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被层层截留 京津风沙源治理子工程屡坍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2:29:04
工程款被层层截留 京津风沙源治理子工程屡坍塌
2006年09月02日 10:19


    村民张士诚站在一段坍塌的护岸上。他说:“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是我亲眼所见。” 毕磊 摄
一项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的子工程,竣工后不足一年为何屡屡出现坍塌?工程款从镇水务站流转到工程承包人手中时,为何由每立方米155.82元变成了每立方米70—80元?
  从8月27日起,本报记者先后三次赶赴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辛庄村,对这项被当地村民指为“豆腐渣”的河道护岸工程展开调查。
  工程验收后屡屡坍塌
  辛庄村位于昌平区北部山区,一条黑山寨河从村中穿过。2004年,作为昌平区重点生态环境建设项目,黑山寨小流域治理工程被列入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流域内的辛庄村被安排了河道护岸工程。
  按照昌平区水务局水保站《昌平区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2004年度水利部分)》的规划,辛庄村河道护岸工程全长1273.6米,浆砌石1318立方米。
  辛庄村河道护岸工程于去年5月开工,当年9月验收完工。但是,今年7月份,在工程竣工不到10个月的时间里,一段20余米的护岸墙坍塌。截至目前,辛庄村范围内已有4处数十米的护岸出现坍塌。这项工程因此被村民们指为“豆腐渣工程”。
  8月27日,记者来到辛庄村。在村民张士诚的指引下,记者在护岸工程沿线找到了几处坍塌地点。在其中一段长10余米的坍塌处,可以清楚地看到其内部结构。与外墙全部是用水泥粘合的块石不同,挖开的护岸内部填充着大小不一的碎石块和鹅卵石,石块零散地码在一起,石块之间并未用水泥砂浆连接,只有一些碎土。
  张士诚的家就在黑山寨河岸边,他在河里养了几十只鸭子,每天坐在岸边的核桃树下卖鸭蛋。他说:“我一天天看着这个工程建起来,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是我亲眼所见。”
  “按要求,护岸工程应该全部采用浆砌石的施工方法建设,但我亲眼看见,工人们只在外面垒上大的块石,再用水泥勾上缝,里面垒的都是碎石,连水泥砂浆都没有铺。墙体外表看起来没问题,但墙体里面根本挡不住水,一冲就塌了,典型的豆腐渣工程。”张士诚说。
  监理否认工程质量问题
  辛庄村护岸工程由昌平区水务局全权负责。对于张士诚所指的“豆腐渣工程”,昌平区水务局水土保持站站长蓝海军予以否认。他说:“我们有监理的工程合格验收单。只要工程监理签了字,就表示工程是合格的,没有人能说这是一个豆腐渣工程。”
  据了解,辛庄村护岸工程的监理由市发改委统一安排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负责,该工程的监理员名为王节帮。去年9月,辛庄村护岸工程通过验收,王节帮作为工程监理,在验收单上签了字。
  “工程施工时,我一共去过三四次,没发现不合格的地方。”工程监理王节帮说,“我验收时,从外面看墙体没什么问题,外墙都砌上了水泥。”
  王节帮说,他并没有检验过墙体里面的情况就签了字,如果墙体里面垒的是碎石而且没有铺砂浆,是不应该验收合格的。
  王节帮还说,由于他负责的是整个昌平区风沙源治理工程的监理,没有时间经常盯着某一个工程的建设。墙里面的建设情况应由十三陵水务站副站长冯树和检验。
  冯树和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施工期间他去过几次,“我们不可能天天在那里监督,平时的施工监督应该由村里进行。”
  冯树和还说,有一次他发现河泥不合格,便要求工人重建,其余几次检查中,他并没有发现问题。
  施工人员承认偷工减料
  黑山寨小流域治理工程由昌平区水务局分配到十三陵镇水务站,水务站又与村集体签订合同,之后再分包给当地村民建设。在辛庄村河道护岸工程中,共有8个村民分别承包了整个工程的建设,他们再召集村民施工建设。
  村民全福来参与了护岸工程的施工,他说:“我们干活时,都是先用块石垒外面的石板,然后再往里填碎石和河泥。”
  全福来说,只是在“上面”有人来检查时,他们才认真铺水泥、垒石块,但监工者一走,大家又都开始垒河泥和碎石,根本不铺水泥。
  工程承包人之一王玉军也承认:“我们使用的泥沙就是在河道里挖的。”
  按照十三陵镇水务站的要求,护岸工程施工应依据《昌平区2005年险村险户防治工程施工技术要求》,采用浆砌石方法施工,要求每一层石头必须铺上砂浆。但在记者采访中,多名承包人及参与施工的村民均称,他们在施工中使用的是河泥和碎石,而没有按照规定施工。
  “如果方案中要求用浆砌石的施工方法,就必须要用砂浆,用泥土混合水泥肯定是不行的,一是影响其黏结度,二是影响其强度,因为泥容易变形,干了后易有裂缝,而且其抗久力也达不到要求,会降低使用年限。” 水利工程专家、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防震减灾研究所副所长丁留谦说。
  -核心调查:工程用款遭层层截留
  据了解,辛庄村护岸工程经历了如下流程:昌平区水务局与十三陵镇水务站签订合同,将工程发包给后者,镇水务站再与村委会签订合同,由村委会最后将工程承包给村民进行施工。
  为完成辛庄村河道护岸工程,昌平区水务局共拨给十三陵镇205370.76元工程款。根据区水务局的预算,建设一立方米的工程,需要155.82元。
  但是,记者调查发现,工程款在流转过程中被层层截留。
  镇水务站截留3笔款项
  2005年5月,十三陵镇水务站以每立方米90元的价格与辛庄村签订了合同。工程款在这里被截留了每立方米65.82元。
  对此,镇水务站站长张玉堂解释说,镇上截留的这笔钱主要有三个用途:一笔用于镇里统一购买水泥提供给村里,一笔用于浆砌石企业利润和税金,还有一笔则是回填土工程的工程款。
  对于水泥款(每立方米30元),张玉堂说,他们配给承包人的水泥是每立方米一袋半。但工程承包人之一王玉军说,水泥价格为每袋15元,30元水泥款应有两袋,而镇上在每立方米工程中扣去了半袋水泥。
  此外,区水务局水保站蓝海军说,他们在申报项目预算时,做了浆砌石企业利润和税金的预算(每立方米9.26元),而根据京津风沙源工程实施细则,市发改委要求该工程不允许有利润,因此并不存在企业利润和税金,但目前这笔钱的具体去向他们并不清楚。
  至于回填土工程款(每立方米26.56元),本应在工程开始时拨给村民,但工程承包人之一王宗龙说,在工程实施之初,他们并不知道还有这样一笔工程款。今年6月,在张士诚等人将工程质量和工程款问题反映到市水务局后,参与施工的村民却意外地从镇上领到了这么一笔款项(每立方米25元)。
  对此,张玉堂的解释是:“我当时忘了告诉村里还有回填土钱。”
  村委会扣除10元管理费
  在辛庄村委会将工程分包给村民的过程中,又以手续费的名义每立方米扣除10元。此外,由于有些地方有石料,可以就地取材,再少拨给10元钱。
  对于村里扣除的这笔钱,辛庄村书记王建华说:“扣这10元钱是管理费。”因为在施工过程中,会不断有上面的检查人员过来,所以需要一笔“招待费”,而这个钱不应该由村委会出。
  就这样,工程款到了具体的承包人手中时,又由90元变成了每立方米70~80元。
  村民为挣钱偷工减料
  “70元到80元这个价格,如果完全按照浆砌石的规范要求建设,连买材料都不够。”工程承包人之一张士中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以每立方米80元的价格承包了6段墙体的建设,由于这些地段没有石料,需要自己购买,而去年从附近石场拉回的石料每车从200元到250元不等,一车石头最多砌3立方米墙,这样,每立方米仅石头成本就要70元左右,如果再按施工标准规定去购买水洗砂,成本就更高,如此算来,80元并不够用。
  由于村民承包工程后挣的是差价,为了能挣到钱,村民们都采取各种办法偷工减料,降低成本。大多数工人使用的都是从河套挖泥土替代河沙。
  多名工程承包人认为,他们承包工程时,村里给的钱太少了,“我们这么干也是不得已”。
  -专家声音:监管不力是个大问题
  梅松(北京市社科院副院长):辛庄村护岸工程使用的资金是市发改委全额拨款的专项资金,必须严格按照市发改委批复的资金使用项目表规定的用途使用,不能随意改变,如果因特殊原因必须改变,也必须向发改委申报并经过审批。
  镇水务站改变资金用途,随意增加项目开支的做法肯定是不对的,村里以手续费的名义扣留10元,也不符合规定。随意改变政府专项资金的用途是严重的违规行为,其扣留的钱必须要追缴。
  虽然这个工程涉及到的资金并不是太多,却反映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资金使用监管不严,工程质量监督不力的一个大问题。在目前政府进行新农村建设,加大对农村投入的大背景下,这个问题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今后政府投给农村的钱越来越多,但农村管理者的素质是否能跟上,资金是否能真正用到实处,怎样避免出现失去监控、层层扒皮,这些问题很让人担忧。
  从目前情况来看,事前的审批还是比较严格的,但工程实施中和实施后的监管却有缺失,今后监管必须加强,审计和监督都要跟上,政府不能光给钱了事。(来源:京华时报 记者:毕磊 刘薇)工程款被层层截留 京津风沙源治理子工程屡坍塌 2006年09月02日 10:19

    村民张士诚站在一段坍塌的护岸上。他说:“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是我亲眼所见。” 毕磊 摄一项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的子工程,竣工后不足一年为何屡屡出现坍塌?工程款从镇水务站流转到工程承包人手中时,为何由每立方米155.82元变成了每立方米70—80元?
  从8月27日起,本报记者先后三次赶赴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辛庄村,对这项被当地村民指为“豆腐渣”的河道护岸工程展开调查。
  工程验收后屡屡坍塌
  辛庄村位于昌平区北部山区,一条黑山寨河从村中穿过。2004年,作为昌平区重点生态环境建设项目,黑山寨小流域治理工程被列入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流域内的辛庄村被安排了河道护岸工程。
  按照昌平区水务局水保站《昌平区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2004年度水利部分)》的规划,辛庄村河道护岸工程全长1273.6米,浆砌石1318立方米。
  辛庄村河道护岸工程于去年5月开工,当年9月验收完工。但是,今年7月份,在工程竣工不到10个月的时间里,一段20余米的护岸墙坍塌。截至目前,辛庄村范围内已有4处数十米的护岸出现坍塌。这项工程因此被村民们指为“豆腐渣工程”。
  8月27日,记者来到辛庄村。在村民张士诚的指引下,记者在护岸工程沿线找到了几处坍塌地点。在其中一段长10余米的坍塌处,可以清楚地看到其内部结构。与外墙全部是用水泥粘合的块石不同,挖开的护岸内部填充着大小不一的碎石块和鹅卵石,石块零散地码在一起,石块之间并未用水泥砂浆连接,只有一些碎土。
  张士诚的家就在黑山寨河岸边,他在河里养了几十只鸭子,每天坐在岸边的核桃树下卖鸭蛋。他说:“我一天天看着这个工程建起来,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是我亲眼所见。”
  “按要求,护岸工程应该全部采用浆砌石的施工方法建设,但我亲眼看见,工人们只在外面垒上大的块石,再用水泥勾上缝,里面垒的都是碎石,连水泥砂浆都没有铺。墙体外表看起来没问题,但墙体里面根本挡不住水,一冲就塌了,典型的豆腐渣工程。”张士诚说。
  监理否认工程质量问题
  辛庄村护岸工程由昌平区水务局全权负责。对于张士诚所指的“豆腐渣工程”,昌平区水务局水土保持站站长蓝海军予以否认。他说:“我们有监理的工程合格验收单。只要工程监理签了字,就表示工程是合格的,没有人能说这是一个豆腐渣工程。”
  据了解,辛庄村护岸工程的监理由市发改委统一安排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负责,该工程的监理员名为王节帮。去年9月,辛庄村护岸工程通过验收,王节帮作为工程监理,在验收单上签了字。
  “工程施工时,我一共去过三四次,没发现不合格的地方。”工程监理王节帮说,“我验收时,从外面看墙体没什么问题,外墙都砌上了水泥。”
  王节帮说,他并没有检验过墙体里面的情况就签了字,如果墙体里面垒的是碎石而且没有铺砂浆,是不应该验收合格的。
  王节帮还说,由于他负责的是整个昌平区风沙源治理工程的监理,没有时间经常盯着某一个工程的建设。墙里面的建设情况应由十三陵水务站副站长冯树和检验。
  冯树和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施工期间他去过几次,“我们不可能天天在那里监督,平时的施工监督应该由村里进行。”
  冯树和还说,有一次他发现河泥不合格,便要求工人重建,其余几次检查中,他并没有发现问题。
  施工人员承认偷工减料
  黑山寨小流域治理工程由昌平区水务局分配到十三陵镇水务站,水务站又与村集体签订合同,之后再分包给当地村民建设。在辛庄村河道护岸工程中,共有8个村民分别承包了整个工程的建设,他们再召集村民施工建设。
  村民全福来参与了护岸工程的施工,他说:“我们干活时,都是先用块石垒外面的石板,然后再往里填碎石和河泥。”
  全福来说,只是在“上面”有人来检查时,他们才认真铺水泥、垒石块,但监工者一走,大家又都开始垒河泥和碎石,根本不铺水泥。
  工程承包人之一王玉军也承认:“我们使用的泥沙就是在河道里挖的。”
  按照十三陵镇水务站的要求,护岸工程施工应依据《昌平区2005年险村险户防治工程施工技术要求》,采用浆砌石方法施工,要求每一层石头必须铺上砂浆。但在记者采访中,多名承包人及参与施工的村民均称,他们在施工中使用的是河泥和碎石,而没有按照规定施工。
  “如果方案中要求用浆砌石的施工方法,就必须要用砂浆,用泥土混合水泥肯定是不行的,一是影响其黏结度,二是影响其强度,因为泥容易变形,干了后易有裂缝,而且其抗久力也达不到要求,会降低使用年限。” 水利工程专家、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防震减灾研究所副所长丁留谦说。
  -核心调查:工程用款遭层层截留
  据了解,辛庄村护岸工程经历了如下流程:昌平区水务局与十三陵镇水务站签订合同,将工程发包给后者,镇水务站再与村委会签订合同,由村委会最后将工程承包给村民进行施工。
  为完成辛庄村河道护岸工程,昌平区水务局共拨给十三陵镇205370.76元工程款。根据区水务局的预算,建设一立方米的工程,需要155.82元。
  但是,记者调查发现,工程款在流转过程中被层层截留。
  镇水务站截留3笔款项
  2005年5月,十三陵镇水务站以每立方米90元的价格与辛庄村签订了合同。工程款在这里被截留了每立方米65.82元。
  对此,镇水务站站长张玉堂解释说,镇上截留的这笔钱主要有三个用途:一笔用于镇里统一购买水泥提供给村里,一笔用于浆砌石企业利润和税金,还有一笔则是回填土工程的工程款。
  对于水泥款(每立方米30元),张玉堂说,他们配给承包人的水泥是每立方米一袋半。但工程承包人之一王玉军说,水泥价格为每袋15元,30元水泥款应有两袋,而镇上在每立方米工程中扣去了半袋水泥。
  此外,区水务局水保站蓝海军说,他们在申报项目预算时,做了浆砌石企业利润和税金的预算(每立方米9.26元),而根据京津风沙源工程实施细则,市发改委要求该工程不允许有利润,因此并不存在企业利润和税金,但目前这笔钱的具体去向他们并不清楚。
  至于回填土工程款(每立方米26.56元),本应在工程开始时拨给村民,但工程承包人之一王宗龙说,在工程实施之初,他们并不知道还有这样一笔工程款。今年6月,在张士诚等人将工程质量和工程款问题反映到市水务局后,参与施工的村民却意外地从镇上领到了这么一笔款项(每立方米25元)。
  对此,张玉堂的解释是:“我当时忘了告诉村里还有回填土钱。”
  村委会扣除10元管理费
  在辛庄村委会将工程分包给村民的过程中,又以手续费的名义每立方米扣除10元。此外,由于有些地方有石料,可以就地取材,再少拨给10元钱。
  对于村里扣除的这笔钱,辛庄村书记王建华说:“扣这10元钱是管理费。”因为在施工过程中,会不断有上面的检查人员过来,所以需要一笔“招待费”,而这个钱不应该由村委会出。
  就这样,工程款到了具体的承包人手中时,又由90元变成了每立方米70~80元。
  村民为挣钱偷工减料
  “70元到80元这个价格,如果完全按照浆砌石的规范要求建设,连买材料都不够。”工程承包人之一张士中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以每立方米80元的价格承包了6段墙体的建设,由于这些地段没有石料,需要自己购买,而去年从附近石场拉回的石料每车从200元到250元不等,一车石头最多砌3立方米墙,这样,每立方米仅石头成本就要70元左右,如果再按施工标准规定去购买水洗砂,成本就更高,如此算来,80元并不够用。
  由于村民承包工程后挣的是差价,为了能挣到钱,村民们都采取各种办法偷工减料,降低成本。大多数工人使用的都是从河套挖泥土替代河沙。
  多名工程承包人认为,他们承包工程时,村里给的钱太少了,“我们这么干也是不得已”。
  -专家声音:监管不力是个大问题
  梅松(北京市社科院副院长):辛庄村护岸工程使用的资金是市发改委全额拨款的专项资金,必须严格按照市发改委批复的资金使用项目表规定的用途使用,不能随意改变,如果因特殊原因必须改变,也必须向发改委申报并经过审批。
  镇水务站改变资金用途,随意增加项目开支的做法肯定是不对的,村里以手续费的名义扣留10元,也不符合规定。随意改变政府专项资金的用途是严重的违规行为,其扣留的钱必须要追缴。
  虽然这个工程涉及到的资金并不是太多,却反映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资金使用监管不严,工程质量监督不力的一个大问题。在目前政府进行新农村建设,加大对农村投入的大背景下,这个问题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今后政府投给农村的钱越来越多,但农村管理者的素质是否能跟上,资金是否能真正用到实处,怎样避免出现失去监控、层层扒皮,这些问题很让人担忧。
  从目前情况来看,事前的审批还是比较严格的,但工程实施中和实施后的监管却有缺失,今后监管必须加强,审计和监督都要跟上,政府不能光给钱了事。(来源:京华时报 记者:毕磊 刘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