由又是什么?
  鉴于“开胸验肺”事件的特殊性,以及公众对此事件的高度关注,无论是顾及自身形象,还是强化政府公信力,河南省卫生厅都应最大限度地信息公开,及时向公众答疑释惑。
  □袁周(学者)




http://www.chinanews.com.cn/gn/news/2009/08-16/1820122.shtml
向河南卫生厅开炮
这种公众性的弱智,拜托ZF以后少做做
原本想惩处不按规矩办事,多管闲事的医院,谁知招来网民愤怒,觉得挡不住了,马上就来个大转向,丢人呀!
好好学学政治,D校要好好教教怎么做政客,别成天就是拉关系做人脉吃吃喝喝。

过去当官只要考虑官场技能,所以在“民场”绝对无能和拙劣,在对外(国)的“民场”更加傻帽。要多学学“民场”技能,
我算是明白了,河南卫生厅先认为郑大没有资格而处罚,然后又给予资格,大概认为是在依"法"办事,体现"法治"精神和"程序"正义吧,呵呵,说句不好听的话,就是想装x,结果不小心成为大sx.
坚决反对河南卫生厅处罚郑大一附院!
HN职防所和卫生厅是不是睡在一张床上的啊?或者曾经睡在一张床上?
:D  工人阶级万岁
打一巴掌,给一枣吃
就是说之前你不是定点机构,所以你“胡乱”做“诊断”,我拿你没办法。
现在硬让你变成定点,这样你再下结论的时候就得按照《职防法》的条条框框来,比如今后再有人私自来找,有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的书面证明材料,你还敢“乱下结论”,那就是违法了。
千万莫低估卫生系统大佬的智慧。
gemzar 发表于 2009-8-16 12:49

如果真是这样,那这个地方的官场真是黑暗的无以复加,丧尽天良了。
gemzar 发表于 2009-8-16 12:49

恩,赞同,就是这么个理
是够魔术的...
哎牙牙,河南发大水,卫生厅水太深。俺们实在是不明真相不明真相不明真相~~~
一定要严惩相关责任人,比如黑心老板和医生
越想越可怕,一个医院的资质都能朝令夕改,何况病人的病历
这件事突现地方政府缺少必要监督,几乎可以为所欲为。
说实话 我老是觉得河南的官场很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