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好的朋友李颖去了,无论是否被自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6:35:27
2008年10月14日,我在天涯闲逛时看到一个帖子标题,《体坛周报著名女编辑李颖自杀》,我觉得真巧,我也认识一个在体育类报纸工作的女孩子叫李颖,我拿起手机编了条短信“你还活着吧”,待发送的时候,心里忽然虚虚的,不知道为什么,把短信改成了“你在不在”,这样怯怯的,发送了出去。
    
      一片沉默。
    
      我只觉得一片茫然,手一抖点进了那个贴子,却看到了你,虚假而不真实,在一张不祥的黑白照片里。
    
      李颖,我从没想到,我会和你有这样的相见,这一天,距离我们相识的1997年9月,已有11年零1个月,这一天,离你28岁的生日还有不到两个月,你却已是抛闪家园,从此离别,成了社会新闻的一个版面,成了论坛上的一个话题,成了人们口中的事件,惟独不是我认识的你,我记忆中的你。
    
      就这样消逝了吗,我的高中同学。
    
      高二文理分班以后和李颖成了同班同学,这个姑娘并不是放在人堆里会发光扎眼的那种类型,所以我们高二整整一年只能说是同学而已,交谈都并不多。
    
      然后到了高三,李颖很不幸的成为了我好朋友的同桌,很不幸是因为我那好朋友是个话唠,超级话唠,而我们正是倒霉的高三备考生,上课的时候受到一个话唠的骚扰其不幸可想而知。
    
      那时候我对李颖的印象是一个成绩不错的乖学生,剪着一个很温柔的疑似锅盖头,一看就和我这样的野孩子不是一路人。
    
      然而。
    
      她俩同桌的第一天,我那好朋友居然来跟我说,我跟你说李颖话真是多。她说这话的时候居然还带着苦恼的表情,虽然很假。她说,我居然碰到一个人话比我还多,上了一天课就聊了一整天,口水都给我说干了。
      
      我惊了。人不可貌相啊,于是从此三个人一条船,算是入伙了。
    这是我印象里关于李颖的开始,自此以后,我们三个人正式建立了亲密无间的友谊,勾肩搭背了一整年,友谊,是高三灰色生活里唯一的一抹色彩。
      
      总的来说,那几年的李颖是一个八卦、幽默、健谈并且好脾气的人,人缘那是相当的好,完全符合我对一个射手座的全部认知。那时候我们天天腻在一起,上课下课都有说不完的话题,八卦消息花边消息隔壁班的男生再隔壁班的女生谁又暗恋了谁谁跟谁表白了哪个老师很变态哪个老师很凶悍上厕所没带纸怎么办,统统都是我们讨论的话题,放学了还勾搭着边走边说,一直到各自回家方向的路口,站着继续说半个小时,有时候站累了干脆就坐在马路牙子上再说半个小时。
      
      那些年后,我再也没试过一天说那么多的话,那些年后,我也再没遇到过能说上一天不累的人。
    
      现在这个人,却成了不祥黑白照片上的一个定格。
    
      就在一个月前,我还在QQ上和她嘻嘻哈哈地讨论着我们那个好朋友的八卦消息,讨论着韩乔生老师确实是人品好,彼此讽刺着“你怎么还这么八卦”,那时候的她,依然是一个幽默、健谈、八卦、好脾气的女人,对生活充满了乐趣和享受,转眼间,这个鲜活的女人就变成了冰冷的尸体、虚无的尘埃。
    
      她的丈夫说她生前就去浏览了自杀网站,一度有自杀倾向。我不知道。
    
      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只知道在我QQ好友栏里那个叫ly的总是笑眯眯的小姑娘头像永远也不会再亮起来了,我只知道那个能和我聊一天无聊话题的人再也不会在什么地方轻轻的叫我的名字了,我只知道有一个伴随了我两年惨淡青春的人从此变成了冰冷的灰色。
    
      我多希望这一切都是假的,或者是个恶作剧,在我们悲伤地望着那黑白照片,看着那满屏报道的时候,李颖能贼贼的笑着,像从前一样,眼睛里都是调皮的光芒,得意地说,你们都被我骗了吧。
      
      这一切都不可能了。
    
      落花流水,天上人间。
      
      一切都已不可能了。
    
    
    
      上面是我们三人组的小C写的回忆,我一直想写你的祭文,却无法提笔!我就是那个你不幸与之同桌的“话捞”。你自称是我“干妈”,因为你一直都很照顾我,高三,多么紧张的岁月,你却帮我花了一个星期抄历史笔记,等等等等,太多太多,我不能再去一一回忆。回忆太痛,太悲,太伤。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地是——我,绝对不相信你会自杀!
    
     以下是我的疑惑,也是我对当今警民关系的一些反思,为什么李颖事件,能引起这么多市民对警察的猜疑,公众是什么时候开始怀疑我们的人民警察,事情发生后,为什么我们不能和警方进行良好的沟通。警局永远是个冷冰冰的机构,而不是我们在绝望时想到的第一求助。
    
     “我们有我们办案的规矩”、“我们有我们做事的方法”、“我们不需要向你们解释”、“我们可以不向你们交代”。。。。。。
    
     人民警察为人民,为什么人民不相信了呢?我们是什么时候开始觉得即使找到警察也没用了呢?难道这些不值得我们去思考吗?
  
  
  
  
   事情发生后,全国的各大媒体、网络论坛都报道此事。不过关于李颖“自杀”的定论始终存在太多疑点,而目前报纸、网络的连续报道,并没得到任何实质的回应:
  
   一,最早报道李颖跳河的《法制晚报》,在文中明确指出:“和平里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后立即打捞,但女子双唇紧闭,面色发青,双手被绳子捆住,已经死亡。此说法得到现场众多目击者证实。”
  
   并同时指出:“该女子的身份尚无法确认,警方将进一步展开调查。”
  
   疑惑的是,在第二天,《法制晚报》就登报道歉:“10月8日A13版关于“绳捆双手 女子浮出护城河”的新闻报道,经相关部门核实,细节与事实不符,给相关部门及死者亲属的善后工作带来严重影响。谨对报道造成的影响向死者亲属和相关部门表示诚恳道歉。本报谨就以上差错向广大读者和相关人士致歉。总编辑王林”
  
   堂堂一《法制晚报》在报道中未提及溺水死亡女子就是后来的李颖,就仓促道歉,就很悖报社的“更正原则”。众所周知,除非有重大报道失误,报社都不会轻易刊登致歉声明,事后经《法制晚报》的同行证实:北京市刑警大队强烈施压要求更正,并称不然就让报社自己去破案。
  
   如果仅仅是一个外地女编辑因感情问题跳河自杀,至于要让如此尊贵的北京警方劳师动众吗?
  
   二,沈宁的口供有太多出入。首先,事发第一时间,沈宁在情急下承认当天中午和李颖有过激烈争吵。但他反复强调,和李颖的最后一次通话,是李颖在晚上8点多钟,主动打给他,他说:“当时在开车,什么也没说,就挂了电话。”
  
   事后,我们查到李颖的通信记录,证明:当晚八点多,是沈宁主动打电话给李颖,并通话36秒。36秒正常通话,可以说10多句,而并非他说的“什么也没说。”
  
   奇怪的是,这样简单的侦破程序,调查死者生前通话记录,不是警方所做,而是事发后三天,由李颖的朋友主动交给警方。
  
  
   三,李颖母亲最早发现尸体像自己女儿,吓得不敢上前证实,连忙回家喊正在呼呼大睡的沈宁,据李母回忆,沈宁当时不是平常人反应的“懵”了,而是脸色变了,并迅速反应过来冲下楼,按照心理分析,至少他是有李颖会“自杀”的心理准备。
  
   除了最早发现尸体的河工,李颖所有的亲属、朋友到最后只看到李颖的一张脸,至于她身体上有无伤痕,手有没被绑,都是听法医所说,没任何人亲眼看见。
  
   四,当李颖的朋友把沈宁撒谎的证据,即通话记录交给警方后,警察又做了一次笔录,沈宁透露,李颖在事发前一个月,去上海散心时,也有过自杀行为,并留下遗书。
  
   但当时和李颖同住一起的上海同学说,并没发现李颖有自杀倾向,李颖一直都有把自己的心事、困惑和朋友倾诉。至于沈宁提到的遗书,他最先说是还留在上海,第二天又说已经被撕毁。
  
   李颖在上海到底有没有自杀,有没有写过遗书,都是沈宁一面之词,没任何的证据,奇怪的是,这种没任何证据支持的情况下,警察就告诉李颖父母:“你们竟然不知道你女儿在上海也想过自杀,还写了遗书,她工作压力又大。”言下之意,李颖是工作压力大,感情问题排次,所以怎么不去“自杀”。
  
   五,每次让沈宁去公安局问话,做笔录,沈宁必定会打电话,现在无从证实他到底是打给谁,但可以肯定一点:其中好几次电话,他都会让旁边一起的警察接听。
  
   六,事发当时,第一次去派出所,沈宁没有把妻子的死讯告诉自己的父母等亲属。而是第一时间告诉了那个“小三”蔡某:“我老婆自杀死了。”
  
   七,李颖所有的朋友都知道他们俩夫妻闹矛盾的细节,李颖是个非常健谈,也很愿意向朋友倾诉的一个女孩儿,她不会把心事放在心里,这么一个性格没抑郁、也不内向的女孩,怎么可能去自杀。
  
   事发当天,李颖在网上和沈宁再次就感情问题进行沟通,6点多她告诉同事想出去会,大家知道她心情不好,也没多问。但她工作的电脑、包括她的MSN都没有关,这些细节可以说明:李颖离开办公室当时并没有不回来的打算。
  
   晚上10点多,她还接了一个同事的电话,说自己离办公室远,暂时不回来。试问一个准备自杀的人,怎么还要去接同事的电话呢?
  
   即使沈宁说的是真的,李颖想过自杀,并留下遗书,那这次,她为什么什么也没留下,她的父母就她这么一个女儿,又从重庆过来和她住在一起,她临死前没有给父母任何只言片语,这很不符合她的性格,也不符合逻辑。
  
   八,沈宁的外遇即是他在腾讯的实习生蔡某,但很多情况证明,是沈宁单方面主动追求的蔡某,而蔡某也似乎没有和他发生实质的婚外性行为,只是欲拒还迎,既不明确拒绝沈宁,也保持一定距离,请吃饭照去,电话照接,短信照回,也就是大家所说的玩玩“暧昧”。当时蔡某也有男朋友,但她男朋友也因为蔡某含混的态度与之分手。
  
   当李颖发现丈夫的异常后,沈宁主动承认:“我找到了真爱。”
  李颖也约过蔡某一起吃饭,并得知她正在找工作,李颖还热心地介绍其到体坛下面的一杂志社工作。当然,更乐于献殷情的沈宁还是积极找关系让蔡某留在了腾讯。
  
   李颖自己也说,她相信丈夫和蔡某没什么,是沈宁的单相思,既然如此,李颖是否会为并没有实际出轨的丈夫去自杀呢?
  
   九,发现丈夫精神出轨后,李颖是不高兴,情绪也很低落,但同学、朋友一直都有和她沟通,事发前一天,她还和在北京的老乡打了1个多小时的电话,好友说,可以感觉出李颖已经放下了。
  
   和丈夫的争吵,在发现丈夫外遇后一直都有,但他们又仍然共同在置办新家,国庆还一起逛街买家具,这可以说明,李颖即使浏览过自杀网站,但不说明,她蓄谋自杀已久,不然她干吗在自杀前,还辛苦地买这买那呢?
  
  
   十,这也是最耐人寻味,最触目惊心的——
  
   在李颖的火化现场,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后奥运的北京警方应对突发事件演练!
  
   火化当天,沈宁一家并没有通知从全国赶来送李颖最后一程的朋友,参加的只是沈家和李颖体坛的同事。
  
  
   气愤的是,当李颖年迈的父母,在承受丧女的巨大悲痛,想最后再多看一眼女儿时,沈家那边突然出来多名黑衣男子,强行拖走了李颖的父母。
  
   李颖的父亲、母亲当时气得一下滚到地上,死活不走,可这几名黑衣男子,非常娴熟的手法,架起李颖父母的胳膊就往外拖,那感觉就是生怕李颖的父母看了自己的女儿。事实是,整个告别遗体过程,李颖的父母仅仅看了女儿的遗体不到半分钟!!!
  
   旁边李颖的同事、朋友实在看不下去了,两个老人就这样被强行拖走,抬手、抬脚的都有,一些朋友上前制止,让他们客气点,可这几名“黑衣”反客为主,一把推开前来想解救李颖父母的朋友,这时,旁边又迅速上来几名壮年男子,形成一道人墙,立即将同学、朋友和李颖父母隔离开来。
  
   有些网友指出这其中或许有误会,庆幸的是我们有录象为证,他们口口声声说:“怕两位老人过度悲伤。”事实,两位老人根本不认识这拖走他们的这几个黑衣男子。
  
   他们当时骗老人说,过一会再送他们过来,事实是,把老人拖上车后,汽车迅速就开走了,去往墓地,两位老人也再也没看到女儿一眼。
  
   整个告别仪式非常的简陋、迅速,给人的感觉,就是生怕没来得及火化,生怕大家多看了李颖一眼,生怕有意外发生。整个丧礼过程,非常地井然有序,完全不像是令人悲哀的丧礼,就是一场应付突发事件的演练。
  
   我现在不敢说强行拖走李颖父母的就是“便衣”,但很多人都认得出,现场来了很多“便衣”。当然,李颖唯一到场的亲人——父母,和不得不通知来参加的同事,无一人认识这些“热情”赶来送别的“黑衣”、“便衣”。
  
   讽刺地是,李颖是因为在奥运期间有突出贡献,奥运报道有卓越成就才被提升为副主任,没想到,她在人世的最后一次停留,也是以奥运模式的迅速、快捷、紧张、众多治安维护来告别。一场奥运模式的突发事件演练就这样公然出现在我们媒体人眼前。
  
   值得一提的是,李颖的墓地,是昌平某公安分局的局长亲自去“杀价”。“欣慰”地是,也算是“高规格”待遇了。
  
   十一,沈宁在事发当天,和李颖在电话里到底说了什么,他们到底有没有约见面,现在无从得知。沈宁的警察世家也确实存在着,我们现在不说他们在这中间起了什么作用,但至少有一点:他们并没有申请亲属回避。
  
  
   沈宁的姑姑在东城分局,当天就是东城出警,并由法医验尸,这无可厚非,事发地在东城,程序上应该如此。沈宁的姑父是丰台某分局的政委,沈宁的堂哥、堂姐又都是刑警。沈宁每次去公安局,都有电话直接和当值警察联系,我不敢说这就是“招呼电话”,但不排除这个可能。
  
   李颖不会水,完全有一种可能是她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被人推下河,这样,她身体也不会有伤痕,如果推她的人,她认识,并这一举动让她绝望,她下意识没反抗,没挣扎,这也有可能。
  
   一个生命就这样仓促离开了我们,这个在奥运期间有显著成绩,各方面都在越来越好时,选择“自杀”的方式离开我们,这实在令人不解,我们或许没有实质的证据、疑点,但就这样判定为“自杀”是否太潦草???
  
   就算沈宁不是凶手,李颖也是因他而死,他在法律上是不负上责任,我们的确拿他没办法,还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个男人和这个男人的父亲在李颖老实、善良的父母面前嚣张跋扈,摔凳子、拍桌子。
  
   沈宁从北京体育局转到搜狐、又到奥组委、又到腾讯,多次的换工作,期间好几个月都没收入,都是依靠李颖在支撑着家。并且沈宁的工资一直很低,李颖所有的朋友都知道,和李颖一起吃饭时,经常都听见她手机响,又是沈宁在刷她的工资卡了。
  
   李颖在体坛薪水是很高的,每月上万的收入,但舍不得买一件衣服,买一套几百块的化妆品,都要被沈宁唠叨半天,买件衣服又要被唠叨。这个自己不给老婆买衣服、买化妆品的男人,还不高兴老婆用自己的薪水买!
  
  
   李颖一直想把自己的父母从重庆接过来一起住,于是她向父母借了45万买了一套150平米的大房子。(之后他们还了15万)不管是首付、还是每个月4000块的月供,都是李颖一个人独自承担,一个男人不能买房子娶媳妇,反倒住着媳妇买的房子,现在逼死了自己的老婆,还堂而皇之地要求分割遗产。
  
   按照法律,他要分得大部分遗产,也就是说他以丈夫的身份,可以分得妻子80%的财产。事实上,从2003年沈宁大学毕业算起,他不吃不喝不花消,他的存款都不及他现在可以分到财产的1/3!!!!
  
   现在,沈家对遗产的问题避而不谈,撇着李颖的父母在北京不理,我们猜想,他们是想采取拖延战术,李颖父母丧女之痛,急于离开北京这个伤心地,沈宁就抓住这一点,不谈,等李颖父母主动找他们,他好采取主动,并掌握有利的“地头蛇”优势。
  
   最可怜的还是李颖的父母,女儿就这样去了,“自杀”还是“被自杀”没人知道,两个老人就这么一个女儿,女儿死后,老人多次寻死想去陪女儿,他们唯一的希望和依靠没了,沈家还雪上加霜。
  
   如果按照法律的继承程序,两个老人所分得财产,连以后的生活都不能保障,并且当初借的30万,没有借条,现在能不能拿回来也是未知,如果沈宁一口咬定是赠予,那也只能是对簿公堂。
  
   两个重庆老人在北京举目无亲,试问他们又怎么有精力和人力还有财力、关系,去和强势的沈家打这场官司呢?!
  
   法律制裁不了沈宁,可中国所有的80后、90后,乃至70后、60后
  50后、40后,如果我们联合起来寻求真相,还这对无助、可怜的老人一个公道,这个世界还是有天理的,北京的天在奥运后依然那么地蓝和清透!
  
   10月7日22点到10月8日凌晨这段时间,到底有不有正好路过护城河的目击者,我们希望找到!!!我们所有的朋友都不相信李颖会自杀,这个真相我们会一直寻求下去,永不放弃!!!
  
   不管是什么世家,还是向报社施压,有点可以肯定——李颖的朋友大多来自全国媒体,我发誓——我一定还死者一个公道!不管这个过程是1天、1年、还是10年、20年,直至我死!!!2008年10月14日,我在天涯闲逛时看到一个帖子标题,《体坛周报著名女编辑李颖自杀》,我觉得真巧,我也认识一个在体育类报纸工作的女孩子叫李颖,我拿起手机编了条短信“你还活着吧”,待发送的时候,心里忽然虚虚的,不知道为什么,把短信改成了“你在不在”,这样怯怯的,发送了出去。
    
      一片沉默。
    
      我只觉得一片茫然,手一抖点进了那个贴子,却看到了你,虚假而不真实,在一张不祥的黑白照片里。
    
      李颖,我从没想到,我会和你有这样的相见,这一天,距离我们相识的1997年9月,已有11年零1个月,这一天,离你28岁的生日还有不到两个月,你却已是抛闪家园,从此离别,成了社会新闻的一个版面,成了论坛上的一个话题,成了人们口中的事件,惟独不是我认识的你,我记忆中的你。
    
      就这样消逝了吗,我的高中同学。
    
      高二文理分班以后和李颖成了同班同学,这个姑娘并不是放在人堆里会发光扎眼的那种类型,所以我们高二整整一年只能说是同学而已,交谈都并不多。
    
      然后到了高三,李颖很不幸的成为了我好朋友的同桌,很不幸是因为我那好朋友是个话唠,超级话唠,而我们正是倒霉的高三备考生,上课的时候受到一个话唠的骚扰其不幸可想而知。
    
      那时候我对李颖的印象是一个成绩不错的乖学生,剪着一个很温柔的疑似锅盖头,一看就和我这样的野孩子不是一路人。
    
      然而。
    
      她俩同桌的第一天,我那好朋友居然来跟我说,我跟你说李颖话真是多。她说这话的时候居然还带着苦恼的表情,虽然很假。她说,我居然碰到一个人话比我还多,上了一天课就聊了一整天,口水都给我说干了。
      
      我惊了。人不可貌相啊,于是从此三个人一条船,算是入伙了。
    这是我印象里关于李颖的开始,自此以后,我们三个人正式建立了亲密无间的友谊,勾肩搭背了一整年,友谊,是高三灰色生活里唯一的一抹色彩。
      
      总的来说,那几年的李颖是一个八卦、幽默、健谈并且好脾气的人,人缘那是相当的好,完全符合我对一个射手座的全部认知。那时候我们天天腻在一起,上课下课都有说不完的话题,八卦消息花边消息隔壁班的男生再隔壁班的女生谁又暗恋了谁谁跟谁表白了哪个老师很变态哪个老师很凶悍上厕所没带纸怎么办,统统都是我们讨论的话题,放学了还勾搭着边走边说,一直到各自回家方向的路口,站着继续说半个小时,有时候站累了干脆就坐在马路牙子上再说半个小时。
      
      那些年后,我再也没试过一天说那么多的话,那些年后,我也再没遇到过能说上一天不累的人。
    
      现在这个人,却成了不祥黑白照片上的一个定格。
    
      就在一个月前,我还在QQ上和她嘻嘻哈哈地讨论着我们那个好朋友的八卦消息,讨论着韩乔生老师确实是人品好,彼此讽刺着“你怎么还这么八卦”,那时候的她,依然是一个幽默、健谈、八卦、好脾气的女人,对生活充满了乐趣和享受,转眼间,这个鲜活的女人就变成了冰冷的尸体、虚无的尘埃。
    
      她的丈夫说她生前就去浏览了自杀网站,一度有自杀倾向。我不知道。
    
      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只知道在我QQ好友栏里那个叫ly的总是笑眯眯的小姑娘头像永远也不会再亮起来了,我只知道那个能和我聊一天无聊话题的人再也不会在什么地方轻轻的叫我的名字了,我只知道有一个伴随了我两年惨淡青春的人从此变成了冰冷的灰色。
    
      我多希望这一切都是假的,或者是个恶作剧,在我们悲伤地望着那黑白照片,看着那满屏报道的时候,李颖能贼贼的笑着,像从前一样,眼睛里都是调皮的光芒,得意地说,你们都被我骗了吧。
      
      这一切都不可能了。
    
      落花流水,天上人间。
      
      一切都已不可能了。
    
    
    
      上面是我们三人组的小C写的回忆,我一直想写你的祭文,却无法提笔!我就是那个你不幸与之同桌的“话捞”。你自称是我“干妈”,因为你一直都很照顾我,高三,多么紧张的岁月,你却帮我花了一个星期抄历史笔记,等等等等,太多太多,我不能再去一一回忆。回忆太痛,太悲,太伤。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地是——我,绝对不相信你会自杀!
    
     以下是我的疑惑,也是我对当今警民关系的一些反思,为什么李颖事件,能引起这么多市民对警察的猜疑,公众是什么时候开始怀疑我们的人民警察,事情发生后,为什么我们不能和警方进行良好的沟通。警局永远是个冷冰冰的机构,而不是我们在绝望时想到的第一求助。
    
     “我们有我们办案的规矩”、“我们有我们做事的方法”、“我们不需要向你们解释”、“我们可以不向你们交代”。。。。。。
    
     人民警察为人民,为什么人民不相信了呢?我们是什么时候开始觉得即使找到警察也没用了呢?难道这些不值得我们去思考吗?
  
  
  
  
   事情发生后,全国的各大媒体、网络论坛都报道此事。不过关于李颖“自杀”的定论始终存在太多疑点,而目前报纸、网络的连续报道,并没得到任何实质的回应:
  
   一,最早报道李颖跳河的《法制晚报》,在文中明确指出:“和平里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后立即打捞,但女子双唇紧闭,面色发青,双手被绳子捆住,已经死亡。此说法得到现场众多目击者证实。”
  
   并同时指出:“该女子的身份尚无法确认,警方将进一步展开调查。”
  
   疑惑的是,在第二天,《法制晚报》就登报道歉:“10月8日A13版关于“绳捆双手 女子浮出护城河”的新闻报道,经相关部门核实,细节与事实不符,给相关部门及死者亲属的善后工作带来严重影响。谨对报道造成的影响向死者亲属和相关部门表示诚恳道歉。本报谨就以上差错向广大读者和相关人士致歉。总编辑王林”
  
   堂堂一《法制晚报》在报道中未提及溺水死亡女子就是后来的李颖,就仓促道歉,就很悖报社的“更正原则”。众所周知,除非有重大报道失误,报社都不会轻易刊登致歉声明,事后经《法制晚报》的同行证实:北京市刑警大队强烈施压要求更正,并称不然就让报社自己去破案。
  
   如果仅仅是一个外地女编辑因感情问题跳河自杀,至于要让如此尊贵的北京警方劳师动众吗?
  
   二,沈宁的口供有太多出入。首先,事发第一时间,沈宁在情急下承认当天中午和李颖有过激烈争吵。但他反复强调,和李颖的最后一次通话,是李颖在晚上8点多钟,主动打给他,他说:“当时在开车,什么也没说,就挂了电话。”
  
   事后,我们查到李颖的通信记录,证明:当晚八点多,是沈宁主动打电话给李颖,并通话36秒。36秒正常通话,可以说10多句,而并非他说的“什么也没说。”
  
   奇怪的是,这样简单的侦破程序,调查死者生前通话记录,不是警方所做,而是事发后三天,由李颖的朋友主动交给警方。
  
  
   三,李颖母亲最早发现尸体像自己女儿,吓得不敢上前证实,连忙回家喊正在呼呼大睡的沈宁,据李母回忆,沈宁当时不是平常人反应的“懵”了,而是脸色变了,并迅速反应过来冲下楼,按照心理分析,至少他是有李颖会“自杀”的心理准备。
  
   除了最早发现尸体的河工,李颖所有的亲属、朋友到最后只看到李颖的一张脸,至于她身体上有无伤痕,手有没被绑,都是听法医所说,没任何人亲眼看见。
  
   四,当李颖的朋友把沈宁撒谎的证据,即通话记录交给警方后,警察又做了一次笔录,沈宁透露,李颖在事发前一个月,去上海散心时,也有过自杀行为,并留下遗书。
  
   但当时和李颖同住一起的上海同学说,并没发现李颖有自杀倾向,李颖一直都有把自己的心事、困惑和朋友倾诉。至于沈宁提到的遗书,他最先说是还留在上海,第二天又说已经被撕毁。
  
   李颖在上海到底有没有自杀,有没有写过遗书,都是沈宁一面之词,没任何的证据,奇怪的是,这种没任何证据支持的情况下,警察就告诉李颖父母:“你们竟然不知道你女儿在上海也想过自杀,还写了遗书,她工作压力又大。”言下之意,李颖是工作压力大,感情问题排次,所以怎么不去“自杀”。
  
   五,每次让沈宁去公安局问话,做笔录,沈宁必定会打电话,现在无从证实他到底是打给谁,但可以肯定一点:其中好几次电话,他都会让旁边一起的警察接听。
  
   六,事发当时,第一次去派出所,沈宁没有把妻子的死讯告诉自己的父母等亲属。而是第一时间告诉了那个“小三”蔡某:“我老婆自杀死了。”
  
   七,李颖所有的朋友都知道他们俩夫妻闹矛盾的细节,李颖是个非常健谈,也很愿意向朋友倾诉的一个女孩儿,她不会把心事放在心里,这么一个性格没抑郁、也不内向的女孩,怎么可能去自杀。
  
   事发当天,李颖在网上和沈宁再次就感情问题进行沟通,6点多她告诉同事想出去会,大家知道她心情不好,也没多问。但她工作的电脑、包括她的MSN都没有关,这些细节可以说明:李颖离开办公室当时并没有不回来的打算。
  
   晚上10点多,她还接了一个同事的电话,说自己离办公室远,暂时不回来。试问一个准备自杀的人,怎么还要去接同事的电话呢?
  
   即使沈宁说的是真的,李颖想过自杀,并留下遗书,那这次,她为什么什么也没留下,她的父母就她这么一个女儿,又从重庆过来和她住在一起,她临死前没有给父母任何只言片语,这很不符合她的性格,也不符合逻辑。
  
   八,沈宁的外遇即是他在腾讯的实习生蔡某,但很多情况证明,是沈宁单方面主动追求的蔡某,而蔡某也似乎没有和他发生实质的婚外性行为,只是欲拒还迎,既不明确拒绝沈宁,也保持一定距离,请吃饭照去,电话照接,短信照回,也就是大家所说的玩玩“暧昧”。当时蔡某也有男朋友,但她男朋友也因为蔡某含混的态度与之分手。
  
   当李颖发现丈夫的异常后,沈宁主动承认:“我找到了真爱。”
  李颖也约过蔡某一起吃饭,并得知她正在找工作,李颖还热心地介绍其到体坛下面的一杂志社工作。当然,更乐于献殷情的沈宁还是积极找关系让蔡某留在了腾讯。
  
   李颖自己也说,她相信丈夫和蔡某没什么,是沈宁的单相思,既然如此,李颖是否会为并没有实际出轨的丈夫去自杀呢?
  
   九,发现丈夫精神出轨后,李颖是不高兴,情绪也很低落,但同学、朋友一直都有和她沟通,事发前一天,她还和在北京的老乡打了1个多小时的电话,好友说,可以感觉出李颖已经放下了。
  
   和丈夫的争吵,在发现丈夫外遇后一直都有,但他们又仍然共同在置办新家,国庆还一起逛街买家具,这可以说明,李颖即使浏览过自杀网站,但不说明,她蓄谋自杀已久,不然她干吗在自杀前,还辛苦地买这买那呢?
  
  
   十,这也是最耐人寻味,最触目惊心的——
  
   在李颖的火化现场,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后奥运的北京警方应对突发事件演练!
  
   火化当天,沈宁一家并没有通知从全国赶来送李颖最后一程的朋友,参加的只是沈家和李颖体坛的同事。
  
  
   气愤的是,当李颖年迈的父母,在承受丧女的巨大悲痛,想最后再多看一眼女儿时,沈家那边突然出来多名黑衣男子,强行拖走了李颖的父母。
  
   李颖的父亲、母亲当时气得一下滚到地上,死活不走,可这几名黑衣男子,非常娴熟的手法,架起李颖父母的胳膊就往外拖,那感觉就是生怕李颖的父母看了自己的女儿。事实是,整个告别遗体过程,李颖的父母仅仅看了女儿的遗体不到半分钟!!!
  
   旁边李颖的同事、朋友实在看不下去了,两个老人就这样被强行拖走,抬手、抬脚的都有,一些朋友上前制止,让他们客气点,可这几名“黑衣”反客为主,一把推开前来想解救李颖父母的朋友,这时,旁边又迅速上来几名壮年男子,形成一道人墙,立即将同学、朋友和李颖父母隔离开来。
  
   有些网友指出这其中或许有误会,庆幸的是我们有录象为证,他们口口声声说:“怕两位老人过度悲伤。”事实,两位老人根本不认识这拖走他们的这几个黑衣男子。
  
   他们当时骗老人说,过一会再送他们过来,事实是,把老人拖上车后,汽车迅速就开走了,去往墓地,两位老人也再也没看到女儿一眼。
  
   整个告别仪式非常的简陋、迅速,给人的感觉,就是生怕没来得及火化,生怕大家多看了李颖一眼,生怕有意外发生。整个丧礼过程,非常地井然有序,完全不像是令人悲哀的丧礼,就是一场应付突发事件的演练。
  
   我现在不敢说强行拖走李颖父母的就是“便衣”,但很多人都认得出,现场来了很多“便衣”。当然,李颖唯一到场的亲人——父母,和不得不通知来参加的同事,无一人认识这些“热情”赶来送别的“黑衣”、“便衣”。
  
   讽刺地是,李颖是因为在奥运期间有突出贡献,奥运报道有卓越成就才被提升为副主任,没想到,她在人世的最后一次停留,也是以奥运模式的迅速、快捷、紧张、众多治安维护来告别。一场奥运模式的突发事件演练就这样公然出现在我们媒体人眼前。
  
   值得一提的是,李颖的墓地,是昌平某公安分局的局长亲自去“杀价”。“欣慰”地是,也算是“高规格”待遇了。
  
   十一,沈宁在事发当天,和李颖在电话里到底说了什么,他们到底有没有约见面,现在无从得知。沈宁的警察世家也确实存在着,我们现在不说他们在这中间起了什么作用,但至少有一点:他们并没有申请亲属回避。
  
  
   沈宁的姑姑在东城分局,当天就是东城出警,并由法医验尸,这无可厚非,事发地在东城,程序上应该如此。沈宁的姑父是丰台某分局的政委,沈宁的堂哥、堂姐又都是刑警。沈宁每次去公安局,都有电话直接和当值警察联系,我不敢说这就是“招呼电话”,但不排除这个可能。
  
   李颖不会水,完全有一种可能是她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被人推下河,这样,她身体也不会有伤痕,如果推她的人,她认识,并这一举动让她绝望,她下意识没反抗,没挣扎,这也有可能。
  
   一个生命就这样仓促离开了我们,这个在奥运期间有显著成绩,各方面都在越来越好时,选择“自杀”的方式离开我们,这实在令人不解,我们或许没有实质的证据、疑点,但就这样判定为“自杀”是否太潦草???
  
   就算沈宁不是凶手,李颖也是因他而死,他在法律上是不负上责任,我们的确拿他没办法,还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个男人和这个男人的父亲在李颖老实、善良的父母面前嚣张跋扈,摔凳子、拍桌子。
  
   沈宁从北京体育局转到搜狐、又到奥组委、又到腾讯,多次的换工作,期间好几个月都没收入,都是依靠李颖在支撑着家。并且沈宁的工资一直很低,李颖所有的朋友都知道,和李颖一起吃饭时,经常都听见她手机响,又是沈宁在刷她的工资卡了。
  
   李颖在体坛薪水是很高的,每月上万的收入,但舍不得买一件衣服,买一套几百块的化妆品,都要被沈宁唠叨半天,买件衣服又要被唠叨。这个自己不给老婆买衣服、买化妆品的男人,还不高兴老婆用自己的薪水买!
  
  
   李颖一直想把自己的父母从重庆接过来一起住,于是她向父母借了45万买了一套150平米的大房子。(之后他们还了15万)不管是首付、还是每个月4000块的月供,都是李颖一个人独自承担,一个男人不能买房子娶媳妇,反倒住着媳妇买的房子,现在逼死了自己的老婆,还堂而皇之地要求分割遗产。
  
   按照法律,他要分得大部分遗产,也就是说他以丈夫的身份,可以分得妻子80%的财产。事实上,从2003年沈宁大学毕业算起,他不吃不喝不花消,他的存款都不及他现在可以分到财产的1/3!!!!
  
   现在,沈家对遗产的问题避而不谈,撇着李颖的父母在北京不理,我们猜想,他们是想采取拖延战术,李颖父母丧女之痛,急于离开北京这个伤心地,沈宁就抓住这一点,不谈,等李颖父母主动找他们,他好采取主动,并掌握有利的“地头蛇”优势。
  
   最可怜的还是李颖的父母,女儿就这样去了,“自杀”还是“被自杀”没人知道,两个老人就这么一个女儿,女儿死后,老人多次寻死想去陪女儿,他们唯一的希望和依靠没了,沈家还雪上加霜。
  
   如果按照法律的继承程序,两个老人所分得财产,连以后的生活都不能保障,并且当初借的30万,没有借条,现在能不能拿回来也是未知,如果沈宁一口咬定是赠予,那也只能是对簿公堂。
  
   两个重庆老人在北京举目无亲,试问他们又怎么有精力和人力还有财力、关系,去和强势的沈家打这场官司呢?!
  
   法律制裁不了沈宁,可中国所有的80后、90后,乃至70后、60后
  50后、40后,如果我们联合起来寻求真相,还这对无助、可怜的老人一个公道,这个世界还是有天理的,北京的天在奥运后依然那么地蓝和清透!
  
   10月7日22点到10月8日凌晨这段时间,到底有不有正好路过护城河的目击者,我们希望找到!!!我们所有的朋友都不相信李颖会自杀,这个真相我们会一直寻求下去,永不放弃!!!
  
   不管是什么世家,还是向报社施压,有点可以肯定——李颖的朋友大多来自全国媒体,我发誓——我一定还死者一个公道!不管这个过程是1天、1年、还是10年、20年,直至我死!!!
2008年10月14日,我在天涯闲逛时看到一个帖子标题,《体坛周报著名女编辑李颖自杀》,我觉得真巧,我也认识一个在体育类报纸工作的女孩子叫李颖,我拿起手机编了条短信“你还活着吧”,待发送的时候,心里忽然虚虚的,不知道为什么,把短信改成了“你在不在”,这样怯怯的,发送了出去。
    
      一片沉默。
    
      我只觉得一片茫然,手一抖点进了那个贴子,却看到了你,虚假而不真实,在一张不祥的黑白照片里。
    
      李颖,我从没想到,我会和你有这样的相见,这一天,距离我们相识的1997年9月,已有11年零1个月,这一天,离你28岁的生日还有不到两个月,你却已是抛闪家园,从此离别,成了社会新闻的一个版面,成了论坛上的一个话题,成了人们口中的事件,惟独不是我认识的你,我记忆中的你。
    
      就这样消逝了吗,我的高中同学。
    
      高二文理分班以后和李颖成了同班同学,这个姑娘并不是放在人堆里会发光扎眼的那种类型,所以我们高二整整一年只能说是同学而已,交谈都并不多。
    
      然后到了高三,李颖很不幸的成为了我好朋友的同桌,很不幸是因为我那好朋友是个话唠,超级话唠,而我们正是倒霉的高三备考生,上课的时候受到一个话唠的骚扰其不幸可想而知。
    
      那时候我对李颖的印象是一个成绩不错的乖学生,剪着一个很温柔的疑似锅盖头,一看就和我这样的野孩子不是一路人。
    
      然而。
    
      她俩同桌的第一天,我那好朋友居然来跟我说,我跟你说李颖话真是多。她说这话的时候居然还带着苦恼的表情,虽然很假。她说,我居然碰到一个人话比我还多,上了一天课就聊了一整天,口水都给我说干了。
      
      我惊了。人不可貌相啊,于是从此三个人一条船,算是入伙了。
    这是我印象里关于李颖的开始,自此以后,我们三个人正式建立了亲密无间的友谊,勾肩搭背了一整年,友谊,是高三灰色生活里唯一的一抹色彩。
      
      总的来说,那几年的李颖是一个八卦、幽默、健谈并且好脾气的人,人缘那是相当的好,完全符合我对一个射手座的全部认知。那时候我们天天腻在一起,上课下课都有说不完的话题,八卦消息花边消息隔壁班的男生再隔壁班的女生谁又暗恋了谁谁跟谁表白了哪个老师很变态哪个老师很凶悍上厕所没带纸怎么办,统统都是我们讨论的话题,放学了还勾搭着边走边说,一直到各自回家方向的路口,站着继续说半个小时,有时候站累了干脆就坐在马路牙子上再说半个小时。
      
      那些年后,我再也没试过一天说那么多的话,那些年后,我也再没遇到过能说上一天不累的人。
    
      现在这个人,却成了不祥黑白照片上的一个定格。
    
      就在一个月前,我还在QQ上和她嘻嘻哈哈地讨论着我们那个好朋友的八卦消息,讨论着韩乔生老师确实是人品好,彼此讽刺着“你怎么还这么八卦”,那时候的她,依然是一个幽默、健谈、八卦、好脾气的女人,对生活充满了乐趣和享受,转眼间,这个鲜活的女人就变成了冰冷的尸体、虚无的尘埃。
    
      她的丈夫说她生前就去浏览了自杀网站,一度有自杀倾向。我不知道。
    
      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只知道在我QQ好友栏里那个叫ly的总是笑眯眯的小姑娘头像永远也不会再亮起来了,我只知道那个能和我聊一天无聊话题的人再也不会在什么地方轻轻的叫我的名字了,我只知道有一个伴随了我两年惨淡青春的人从此变成了冰冷的灰色。
    
      我多希望这一切都是假的,或者是个恶作剧,在我们悲伤地望着那黑白照片,看着那满屏报道的时候,李颖能贼贼的笑着,像从前一样,眼睛里都是调皮的光芒,得意地说,你们都被我骗了吧。
      
      这一切都不可能了。
    
      落花流水,天上人间。
      
      一切都已不可能了。
    
    
    
      上面是我们三人组的小C写的回忆,我一直想写你的祭文,却无法提笔!我就是那个你不幸与之同桌的“话捞”。你自称是我“干妈”,因为你一直都很照顾我,高三,多么紧张的岁月,你却帮我花了一个星期抄历史笔记,等等等等,太多太多,我不能再去一一回忆。回忆太痛,太悲,太伤。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地是——我,绝对不相信你会自杀!
    
     以下是我的疑惑,也是我对当今警民关系的一些反思,为什么李颖事件,能引起这么多市民对警察的猜疑,公众是什么时候开始怀疑我们的人民警察,事情发生后,为什么我们不能和警方进行良好的沟通。警局永远是个冷冰冰的机构,而不是我们在绝望时想到的第一求助。
    
     “我们有我们办案的规矩”、“我们有我们做事的方法”、“我们不需要向你们解释”、“我们可以不向你们交代”。。。。。。
    
     人民警察为人民,为什么人民不相信了呢?我们是什么时候开始觉得即使找到警察也没用了呢?难道这些不值得我们去思考吗?
  
  
  
  
   事情发生后,全国的各大媒体、网络论坛都报道此事。不过关于李颖“自杀”的定论始终存在太多疑点,而目前报纸、网络的连续报道,并没得到任何实质的回应:
  
   一,最早报道李颖跳河的《法制晚报》,在文中明确指出:“和平里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后立即打捞,但女子双唇紧闭,面色发青,双手被绳子捆住,已经死亡。此说法得到现场众多目击者证实。”
  
   并同时指出:“该女子的身份尚无法确认,警方将进一步展开调查。”
  
   疑惑的是,在第二天,《法制晚报》就登报道歉:“10月8日A13版关于“绳捆双手 女子浮出护城河”的新闻报道,经相关部门核实,细节与事实不符,给相关部门及死者亲属的善后工作带来严重影响。谨对报道造成的影响向死者亲属和相关部门表示诚恳道歉。本报谨就以上差错向广大读者和相关人士致歉。总编辑王林”
  
   堂堂一《法制晚报》在报道中未提及溺水死亡女子就是后来的李颖,就仓促道歉,就很悖报社的“更正原则”。众所周知,除非有重大报道失误,报社都不会轻易刊登致歉声明,事后经《法制晚报》的同行证实:北京市刑警大队强烈施压要求更正,并称不然就让报社自己去破案。
  
   如果仅仅是一个外地女编辑因感情问题跳河自杀,至于要让如此尊贵的北京警方劳师动众吗?
  
   二,沈宁的口供有太多出入。首先,事发第一时间,沈宁在情急下承认当天中午和李颖有过激烈争吵。但他反复强调,和李颖的最后一次通话,是李颖在晚上8点多钟,主动打给他,他说:“当时在开车,什么也没说,就挂了电话。”
  
   事后,我们查到李颖的通信记录,证明:当晚八点多,是沈宁主动打电话给李颖,并通话36秒。36秒正常通话,可以说10多句,而并非他说的“什么也没说。”
  
   奇怪的是,这样简单的侦破程序,调查死者生前通话记录,不是警方所做,而是事发后三天,由李颖的朋友主动交给警方。
  
  
   三,李颖母亲最早发现尸体像自己女儿,吓得不敢上前证实,连忙回家喊正在呼呼大睡的沈宁,据李母回忆,沈宁当时不是平常人反应的“懵”了,而是脸色变了,并迅速反应过来冲下楼,按照心理分析,至少他是有李颖会“自杀”的心理准备。
  
   除了最早发现尸体的河工,李颖所有的亲属、朋友到最后只看到李颖的一张脸,至于她身体上有无伤痕,手有没被绑,都是听法医所说,没任何人亲眼看见。
  
   四,当李颖的朋友把沈宁撒谎的证据,即通话记录交给警方后,警察又做了一次笔录,沈宁透露,李颖在事发前一个月,去上海散心时,也有过自杀行为,并留下遗书。
  
   但当时和李颖同住一起的上海同学说,并没发现李颖有自杀倾向,李颖一直都有把自己的心事、困惑和朋友倾诉。至于沈宁提到的遗书,他最先说是还留在上海,第二天又说已经被撕毁。
  
   李颖在上海到底有没有自杀,有没有写过遗书,都是沈宁一面之词,没任何的证据,奇怪的是,这种没任何证据支持的情况下,警察就告诉李颖父母:“你们竟然不知道你女儿在上海也想过自杀,还写了遗书,她工作压力又大。”言下之意,李颖是工作压力大,感情问题排次,所以怎么不去“自杀”。
  
   五,每次让沈宁去公安局问话,做笔录,沈宁必定会打电话,现在无从证实他到底是打给谁,但可以肯定一点:其中好几次电话,他都会让旁边一起的警察接听。
  
   六,事发当时,第一次去派出所,沈宁没有把妻子的死讯告诉自己的父母等亲属。而是第一时间告诉了那个“小三”蔡某:“我老婆自杀死了。”
  
   七,李颖所有的朋友都知道他们俩夫妻闹矛盾的细节,李颖是个非常健谈,也很愿意向朋友倾诉的一个女孩儿,她不会把心事放在心里,这么一个性格没抑郁、也不内向的女孩,怎么可能去自杀。
  
   事发当天,李颖在网上和沈宁再次就感情问题进行沟通,6点多她告诉同事想出去会,大家知道她心情不好,也没多问。但她工作的电脑、包括她的MSN都没有关,这些细节可以说明:李颖离开办公室当时并没有不回来的打算。
  
   晚上10点多,她还接了一个同事的电话,说自己离办公室远,暂时不回来。试问一个准备自杀的人,怎么还要去接同事的电话呢?
  
   即使沈宁说的是真的,李颖想过自杀,并留下遗书,那这次,她为什么什么也没留下,她的父母就她这么一个女儿,又从重庆过来和她住在一起,她临死前没有给父母任何只言片语,这很不符合她的性格,也不符合逻辑。
  
   八,沈宁的外遇即是他在腾讯的实习生蔡某,但很多情况证明,是沈宁单方面主动追求的蔡某,而蔡某也似乎没有和他发生实质的婚外性行为,只是欲拒还迎,既不明确拒绝沈宁,也保持一定距离,请吃饭照去,电话照接,短信照回,也就是大家所说的玩玩“暧昧”。当时蔡某也有男朋友,但她男朋友也因为蔡某含混的态度与之分手。
  
   当李颖发现丈夫的异常后,沈宁主动承认:“我找到了真爱。”
  李颖也约过蔡某一起吃饭,并得知她正在找工作,李颖还热心地介绍其到体坛下面的一杂志社工作。当然,更乐于献殷情的沈宁还是积极找关系让蔡某留在了腾讯。
  
   李颖自己也说,她相信丈夫和蔡某没什么,是沈宁的单相思,既然如此,李颖是否会为并没有实际出轨的丈夫去自杀呢?
  
   九,发现丈夫精神出轨后,李颖是不高兴,情绪也很低落,但同学、朋友一直都有和她沟通,事发前一天,她还和在北京的老乡打了1个多小时的电话,好友说,可以感觉出李颖已经放下了。
  
   和丈夫的争吵,在发现丈夫外遇后一直都有,但他们又仍然共同在置办新家,国庆还一起逛街买家具,这可以说明,李颖即使浏览过自杀网站,但不说明,她蓄谋自杀已久,不然她干吗在自杀前,还辛苦地买这买那呢?
  
  
   十,这也是最耐人寻味,最触目惊心的——
  
   在李颖的火化现场,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后奥运的北京警方应对突发事件演练!
  
   火化当天,沈宁一家并没有通知从全国赶来送李颖最后一程的朋友,参加的只是沈家和李颖体坛的同事。
  
  
   气愤的是,当李颖年迈的父母,在承受丧女的巨大悲痛,想最后再多看一眼女儿时,沈家那边突然出来多名黑衣男子,强行拖走了李颖的父母。
  
   李颖的父亲、母亲当时气得一下滚到地上,死活不走,可这几名黑衣男子,非常娴熟的手法,架起李颖父母的胳膊就往外拖,那感觉就是生怕李颖的父母看了自己的女儿。事实是,整个告别遗体过程,李颖的父母仅仅看了女儿的遗体不到半分钟!!!
  
   旁边李颖的同事、朋友实在看不下去了,两个老人就这样被强行拖走,抬手、抬脚的都有,一些朋友上前制止,让他们客气点,可这几名“黑衣”反客为主,一把推开前来想解救李颖父母的朋友,这时,旁边又迅速上来几名壮年男子,形成一道人墙,立即将同学、朋友和李颖父母隔离开来。
  
   有些网友指出这其中或许有误会,庆幸的是我们有录象为证,他们口口声声说:“怕两位老人过度悲伤。”事实,两位老人根本不认识这拖走他们的这几个黑衣男子。
  
   他们当时骗老人说,过一会再送他们过来,事实是,把老人拖上车后,汽车迅速就开走了,去往墓地,两位老人也再也没看到女儿一眼。
  
   整个告别仪式非常的简陋、迅速,给人的感觉,就是生怕没来得及火化,生怕大家多看了李颖一眼,生怕有意外发生。整个丧礼过程,非常地井然有序,完全不像是令人悲哀的丧礼,就是一场应付突发事件的演练。
  
   我现在不敢说强行拖走李颖父母的就是“便衣”,但很多人都认得出,现场来了很多“便衣”。当然,李颖唯一到场的亲人——父母,和不得不通知来参加的同事,无一人认识这些“热情”赶来送别的“黑衣”、“便衣”。
  
   讽刺地是,李颖是因为在奥运期间有突出贡献,奥运报道有卓越成就才被提升为副主任,没想到,她在人世的最后一次停留,也是以奥运模式的迅速、快捷、紧张、众多治安维护来告别。一场奥运模式的突发事件演练就这样公然出现在我们媒体人眼前。
  
   值得一提的是,李颖的墓地,是昌平某公安分局的局长亲自去“杀价”。“欣慰”地是,也算是“高规格”待遇了。
  
   十一,沈宁在事发当天,和李颖在电话里到底说了什么,他们到底有没有约见面,现在无从得知。沈宁的警察世家也确实存在着,我们现在不说他们在这中间起了什么作用,但至少有一点:他们并没有申请亲属回避。
  
  
   沈宁的姑姑在东城分局,当天就是东城出警,并由法医验尸,这无可厚非,事发地在东城,程序上应该如此。沈宁的姑父是丰台某分局的政委,沈宁的堂哥、堂姐又都是刑警。沈宁每次去公安局,都有电话直接和当值警察联系,我不敢说这就是“招呼电话”,但不排除这个可能。
  
   李颖不会水,完全有一种可能是她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被人推下河,这样,她身体也不会有伤痕,如果推她的人,她认识,并这一举动让她绝望,她下意识没反抗,没挣扎,这也有可能。
  
   一个生命就这样仓促离开了我们,这个在奥运期间有显著成绩,各方面都在越来越好时,选择“自杀”的方式离开我们,这实在令人不解,我们或许没有实质的证据、疑点,但就这样判定为“自杀”是否太潦草???
  
   就算沈宁不是凶手,李颖也是因他而死,他在法律上是不负上责任,我们的确拿他没办法,还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个男人和这个男人的父亲在李颖老实、善良的父母面前嚣张跋扈,摔凳子、拍桌子。
  
   沈宁从北京体育局转到搜狐、又到奥组委、又到腾讯,多次的换工作,期间好几个月都没收入,都是依靠李颖在支撑着家。并且沈宁的工资一直很低,李颖所有的朋友都知道,和李颖一起吃饭时,经常都听见她手机响,又是沈宁在刷她的工资卡了。
  
   李颖在体坛薪水是很高的,每月上万的收入,但舍不得买一件衣服,买一套几百块的化妆品,都要被沈宁唠叨半天,买件衣服又要被唠叨。这个自己不给老婆买衣服、买化妆品的男人,还不高兴老婆用自己的薪水买!
  
  
   李颖一直想把自己的父母从重庆接过来一起住,于是她向父母借了45万买了一套150平米的大房子。(之后他们还了15万)不管是首付、还是每个月4000块的月供,都是李颖一个人独自承担,一个男人不能买房子娶媳妇,反倒住着媳妇买的房子,现在逼死了自己的老婆,还堂而皇之地要求分割遗产。
  
   按照法律,他要分得大部分遗产,也就是说他以丈夫的身份,可以分得妻子80%的财产。事实上,从2003年沈宁大学毕业算起,他不吃不喝不花消,他的存款都不及他现在可以分到财产的1/3!!!!
  
   现在,沈家对遗产的问题避而不谈,撇着李颖的父母在北京不理,我们猜想,他们是想采取拖延战术,李颖父母丧女之痛,急于离开北京这个伤心地,沈宁就抓住这一点,不谈,等李颖父母主动找他们,他好采取主动,并掌握有利的“地头蛇”优势。
  
   最可怜的还是李颖的父母,女儿就这样去了,“自杀”还是“被自杀”没人知道,两个老人就这么一个女儿,女儿死后,老人多次寻死想去陪女儿,他们唯一的希望和依靠没了,沈家还雪上加霜。
  
   如果按照法律的继承程序,两个老人所分得财产,连以后的生活都不能保障,并且当初借的30万,没有借条,现在能不能拿回来也是未知,如果沈宁一口咬定是赠予,那也只能是对簿公堂。
  
   两个重庆老人在北京举目无亲,试问他们又怎么有精力和人力还有财力、关系,去和强势的沈家打这场官司呢?!
  
   法律制裁不了沈宁,可中国所有的80后、90后,乃至70后、60后
  50后、40后,如果我们联合起来寻求真相,还这对无助、可怜的老人一个公道,这个世界还是有天理的,北京的天在奥运后依然那么地蓝和清透!
  
   10月7日22点到10月8日凌晨这段时间,到底有不有正好路过护城河的目击者,我们希望找到!!!我们所有的朋友都不相信李颖会自杀,这个真相我们会一直寻求下去,永不放弃!!!
  
   不管是什么世家,还是向报社施压,有点可以肯定——李颖的朋友大多来自全国媒体,我发誓——我一定还死者一个公道!不管这个过程是1天、1年、还是10年、20年,直至我死!!!
李颖不会水,完全有一种可能是她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被人推下河,这样,她身体也不会有伤痕,如果推她的人,她认识,并这一举动让她绝望,她下意识没反抗,没挣扎,这也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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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丈夫是不是个东西但这个推理也点太天马行空了吧?
一边说着这女的的丈夫有了外遇,一边说李某没理由自杀........文章外加N多私货,估计是想动用人肉搜索想弄那男的而写的文章。

顺便说那护城河离我家10分钟的路.....
这个世界每天要死很多人
[:a9:] 在刑事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警察可以向外面说什么呢?
你这个标题的语法逻辑有点问题啊
偶是打酱油的
感动中,但请切记原创请发茶馆,转载请给来源与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