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男子谋杀中国女工上诉遭驳 欲求总统特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2:53:41
新加坡男子谋杀中国女工上诉遭驳 欲求总统特赦

中国网 | 时间: 2006-09-28  | 文章来源: 中新网  

    中新网9月28日电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谋杀中国女工刘红梅并将她分尸的新加坡男子梁少初难逃一死,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诉庭不相信他殉情的说法,27日一致驳回他的上诉,维持高庭的死刑原判。三司将在日后发表书面判词。

    闻判神情木然

    梁少初昨天上庭时看起来有点消瘦,他坐在犯人栏听控辩双方陈词,毫无表情。三司下判后,他神情木然。

    代表他的苏峇士律师休庭后向记者透露,他将为梁少初向总统请求特赦。但根据纪录,只有6个死囚获得总统特赦。

    这起轰动一时的新加坡分尸案由朱汉德法官、吴必理法官及VK拉惹法官组成的三司审理。前去听审的公众仅十来个,梁少初家人及刘红梅的姐姐刘红伟没到法庭。

    苏峇士律师向三司陈词时说,刘红梅同意殉情自杀,梁少初并没有谋杀她。

    但主控官刘永钦副检察司指这个说法难以置信,他说,刘红梅在新加坡有很好的发展,并邀请梁少初陪她回国,因此她不可能寻死,更何况事发当天她还高高兴兴地去梁少初的家,怎可能突然萌生殉情念头。

    苏峇士律师说,表面上看来刘红梅对前途充满希望,但一个人的情绪变化很大,她今天可能心情愉快,但不表示她明天心情会很好。

    他说,控方指梁少初杀人,以掩盖所犯下的偷窃罪,这是不可能的。事实是刘红梅无法说服梁少初陪她回国而感到沮丧,因此提议殉情。

    律师也说,从刘红梅身上没有自卫的伤痕来看,她可能突然受攻击,也可能同意让被告勒死,因此没有反抗,两种可能性都存在。

    VK拉惹法官对律师说,梁少初拒绝陪刘红梅回国的其中一个原因是舍不得离开家人,既然如此,梁少初又为什么会同意殉情。

    律师说,梁少初既爱家人,也爱刘红梅,他左右为难,所能想到的最好方法是以死解决问题。

    朱汉德法官说,一个深爱一个女人的人,愿意和她一起死,又为什么要偷他心爱女人的钱。律师回说,梁少初是一时贪心,他事后感到难受。

    VK拉惹法官紧接着说,但梁少初并非一次,而是几次拿着刘红梅的提款卡去提钱。律师说,梁少初确实是起贪念而偷窃刘红梅的提款卡。不过,不能因此推论这是他谋杀刘红梅的动机。

    回答吴必理法官的询问时,律师表示没有证据显示刘红梅在事发前曾要求梁少初陪她回国,并提过殉情。

    吴必理法官说,事发当天是梁少初要见刘红梅,而不是刘红梅要见梁少初,显然是梁少初有事找刘红梅。但梁少初却声称刘红梅到他家后,要他陪她回国,结果被他拒绝,而建议殉情。

    律师说,人的情绪随时会改变,当一个女人发现和爱人的关系没有前途,她可能会一时冲动做出傻事,萌起轻生念头。其实,辩方有证据证明刘红梅一直想结婚。

    VK拉惹法官说,梁少初声称事发前两天他和刘红梅参加公司的家庭日活动,刘红梅的姐姐也在,两人很开心。不料,两天后刘红梅却想死,这点叫他感到奇怪。

    律师说,一个人的快乐不可能是永久的。刘红梅知道她和梁少初没有将来,心情沮丧而要殉情,那是有可能的。不过,VK拉惹法官认为单凭律师的说法无法使他信服。

    据了解,这起耸人听闻的分尸案发生在去年6月15日,刘红梅的尸体被肢解成7段,丢弃加冷河。除了两只脚板,她的其他肢体陆续被警方寻获。

    刘红梅死时22岁,她和已婚的梁少初同在一家工厂工作,同属一个生产线,刘红梅是生产操作员,梁少初任督工,是她的上司。(侯启祥)新加坡男子谋杀中国女工上诉遭驳 欲求总统特赦

中国网 | 时间: 2006-09-28  | 文章来源: 中新网  

    中新网9月28日电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谋杀中国女工刘红梅并将她分尸的新加坡男子梁少初难逃一死,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诉庭不相信他殉情的说法,27日一致驳回他的上诉,维持高庭的死刑原判。三司将在日后发表书面判词。

    闻判神情木然

    梁少初昨天上庭时看起来有点消瘦,他坐在犯人栏听控辩双方陈词,毫无表情。三司下判后,他神情木然。

    代表他的苏峇士律师休庭后向记者透露,他将为梁少初向总统请求特赦。但根据纪录,只有6个死囚获得总统特赦。

    这起轰动一时的新加坡分尸案由朱汉德法官、吴必理法官及VK拉惹法官组成的三司审理。前去听审的公众仅十来个,梁少初家人及刘红梅的姐姐刘红伟没到法庭。

    苏峇士律师向三司陈词时说,刘红梅同意殉情自杀,梁少初并没有谋杀她。

    但主控官刘永钦副检察司指这个说法难以置信,他说,刘红梅在新加坡有很好的发展,并邀请梁少初陪她回国,因此她不可能寻死,更何况事发当天她还高高兴兴地去梁少初的家,怎可能突然萌生殉情念头。

    苏峇士律师说,表面上看来刘红梅对前途充满希望,但一个人的情绪变化很大,她今天可能心情愉快,但不表示她明天心情会很好。

    他说,控方指梁少初杀人,以掩盖所犯下的偷窃罪,这是不可能的。事实是刘红梅无法说服梁少初陪她回国而感到沮丧,因此提议殉情。

    律师也说,从刘红梅身上没有自卫的伤痕来看,她可能突然受攻击,也可能同意让被告勒死,因此没有反抗,两种可能性都存在。

    VK拉惹法官对律师说,梁少初拒绝陪刘红梅回国的其中一个原因是舍不得离开家人,既然如此,梁少初又为什么会同意殉情。

    律师说,梁少初既爱家人,也爱刘红梅,他左右为难,所能想到的最好方法是以死解决问题。

    朱汉德法官说,一个深爱一个女人的人,愿意和她一起死,又为什么要偷他心爱女人的钱。律师回说,梁少初是一时贪心,他事后感到难受。

    VK拉惹法官紧接着说,但梁少初并非一次,而是几次拿着刘红梅的提款卡去提钱。律师说,梁少初确实是起贪念而偷窃刘红梅的提款卡。不过,不能因此推论这是他谋杀刘红梅的动机。

    回答吴必理法官的询问时,律师表示没有证据显示刘红梅在事发前曾要求梁少初陪她回国,并提过殉情。

    吴必理法官说,事发当天是梁少初要见刘红梅,而不是刘红梅要见梁少初,显然是梁少初有事找刘红梅。但梁少初却声称刘红梅到他家后,要他陪她回国,结果被他拒绝,而建议殉情。

    律师说,人的情绪随时会改变,当一个女人发现和爱人的关系没有前途,她可能会一时冲动做出傻事,萌起轻生念头。其实,辩方有证据证明刘红梅一直想结婚。

    VK拉惹法官说,梁少初声称事发前两天他和刘红梅参加公司的家庭日活动,刘红梅的姐姐也在,两人很开心。不料,两天后刘红梅却想死,这点叫他感到奇怪。

    律师说,一个人的快乐不可能是永久的。刘红梅知道她和梁少初没有将来,心情沮丧而要殉情,那是有可能的。不过,VK拉惹法官认为单凭律师的说法无法使他信服。

    据了解,这起耸人听闻的分尸案发生在去年6月15日,刘红梅的尸体被肢解成7段,丢弃加冷河。除了两只脚板,她的其他肢体陆续被警方寻获。

    刘红梅死时22岁,她和已婚的梁少初同在一家工厂工作,同属一个生产线,刘红梅是生产操作员,梁少初任督工,是她的上司。(侯启祥)
杀人还特赦?什么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