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十佳检察官”涉嫌犯罪 曾被称廊坊东方之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6:07:04
<p>2006年02月21日 10时29分<!--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来源:燕赵都市报</p><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廊坊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晓丽被初步查明涉嫌犯罪</strong></p><p style="TEXT-INDENT: 2em;">本报廊坊电(记者程建辉)记者昨日从廊坊市有关部门了解到,该市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张晓丽因涉嫌犯罪,被免去以上职务。张晓丽曾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省“十佳人民检察官”等称号,曾被央视《东方时空》专题报道(《承德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张晓丽》),被称为廊坊的“东方之子”。</p><p style="TEXT-INDENT: 2em;">2005年12月27日,中纪委驻高检院纪检组、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局致函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指出:“2005年6月16日,中纪委驻高检院纪检组、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局经高检院领导批准,依照《人民检察员监察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对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晓丽立案调查,并于6月24日对张晓丽采取了“两指”措施。经调查,已初步查明张晓丽涉嫌受贿、侵吞公共财产、恶意诽谤他人等违法违纪事实。根据目前查明的事实,中纪委驻高检院纪检组、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局认为张晓丽同志已不宜继续担任检查机关领导干部职务,建议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按照相关程序免去其现任职务,待其违法违纪问题进一步查清后,再对其进行党纪、检纪处理。”</p><p style="TEXT-INDENT: 2em;">据此,2006年1月11日,中共廊坊市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免去了张晓丽同志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有关法律程序,廊坊市人大常委会免去张晓丽的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p><p style="TEXT-INDENT: 2em;">■相关链接</p><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张晓丽个人简历</strong></p><p style="TEXT-INDENT: 2em;">张晓丽,女,满族,河北承德人,1961年9月出生,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1979年10月在隆化县食品公司参加工作,2个月后转到隆化县人民检察院任书记员;后升任助理检查员;1986年至1997年在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先后任科员、助理检察员、副科级检察员、正科级检察员;1998年至2000年在承德市人民检察院任反贪局副局长兼侦查处长、检察委员会委员;2000年8月至2001年3月在承德市人民检察院任反贪局副局长、正处级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2001年3月至2004年6月在廊坊市人民检察院任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2004年6月至2006年1月在廊坊市人民检察院任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p><p>2006年02月21日 10时29分<!--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来源:燕赵都市报</p><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廊坊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晓丽被初步查明涉嫌犯罪</strong></p><p style="TEXT-INDENT: 2em;">本报廊坊电(记者程建辉)记者昨日从廊坊市有关部门了解到,该市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张晓丽因涉嫌犯罪,被免去以上职务。张晓丽曾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省“十佳人民检察官”等称号,曾被央视《东方时空》专题报道(《承德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张晓丽》),被称为廊坊的“东方之子”。</p><p style="TEXT-INDENT: 2em;">2005年12月27日,中纪委驻高检院纪检组、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局致函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指出:“2005年6月16日,中纪委驻高检院纪检组、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局经高检院领导批准,依照《人民检察员监察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对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晓丽立案调查,并于6月24日对张晓丽采取了“两指”措施。经调查,已初步查明张晓丽涉嫌受贿、侵吞公共财产、恶意诽谤他人等违法违纪事实。根据目前查明的事实,中纪委驻高检院纪检组、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局认为张晓丽同志已不宜继续担任检查机关领导干部职务,建议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按照相关程序免去其现任职务,待其违法违纪问题进一步查清后,再对其进行党纪、检纪处理。”</p><p style="TEXT-INDENT: 2em;">据此,2006年1月11日,中共廊坊市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免去了张晓丽同志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有关法律程序,廊坊市人大常委会免去张晓丽的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p><p style="TEXT-INDENT: 2em;">■相关链接</p><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张晓丽个人简历</strong></p><p style="TEXT-INDENT: 2em;">张晓丽,女,满族,河北承德人,1961年9月出生,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1979年10月在隆化县食品公司参加工作,2个月后转到隆化县人民检察院任书记员;后升任助理检查员;1986年至1997年在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先后任科员、助理检察员、副科级检察员、正科级检察员;1998年至2000年在承德市人民检察院任反贪局副局长兼侦查处长、检察委员会委员;2000年8月至2001年3月在承德市人民检察院任反贪局副局长、正处级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2001年3月至2004年6月在廊坊市人民检察院任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2004年6月至2006年1月在廊坊市人民检察院任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p>
1979年10月在隆化县食品公司参加工作,2个月后转到隆化县人民检察院任书记员;后升任助理检查员;……</p><p style="TEXT-INDENT: 2em;">^@^杀猪的出身当检察官。</p>
反贪局副局长贪污,还说啥,还有啥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