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台独分子发出通缉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3:28:17
台独分子选在2008年上半年搞台独公投,确实给我们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难题。

    固然,维护国家主权高于一切,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也要讲究策略,要争取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成果。

基于此,我认为从现在开始到2008年9月这段时间内,可以对台展开政治战、法律战、心理战的攻势。

政治战、法律战的第一步,就是要对台湾台独首犯发出通缉令。

    发出通缉令,并非是改变台海现状。

    1949年的时候,毛泽东就明确表示要缉拿战犯,“奋勇前进,逮捕一切怙恶不悛的战争罪犯。不管他们逃至何处,均须缉拿归案,依法惩办。特别注意缉拿匪首蒋介石。”现在,老蒋已然作古,但伪中华民国的继任者依然是通缉对象,这是没有问题的。

    通缉台独首犯的好处有:

    第一、宣示主权。在台湾省通缉罪犯,是我国主权内的事务,世界各国无论大小,都要站队表态,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第二、不战而战。将台军定性为叛乱组织,将台独分子定性为刑事罪犯,虽然大陆方面没有动武,但实质上等于开战。
    第三、投石问路。外来势力是否干涉、怎样干涉,可以借机探听究竟。
    第四、张驰有度,收放自如。能打则打,暂时打不了则统一利剑高悬,让外来干涉无从借力、常漂海上,让台独分子日不能安、夜不能寐。曰:玩死他!
    第五、敲山震虎、打草惊蛇。一旦通缉令生效,必然引发台湾政治、经济局势动荡,或悬崖勒马,或走向疯狂,均对我确定下一步动作有利。
    至于通缉对象,建议先把非法组织民进党首要分子纳入通缉范围,陈、谢、苏、吕,加上台湾叛军中陈水扁提拔的44名将领。至于马英九,看在连战的面子上,先放放再说,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
本文引自:http://js360.bolaa.com/forum/blogtopic_5509568.html台独分子选在2008年上半年搞台独公投,确实给我们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难题。

    固然,维护国家主权高于一切,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也要讲究策略,要争取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成果。

基于此,我认为从现在开始到2008年9月这段时间内,可以对台展开政治战、法律战、心理战的攻势。

政治战、法律战的第一步,就是要对台湾台独首犯发出通缉令。

    发出通缉令,并非是改变台海现状。

    1949年的时候,毛泽东就明确表示要缉拿战犯,“奋勇前进,逮捕一切怙恶不悛的战争罪犯。不管他们逃至何处,均须缉拿归案,依法惩办。特别注意缉拿匪首蒋介石。”现在,老蒋已然作古,但伪中华民国的继任者依然是通缉对象,这是没有问题的。

    通缉台独首犯的好处有:

    第一、宣示主权。在台湾省通缉罪犯,是我国主权内的事务,世界各国无论大小,都要站队表态,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第二、不战而战。将台军定性为叛乱组织,将台独分子定性为刑事罪犯,虽然大陆方面没有动武,但实质上等于开战。
    第三、投石问路。外来势力是否干涉、怎样干涉,可以借机探听究竟。
    第四、张驰有度,收放自如。能打则打,暂时打不了则统一利剑高悬,让外来干涉无从借力、常漂海上,让台独分子日不能安、夜不能寐。曰:玩死他!
    第五、敲山震虎、打草惊蛇。一旦通缉令生效,必然引发台湾政治、经济局势动荡,或悬崖勒马,或走向疯狂,均对我确定下一步动作有利。
    至于通缉对象,建议先把非法组织民进党首要分子纳入通缉范围,陈、谢、苏、吕,加上台湾叛军中陈水扁提拔的44名将领。至于马英九,看在连战的面子上,先放放再说,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
本文引自:http://js360.bolaa.com/forum/blogtopic_5509568.html
转胡、温及军委、总参领导阅。:D
暂时没必要,意义不大且容易被利用.个人觉得在大选前还是多看少说,私下做好各种方式的斗争准备.
原帖由 日月潭 于 2007-12-19 21:32 发表
暂时没必要,意义不大且容易被利用.个人觉得在大选前还是多看少说,私下做好各种方式的斗争准备.


同意。只是将“多看少说”改动一个字:“多做少说”。
  原来是阿道夫二世的东西..............难怪这么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