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论文造假者贺海波被开除 院士李连达不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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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大论文造假者贺海波被开除 院士李连达不续聘

2009年03月15日  来源:中国网 

资料图: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陈更生/摄图片来源:河南日报





  记者今日从教育部获悉,浙江大学对在国际期刊上发表造假论文的有关人员做出处分决定,论文的造假者、药学院副教授贺海波由原解聘的处分追加为开除,就在知道自己署名作为作者但是没有提出异义的中药研究室主任吴理茂做出撤销其研究室主任职务,并记行政记大过处分,同时也撤销了他与浙江大学的聘用合同。经过调查,李连达院士确实没有参与作假的过程,但是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浙江大学不再和他续聘药学院院长。

  教育部今天指出,学风不正、学术不端,给科学和教育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对此一定要严肃查处,决不能任其滋长蔓延。目前,教育部已经着力构建惩治和预防工作体系,依靠社会监督发挥社会力量,在教育系统做到使之不愿违背道德建设、不能违背道德建设、不敢违背道德建设。
    浙大论文造假者贺海波被开除 院士李连达不续聘

2009年03月15日  来源:中国网 

资料图: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陈更生/摄图片来源:河南日报




  记者今日从教育部获悉,浙江大学对在国际期刊上发表造假论文的有关人员做出处分决定,论文的造假者、药学院副教授贺海波由原解聘的处分追加为开除,就在知道自己署名作为作者但是没有提出异义的中药研究室主任吴理茂做出撤销其研究室主任职务,并记行政记大过处分,同时也撤销了他与浙江大学的聘用合同。经过调查,李连达院士确实没有参与作假的过程,但是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浙江大学不再和他续聘药学院院长。
  教育部今天指出,学风不正、学术不端,给科学和教育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对此一定要严肃查处,决不能任其滋长蔓延。目前,教育部已经着力构建惩治和预防工作体系,依靠社会监督发挥社会力量,在教育系统做到使之不愿违背道德建设、不能违背道德建设、不敢违背道德建设。
中国的教育是该杀杀歪风了
看看现在的大学生和我们那时的差距
一问三不知,但是游戏玩的倒是精
终于吱一声了.
自作自受啊  活该
浙大论文造假者贺海波被开除 院士李连达不续聘2009年03月15日 19:45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5日电 (记者余靖静、吴晶) 浙江大学校长杨卫15日在教育部举行的加强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座谈会上通报了处理“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的最新情况:原药学院副教授贺海波被开除出教师队伍;贺海波所在的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吴理茂被解聘;现任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任期届满,不再续聘。

据杨卫介绍,贺海波2006年6月进入浙江大学药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合作导师是学校聘任的药学院院长李连达院士。他所在的研究室主任为吴理茂副教授。2008年7月,贺海波出站后被浙大聘为副教授。2008年10月16日,浙江大学药学院收到反映药学院副教授贺海波学术不端的邮件。收到该邮件后,在院、校两个层面相继组成了调查组,当天即着手调查此事。2008年10月23日,在学校着手调查贺海波学术不端行为一周后,“新语丝”网站披露了其一稿多投行为。今年春节后,“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成为社会舆论的一个热点。

杨卫说,在整个“贺海波论文事件”处理过程中,学校共核查了贺海波及其所在研究室相关人员涉嫌学术道德问题的论文20篇,其中贺海波涉及论文9篇。除作为合作作者的1篇论文外,贺海波作为第一作者的8篇论文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剽窃、抄袭原博士导师实验数据,以及一稿两投、部分图表数据张冠李戴、重复发表、擅署他人名字、擅自标注基金资助、捏造知名专家帮助修改英语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有鉴其问题确凿,本人供认不讳,学校当即作出了处分:去年11月决定撤销其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由于贺的行为在国内外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学校近日决定将其开除出教师队伍。”他说。

据了解,贺海波8篇有学术造假内容的论文的通讯作者均署为吴理茂。目前没有证据表明他直接参与了上述论文的写作和最初投稿;但他在贺海波的部分问题论文录用或刊出后,作为通讯作者将其用于申报项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本人也存在重复发表学术论文等问题。此外,中药药理研究室的学风监管失范,吴理茂作为研究室主任也存在严重的管理失职。浙江大学决定撤销吴理茂副教授担任的中药研究所所长助理及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职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解除其聘用合同。

对于担任药学院院长、学术带头人和合作导师的李连达院士,浙江大学认为,虽然根据所有相关人员的陈述、笔迹鉴定和目前掌握的其它材料来看,涉及贺海波8篇有学术造假内容的论文中李连达院士的署名,是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贺海波擅署的,没有证据说明李连达参与了论文造假、剽窃和抄袭等。但是李连达院士作为院长、学术带头人和合作导师,对贺海波事件负有疏于管理、教育不力、监管督察不严的责任。因此,现院长任期届满,学校将不再续聘。

杨卫表示,论文造假事件揭示了学校在学术道德建设与学风管理方面的诸多不足,给浙江大学的声誉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浙江大学已向所有研究生导师发出了“五不准”通告:即不准代通讯作者投稿,不准擅入通讯作者的期刊账户和电邮,不准设立公共投稿账户,不准代签版权转让页,不准泄露投稿联络信息。

“这一事件也向我们警示,在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进程中,一刻也不能放松学术道德建设。”杨卫说。
活该!一帮子撇货
傻子, 发到国外的论文是绝对不能造假的. 这点规矩都不懂, 活该倒霉.
原帖由 屠狗英雄 于 2009-3-15 21:08 发表
傻子, 发到国外的论文是绝对不能造假的. 这点规矩都不懂, 活该倒霉.


发到国内的论文没JB用。评职称,评基金都不算。很多专业只发国内文章连学位都得不到。
原帖由 深涧悠蓝 于 2009-3-15 19:56 发表
终于吱一声了.


:handshake :handshake
这么聪明的人应该知道自己迟早会有这一天的。
原帖由 框子 于 2009-3-15 21:21 发表
这么聪明的人应该知道自己迟早会有这一天的。


这就不对了,并不是他不如别人聪明,是他实在比别人倒霉
刑不上大夫!!!!
李连达无论如何都应该知悉自己在贺海波论文的署名,即使是贺海波擅自署名,但李连达不作为,应该认为是对贺海波的行为的默认,也就应该对论文造假负责。假货得 售则名利双收。败露则撇的一干二净,这样的院士很好很强大啊。
呵呵,终于有个结果了。
不容易啊!

浙大,就这点还是不错的了!
俺们母校当初就不该搞合并.
希望是真干不是作戏
我不是院士,所以我有造假的动机。
院士李连达不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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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院士的名号,到处都有学院,大学追着聘请的。
应该取消院士资格
原帖由 mcw 于 2009-3-15 21:29 发表
刑不上大夫!!!!
李连达无论如何都应该知悉自己在贺海波论文的署名,即使是贺海波擅自署名,但李连达不作为,应该认为是对贺海波的行为的默认,也就应该对论文造假负责。假货得 售则名利双收。败露则撇的一干二净 ...

院士根本不会看下面人写的文章,他们也没必要通过造假提高自己的身价,国内的院士是终身制的,评上了,一辈子不出成就也没问题。倒是下面的人喜欢在文章中挂院士的名,我们组里的院士没他本人的同意是不许下面的人写文章挂他的名,可能就是怕惹骚上身。
原帖由 chchc 于 2009-3-15 19:54 发表
中国的教育是该杀杀歪风了
看看现在的大学生和我们那时的差距
一问三不知,但是游戏玩的倒是精

有同感,有些大学生比80年代的中专生都不如,这可能是从精英教育走向大众教育的结果吧。
原帖由 apirlshide 于 2009-3-15 23:13 发表
院士李连达不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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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院士的名号,到处都有学院,大学追着聘请的。
应该取消院士资格

取消资格不是浙大说了算的,浙大能做的也就只是这样了
杀一个容易,杀这股风气就难了,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
赞一下浙大!![:a15:] [:a15:]
说实话,这杀一并不会禁百,体制不变,以后照样发生。
看不看是一回事,但他既然默认了别人在论文上署是他院士大人的名字,就应该对论文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