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警方公布36分钟全部监控录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3:16:56
视频地址
http://v.ku6.com/show/ysoG5AkRTVcEXAEq.html

大家有没有看出什么端倪视频地址
http://v.ku6.com/show/ysoG5AkRTVcEXAEq.html

大家有没有看出什么端倪
警察打人固然违法,但一个社会渣滓挑事儿,被人殴,俺是拍手叫好的。个人处理意见:
1、参与打斗的警察,依法严办;
2、被殴致死的社会渣滓应该受到道德谴责、鄙视。
车亮表示,从酒吧出来后他就一直向一身穿蓝衣的男子商量说“拉倒吧别打了”。杨森说,这时走出一白衣男子一直在骂,“我就冲过去打穿白衣服的,但马上就被几个人推到墙边贴着打。”在现场监控拍下的视频中,这一环节显示死者欲冲过去打对方被拦住,之后又曾上前袭击对方。
  最先注意到林松岭的是杨森,“我被他们堵在墙边打,突然看见林松岭的身边围着几个人在打他,我想过去但过不去,我就喊潘兴(当晚同伴)说你过去看松岭。”
  潘兴听到杨森喊,随即看到林松岭赤着上身很快跑过去,后面几人在追。潘兴回忆,当天林松岭穿着一件黑色的小风衣,“外套是他自己脱掉的,但衬衫怎么没有了我不知道。”潘兴追出去几十米后,看到林躺在地上,身体蜷曲着。“我扒开正在打松岭的人说别打了,后面就有人抓住我的头发把我摁住,不知道有几个人照着我的头不停地踢。”
  杨森等人均表示,直到后来到派出所,也不知对方是警察。他们还表示,参与殴打他们的“绝对不止6个人”。

在这段全部监控录像 中,请和以上的部分进行印证,对照。
原帖由 蔑视权威 于 2008-10-26 12:39 发表
警察打人固然违法,但一个社会渣滓挑事儿,被人殴,俺是拍手叫好的。个人处理意见:
1、参与打斗的警察,依法严办;
2、被殴致死的社会渣滓应该受到道德谴责、鄙视。

如果你是当事人,就照你现在的兴奋样,估计你在场的话,你也好不到哪去.
原帖由 chinesefox 于 2008-10-26 12:51 发表


看了一遍。
可能是图象清晰度的问题,其家属在新闻中所宣称的“林某被警察拽着头发拉出酒吧的“画面片段到底在哪里?

还有和林某的”好友们“所申诉的其他“证词”---------车亮表示,从酒吧出来后他就一直向 ...

有一点要注意的是:当场记录的口供,据说是对比着录象一段段回亿的.有出入这是肯定的,但是要做到以白代黑,又要几个人串供,一时之下也满难做到的.还有网上的消息未必正确,有很多是谣言也未必.对于录真实口供这方面还是要相信JC的.他们比较专业.
看了这个录象,比以前看到的多了远处有两个人跪在地上.但是只看清楚有踢两脚,第一脚力道很小,第二脚只能叫推.其他对于林家有利的证据看不出来.
林家还有林的同伙的证词跟录象冲突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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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老猫点点 于 2008-10-26 12:52 发表

如果你是当事人,就照你现在的兴奋样,估计你在场的话,你也好不到哪去.


说什么呢你? 放尊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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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xjlaughing 于 2008-10-26 13:27 发表
看了这个录象,比以前看到的多了远处有两个人跪在地上.但是只看清楚有踢两脚,第一脚力道很小,第二脚只能叫推.其他对于林家有利的证据看不出来.
林家还有林的同伙的证词跟录象冲突很大.


你现在还相信警察说过的前面播放的录象没有经过剪辑这话吗
不多说,等待原始的视频。原始视频要比这种翻拍的清楚的多
原帖由 大侠随风飘 于 2008-10-26 14:30 发表


你现在还相信警察说过的前面播放的录象没有经过剪辑这话吗

警方不是有解释,电视台采访不可能把36分钟全播出来
林家就折腾吧,指望着把林松岭折腾成一个乖孩子……
原帖由 大愤青099 于 2008-10-26 14:34 发表

警方不是有解释,电视台采访不可能把36分钟全播出来


当时的视频里一个警察也说的很清楚,说林光着棒子跑到死角之后就看不到了。  现在看来不是这样的吧。最少后面还有不算短的一段是可以看到人的。  不过这种翻拍的确实看不清楚什么。  如果原始视频会清楚很多
原帖由 炮声 于 2008-10-26 14:38 发表
林家就折腾吧,指望着把林松岭折腾成一个乖孩子……


你这话什么意思呢??坏孩子被打死了就不需要依法办事了对吗
原帖由 大侠随风飘 于 2008-10-26 14:40 发表


你这话什么意思呢??坏孩子被打死了就不需要依法办事了对吗


谁被打死了?
原帖由 大侠随风飘 于 2008-10-26 14:22 发表
这个录象是哈尔滨警方公布的吗??为什么是在电脑上翻录的,这样一来清晰度会差了很多。

很可能是其他人在看的时候 偷拍的

警方向记者展示全部录相。
原帖由 大侠随风飘 于 2008-10-26 14:38 发表


当时的视频里一个警察也说的很清楚,说林光着棒子跑到死角之后就看不到了。  现在看来不是这样的吧。最少后面还有不算短的一段是可以看到人的。  不过这种翻拍的确实看不清楚什么。  如果原始视频会清楚很多

呵呵,跑到死角之后那边再发生什么确实看不清楚了,至少林少怎么死的是没有看到,这样说也没什么大错,毕竟那段话像既兴解释,语言艺术跟外交部发言人没得比
原帖由 炮声 于 2008-10-26 14:41 发表


谁被打死了?


明知顾问吗?
原帖由 地球球方 于 2008-10-26 14:46 发表

警方向记者展示全部录相。


那就更奇怪,既然都允许记者翻录了,为什么就不可以拷贝一下公布呢?
原帖由 大侠随风飘 于 2008-10-26 14:53 发表


明知顾问吗?


装疯卖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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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eilongjiang.northeast.cn ... /25/051565199.shtml

东北网10月25日讯(记者 杨尚峰) 哈尔滨市政府25日晚召开的“10·11”案件新闻发布会上,警方首次公布“10·11”案件现场全部监控录像。

  在新闻发布会现场,哈尔滨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用笔记本电脑播放了全部视频录像。据介绍,此次播放的全部录像来自糖果酒吧门前与室内楼梯口分别安置的摄像装置。东北网记者在现场用摄像机全程录下了公安人员播放的视频内容,发布的视频新闻没有做任何剪辑处理。

  新闻发布会上,对于网上有网民质疑,关于警察打林松岭的镜头没有播放的这一情况,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长卢洪喜表示,死者跑到了离录像镜头较远的地方,由于夜间天黑、光线暗、离录像镜头远,而没有录上,不存在故意剪掉不播放的问题。并表示第一次媒体播放的录像资料是在铁路警方向记者介绍案情时给记者播放的,不是办案机关正式向社会公布的录像。
原帖由 大侠随风飘 于 2008-10-26 14:56 发表


别的是假的,我就是知道林最后死亡的那个位置,是不是在视频拍摄范围之内的

什么意思?肯定句加问句,我看不很明白:o
原帖由 大愤青099 于 2008-10-26 15:00 发表

什么意思?肯定句加问句,我看不很明白:o


刚才少打了个字,编辑过了
林家指望靠录像翻身纯属做梦。
原帖由 大侠随风飘 于 2008-10-26 14:56 发表


说别的是都假的,我就是想知道林最后死亡的那个位置,是不是在视频拍摄范围之内的


不在啊,后面的压根看不到林,至少我在视频上是没看到。
原帖由 Fatmike 于 2008-10-26 15:07 发表


不在啊,后面的压根看不到林,至少我在视频上是没看到。


酒吧内的那一段,从前的视频是明显的断章取义的。比如林进了酒吧里面把东西放下(从前的视频里面,警察说进来了,把东西放下准备打架了。但是这一段里面,林某把东西放下之后,过了一会是和那胖子先走到下面去了,打架的时候林是从下面冲上来开始打的,与之前警察所说情况明显的不符合)
打死个吸毒垃圾至于这么激动么,防卫过当,判两年缓三年呗。有啥。:D 换了是别人一样抽死丫的。跟是不是警察没多大关系。
原帖由 seele9999 于 2008-10-26 15:35 发表
打死个吸毒垃圾至于这么激动么,防卫过当,判两年缓三年呗。有啥。:D 换了是别人一样抽死丫的。跟是不是警察没多大关系。


如果林松岭由于自身原因或行为不检点导致死亡,6警察最多也就是个纪律处分。
原帖由 炮声 于 2008-10-26 14:55 发表


装疯卖傻吗?


谁装疯卖傻啊一眼就看出来了。

死者人都死了还翻什么身啊,现在最想翻身的恐怕是警察吧:D :D :D 巴不得的需要视频证明他们是正当防卫,可惜啊,酒吧里的视频从哪里看也都是双方都殴;P ;P
有人已经疯狂了,

义士党雄起

;P
原帖由 seele9999 于 2008-10-26 15:35 发表
打死个吸毒垃圾至于这么激动么,防卫过当,判两年缓三年呗。有啥。:D 换了是别人一样抽死丫的。跟是不是警察没多大关系。


昨天刚尸检,你就知道对方吸毒???判两年缓三年确实是很有可能的。但是你这貌似在骂警察哦。  如果换了别人,能享受到判二缓三的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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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大侠随风飘 于 2008-10-26 15:23 发表


酒吧内的那一段,从前的视频是明显的断章取义的。比如林进了酒吧里面把东西放下(从前的视频里面,警察说进来了,把东西放下准备打架了。但是这一段里面,林某把东西放下之后,过了一会是和那胖子先走到下面去了 ...


那他把东西放在哪里是什么用意呢?你一般进入酒吧会先把身上东西放在门口一张无人看管的桌子上吗?如果没有其他的解释,警察推断他准备打架也合乎逻辑嘛。警察又没说他放下东西之后马上就打了。
原帖由 大侠随风飘 于 2008-10-26 15:38 发表


谁装疯卖傻啊一眼就看出来了。

死者人都死了还翻什么身啊,现在最想翻身的恐怕是警察吧:D :D :D 巴不得的需要视频证明他们是正当防卫,可惜啊,酒吧里的视频从哪里看也都是双方都殴;P ;P


法盲大侠,互欧需要物证,比如伤情鉴定,如今的物证只能证明林松岭欧打警察,你的疯傻倒不是装的。:P
原帖由 大侠随风飘 于 2008-10-26 15:41 发表


摆脱你学点法律去吧,伤害至死,就算是吸毒,但是打架还是诱因,纪律处分??让超大的一个好人来给你普及一下,那小子就是警察,别不懂乱喷了。


你是说谁被“伤害至死”?
原帖由 Fatmike 于 2008-10-26 15:42 发表


那他把东西放在哪里是什么用意呢?你一般进入酒吧会先把身上东西放在门口一张无人看管的桌子上吗?如果没有其他的解释,警察推断他准备打架也合乎逻辑嘛。警察又没说他放下东西之后马上就打了。


呵呵,如果准备打架了,他人有跑到下面去那么半天做什么呢。而完整的视频是可以看出来的。酒吧是在地下的。整个过程就是这样,林某和另一个胖子,先走到了地下,然后是几个警察走到了楼梯的一半,又反回了上面(应该是后面林某的同伴和警察在继续争执),这时候胖子和林某又从下面冲上来开始打到了一起。所以说警察那把东西放下是准备打架的言论是不成立的,因为你看不清楚他放下了什么东西,看起来也就是个手机之类的。他下去的时候,是不是把东西又拿起来了是看不出来的。 换成是你,你会把东西放那之后人跑到下面去吗??
昨天刚尸检,你就知道对方吸毒???判两年缓三年确实是很有可能的。但是你这貌似在骂警察哦。  如果换了别人,能享受到判二缓三的待遇吗??

是啊,昨天刚尸检,你就知道坏孩子是被打死的?
原帖由 炮声 于 2008-10-26 15:43 发表


法盲大侠,互欧需要物证,比如伤情鉴定,如今的物证只能证明林松岭欧打警察,你的疯傻倒不是装的。:P


拜托你自己去看视频吧。如果你非说警察在酒吧里是克制忍让。那对你无话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