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管换新夏装 体现着装清新亲民风格(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2:13:14
30名城管队员分三队,沿北京路、上下九步行街和天河城广场三个地方进行形象展示,接受法律咨询,现场解答市民的疑问。

    市民称赞城管新装:“新制服选择天蓝色,显得城管队员更有精神。”

    本报讯 (记者全杰 通讯员穗城管、冯永江、谢群华、梁薇)昨日上午10时左右,一个个身着崭新的天蓝色上衣、墨绿色的长裤,精神饱满的城管队员在北京路、上下九步行街、天河城广场附近街头以及全市各区,踏着整齐步伐,微笑着向沿路市民派发宣传册,耐心地解答市民的疑问,为美丽的羊城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此次主题为“迎亚运创文明,新城管新形象——广州城管与您同行”的形象展示活动是广州城管为迎亚运创文明,争做最可爱的人的具体举措之一,旨在配合当前广州市迎亚运和创文明城市的新形势,动员广大市民与城管一起参与到广州城市管理工作中,同时展示城管队员纪律严明、文明和谐、训练有素、执法为民的新形象。

    由市城管局从各直属分局和各区分局选拔出的30名形象展示队员分成三队,沿北京路、上下九步行街和天河城广场及周边三个方向进行形象展示,接受法律咨询,现场解答市民的疑问,并向市民派发《城管执法知多点》、《广州市市容环卫规定》和亚运宣传折页等资料,号召市民参与到迎亚运创文明城市管理工作中来。

    有市民称赞城管新制服:“新制服选择天蓝色,显得城管队员更有精神,离我们的距离更近了。迎亚运创文明都少不了他们。”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30名城管队员分三队,沿北京路、上下九步行街和天河城广场三个地方进行形象展示,接受法律咨询,现场解答市民的疑问。

    市民称赞城管新装:“新制服选择天蓝色,显得城管队员更有精神。”

    本报讯 (记者全杰 通讯员穗城管、冯永江、谢群华、梁薇)昨日上午10时左右,一个个身着崭新的天蓝色上衣、墨绿色的长裤,精神饱满的城管队员在北京路、上下九步行街、天河城广场附近街头以及全市各区,踏着整齐步伐,微笑着向沿路市民派发宣传册,耐心地解答市民的疑问,为美丽的羊城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此次主题为“迎亚运创文明,新城管新形象——广州城管与您同行”的形象展示活动是广州城管为迎亚运创文明,争做最可爱的人的具体举措之一,旨在配合当前广州市迎亚运和创文明城市的新形势,动员广大市民与城管一起参与到广州城市管理工作中,同时展示城管队员纪律严明、文明和谐、训练有素、执法为民的新形象。

    由市城管局从各直属分局和各区分局选拔出的30名形象展示队员分成三队,沿北京路、上下九步行街和天河城广场及周边三个方向进行形象展示,接受法律咨询,现场解答市民的疑问,并向市民派发《城管执法知多点》、《广州市市容环卫规定》和亚运宣传折页等资料,号召市民参与到迎亚运创文明城市管理工作中来。

    有市民称赞城管新制服:“新制服选择天蓝色,显得城管队员更有精神,离我们的距离更近了。迎亚运创文明都少不了他们。”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到底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在哪里?
谁能说一下[:a3:]
城管就是TG的 没有法照样办事
有市民称赞城管新制服:“新制服选择天蓝色,显得城管队员更有精神,离我们的距离更近了。迎亚运创文明都少不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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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位肯定不是小贩,谁敢离城管更近呀,谁愿意看到他们精神头十足呀。


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
宪法规定 公民有结社(劫舍)的自由

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
宪法规定 公民有结社(劫舍)的自由
广州的城管还是不错的,记得在太平洋那边有一个得了重病的孩子,一直在那边,差不多一年,城管也不理,

要是真的残疾人,一般广州的城管也不管
happywar 发表于 2009-5-6 16:41
其他地方不知道,广州是
《广州市城市管理监察条例》
以及他的取代者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草案
广州人大常委:二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
  昨日,《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二审。与一审时的草案相比,此次提交的条例增加了“城管执法前要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敬礼”等内容。

  城管执法学交警敬礼

  为了保证城管队伍人员的素质,《条例》规定,城管执法机关应当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录用城管队员。城管机关聘用的合同工、临时工等不具备法定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如果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降低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为规范城管的执法行为,《条例》进行了一系列的条款设置:城管执行职务时应当按规定着装,佩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标志;城管队员在纠正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前,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敬礼;禁止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禁止辱骂、威胁、殴打当事人等。

  城管扣押物品有严规

  城管能不能扣押小贩物品?《条例》规定,由于扣押物品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较大,城管机关应当审慎实施,只有在必要或者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实施。具体而言,只有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时才能实施扣押:其一,占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且属于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或者市民多次投诉的;其二,经城管机关劝告改正,但商贩仍拒不改正的。

  《条例》规定,城管在查封、扣押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依据、救济途径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城管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理。

  扣押物品要交付清单

  在依法的情况下,城管可以扣押物品,但必须制作清单并当场交付当事人清单和查封、扣押决定书。清单应记明被查封、扣押的工具和物品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和完好程度等,由城管和当事人签名或盖章。《条例》规定,当事人拒绝接收清单和查封、扣押决定书或者不在现场的,城管机关还应当在其网站和执法机关公告栏公告送达情况。

  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查封、扣押的理由和依据;查封、扣押物品的名称、数量和期限;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以及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查扣物品禁超30天

  《条例》规定,城管机关实施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城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对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作出处理决定,逾期未作处理决定的,查封、扣押措施自动解除。解除后,城管机关应通知当事人领回;无法通知当事人的,应在其网站和执法机关公告栏公告。

  当事人不来领回物品的时候,该怎么办呢?《条例》规定,城管机关通知领回或者公告领回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仍未领回的,城管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0天内无人认领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不再负保管责任。
警察的怪异短袖..........看来城管开始象警察靠拢了。。。。。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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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图就不要在标题上注明有图!
俺们这城管都穿着和警察一样的衣服,只不过警察的帽子的环纹是橄榄叶而城管的是方块;臂章是城管两字;再就是肩牌不一样而已,如今他们又更名为城市执法局,这下就更牛B了,目前城管大军已经全面接管了“本地街面巡逻工作”弄得本地巡警很无奈,城管两人一组在大街上来回的巡逻,比巡警的巡逻密度都大,而且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没什么他们不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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