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做人守则,你知道多少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9:01:28
来源:搞笑吧时间:10-11
核心提示:在这个什么都讲制度,讲原则的社会,没有守则我们都不知道要怎么做了!
男 人 守 则
第一, 每十分钟吹牛一次,每二十分钟说谎一次,每三十分钟讲黄色笑话一次,不得有正襟危坐,故作圣人状之行为!
第二, 街上遇见美女,应立即缩紧小腹,行以注目礼,不得有小腹便便,斜眼偷瞄之行为!
第三, 帮忙家事,以陪小孩玩为限,不得有从事洗碗,洗衣等无聊工作之行为!
第四, 同座女子谈起星座,血型或紫微斗数等话题时,应立即嗤之以鼻或一笑置之不得有洗耳恭听,面露好奇之行为
第五, 洗澡应慎选良辰吉日,不得有意志不坚,在家人催促下完成之行为!
第六, 挖完鼻孔,应仔细观察手指,不得有一弹了事之行为!
第七, 视衣橱,衣柜为禁地,不得有熟知自己衣物放於何处之行为 !!
第八, 下班回家,应喝茶看报,看电视,搓脚一小时以上,才对妻子说第一句话,不得有进门即口若悬河之行为!
第九, 避孕以要求妻子服用避孕药为先,不得有率先接受男性结扎之行为!
第十, 努力阅读报纸之政治经济新闻版,不得有携带影剧家庭版报纸於厕所之行为!

好 人 守 则
第一, 谈吐文雅,彬彬有礼,不得有经常在言语中问候他人娘亲之行为!
第二, 生活朴实,力求节俭,不得有手持大哥大於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一副暴发户兼土包子之行为!
第三, 爱护动物,尊重生命,不得有随意发表"虐待动物心得"言论之行为!
第四, 对待异性,诚心诚意,不得有杜撰故事,影射毁谤之行为!
第五, 经常运动,饮食正常,不得有在电脑前连坐上20 小时,不吃不喝不睡之行为!
第六, 能分享朋友的喜怒哀乐,善於倾听,不得有敷衍应对,一副"你说完了没?"之行为!
第七, 使用公共电话,遵守长话短说原则,不得有视後面排队者於无睹,一副"你能把我怎麽样?"的欠揍模样之行为!
第八, 过年过节燃放爆竹,注意安全,不得有将冲天炮朝向公园情侣发射之行为!
第九, 看到路上有野狗□合,应小心回避,不得有丢掷石块,甚至将公狗拖行数十公尺,导致该犬终生性无能之行为!
第十, 遇到比自己更好的好人时,应互相勉励,彼此打气,不得有心存妒忌,欲将对方除之而後快之行为!

坏 人 守 则
第一, 外型保持猥琐可怕,不得有赴整型外科诊所割双眼皮之行为!
第二, 衬衫上面最三个扣子不扣,不得有打领带,甚至打蝴蝶领结之行为!
第三, 平时决不露出笑容,偶而一笑,应为奸笑,不得有令人如沐春风之行为!
第四, 电梯间内被人踩到脚,应立刻饱以老拳,不得有皱眉生闷气之行为!
第五, 对公园里的娃娃车视若无睹,不得有上前逗弄婴儿之为!
第六, 哄小孩子睡觉时应讲鬼故事,不得有唱摇篮曲之行为!
第七, 见到朋友养的宠物,应立刻用脚踢它,不得有称赞其十分可爱之行为!
第八, 拿到假钞,应用它向老太婆买口香糖,不得有向警方报案之行为!
第九, 欣赏戏剧,见到曹操,秦桧等角色陷害忠良,应起立鼓掌不得有害怕邻座指责,不敢声援之行为!
第十, 遇到比自己更坏的坏人,应设法将对方干掉,不得有虚心求教,甘拜下风之行为!

新 娘 守 则
第一, 含蓄矜持,谦卑有礼,不得有拍手大笑,健步如飞之行为!
第二, 听到黄 色笑话,一律假装不懂,不得有恍然大悟,连呼“安可”之行为!
第三, 婚礼上饮酒,以三小杯为限,不得有豪兴大发,与来宾划酒拳之行为!
第四, 忍受新郎与自己之装扮,不得自认有沐猴而冠,伸手遮脸之行为!
第五, 汗流浃背时应若无其事,不得有撩起长裙猛吹电风扇之行为!
第六, 来宾致辞祝贺新人多子多孙时,不得有摇头反对,出声抗议之行为!
第七, 坐於定位,不得有自由行动,查看签到簿上礼金多寡之行为!
第八, 专心应酬,不得有於假发或头套中暗藏随身听之行为!
第九, 体贴新郎心劳,不得有於新婚夜强迫对方履行夫妻义务之行为!
第十, 婚礼隔日早晨应保持精神保满,不得有气若游丝,引人遐想之行为!

婴 儿 守 则
第一, 尿□或肚子饿时,哭声应力求短捷宏量,不得有含混暧昧之行为!
第二, 食品以牛奶麦片等为限,不得有将手指,蚂蚁等物品塞入口中之行为!
第三, 遭陌生欧巴桑强行拥吻时,不得有哭泣抗拒之行为!
第四, 洗澡应服从指挥,不得有拒绝或赖在浴缸中不起之行为!
第五, 走路,爬行应力求平稳,不得有撞墙跌倒之行为!
第六, 善用眼神,手势表示意见,不得有满口叽哩呱啦,不知所云之行为!
第七, 力求配合成人之作息习惯,不得有日夜颠倒,人睡我醒之行为!
第八, 视父母为至亲最爱,不得有见褓母时,特别兴奋之行为!
第九, 认识书本,纸笔之正确用途,不得有撕毁,涂鸦之行为!
第十, 穿著打扮以满足成人之优越感为原则,不得有排斥花俏之行为!

儿 子 手 则
四岁: 我爸所不能
五岁: 我爸无所不知
六岁: 我爸比你爸聪明
八岁: 我爸并不是无所不知
十岁: 我爸成长的那个年代跟我们非常不一样
十二岁:哦,好吧!自然的,爸对这件事毫无所知。他太老了,所以记不得他的童年。
十四岁:别太在意我爸。他是个老古板。
二十岁:他?我的天,他的陈腐实在是无可救药。
二十五岁:爸对我所知甚少,但他在我旁边这么久,他实在应该知道
三十岁:也许我们该问问老爸怎么想?毕竟他经验丰富。
三十五岁:除非我和老爸谈过,否则我不做任何事。
四十岁:我怀疑爸是怎么处理这件事的。他如此有智慧,又拥有整个世界的经验。
五十岁:如果爸还能在这让我跟他讨论事情,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我不能欣赏他的聪明真是再糟不过的事。我本来可以向他学到很多东西。来源:搞笑吧时间:10-11
核心提示:在这个什么都讲制度,讲原则的社会,没有守则我们都不知道要怎么做了!
男 人 守 则
第一, 每十分钟吹牛一次,每二十分钟说谎一次,每三十分钟讲黄色笑话一次,不得有正襟危坐,故作圣人状之行为!
第二, 街上遇见美女,应立即缩紧小腹,行以注目礼,不得有小腹便便,斜眼偷瞄之行为!
第三, 帮忙家事,以陪小孩玩为限,不得有从事洗碗,洗衣等无聊工作之行为!
第四, 同座女子谈起星座,血型或紫微斗数等话题时,应立即嗤之以鼻或一笑置之不得有洗耳恭听,面露好奇之行为
第五, 洗澡应慎选良辰吉日,不得有意志不坚,在家人催促下完成之行为!
第六, 挖完鼻孔,应仔细观察手指,不得有一弹了事之行为!
第七, 视衣橱,衣柜为禁地,不得有熟知自己衣物放於何处之行为 !!
第八, 下班回家,应喝茶看报,看电视,搓脚一小时以上,才对妻子说第一句话,不得有进门即口若悬河之行为!
第九, 避孕以要求妻子服用避孕药为先,不得有率先接受男性结扎之行为!
第十, 努力阅读报纸之政治经济新闻版,不得有携带影剧家庭版报纸於厕所之行为!

好 人 守 则
第一, 谈吐文雅,彬彬有礼,不得有经常在言语中问候他人娘亲之行为!
第二, 生活朴实,力求节俭,不得有手持大哥大於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一副暴发户兼土包子之行为!
第三, 爱护动物,尊重生命,不得有随意发表"虐待动物心得"言论之行为!
第四, 对待异性,诚心诚意,不得有杜撰故事,影射毁谤之行为!
第五, 经常运动,饮食正常,不得有在电脑前连坐上20 小时,不吃不喝不睡之行为!
第六, 能分享朋友的喜怒哀乐,善於倾听,不得有敷衍应对,一副"你说完了没?"之行为!
第七, 使用公共电话,遵守长话短说原则,不得有视後面排队者於无睹,一副"你能把我怎麽样?"的欠揍模样之行为!
第八, 过年过节燃放爆竹,注意安全,不得有将冲天炮朝向公园情侣发射之行为!
第九, 看到路上有野狗□合,应小心回避,不得有丢掷石块,甚至将公狗拖行数十公尺,导致该犬终生性无能之行为!
第十, 遇到比自己更好的好人时,应互相勉励,彼此打气,不得有心存妒忌,欲将对方除之而後快之行为!

坏 人 守 则
第一, 外型保持猥琐可怕,不得有赴整型外科诊所割双眼皮之行为!
第二, 衬衫上面最三个扣子不扣,不得有打领带,甚至打蝴蝶领结之行为!
第三, 平时决不露出笑容,偶而一笑,应为奸笑,不得有令人如沐春风之行为!
第四, 电梯间内被人踩到脚,应立刻饱以老拳,不得有皱眉生闷气之行为!
第五, 对公园里的娃娃车视若无睹,不得有上前逗弄婴儿之为!
第六, 哄小孩子睡觉时应讲鬼故事,不得有唱摇篮曲之行为!
第七, 见到朋友养的宠物,应立刻用脚踢它,不得有称赞其十分可爱之行为!
第八, 拿到假钞,应用它向老太婆买口香糖,不得有向警方报案之行为!
第九, 欣赏戏剧,见到曹操,秦桧等角色陷害忠良,应起立鼓掌不得有害怕邻座指责,不敢声援之行为!
第十, 遇到比自己更坏的坏人,应设法将对方干掉,不得有虚心求教,甘拜下风之行为!

新 娘 守 则
第一, 含蓄矜持,谦卑有礼,不得有拍手大笑,健步如飞之行为!
第二, 听到黄 色笑话,一律假装不懂,不得有恍然大悟,连呼“安可”之行为!
第三, 婚礼上饮酒,以三小杯为限,不得有豪兴大发,与来宾划酒拳之行为!
第四, 忍受新郎与自己之装扮,不得自认有沐猴而冠,伸手遮脸之行为!
第五, 汗流浃背时应若无其事,不得有撩起长裙猛吹电风扇之行为!
第六, 来宾致辞祝贺新人多子多孙时,不得有摇头反对,出声抗议之行为!
第七, 坐於定位,不得有自由行动,查看签到簿上礼金多寡之行为!
第八, 专心应酬,不得有於假发或头套中暗藏随身听之行为!
第九, 体贴新郎心劳,不得有於新婚夜强迫对方履行夫妻义务之行为!
第十, 婚礼隔日早晨应保持精神保满,不得有气若游丝,引人遐想之行为!

婴 儿 守 则
第一, 尿□或肚子饿时,哭声应力求短捷宏量,不得有含混暧昧之行为!
第二, 食品以牛奶麦片等为限,不得有将手指,蚂蚁等物品塞入口中之行为!
第三, 遭陌生欧巴桑强行拥吻时,不得有哭泣抗拒之行为!
第四, 洗澡应服从指挥,不得有拒绝或赖在浴缸中不起之行为!
第五, 走路,爬行应力求平稳,不得有撞墙跌倒之行为!
第六, 善用眼神,手势表示意见,不得有满口叽哩呱啦,不知所云之行为!
第七, 力求配合成人之作息习惯,不得有日夜颠倒,人睡我醒之行为!
第八, 视父母为至亲最爱,不得有见褓母时,特别兴奋之行为!
第九, 认识书本,纸笔之正确用途,不得有撕毁,涂鸦之行为!
第十, 穿著打扮以满足成人之优越感为原则,不得有排斥花俏之行为!

儿 子 手 则
四岁: 我爸所不能
五岁: 我爸无所不知
六岁: 我爸比你爸聪明
八岁: 我爸并不是无所不知
十岁: 我爸成长的那个年代跟我们非常不一样
十二岁:哦,好吧!自然的,爸对这件事毫无所知。他太老了,所以记不得他的童年。
十四岁:别太在意我爸。他是个老古板。
二十岁:他?我的天,他的陈腐实在是无可救药。
二十五岁:爸对我所知甚少,但他在我旁边这么久,他实在应该知道
三十岁:也许我们该问问老爸怎么想?毕竟他经验丰富。
三十五岁:除非我和老爸谈过,否则我不做任何事。
四十岁:我怀疑爸是怎么处理这件事的。他如此有智慧,又拥有整个世界的经验。
五十岁:如果爸还能在这让我跟他讨论事情,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我不能欣赏他的聪明真是再糟不过的事。我本来可以向他学到很多东西。
很好很强大,很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