汗啊,一个小学时候听说的骗子居然闹到2006年:“周锦宇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10:01:56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听爸爸说,80年代有人宣称“把螺旋桨装在船的中段则效果最好”,向国家骗取了大量经费造船,结果造出来的船自然是废物。今天才知道,这个“周老虎”的前辈居然如此彪悍,一直闹到了2006年![:a9:]

http://wlcscience.blogbus.com/logs/27499672.html

朱国伟教授推荐。已在[中国水运网],[航运资讯网]发出。

20年来,各地建造的“周氏W型超浅水船”,没有一艘成功,全部失败,使国家和企业蒙受了数千万的经济损失。在我们这个崇尚科学的国度里,像周锦宇这样不学无术的人为什么堂而皇之欺骗官员和媒体22年之久?

周锦宇自演“农夫和蛇”闹剧终结“辉煌人生”

作者的话

        15 年前,即1991年,在国内多家主流媒体人云亦云,为所谓“世界发明之最——周氏W型超浅水船”的“发明者”周锦宇大唱赞歌时,作为行业主流媒体的本报,在深入跟踪调查,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的前提下,在新闻界首次对“周氏W型超浅水船”说不,彻底否定了并不存在的“周氏理论”和低劣的“周氏发明”,从而一石激起千层浪,在全国航运界和造船学术界引发了一场揭伪打假的高潮。

国防科工委水动力学专业组成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工程学院教授董祖舜,当时在给本报的信中写道:“这样一个伪科学事件,如此一个科技骗子,能够在如此大的范围和如此长的时间中多次行骗,而且还得到了如此级别报刊的一而再,再而三的吹捧,这是我国造船科技界的耻辱”,“也是新闻界的耻辱”,“所幸还有贵报这样坚持科学,批判谬误的认真作风,谢谢你们做了一件大好事”。

15年后的2006年7月,周锦宇的上级主管部门福建省科技厅终于发布通报,明确表示:“市场已经检验和证明,周锦宇的‘超浅水船’技术是行不通的,不宜再对此项被有关专家一再否定,又在实践中被证明行不通的技术给予支持和宣传。”

不久前,“发明家”周锦宇最终因为铤而走险,犯诈骗罪被福建省高院终审判处10年有期徒刑。[中国水运网]

中国造船史上的奇闻

周锦宇自演“农夫和蛇”闹剧终结“辉煌人生”

周家华

为诈骗300多万元国家财产,原福建省船舶科研设计院院长、所谓“世界发明之最——周氏W型超浅水船”的始作俑者——周锦宇串通他人,伪造借款合同,将自己和自己的上级主管机关福建省科技厅告上法庭,自编自导自演了一场现代版“农夫和蛇”的闹剧。不过,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这位靠伪科学发迹发家、曾经多次被全国造船专家联名揭伪打假,但是20多年打而不倒的“发明家”,自己把自己送进了监狱。去年12月17日,福建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周锦宇和鄢邦凯犯诈骗罪,分别判处其10年和3年的有期徒刑。今年4月,福建省高院对此案重新启动审判程序。6月19日,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了鄢邦凯的起诉。随着一场伪造合同,想通过诉讼达到诈骗目的闹剧的落幕,头照多重光环的周锦宇的 “ 辉煌人生”也宣告终结。

一、靠一句话“理论”发迹

1979年,24岁的福建省林业厅钢筋工人周锦宇自称创立了一种叫“流体分子量质与物体运动相对瞬变”的船舶推进“新理论”,他称之为“周氏理论”。又称据此发明了一种“新船型”,即把通常设置在船尾的螺旋桨挪至船舶腹部,封闭在船底的隧洞里,他称为“周氏W超浅水船型”。

在大量的、多次提供给船东和新闻单位的、印刷得十分精美的中英文对照的宣传材料中,他声称其“理论”,“是对经典流体力学理论的突破”、“是船舶科学史上的首创”、“新的里程碑”,“宣告了100多年来船舶尾推进方式的结束”。声称采用“周氏W超浅水船型”,“航速可提高二至三倍,节能40%”;“从上海到福州的客轮,航行时间可从28小时缩短为 10小时,比火车还少14小时”;“设计的快艇,将比海湾战争中法国的反潜驱逐舰装备的鱼雷每小时还快16公里”;是“中国的世界发明之最”,“将给中国的运输业带来第三次大革命,将给中国经济的繁荣带来第三次奇迹”。

经过近5年的自我宣传和自我推荐,他得到了几位领导的关心和支持,找到了一位对他的“理论”和“发明”感兴趣的记者。1984年,新华社驻福建分社的一位青年记者写了一篇内参,报道这个青年工人创立了重大理论,却因没有文凭得不到社会的承认和重视。在当时批评“文凭风”的社会背景下,这篇内参引起了中央一位同志的重视并作了批示。于是,1985年1月29日,《中国青年报》在一版第一次向社会发表了该报驻福建记者的报道:《船舶航速可大大提高,重大理论的创立者是青工周锦宇》,并同时配发了《讲文凭,不唯文凭,重在真才实学》评论员文章。实际上,直到20年后的今天,这两位记者也没看到周锦宇一个字的“理论”。等他们发现自己被蒙哄而觉悟时,受周锦宇所蒙,步他后尘的记者越来越多,宣传越来越玄,影响越来越大。从1985年1月29日《中国青年报》的第一篇公开报道一直到2006年,全国的30多家传媒在长达21年时间里,近百次宣传、赞颂了根本不存在的“周氏理论”和低劣的“周氏发明”,在中国新闻史上留下了令人深思的一页。

新闻舆论对周锦宇的赞誉和提携,一些善良的领导对周锦宇的关心、支持,彻底改变了他的社会地位和人生道路。1985年和1986年,他被评为福州市“劳动模范”,福建省“新长征突击手”、“全国自学成才积极分子”,获“五一劳动奖章”。1985年底,他从工人转为干部,被厦门大学破格录用。厦大专门成立了一个船舶力学研究室,创造条件让他从事船舶研究。但在厦大一年,他一事无成。

1986年10月,对“周氏理论”、“发明”经过一番认真调查后的厦大,辞退了周锦宇。就在无路可走时,他于11月18日给当时的福建省领导写了一封信。信中诉说自己怀才不遇,要求调福建省科委,并办一个“自负盈亏”的船舶技术研究所。 11月18日,省领导在这封信上作了批示。1987年2月,他从厦大调到了福建省科委。

1987年初,福建省科委拨专款,下达了以“周氏理论“为依据,进行“30吨新型货抡华新轮研制”。1987年底,华新轮下水试航。这艘设计满载30吨,时速18公里的小机驳船,试航时只载货5吨,最大时速仅12公里。该轮由于航速太慢,操纵性能不好,船东根本无法投入营运。下水后一直停在码头晒太阳。而周锦宇却炮制了一份“成果研讨会纪要”。1987 年,福建省科委第21期《呈阅件》全文转发这份纪要。30天后,以《科技日报》、《中国青年报》为首的数家大报,以《纪要》内容为主,报道了华新轮试航成功的消息。报道说:“一条30吨小机驳船的试航成功,验证了32岁的周锦宇提出的流体力学新理论的可行性”,“不仅在船舶推进方式上是一次空前的变革,而且会在航空、军事、科研、桥梁建造、城市建设等方面产生深远的影响”,“它的问世,意味着我国许多水系将结束不能通航的历史”。

1988年初,福建省科委同意周锦宇的报告,并给开办费5万元。5月2日,福建省船舶技术研究所成立,周锦宇出任所长兼总工程师。

福建省船舶技术研究所成立之后,先后有福建上杭、四川长宁、贵州赤水、江苏南京、陕西西安、江西赣州、山西乡宁、河北雄县白洋淀、云南思茅等地的一些航运企事业单位引进“周氏发明”,建造“周氏W型超浅水船”。周锦宇收取上述船东近百万设计费和专利费,却没有设计出一张经过船检部门审查的图纸。上述船东单位,耗资近千万,可他们渴望的“超栈水船”,不是在问题成堆的图纸上,(如贵州赤水船、四川长宁船、江西波阳船、江苏南京船、陕西黄河船),就是造出的船试航失败,有的被船员称为“活棺材”(如1987年下水的华新轮,在码头上风吹浪打整7年。1993年10月9日,周锦宇又将该船切割成数块,改装成了“ 富屯溪号”);有的辟为“水上酒巴”(如上杭县60客位小木船);有的成为“一堆高级废铁”(如赣江300吨级船组);有的建造多年下不了水(如山西乡宁船);有的下水不能营运(如厦门游艇,白洋淀客船)。上述船舶造船前图纸末经船检部门审查,船造好后未通过检验,全属违法建造,受到各地船检部门通报。周锦宇在白洋淀违法建造的客船受到了河北省委、省政府,保定行署和河北省交通厅、船检处的紧急通报。20年来,各地建造的“周氏W型超浅水船”,没有一艘成功,全部失败,使国家和企业蒙受了数千万的经济损失。

根据读者和船东的强烈反映,本报派记者对此进行了专题调查。1991年7、8月间,本报记者深入到川南、贵北、闽西、赣南4省14个市县,行程万里,历时40余天,对“周氏理论”及其实船作了现场跟踪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周氏理论”是根本不存在的、只有一个标题的理论,“周氏实船”没有一艘成功的。

二、伪科学21年打而不倒

1989 年5月,出于知识分子的良知和社会责任感,曾在1985 初当面考察过周锦宇的原武汉水运工程学院船舶系副教授周俊麟,为避免其他航运企业再蒙受损失,在众多报刊正面宣传的情况下,他以内部材料的形式,写了题为《中国科技界行骗术的“新突破”——评周锦宇的“船舶推进新理论”》的文章。文章剖析了周氏“新理论”的内容,列举事实并用科学论证,指出周锦宇是一个在船舶理论与工程设计方面不学无术的人,根本没有创立什么“新理论”,所谓的“新理论”实际上违背了基本常识和基本概念。文章全盘否定了“周氏理论”和“周氏发明”,并指出这是“一场骗局”。

1989年5月12日,上海交大副校长、造船专家盛振邦严肃指出这是一件“荒唐事”,表示要“揭露这种无耻的欺骗”,把“事实真相弄个水落石出”。

1989年5月24日,中国造船工程学会船舶力学学术委员会就此致函武汉水运工程学院。函件指出:“对学术骗子,科研道德败坏的行为必须彻底揭露”。

1991年12月3日,武汉地区造船界、航运界17位专家、教授专题讨论“周氏理论”、“周氏发明”。专家们严肃指出:“‘周氏理论'是自行杜撰出来的,只有错误标题,没有内容的假理论,是一种科学上的无知”。

1991 年12月13日,本报在新闻界首次对“周氏W型超浅水船”说不,在一版发表《是“世界发明之最”,还是一件“荒唐事”——“周锦宇一事引发出一连串问题》。12月20日,本报发表长篇通讯《江河可以作证——周锦宇“船舶新理论”及其实船的现场调查》,彻底否定了并不存在的“周氏理论”和低劣的“周氏发明”。

但是,1992年3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周氏W超浅水船”被正式列入国家“八五”火炬计划和科技攻关计划。

新闻舆论对“周氏理论”、“周氏发明”的宣传赞誉再次升温。以人民日报、新华社为首的北京11家新闻单位,几乎在同一时间向国内外发布了这一“新闻”。《经济日报》的标题是《一移惊天下》(即螺旋桨前移)其宣传规模不亚于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和人造卫星上天。社会舆论大哗。

1992年3月 30日,武汉地区25位专家、教授联名上书中央领导。指出:“周氏杜撰的‘理论’,只是一个标签,未见实质性内容。其所采用的技术措施(即发明专利)是与长期实践所反复证明的理论相矛盾的,因而按其主观臆想所设计出来的船舶屡试屡败就是必然的。”他们要求“国家主管部门对周的‘理论’、‘成果’重新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各报,以适当方式挽回影响”。

1992年4月20日,中科院举行第六次学部委员大会。在这次会议上,学部委员、厦门大学校长田昭武,中国造船界唯一的学部委员、上海交大教授杨槱否定了“周氏理论”和“发明 ”,并要求有关部门澄清事实。杨槱教授为此专门撰文《对“周锦宇一事”的初步看法》。文中严肃指出:“周氏声称他的理论将宣告100年来各类船舶尾推进方式的结束、是‘世界发明之最’等等,只能是贻笑大方而己”。

1992年4月19日,原中船总民船船型开发指导组在上海召开会议。20余名知名造船专家指出:“周锦宇的新发明既没有理论推导,也末进行严密的科学试验以证明其理论的正确性“,“纯属天方夜谭”。

1992 年8月7日,中国造船学会在上海召开专题研讨会。以学部委员杨槱教授,上海交大副校长盛振邦教授,原中船总702所所长、全国人大代表董世汤教授级高工为首的我国34名造船专家学者,联名向国家、向社会发出《呼吁书》。书中指出:“周锦宇创立的一句话新理论纯属杜撰编造”;“周锦宇的理论和发明纯属伪劣科技”;“所谓世界发明之最,实为一场荒唐的骗局”;“这一件事与假药假酒商品纯属同一性质”。书中呼吁:“周氏理论指导下的周氏船型,不是什么发明创造,更不是罕见成果,而是愚昧无知荒谬臆想的产物,国家科委应撤销其在国家‘八五’火炬计划 和‘八五’科技攻关中的立项”。

1992年11月,福建省造船学会召开会议,并发出《建议书》。要求福建省科委“对周锦宇的船研所进行彻底整顿,对国家科研经费的开支情况进行法定审计”。

1992 年12月21日,原中船总公司和交通部责成中国造船学会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首都新闻界披露了此事的全部真相。包括本报在内的国内及港澳地区20多家传媒,先后以《中国造船专家揭露一场骗局》、《造船专家揭露一起丑闻》、《造船专家吁查“周氏发明”》、《是一移惊天下,还是一移骗天下》为题,报道了这一事件。

1992年5月,周锦宇以本报侵犯他的名誉权为由,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起诉。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于1992年9月受理此案,并于1992年12月8日开庭公开审理。 1993年8月16日,一审法庭在8个月后对此案作出了各打五十大板的一审判决。

1993 年9月5日,在无锡出席中国造船工程学会船舶力学学术委员会第三届年会的76名专家、教授联名发出呼吁书,对武汉中院8月16目的判决感到十分震惊和不满。他们在呼吁书写道:“在当前举国上下打假高潮中,武汉中级法院民二庭竟无视中国造船界的呼声,避开问题的实质和内容,作出了不公正的判决。我们不知道法院要给周锦宇恢复什么名誉。我们认为这样的判决在客观上起了庇护作用,是与人大常委会最近通过的《科技进步法》精神背道而驰的 ”。

1992 年8月31日,本报向湖北省高院呈递了《上诉状》。《上诉状》指出:“一审判决对事涉案情性质的重大情节没有查明,回避了假理论假成果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这一铁的事实,导致判决是非完全颠倒”;“处罚裁定量罚不公,自相矛盾”;“如果事件的性质不清,本质不明,前提错误,把揭伪打假视为学术争鸣,必然影响判决的方向和公正”;“现在的审判结果,揭伪者要赔礼道歉,弄假者、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者,反而受到名誉保护、法理何在?法律到底保护什么?支持什么?处罚什么?服务什么?已全被颠倒”。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于1994年4月20日组成合议庭。一年零十天之后,以“学术争鸣应当互相尊重,有理有节”为由,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的终审判决。

尽管全国造船专家学者对周锦宇伪科学事件进行了持续三年的揭伪打假,尽管本报为此刊发了多位知名造船专家学者的文章,但是 1995年6月15日,“超浅水船舶系列开发项目被国家科委列为1995年第一批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对此,1995年8月8日,以原武汉交通科技大学教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 科评议组成员吴秀恒为首的8位专家、教授,又联名写了《致国家科委宋健主任的信》。信中写道:“看来此事已远远超过学术争议的范围。科技管理部门在立项、拨款、鉴定、审计以及其他方面,还存在不少阴暗点。我们是一介书生,手头还有不少工作,实在没有时间、精力去做唐.吉坷德式的斗争。但是,作为纳税人,不忍浪费国家资金。作为爱党爱国的共产党员,不忍党和中国蒙羞”。

三、终以“农夫和蛇”闹剧收场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随着时间的推移,水运市场经济的检验,没有谁再相信被吹得天花乱坠却无一成功的“周氏W超浅水船”,一事无成的周锦宇终于走到穷途末路。“弄钱”使债务缠身的“发明家”铤而走险,并且把“弄钱”的对象选定为一直关心、支持和袒护他的顶头上司原福建省科委(现福建省科技厅),演绎了一场新版“农夫和蛇”的闹剧。

2004年5月,周锦宇把时任云南思茅地区川黔轮船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鄢邦凯叫到福州,商谈解决双方之间的债务纠纷。周锦宇说,福建省船舶科研设计院被吊销了法人资格,自身没有财产,无力偿还欠款。但鄢邦凯可以通过法院,从其上级单位福建省科技厅弄到钱。两人商量,把当时设计院的借款时间往前推,再把利息提高,这样可以从省科技厅获得更多的赔偿。在鄢同意之后,周锦宇指使员工伪造了一系列的欠款凭证,不仅在财务账目上动了手脚,还重新订立了借款合同,提前了借款时间,鄢作为“债权人”也在材料上签了字。

2004年6月11日,鄢邦凯凭以上伪造的材料和周锦宇提供的3万元诉讼费,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省船舶院和省科技厅。因为“证据”齐备,加上双方口径一致,福州中院于2004年12月24日作出判决,支持了鄢邦凯的诉讼请求,判决省船舶院返还鄢邦凯借款本金人民币181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共计人民币3496086元,福建省科技厅对上述还款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判决后,为了把“戏”演得更逼真,鄢邦凯以利息计算不够,应返还的利息须按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计算为由,向福建省高院提出上诉。福建省科技厅在提出上诉的同时,反映周锦宇涉嫌重大经济问题,鄢邦凯有可能与其相互勾结。如果是这样,那么所谓的借款便有可能纯属子虚乌有。

为了调取证据,福建省高院民二庭的法官们多次前往云南、重庆、北京等地进行调查取证。历经艰辛,迷雾终于渐渐拨开。办案组从云南思茅中院、建设银行等单位,调取了二人合谋诈骗、骗取国家资金的相关证据。法院认定,周锦宇与鄢邦凯勾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证据提起民事诉讼的手段,企图骗取公共财产 349.6086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2006年7月,福建省科技厅给主要新闻媒体和上级有关单位发布通报,明确表示:“市场已经检验和证明,周锦宇的‘超浅水船’技术是行不通的,不宜再对此项被有关专家一再否定,又在实践中被证明行不通的技术给予支持和宣传。”通报还透露,福建省纪委已对周锦宇作为院长在福建省船舶科学研究设计院改制期间涉嫌的经济问题展开调查。

福建省科技厅认为,福建省船舶院成立以来,政府有关部门对该院给予了大量的资金支持,但周锦宇依靠虚假宣传,已经造成了国家资金浪费,也使一些企事业单位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至此,曾被多家国家主流媒体宣传赞扬,且列入国家“八五”火炬计划的所谓世界发明之最——“周氏W型超浅水船”,终于在喧嚣、鼓噪了22年之后寿终正寝。

四、留下了一大堆问号


    “周锦宇事件”被社会、特别是造船专家学者关注已有20多年时间。这是一个原本不该发生的事件,可它还是发生了。虽然造假者信誓旦旦,虽然谎言披着权威的外衣,造船专家学者和负责任的媒体记者却从一开始就表现出强烈质疑,并以对正义追求的祈望和极其执着的态度以及理性的方式寻求真相的获得。他们的质疑和要求,其实只是要求对于那些难以回避的种种疑点给以真实可信的解析。但值得探索、反思和追问的是:在我们这个崇尚科学的国度里,像周锦宇这样不学无术、专靠欺骗官员和媒体的人为什么堂而皇之22年之久?为什么判定周锦宇一句话“新理论”和“新发明”的真伪竟然要用这么长的时间,要遭遇这么大的艰难?如果周锦宇没有犯诈骗罪,其上级主管部门会不会发布“市场已经检验和证明,周锦宇的‘超浅水船’技术是行不通”的通报?20余年来,政府有关部门给予周锦宇多大的资金支持,造成了国家多大的资金浪费?政府公权力怎么会如此轻易地被周锦宇绑架22年之久?

五柳村2008年8月10日收到  朱国伟教授推荐

[注]朱国伟教授对“周氏W型超浅水船”之伪早有揭露,曾有点评“开创内河浅水航道船舶运输新纪元”,《再评《科技日报》所载《开创内河浅水航道船舶运输新纪元》,三评《科技日报》所载《开创内河浅水航道船舶运输新纪元》,学习“八荣八耻”,谈反对“伪科学”( 发言稿)等评论在五柳村的科学与自然中发表,但这个BLOG曾被认为有不当内容而将全部文章删除,看不到了,所幸在新语丝等网站中仍有保存,可以搜索找到。---五柳村编者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听爸爸说,80年代有人宣称“把螺旋桨装在船的中段则效果最好”,向国家骗取了大量经费造船,结果造出来的船自然是废物。今天才知道,这个“周老虎”的前辈居然如此彪悍,一直闹到了2006年![:a9:]

http://wlcscience.blogbus.com/logs/27499672.html

朱国伟教授推荐。已在[中国水运网],[航运资讯网]发出。

20年来,各地建造的“周氏W型超浅水船”,没有一艘成功,全部失败,使国家和企业蒙受了数千万的经济损失。在我们这个崇尚科学的国度里,像周锦宇这样不学无术的人为什么堂而皇之欺骗官员和媒体22年之久?

周锦宇自演“农夫和蛇”闹剧终结“辉煌人生”

作者的话

        15 年前,即1991年,在国内多家主流媒体人云亦云,为所谓“世界发明之最——周氏W型超浅水船”的“发明者”周锦宇大唱赞歌时,作为行业主流媒体的本报,在深入跟踪调查,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的前提下,在新闻界首次对“周氏W型超浅水船”说不,彻底否定了并不存在的“周氏理论”和低劣的“周氏发明”,从而一石激起千层浪,在全国航运界和造船学术界引发了一场揭伪打假的高潮。

国防科工委水动力学专业组成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工程学院教授董祖舜,当时在给本报的信中写道:“这样一个伪科学事件,如此一个科技骗子,能够在如此大的范围和如此长的时间中多次行骗,而且还得到了如此级别报刊的一而再,再而三的吹捧,这是我国造船科技界的耻辱”,“也是新闻界的耻辱”,“所幸还有贵报这样坚持科学,批判谬误的认真作风,谢谢你们做了一件大好事”。

15年后的2006年7月,周锦宇的上级主管部门福建省科技厅终于发布通报,明确表示:“市场已经检验和证明,周锦宇的‘超浅水船’技术是行不通的,不宜再对此项被有关专家一再否定,又在实践中被证明行不通的技术给予支持和宣传。”

不久前,“发明家”周锦宇最终因为铤而走险,犯诈骗罪被福建省高院终审判处10年有期徒刑。[中国水运网]

中国造船史上的奇闻

周锦宇自演“农夫和蛇”闹剧终结“辉煌人生”

周家华

为诈骗300多万元国家财产,原福建省船舶科研设计院院长、所谓“世界发明之最——周氏W型超浅水船”的始作俑者——周锦宇串通他人,伪造借款合同,将自己和自己的上级主管机关福建省科技厅告上法庭,自编自导自演了一场现代版“农夫和蛇”的闹剧。不过,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这位靠伪科学发迹发家、曾经多次被全国造船专家联名揭伪打假,但是20多年打而不倒的“发明家”,自己把自己送进了监狱。去年12月17日,福建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周锦宇和鄢邦凯犯诈骗罪,分别判处其10年和3年的有期徒刑。今年4月,福建省高院对此案重新启动审判程序。6月19日,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了鄢邦凯的起诉。随着一场伪造合同,想通过诉讼达到诈骗目的闹剧的落幕,头照多重光环的周锦宇的 “ 辉煌人生”也宣告终结。

一、靠一句话“理论”发迹

1979年,24岁的福建省林业厅钢筋工人周锦宇自称创立了一种叫“流体分子量质与物体运动相对瞬变”的船舶推进“新理论”,他称之为“周氏理论”。又称据此发明了一种“新船型”,即把通常设置在船尾的螺旋桨挪至船舶腹部,封闭在船底的隧洞里,他称为“周氏W超浅水船型”。

在大量的、多次提供给船东和新闻单位的、印刷得十分精美的中英文对照的宣传材料中,他声称其“理论”,“是对经典流体力学理论的突破”、“是船舶科学史上的首创”、“新的里程碑”,“宣告了100多年来船舶尾推进方式的结束”。声称采用“周氏W超浅水船型”,“航速可提高二至三倍,节能40%”;“从上海到福州的客轮,航行时间可从28小时缩短为 10小时,比火车还少14小时”;“设计的快艇,将比海湾战争中法国的反潜驱逐舰装备的鱼雷每小时还快16公里”;是“中国的世界发明之最”,“将给中国的运输业带来第三次大革命,将给中国经济的繁荣带来第三次奇迹”。

经过近5年的自我宣传和自我推荐,他得到了几位领导的关心和支持,找到了一位对他的“理论”和“发明”感兴趣的记者。1984年,新华社驻福建分社的一位青年记者写了一篇内参,报道这个青年工人创立了重大理论,却因没有文凭得不到社会的承认和重视。在当时批评“文凭风”的社会背景下,这篇内参引起了中央一位同志的重视并作了批示。于是,1985年1月29日,《中国青年报》在一版第一次向社会发表了该报驻福建记者的报道:《船舶航速可大大提高,重大理论的创立者是青工周锦宇》,并同时配发了《讲文凭,不唯文凭,重在真才实学》评论员文章。实际上,直到20年后的今天,这两位记者也没看到周锦宇一个字的“理论”。等他们发现自己被蒙哄而觉悟时,受周锦宇所蒙,步他后尘的记者越来越多,宣传越来越玄,影响越来越大。从1985年1月29日《中国青年报》的第一篇公开报道一直到2006年,全国的30多家传媒在长达21年时间里,近百次宣传、赞颂了根本不存在的“周氏理论”和低劣的“周氏发明”,在中国新闻史上留下了令人深思的一页。

新闻舆论对周锦宇的赞誉和提携,一些善良的领导对周锦宇的关心、支持,彻底改变了他的社会地位和人生道路。1985年和1986年,他被评为福州市“劳动模范”,福建省“新长征突击手”、“全国自学成才积极分子”,获“五一劳动奖章”。1985年底,他从工人转为干部,被厦门大学破格录用。厦大专门成立了一个船舶力学研究室,创造条件让他从事船舶研究。但在厦大一年,他一事无成。

1986年10月,对“周氏理论”、“发明”经过一番认真调查后的厦大,辞退了周锦宇。就在无路可走时,他于11月18日给当时的福建省领导写了一封信。信中诉说自己怀才不遇,要求调福建省科委,并办一个“自负盈亏”的船舶技术研究所。 11月18日,省领导在这封信上作了批示。1987年2月,他从厦大调到了福建省科委。

1987年初,福建省科委拨专款,下达了以“周氏理论“为依据,进行“30吨新型货抡华新轮研制”。1987年底,华新轮下水试航。这艘设计满载30吨,时速18公里的小机驳船,试航时只载货5吨,最大时速仅12公里。该轮由于航速太慢,操纵性能不好,船东根本无法投入营运。下水后一直停在码头晒太阳。而周锦宇却炮制了一份“成果研讨会纪要”。1987 年,福建省科委第21期《呈阅件》全文转发这份纪要。30天后,以《科技日报》、《中国青年报》为首的数家大报,以《纪要》内容为主,报道了华新轮试航成功的消息。报道说:“一条30吨小机驳船的试航成功,验证了32岁的周锦宇提出的流体力学新理论的可行性”,“不仅在船舶推进方式上是一次空前的变革,而且会在航空、军事、科研、桥梁建造、城市建设等方面产生深远的影响”,“它的问世,意味着我国许多水系将结束不能通航的历史”。

1988年初,福建省科委同意周锦宇的报告,并给开办费5万元。5月2日,福建省船舶技术研究所成立,周锦宇出任所长兼总工程师。

福建省船舶技术研究所成立之后,先后有福建上杭、四川长宁、贵州赤水、江苏南京、陕西西安、江西赣州、山西乡宁、河北雄县白洋淀、云南思茅等地的一些航运企事业单位引进“周氏发明”,建造“周氏W型超浅水船”。周锦宇收取上述船东近百万设计费和专利费,却没有设计出一张经过船检部门审查的图纸。上述船东单位,耗资近千万,可他们渴望的“超栈水船”,不是在问题成堆的图纸上,(如贵州赤水船、四川长宁船、江西波阳船、江苏南京船、陕西黄河船),就是造出的船试航失败,有的被船员称为“活棺材”(如1987年下水的华新轮,在码头上风吹浪打整7年。1993年10月9日,周锦宇又将该船切割成数块,改装成了“ 富屯溪号”);有的辟为“水上酒巴”(如上杭县60客位小木船);有的成为“一堆高级废铁”(如赣江300吨级船组);有的建造多年下不了水(如山西乡宁船);有的下水不能营运(如厦门游艇,白洋淀客船)。上述船舶造船前图纸末经船检部门审查,船造好后未通过检验,全属违法建造,受到各地船检部门通报。周锦宇在白洋淀违法建造的客船受到了河北省委、省政府,保定行署和河北省交通厅、船检处的紧急通报。20年来,各地建造的“周氏W型超浅水船”,没有一艘成功,全部失败,使国家和企业蒙受了数千万的经济损失。

根据读者和船东的强烈反映,本报派记者对此进行了专题调查。1991年7、8月间,本报记者深入到川南、贵北、闽西、赣南4省14个市县,行程万里,历时40余天,对“周氏理论”及其实船作了现场跟踪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周氏理论”是根本不存在的、只有一个标题的理论,“周氏实船”没有一艘成功的。

二、伪科学21年打而不倒

1989 年5月,出于知识分子的良知和社会责任感,曾在1985 初当面考察过周锦宇的原武汉水运工程学院船舶系副教授周俊麟,为避免其他航运企业再蒙受损失,在众多报刊正面宣传的情况下,他以内部材料的形式,写了题为《中国科技界行骗术的“新突破”——评周锦宇的“船舶推进新理论”》的文章。文章剖析了周氏“新理论”的内容,列举事实并用科学论证,指出周锦宇是一个在船舶理论与工程设计方面不学无术的人,根本没有创立什么“新理论”,所谓的“新理论”实际上违背了基本常识和基本概念。文章全盘否定了“周氏理论”和“周氏发明”,并指出这是“一场骗局”。

1989年5月12日,上海交大副校长、造船专家盛振邦严肃指出这是一件“荒唐事”,表示要“揭露这种无耻的欺骗”,把“事实真相弄个水落石出”。

1989年5月24日,中国造船工程学会船舶力学学术委员会就此致函武汉水运工程学院。函件指出:“对学术骗子,科研道德败坏的行为必须彻底揭露”。

1991年12月3日,武汉地区造船界、航运界17位专家、教授专题讨论“周氏理论”、“周氏发明”。专家们严肃指出:“‘周氏理论'是自行杜撰出来的,只有错误标题,没有内容的假理论,是一种科学上的无知”。

1991 年12月13日,本报在新闻界首次对“周氏W型超浅水船”说不,在一版发表《是“世界发明之最”,还是一件“荒唐事”——“周锦宇一事引发出一连串问题》。12月20日,本报发表长篇通讯《江河可以作证——周锦宇“船舶新理论”及其实船的现场调查》,彻底否定了并不存在的“周氏理论”和低劣的“周氏发明”。

但是,1992年3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周氏W超浅水船”被正式列入国家“八五”火炬计划和科技攻关计划。

新闻舆论对“周氏理论”、“周氏发明”的宣传赞誉再次升温。以人民日报、新华社为首的北京11家新闻单位,几乎在同一时间向国内外发布了这一“新闻”。《经济日报》的标题是《一移惊天下》(即螺旋桨前移)其宣传规模不亚于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和人造卫星上天。社会舆论大哗。

1992年3月 30日,武汉地区25位专家、教授联名上书中央领导。指出:“周氏杜撰的‘理论’,只是一个标签,未见实质性内容。其所采用的技术措施(即发明专利)是与长期实践所反复证明的理论相矛盾的,因而按其主观臆想所设计出来的船舶屡试屡败就是必然的。”他们要求“国家主管部门对周的‘理论’、‘成果’重新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各报,以适当方式挽回影响”。

1992年4月20日,中科院举行第六次学部委员大会。在这次会议上,学部委员、厦门大学校长田昭武,中国造船界唯一的学部委员、上海交大教授杨槱否定了“周氏理论”和“发明 ”,并要求有关部门澄清事实。杨槱教授为此专门撰文《对“周锦宇一事”的初步看法》。文中严肃指出:“周氏声称他的理论将宣告100年来各类船舶尾推进方式的结束、是‘世界发明之最’等等,只能是贻笑大方而己”。

1992年4月19日,原中船总民船船型开发指导组在上海召开会议。20余名知名造船专家指出:“周锦宇的新发明既没有理论推导,也末进行严密的科学试验以证明其理论的正确性“,“纯属天方夜谭”。

1992 年8月7日,中国造船学会在上海召开专题研讨会。以学部委员杨槱教授,上海交大副校长盛振邦教授,原中船总702所所长、全国人大代表董世汤教授级高工为首的我国34名造船专家学者,联名向国家、向社会发出《呼吁书》。书中指出:“周锦宇创立的一句话新理论纯属杜撰编造”;“周锦宇的理论和发明纯属伪劣科技”;“所谓世界发明之最,实为一场荒唐的骗局”;“这一件事与假药假酒商品纯属同一性质”。书中呼吁:“周氏理论指导下的周氏船型,不是什么发明创造,更不是罕见成果,而是愚昧无知荒谬臆想的产物,国家科委应撤销其在国家‘八五’火炬计划 和‘八五’科技攻关中的立项”。

1992年11月,福建省造船学会召开会议,并发出《建议书》。要求福建省科委“对周锦宇的船研所进行彻底整顿,对国家科研经费的开支情况进行法定审计”。

1992 年12月21日,原中船总公司和交通部责成中国造船学会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首都新闻界披露了此事的全部真相。包括本报在内的国内及港澳地区20多家传媒,先后以《中国造船专家揭露一场骗局》、《造船专家揭露一起丑闻》、《造船专家吁查“周氏发明”》、《是一移惊天下,还是一移骗天下》为题,报道了这一事件。

1992年5月,周锦宇以本报侵犯他的名誉权为由,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起诉。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于1992年9月受理此案,并于1992年12月8日开庭公开审理。 1993年8月16日,一审法庭在8个月后对此案作出了各打五十大板的一审判决。

1993 年9月5日,在无锡出席中国造船工程学会船舶力学学术委员会第三届年会的76名专家、教授联名发出呼吁书,对武汉中院8月16目的判决感到十分震惊和不满。他们在呼吁书写道:“在当前举国上下打假高潮中,武汉中级法院民二庭竟无视中国造船界的呼声,避开问题的实质和内容,作出了不公正的判决。我们不知道法院要给周锦宇恢复什么名誉。我们认为这样的判决在客观上起了庇护作用,是与人大常委会最近通过的《科技进步法》精神背道而驰的 ”。

1992 年8月31日,本报向湖北省高院呈递了《上诉状》。《上诉状》指出:“一审判决对事涉案情性质的重大情节没有查明,回避了假理论假成果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这一铁的事实,导致判决是非完全颠倒”;“处罚裁定量罚不公,自相矛盾”;“如果事件的性质不清,本质不明,前提错误,把揭伪打假视为学术争鸣,必然影响判决的方向和公正”;“现在的审判结果,揭伪者要赔礼道歉,弄假者、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者,反而受到名誉保护、法理何在?法律到底保护什么?支持什么?处罚什么?服务什么?已全被颠倒”。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于1994年4月20日组成合议庭。一年零十天之后,以“学术争鸣应当互相尊重,有理有节”为由,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的终审判决。

尽管全国造船专家学者对周锦宇伪科学事件进行了持续三年的揭伪打假,尽管本报为此刊发了多位知名造船专家学者的文章,但是 1995年6月15日,“超浅水船舶系列开发项目被国家科委列为1995年第一批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对此,1995年8月8日,以原武汉交通科技大学教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 科评议组成员吴秀恒为首的8位专家、教授,又联名写了《致国家科委宋健主任的信》。信中写道:“看来此事已远远超过学术争议的范围。科技管理部门在立项、拨款、鉴定、审计以及其他方面,还存在不少阴暗点。我们是一介书生,手头还有不少工作,实在没有时间、精力去做唐.吉坷德式的斗争。但是,作为纳税人,不忍浪费国家资金。作为爱党爱国的共产党员,不忍党和中国蒙羞”。

三、终以“农夫和蛇”闹剧收场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随着时间的推移,水运市场经济的检验,没有谁再相信被吹得天花乱坠却无一成功的“周氏W超浅水船”,一事无成的周锦宇终于走到穷途末路。“弄钱”使债务缠身的“发明家”铤而走险,并且把“弄钱”的对象选定为一直关心、支持和袒护他的顶头上司原福建省科委(现福建省科技厅),演绎了一场新版“农夫和蛇”的闹剧。

2004年5月,周锦宇把时任云南思茅地区川黔轮船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鄢邦凯叫到福州,商谈解决双方之间的债务纠纷。周锦宇说,福建省船舶科研设计院被吊销了法人资格,自身没有财产,无力偿还欠款。但鄢邦凯可以通过法院,从其上级单位福建省科技厅弄到钱。两人商量,把当时设计院的借款时间往前推,再把利息提高,这样可以从省科技厅获得更多的赔偿。在鄢同意之后,周锦宇指使员工伪造了一系列的欠款凭证,不仅在财务账目上动了手脚,还重新订立了借款合同,提前了借款时间,鄢作为“债权人”也在材料上签了字。

2004年6月11日,鄢邦凯凭以上伪造的材料和周锦宇提供的3万元诉讼费,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省船舶院和省科技厅。因为“证据”齐备,加上双方口径一致,福州中院于2004年12月24日作出判决,支持了鄢邦凯的诉讼请求,判决省船舶院返还鄢邦凯借款本金人民币181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共计人民币3496086元,福建省科技厅对上述还款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判决后,为了把“戏”演得更逼真,鄢邦凯以利息计算不够,应返还的利息须按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计算为由,向福建省高院提出上诉。福建省科技厅在提出上诉的同时,反映周锦宇涉嫌重大经济问题,鄢邦凯有可能与其相互勾结。如果是这样,那么所谓的借款便有可能纯属子虚乌有。

为了调取证据,福建省高院民二庭的法官们多次前往云南、重庆、北京等地进行调查取证。历经艰辛,迷雾终于渐渐拨开。办案组从云南思茅中院、建设银行等单位,调取了二人合谋诈骗、骗取国家资金的相关证据。法院认定,周锦宇与鄢邦凯勾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证据提起民事诉讼的手段,企图骗取公共财产 349.6086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2006年7月,福建省科技厅给主要新闻媒体和上级有关单位发布通报,明确表示:“市场已经检验和证明,周锦宇的‘超浅水船’技术是行不通的,不宜再对此项被有关专家一再否定,又在实践中被证明行不通的技术给予支持和宣传。”通报还透露,福建省纪委已对周锦宇作为院长在福建省船舶科学研究设计院改制期间涉嫌的经济问题展开调查。

福建省科技厅认为,福建省船舶院成立以来,政府有关部门对该院给予了大量的资金支持,但周锦宇依靠虚假宣传,已经造成了国家资金浪费,也使一些企事业单位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至此,曾被多家国家主流媒体宣传赞扬,且列入国家“八五”火炬计划的所谓世界发明之最——“周氏W型超浅水船”,终于在喧嚣、鼓噪了22年之后寿终正寝。

四、留下了一大堆问号


    “周锦宇事件”被社会、特别是造船专家学者关注已有20多年时间。这是一个原本不该发生的事件,可它还是发生了。虽然造假者信誓旦旦,虽然谎言披着权威的外衣,造船专家学者和负责任的媒体记者却从一开始就表现出强烈质疑,并以对正义追求的祈望和极其执着的态度以及理性的方式寻求真相的获得。他们的质疑和要求,其实只是要求对于那些难以回避的种种疑点给以真实可信的解析。但值得探索、反思和追问的是:在我们这个崇尚科学的国度里,像周锦宇这样不学无术、专靠欺骗官员和媒体的人为什么堂而皇之22年之久?为什么判定周锦宇一句话“新理论”和“新发明”的真伪竟然要用这么长的时间,要遭遇这么大的艰难?如果周锦宇没有犯诈骗罪,其上级主管部门会不会发布“市场已经检验和证明,周锦宇的‘超浅水船’技术是行不通”的通报?20余年来,政府有关部门给予周锦宇多大的资金支持,造成了国家多大的资金浪费?政府公权力怎么会如此轻易地被周锦宇绑架22年之久?

五柳村2008年8月10日收到  朱国伟教授推荐

[注]朱国伟教授对“周氏W型超浅水船”之伪早有揭露,曾有点评“开创内河浅水航道船舶运输新纪元”,《再评《科技日报》所载《开创内河浅水航道船舶运输新纪元》,三评《科技日报》所载《开创内河浅水航道船舶运输新纪元》,学习“八荣八耻”,谈反对“伪科学”( 发言稿)等评论在五柳村的科学与自然中发表,但这个BLOG曾被认为有不当内容而将全部文章删除,看不到了,所幸在新语丝等网站中仍有保存,可以搜索找到。---五柳村编者
当年的报道:

中国超浅吃水运输船舶引起欧洲内河航运协会关注

http://www.xinhuanet.com/chinanews/2005-04/27/content_4138533.htm

( 2005-04-27 08:45:35)         稿件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

    新华网云南频道4月27日电(记者 周东棣)欧洲内河航运协会主席丹尼尔·豪德哈慈(DANIELH.ADHAZI)近日专程到澜沧江-湄公河考察,在观摩了中国生产的300吨级和200吨级超浅吃水运输船舶后,他认为这种船吃水浅、稳性、操纵性能好,适用于浅水、急流航道的运输,可广泛应用于欧洲内河浅吃水航道的船舶运输,并希望与中国合作,加速该发明成果国际产业化。

    丹尼尔·豪德哈慈是今年4月16日-17日到云南省考察的。这位匈牙利人是国际著名的船舶专家,也是中国和匈牙利在浅水内河航运安全问题科技合作的匈方负责人。他曾参与了150艘各种船舶的设计与制造,并承担联合国十余项科研课题。

    丹尼尔·豪德哈慈教授一行是从云南省的思茅港、景洪港乘船沿澜沧江顺江而下,分别考察了200吨级、300吨级的超浅吃水运输船舶的浅水航行性能。这种船是采用中国科技开发院西南分院院长周锦宇发明《真空自吸隧洞体流线型船舶》专利技术而成,该船型在1998年经过了中国科技部、交通部、船舶检验局、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等权威部门的性能检测。结果表明在同等主机功率情况下,具有吃水浅、航速快、稳定性能好,特别是在枯水期能安全航行等优点。

    澜沧江-湄公河属天然山区急流浅滩原始河道,从中国景洪至老挝万象就有100多个险滩。每年的一至四月份,是澜沧江-湄公河的枯水季节,部分河道的水深仅有不到二米,按常规,一百吨以上的大船都要靠港停航。而沿江的中国、老挝、缅甸、泰国则有大批货物需要运输,往常只能靠几十吨的小型船只装货,效率比较低。现在用这种超浅吃水船可实现全年通航。

    澜沧江-湄公河是亚洲一条国际性河流。源头在中国青海的唐古拉山脉,全长4880公里,流经中国、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六个国家。其中在云南境内的长度是1170公里。中国的航运部门在1998年就开展昼夜航行了。

    据资料介绍,中国的内河里程长达43万公里,其中有3/4的里程是浅水河流,这种超浅吃水运输船舶的吃水线仅为1.4米,对今后开发这些河流的通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开创内河浅水航道船舶运输新纪元

记国家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课题组组长周锦宇及其发明成果

永华    《科技日报》

http://www.stdaily.com/gb/quyuzh ... /content_418512.htm

    编者按目前我国内河航运在交通发展中是最薄弱的环节,其优势远远没有得到发挥,主要原因是等级低,内河航道多数仍处于自然状态,抗灾能力低,通航条件差。国家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课题组组长周锦宇完成的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超浅吃水船舶,从发明制造到现在的产业化运作,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新的思维与方法。这里我们就其各个发明阶段的成果进行实录,给大家以启示。

    最近,在昆明召开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指出:我们要继续落实在交通、能源和电信等领域的合作项目,加强航运开发和信息高速公路建设,为区域经济合作搭桥铺路。

  早在600年前,中国人郑和率领当时世界最庞大的船队远渡重洋,把中国人的目光首次延伸到遥远的彼岸世界,遍及亚非30多个国家和地区。

  从历史的昨天到现实的今天,航运与经济发展紧密相关。我国在澜沧江———湄公河流域航运的兴起,是靠科技创新求发展的一条路子,超浅吃水船舶就是这条江上科技创新的典范。

  30吨级超浅水船畅通闽江上游

  1985年福建省委提出开发闽江上游浅水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航道的运输事业,以带动整个区域经济的发展。这些航道由于水浅、滩多、流急的原因,历史上只能行驶8—12吨级木质运输船,且枯水期还要减载航行。为了缓解交通运输的紧张问题,发展闽北经济。为此,周锦宇依据科学试验成果设计研制了30吨超浅水船“华新号”。

  1987年11月福建省科委组织了省内外流体力学、船舶、机械动力等方面的专家召开了对该项目成果研讨会,专家们认为:福建省科委下达的研制30吨新型货轮科研项目,该新型船在深水满载试航中情况良好,较对比船吃水浅、操纵灵活,经济效益可提高150%,能解决山区航运,产生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而对周锦宇同志提出的“改变船舶推进装置,提高航行性能”的新推进理论应用在船舶史上是一次革命。

  会议就周锦宇的船舶推进理论进行探讨,与会专家、工程科技人员充分肯定了这一新理论的可行性和现实意义,一致认为,他对流体力学的涡流现象研究所产生的原理成因,提出了流体分子量质与物体运动相对瞬变新理论成因这一大胆设想,经过多年刻苦钻研,多次试验论证,其新理论是可行的,是对流体力学研究重大突破,将该理论应用于船舶制造,不仅在推进方式上是一次空前的变革,而且在航空、军事科研等诸多方面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其作用是无可估量的。

  198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某科研所对根据他提出的“改变船舶推进装置,提高航行性能”而建造的“华新”机动驳进行实船检测,并做出如下结论:

  新型船深水航速与设计对比航速基本达到提高5%—25%,浅水性能提高80%,研制的华新轮浅水船与302轮浅水船对比是成功的,在浅水船理论研究上取得重大突破。

  浅吃水急流船在造船科学中还是一门新的领域,本新型机动驳船的诞生做出了突出的探索,并取得了重大成果。

  100—300吨级超浅吃水运输船舶再创辉煌

  1996年在国家科委、福建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支持下,福建省船舶科学研究设计院响应党中央参与中西部大开发号召,在云南省委、省政府支持下在澜沧江- 湄公河研制出100吨级、200吨级、300吨级和100客位真空自吸隧洞体流线型船舶共七艘,结束了该航道只能半年通航的历史,实现全年通航。

  1998年3月,在国外原始航道属未加整治的情况下,采用周锦宇发明专利“真空自吸隧洞体流线型船舶”研制的300吨级新型船通航成功,该船上水载货130吨。

  1998年5月,国家科委组织交通部、国家船舶检验局、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七○八所、南京林业大学水运研究所对其中200吨级、300吨级浅吃水船舶进行性能检测,测试结果表明了浅吃水船有其突出特点:浅吃水船具有吨位大、与其它运输船比较,吃水浅、尾部不下沉、浅水航速快、在相同功率下200吨级超浅吃水船(空船吃水0.55m)与常规120吨级双尾优秀船型(空船吃水1.2m)对比,浅水性能提高218.18%,航速提高2公里/小时、操纵性好、可在近1.5倍船长宽的江面调头,而常规船要3倍船长才可调头、爬滩能力强、适航性好。

  新型的浅吃水船舶以其独具的吃水浅特点,可广泛应用于我国内河山区浅水、急流、险滩的航道及浅水湖泊、浅海航运的运输,对扩大水运通航里程有着重大的开发价值,在航道未加整治或稍加整治的条件下,开辟新的运输航线具有重大的推广前景,必将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真空自吸隧洞体流线型船舶———超浅吃水船舶发明家周锦宇是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人,他的发明专利获得多项国内和国际大奖:1995年获中国火炬杯2项金奖;中国十年优秀发明成果金杯奖;1996年获中国第五届专利技术产品展金奖;第 24届日内瓦国际发明展金奖和韩国发明院特别大奖;第二届摩洛哥世界发明展哈桑二世国王特别大奖;中国专利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组织的’96中国专利及新产品博览会金奖。2001年获香港国际专利新技术新产品博览会4项金奖、英国伦敦国际专利成果博览会发明金奖;2002年获日内瓦国际发明专利成果博览会发明金奖。周锦宇同志关于浅吃水船舶发明专利的科学论文累计3万余字两次在匈牙利布达佩斯举行的第一届、第二届欧洲内河航运大会发表,引起了国际航运界的高度重视。

  2001年11月美国国际发明发展中心分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周锦宇的发明专利“真空自吸隧洞体流线型船舶”进行技术评估,在评估书中指出该发明从根本上解决了船体设计吃水浓度与推进器工作直径之间的矛盾,解决了船舶在浅水(或浅水航道)条件下所存的一些难题。该发明具有新颖性、独创性,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属世界首创发明。全面开发推广该发明,可带动一大批的相关产业的发展,对开发世界几千万公里浅水航道及中国约32万公里浅水航道具有巨大的意义,在中国及全世界都将有广阔的市场和发展前景。

  80吨级超浅水运输船舶

  开辟闽江浅水航道

  富屯溪航道是交通部、福建省计委重点整治工程,已投资1400万元,航道整治通航等级为30吨,但建造常规船舶试航均告失败。

  福建省科技攻关项目———内河浅吃水船舶采用周锦宇发明专利而设计的“富屯溪”号80吨级浅吃水货轮,经福建省南平河船检所审批,于1994年1月建成下水,在顺昌至沙溪口航线试航成功,该航线属山区河流,河床窄、险滩多、流急、航槽窄、弯曲半径小,沙石滩水深1.0米,石质滩水深1.2米,航道底宽 15米,曲率半径90米,在历史上该航段仅能通航15吨级常规木质运输船。

  1994年南京林业大学水运研究所对“富屯溪”号超浅吃水货轮进行实船测试和性能测试。通过测试结果表明,该货轮稳性较好,航速和操纵性能符合原设计要求。

  1994年,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批文委托福建省科委组织国家级新技术鉴定专家委员会对“富屯溪”80吨级浅吃水运输船进行鉴定,专家们一致认为:该船型具有船型新颖、实用、浅水性能优越,达到设计要求,浅水性能处于国内先进水平,该船型研制成功对于开发我国山区水运业,发展山区经济,促进改革开放,必将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20—80客位旅游船畅通白洋淀

  我国华北地区的白洋淀,是著名的风景区,由于水浅,许多景点常规船舶难以航行。白洋淀温泉城船舶工业总公司委托福建省船舶技术研究所采用周锦宇的发明专利技术设计了8艘浅吃水旅游船。

  1992年南京林业大学水运研究所专家对该新技术产品进行检测。认为本船型作为国家“八五”火炬项目浅吃水船舶研究成果,其推进装置采用电动推进方式,噪音低、无污染,可广泛应用于内河湖泊游览观光,或对噪音、污染及船舶吃水等方面有特殊限制的场合。

  该船型另一显著特点是在浅水区域航行时仍可充分发挥主机功率。与相同排水量常规船舶相比,该船型具有吃水浅(或超浅)、航道适应性强的优点。

  1993年国家科委主持召开浅吃水船舶专家评审会的报告中指出:福建省船舶技术研究所依据新技术设计的8艘新型浅吃水旅游船,吃水都在0.4—0.6米之间,经使用单位证明,它们具有吃水浅、稳定性强、操纵灵活、无污染、噪音低等优点,船舶在浅水区航行时能充分发挥主机功率,专家们认为这在国内尚无先例。

  1994年7月河北省科委与福建省科委联合组织专家鉴定委员会对真空自吸隧洞体流线型20客位浅吃水旅游船进行科技成果鉴定,专家委员会一致认为:该船采用自吸双封闭W型隧洞体流线型和螺旋桨置于3.5站,属国内首创,具有新颖性和实用性,实船全部性能指标均达到设计要求,其主要性能处于国内先进水平,该船研制成功对于开发沿海、内陆浅水航道和山区河流航运有广阔的推广应用前景,并定将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黄河水域超浅吃水运输船型

  研究取得重大突破

  1989年2月陕西省航运建设指挥部对福建省船舶技术研究所黄河浅吃水船设计方案举行专家审定会,专家会议对两种黄河浅吃水船设计方案图纸进行了认真的讨论,认为:提交的两种船舶设计方案图纸和设计技术指标,具有吃水极浅、船舶浅水航行优异等特性,在浅水船舶设计方面有其独创性和技术先进性,对加速开发黄河游荡性航道的航运,以至黄河上游及其支流的航运产生重大影响。专家会议恳切希望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和密切配合,今后在发展黄河航运,设计和开发各种浅吃水和高速低耗的各种船型方面继续合作,热情期望超浅吃水船舶发明专利对黄河航运做出重大贡献。

  他的发明对国民经济发展有重大价值

  周锦宇的发明技术,在1998年澜沧江—湄公河300吨级浅吃水船研制通航成功后,已引起美国、英国、德国、马里共和国、摩洛哥王国、瑞士、瑞典、挪威、泰国、老挝、缅甸、柬埔寨等有关国家交通部门权威专家的重视。

  2005年4月16日,欧洲内河航运协会主席丹尼尔·豪德哈兹一行专程来中国云南省的思茅港、景洪港乘船沿澜沧江顺江而下,分别考察了采用周锦宇同志发明专利研制的200—300吨级浅吃水运输船,通过严格的技术认定,认为该船吃水浅、稳定性和操纵性能俱佳,适合于恶劣的湄公河航道条件和相类似的河道,可广泛应用于欧洲内河浅吃水航道的船舶运输,并提出愿意与中国合作,使该发明成果尽快国际产业化。

  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船舶运输产业化工程也引起中央、国务院、有关部委领导、中国国际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视,希望尽快研制出适应澜沧江—湄公河大吨位600吨级新的船型,以适应国际产业化的发展。

  2005年3月,澜沧江—湄公河600吨级浅吃水船型研究可行性论证通过专家组评审,这标志着我国内河浅吃水船舶研究取得了重大突破。该船中洪水时能满载560—580吨货物,船舶吃水仅1.6米,空载吃水0.55米;枯水期可载重250—280吨,静水航速为每小时30公里。参加评审的南京林业大学水运科学研究所、总装科研一所的水运、船舶专家们认为:该项目研究基础较好,考核指标明确,项目实施应用后,预期效益明显,前景广阔。
那个人的事情倒是比较搞……按说其实他是能自保的,但是脑子搭错居然想从相关上级单位搞钱……

他那船型嘛……先不说流体动力学什么的,至少看上去是绝对没有美感的东西……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一条水线下为W形的船,但是这个W形不是从船头向船尾看,而是从侧面看的……螺旋桨,藏在了W形的中间那个缩进的部位……
政绩呀.面子呀都很重要.真假有那么重要吗{:3_86:}
好像舰船知识批过,什么一移惊天下之类的吧……

同时期还有以水代油,永动机什么的吧……
“经过近5年的自我宣传和自我推荐,他得到了几位领导的关心和支持,找到了一位对他的“理论”和“发明”感兴趣的记者。”
“1984年,新华社驻福建分社的一位青年记者写了一篇内参”
“这篇内参引起了中央一位同志的重视并作了批示。”
“1992年3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周氏W超浅水船”被正式列入国家“八五”火炬计划和科技攻关计划。”
“1995年6月15日,“超浅水船舶系列开发项目被国家科委列为1995年第一批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那会好像还有一个水变油的,也是闹得风风火火。。
8# wyqjn

水变油到骗到前前总理那里去了!~~~
牵涉到官场上的事都是这么混的了吧~
这个船虽说是乱搞,但是真走不了的时候还可以转移为什么不需要航行的水上旅馆、水上餐厅等等,比较好掩盖,所以一直能被某些相关单位拖着。水变油那事情是要立马见真章的,自然更容易捅破牛皮……


这种事情就没有断过,打鸡血不也是这样的。话说当初水变油还在《读者》上登过,从那以后对于这种煽情的杂志就保持戒心了。还有前一段时间的地震预测专家,他们说话的格式,简直就和这些人一样,难道是伪科学八股文?以后看见这些格式的东西,立即反感之。
当初在舰船上看了这篇文章,感觉舰船还不错
咱们国家之所以这么多这种东西,有历史原因的啊,当初小学学的“物候学”好像现在也没有人说了。。。。。
区别只是有些人骗到了他想要的东西,有些人没有罢了。
还有那些搞伪宗教的人 传销的人 一类的人

这种事情就没有断过,打鸡血不也是这样的。话说当初水变油还在《读者》上登过,从那以后对于这种煽情的杂志就保持戒心了。还有前一段时间的地震预测专家,他们说话的格式,简直就和这些人一样,难道是伪科学八股文?以后看见这些格式的东西,立即反感之。
当初在舰船上看了这篇文章,感觉舰船还不错
咱们国家之所以这么多这种东西,有历史原因的啊,当初小学学的“物候学”好像现在也没有人说了。。。。。
区别只是有些人骗到了他想要的东西,有些人没有罢了。
还有那些搞伪宗教的人 传销的人 一类的人
哪个年代什么都是新事物 很容易让不法分子钻空子 不过应该2边都有一定责任
listlike 发表于 2009-5-29 17:42

咳嗽,“传销”在中国属于水土不服的说……我记得有人说过,严格意义上,在中国,没有传销,只有非法传销……
雪千寻 发表于 2009-5-29 17:53
合法传销那就叫"直销"了吧?
所以说嘛,高级骗子高级在于跟当权者搅和在一起,那简直就是"免死金牌",基本上可以睁着眼睛说瞎话!
雪千寻 发表于 2009-5-29 17:53
个人以为,严格意义上,传销都是应该取缔的


“老鼠会”是“金字塔销售计划”的俗称,就是变质的“多层次传销”。根据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华尔街资料显示,“老鼠会”最早成立于1964年,由美国人威廉-派屈克在加州所创,当时的公司名为“假日魔法公司”,在短短的8年间其业绩从第一年的52万美元窜升至1972年的2.5亿美元。大约同时成立的“佳线产品公司”也是“老鼠会”的杰作。

    1971年,美国贸易委员会有鉴于“老鼠会”在全美各地流窜发展,并带来许多社会问题,于是率先控告“假日魔法公司”违反联邦贸易委员会会法。同年加州政府也检举“佳线产品公司”的非法行为。到此,“老鼠会”无法在美国立足。于是开始跨国发展,在加拿大、欧洲、日本、中国等地都出现“老鼠会”的足迹。由于他们在各国市场崛起,谋取暴利,并引起了严重的社会问题,相继被勒令停业。

    据世界直销协会联盟主席、美国安利公司前总裁狄克。狄维士介绍,美国每个州都有相关的法律,此外还有联邦贸易委员会法案的第五款,被称为“欺诈交易行为处理法案”。联邦法律赋予政府打击商业行为中任何欺诈行为的权力。狄维士坦承,金字塔诈骗行为在美国依然存在。但美联邦贸易委员会一直在严厉打击犯罪分子。他认为,虽然不能消除这种犯罪行为,但教育和觉悟的普遍提高是防止这种欺诈行为的最有效途径。(网易商业报道/特约记者 王万军)

所谓合法的传销,要么是背离了传销的本质
要么就是政府故意放水
正龙拍虎的另一个版本
我艹,记得最早看到他的文章,是91年的舰船知识上了....怎么快20年了,这种人还在招摇撞骗???
前两年还见过此类文章,还煞有介事的配图说明
在中国从来不缺大神:D
永动机还搞了几百年那...:D
舰船知识n年前(90年代?)也批过的,还没有倒下?
正真的体制问题
LD说行就行
不行也行
批了字就行


还以为丫山寨了这个
90年代初期的《舰船知识》就有批驳的文章。
当年船舰批过的,记得名字好像叫《一移惊天下?》
记得2000年的<<舰船知识>>上,郑明少将还是谁就批过.

更早的时候,似乎在92的舰船上就有这玩儿的相关文章~


哈哈,这个骗局我前几年还见过。
那是广州郊区的一对农民夫妻,不知道从哪里看到了这个船的材料,就顺手拿过来招摇撞骗,说是自己父亲发明的。
什么什么“是船舶科学史上的首创”、“新的里程碑”,“宣告了100多年来船舶尾推进方式的结束”,航速可提高二至三倍,节能40%”这些话他们都说过,一个字没改,简直就是照本宣科。

这两个骗子找到我一个朋友吃饭,说是要谈项目,我朋友把我也叫去了。骗子一开始是吹这个船怎么怎么牛,让我朋友给出个主意看这个项目怎么运作,到后来就露出真面目了,运作也不谈了,直接就开口借几十万去造船。我那朋友就推脱说没那么多钱,银行账户上只有几千块钱了,那对夫妻骗子就死缠烂打,连几千块钱也要借。我朋友不想撕破脸皮,就去ATM取了5000给他们。
这2骗子后来还带着各种投资项目不停地找上来,一会说要开个藏獒繁殖场,一会说要繁殖改良东山羊,反正就是不提还那5000块钱的事了。
这对夫妻的骗术是有固定模式的,先说自己手上有个什么赚钱的项目,让你给他们写个项目策划书,或者让你帮他们找个合适的场地建船厂建养殖场。这些都是幌子,先跟你套近乎,接下来他们就不谈这些了,直接开口开始拉你投资入股,要钱,要赞助。

哈哈,这个骗局我前几年还见过。
那是广州郊区的一对农民夫妻,不知道从哪里看到了这个船的材料,就顺手拿过来招摇撞骗,说是自己父亲发明的。
什么什么“是船舶科学史上的首创”、“新的里程碑”,“宣告了100多年来船舶尾推进方式的结束”,航速可提高二至三倍,节能40%”这些话他们都说过,一个字没改,简直就是照本宣科。

这两个骗子找到我一个朋友吃饭,说是要谈项目,我朋友把我也叫去了。骗子一开始是吹这个船怎么怎么牛,让我朋友给出个主意看这个项目怎么运作,到后来就露出真面目了,运作也不谈了,直接就开口借几十万去造船。我那朋友就推脱说没那么多钱,银行账户上只有几千块钱了,那对夫妻骗子就死缠烂打,连几千块钱也要借。我朋友不想撕破脸皮,就去ATM取了5000给他们。
这2骗子后来还带着各种投资项目不停地找上来,一会说要开个藏獒繁殖场,一会说要繁殖改良东山羊,反正就是不提还那5000块钱的事了。
这对夫妻的骗术是有固定模式的,先说自己手上有个什么赚钱的项目,让你给他们写个项目策划书,或者让你帮他们找个合适的场地建船厂建养殖场。这些都是幌子,先跟你套近乎,接下来他们就不谈这些了,直接开口开始拉你投资入股,要钱,要赞助。
当年南街村不还要造永动机么?
哈哈,我也听说过,还有那个水变油的事,"读者"用了很大的篇幅报道哦,后来骗局揭穿,我就再也不买这本杂志了.
这事不是一个人的责任...
和谐号 发表于 2009-5-29 17:11
15年前,jczs好长一个签名名单
listlike 发表于 2009-5-29 17:42 物候学是竺可桢的。
有问题的是童递周和一个美国骗子的项目,好像是青蛙什么的。
唉,说起来,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就是一个骗子满天飞的时代,从各个方面都有层出不穷的骗子诞生,我等熟知的王宏成水变油,平地船,还有大家不太熟知的诸如一个军属妇人刻苦攻关,终于搞出国际上多少科学家都没有搞出的胶体蓄电池技术的故事,还有一个军人通过努力发明出柔性行心传动技术,可以让变速机构无声的工作,还可以节能和提高工效若干,至于医疗卫生方面的伟大成果那就连诺贝尔都什么也不是了,单单某个受到亲人得癌症刺激而刻苦发奋,用中医攻克癌症的报道铺天盖地.害死多少人啊.

唉,说起来,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就是一个骗子满天飞的时代,从各个方面都有层出不穷的骗子诞生,我等熟知的王宏成水变油,平地船,还有大家不太熟知的诸如一个军属妇人刻苦攻关,终于搞出国际上多少科学家都没有搞出的胶体蓄 ...
天山白瑞德 发表于 2009-5-29 22:05

那年月,人心久静思动,可惜闭目塞听久了,乍一睁眼不知往哪个方向动,所以有不少人是盲动。

那是《飞碟探索》《奥秘》和各路气功、特异功能、神功大法百花齐放的年代。
唉,说起来,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就是一个骗子满天飞的时代,从各个方面都有层出不穷的骗子诞生,我等熟知的王宏成水变油,平地船,还有大家不太熟知的诸如一个军属妇人刻苦攻关,终于搞出国际上多少科学家都没有搞出的胶体蓄 ...
天山白瑞德 发表于 2009-5-29 22:05

那年月,人心久静思动,可惜闭目塞听久了,乍一睁眼不知往哪个方向动,所以有不少人是盲动。

那是《飞碟探索》《奥秘》和各路气功、特异功能、神功大法百花齐放的年代。
超级大忽悠
超级大忽悠
哪里只是忽悠那么简单,那都是“摆平”的
天山白瑞德 发表于 2009-5-29 22:05
这个有啊,正经教材上就有。
就是寿命不高。
南极地熊 发表于 2009-5-29 18:53

要是他没那么脑残,把他那个W做成美国人短剑的模样,那可就是美帝山寨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