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奇想解决重庆"钉子户"的新方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17:58:03
现在重庆钉子户事件已经闹了很长时间了,我个人角度还是支持公民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但是也有人说土地是国家的,所以他不得不搬.

我想现在这样僵持下去也不好.
问题的矛盾在于:1.土地是国家的;2.房子是私人的;3.他们要原拆原回

这样我想了一个大家退一步的馊主意(当然是个笑话,不必当真)

开发商可以把他的房子整体起吊或者平移(电视里一直报道移动大楼的,移动这个小破楼不是问题吧).等开发完了,在把他的房子回来.比如要是建设小区,就把他到小区绿化带的某处或者围墙外面等等.

这样不是即体现了土地归国家所有,房子是公民的私产不容侵犯,又满足了房主原拆原回的愿望,一举三得嘛

哈哈现在重庆钉子户事件已经闹了很长时间了,我个人角度还是支持公民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但是也有人说土地是国家的,所以他不得不搬.

我想现在这样僵持下去也不好.
问题的矛盾在于:1.土地是国家的;2.房子是私人的;3.他们要原拆原回

这样我想了一个大家退一步的馊主意(当然是个笑话,不必当真)

开发商可以把他的房子整体起吊或者平移(电视里一直报道移动大楼的,移动这个小破楼不是问题吧).等开发完了,在把他的房子回来.比如要是建设小区,就把他到小区绿化带的某处或者围墙外面等等.

这样不是即体现了土地归国家所有,房子是公民的私产不容侵犯,又满足了房主原拆原回的愿望,一举三得嘛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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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办法是,盖大楼的时候就直接把这房子围起来,然后钉子户的房子上树起一面大旗,前写“民权万岁”,后写“司法已死”。
拆迁的过程不对啊!法院的强制拆迁令还没到期,就先断 电 水 煤气 交通
:L
原帖由 阿鼎KGB 于 2007-3-28 11:24 发表
拆迁的过程不对啊!法院的强制拆迁令还没到期,就先断 电 水 煤气 交通
:L


水电煤气不该,这个应该由电力局自来水公司搞。

这个交通我觉得很说不过去。。。

该给这家留多宽的路?一米可以走人就好(两边都10米峭壁,摔了谁负责?要不要加栏杆?)?
还是3米可以开汽车?
这家说要飞机能开门口我还要留下50米宽的路?

可是周围都不是他的地了啊:o
地是国家的,从来不是个人的.但是既然每到强拆期限,就应该保证人家的出行啊,至少可以走路呀!现在每天让人家攀岩.:L
原帖由 gigi007 于 2007-3-28 10:01 发表
现在重庆钉子户事件已经闹了很长时间了,我个人角度还是支持公民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但是也有人说土地是国家的,所以他不得不搬.

我想现在这样僵持下去也不好.
问题的矛盾在于:1.土地是国家的;2.房子 ...


我也是这样想的……
那幢孤楼没有在月黑风高夜被莫名其妙的一把火给烧了算是对得起它了。
原帖由 nangi 于 2007-3-28 10:17 发表
我的办法是,盖大楼的时候就直接把这房子围起来,然后钉子户的房子上树起一面大旗,前写“民权万岁”,后写“司法已死”。

围起来的话又侵权廖。这样吧,改个设计,绕着房子修一圈小步行街,再外面才是商城,这样钉子户的权益保障了,出入也方便了,生意可以照做,人民群众购物之后还可以顺便去膜拜一下,接受培训。开发商这边,可以炒作和广告,标榜自己多么尊重民主人权和谐。还要搞和谐旅游,广告打到国外去,吸引老外组团参观。这样楼盘肯定火,名声也有了,效益也有了,还用在乎那块地吗?双淫啊:D
原帖由 gigi007 于 2007-3-28 10:01 发表
现在重庆钉子户事件已经闹了很长时间了,我个人角度还是支持公民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但是也有人说土地是国家的,所以他不得不搬.

我想现在这样僵持下去也不好.
问题的矛盾在于:1.土地是国家的;2.房子 ...

你你你你
中国确实进步了!这要是在以前,早就被拆了,不用耗着3年了!
中国确实进步了!这要是在以前,早就被拆了,不用耗着3年了!
中国确实进步了!这要是在以前,早就被拆了,不用耗着3年了!
中国确实进步了!这要是在以前,早就被拆了,不用耗着3年了!
不是3年,是14年.

1993年就开始了.
;funk 14年?太厉害了!那块地方停留14年?应该不会吧?
强烈建议开发商把楼用炸药轰平!然后用百元大钞票把钉子户砸死!要体现出有钱人的霸道!:D
你!;funk
你!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