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一民政局长车祸现场见危不救 被撤销职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5:14:45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云南频道12月25日电(李志成)云南楚雄州元谋县民政局局长赵吉彬因在车祸现场见死不救,日前被开除党籍,并撤销其民政局长职务。
  赵吉彬,男,1962年10月生,汉族,元谋县元马镇人,大专文化,2003年4月任县民政局长。
  2005年10月12日中午,元大公路新华段石蚌箐一转弯处发生交通事故,新华乡河尾村村民周光彩被撞成重伤。下午1时左右,赵吉彬等人乘坐的三菱车从新华驶往平田方向经过事故现场,现场人员白光森(系周光彩的丈夫)拦车求救,赵吉彬拒绝救助,受伤人员周光彩因此延误了抢救时间于当天下午2时30分在事故现场死亡。【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云南频道12月25日电(李志成)云南楚雄州元谋县民政局局长赵吉彬因在车祸现场见死不救,日前被开除党籍,并撤销其民政局长职务。
  赵吉彬,男,1962年10月生,汉族,元谋县元马镇人,大专文化,2003年4月任县民政局长。
  2005年10月12日中午,元大公路新华段石蚌箐一转弯处发生交通事故,新华乡河尾村村民周光彩被撞成重伤。下午1时左右,赵吉彬等人乘坐的三菱车从新华驶往平田方向经过事故现场,现场人员白光森(系周光彩的丈夫)拦车求救,赵吉彬拒绝救助,受伤人员周光彩因此延误了抢救时间于当天下午2时30分在事故现场死亡。
挺倒霉的家伙
当然都很倒霉,但我的理解是,你的意思是死的那个更倒霉。
应该是说倒霉的死者碰到了一个没有同情心、还没有看清形势的倒霉干部
被撤消职务就算了?难道他没触犯刑法???
<P>见死不救好像还没犯法......只是道义上说不过去,尤其是作为“公仆”。</P>
<P>这两个确实挺倒霉的。</P>
这些[em41]官!!
  这个民政局长被开除党籍,在中国大陆,被开除党籍政治上就翻不了身。可怜这个受伤人员,如果及时抢救,或许还有机会。
[B]以下是引用[I]shmimy[/I]在2005-12-26 15:46:00的发言:[/B][BR]<P>见死不救好像还没犯法......只是道义上说不过去,尤其是作为“公仆”。</P><P>这两个确实挺倒霉的。</P>


如果非要弄到他“死”可以用起用渎职罪
这罪的伸缩性很大,就看其造成的影响程度和后果了
这次他算“幸运”的了,只是被免职
<P>不过在云南还是有好的啊!</P>
<P>我所知道的一个车 牌照是 云OV10·· 是个帕萨特,每次领导在车上的时候,遇到交通事故等时候,都会伸出援助之手的,有次拉了一个交通肇事的,伤员在车上送去医院的时候死掉的,领导还是出了500元的慰问金。</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27 23:33:10编辑过]
<P>权力斗争罢了,只要周围几个人不说,谁知道??</P>
<P>有人要搞他罢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