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媒批烈士墓需家人埋单:轻慢烈士就是葬送自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0:52:30
尊崇烈士 靠教育也要靠制度
任何一个国家,对那些为国为民而牺牲的烈士,总是怀有敬仰,加以纪念。
一座纪念塔,经过重建,已成国家级文物——中国江西瑞金的红军烈士纪念塔;一座烈士墓,建成之日,就已全世界闻名——俄罗斯莫斯科的无名烈士墓。
红军烈士纪念塔正前方地面上,碎石铺写着八个苍劲大字,烙印在一切有良知的人心中:“踏着先烈血迹前进。”无名烈士墓花岗岩平台上,镌刻的字句时刻提醒人们勿忘历史:“你的名字无人知晓,你的功勋永垂不朽。”
令人遗憾的是,总有些人对英雄缺乏崇敬。不久前,发生在四川广汉的一件事,在网上引起热议。
蔡尚举烈士,1989年在边境防卫作战中光荣牺牲。1993年家人按习俗将其迁回老家安葬,因当地没有专门的烈士墓地,就安葬在一处普通公墓 内。也许是英雄的家人过于低调,也许是基层工作人员一时疏忽,收了蔡妈妈安葬费共计1775元。家中困难的蔡妈妈缴了400元,余款由当地有关部门补助。 2003年,蔡妈妈缴纳公墓20年管理费1100元,后减半。今年清明节前夕,年事己高的蔡妈妈担心以后没人管儿子的墓地,找到公墓管理处要求续缴20年 管理费,被告知:时间未到,等6年再来缴。
烈士墓地竟然需要家人“埋单”?此事引起许多人的质疑,网上舆论一片哗然。当地政府了解情况后立即纠错,24小时内退还了烈士母亲为儿子缴纳的 墓地管理费,并决定终身供养烈属。当地政府领导在党委全会上说:“若放任此事,以后,谁还扛枪打仗?谁来奉献牺牲?”得知烈士墓地今后将由政府维护保障, 朴实的烈属专门请人写了信表达谢意,让人不胜唏嘘。
事情似乎已了结,但思考却不能停止。思考不是揪住某地或某事不放,而在于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情再度发生。
烈士墓收取管理费的做法,明显存在“三个违背”:
——违背法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安排当地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经费”。
——违背传统。中国人历来讲究慎终怀远,恪守“死者为大”,烈士墓收费,有违公序良俗。
——违背良心。烈士为谁而死?今天的幸福生活从何而来?水有源,树有根,良心赛黄金。
谁轻慢烈士,谁就是葬送自己。尽管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问题还是出了,出在了细节上、落实中。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从制度设计上细化完善相关规定,防微杜渐;还应进一步加强全民国防教育,让尊崇烈士、关爱军人成为公民的自觉。
令人欣慰的是,在类似问题上,一些地方政府已开始行动。江苏刚出台的拥军十条新政中就明确要求,现役军人牺牲被评定为烈士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举行安葬祭奠仪式;地方党委政府要在每年烈士纪念日、清明节等时机,组织开展祭奠活动;未评定为烈士的牺牲军人骨灰,可按家属意愿免费安放在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安葬地……希望这样的规定越来越多,靠教育也靠制度在我们的社会形成更加深厚的崇尚英雄的氛围。

http://t.m.youth.cn/transfer/index/url/news.youth.cn/gn/201604/t20160414_7861903.htm尊崇烈士 靠教育也要靠制度
任何一个国家,对那些为国为民而牺牲的烈士,总是怀有敬仰,加以纪念。
一座纪念塔,经过重建,已成国家级文物——中国江西瑞金的红军烈士纪念塔;一座烈士墓,建成之日,就已全世界闻名——俄罗斯莫斯科的无名烈士墓。
红军烈士纪念塔正前方地面上,碎石铺写着八个苍劲大字,烙印在一切有良知的人心中:“踏着先烈血迹前进。”无名烈士墓花岗岩平台上,镌刻的字句时刻提醒人们勿忘历史:“你的名字无人知晓,你的功勋永垂不朽。”
令人遗憾的是,总有些人对英雄缺乏崇敬。不久前,发生在四川广汉的一件事,在网上引起热议。
蔡尚举烈士,1989年在边境防卫作战中光荣牺牲。1993年家人按习俗将其迁回老家安葬,因当地没有专门的烈士墓地,就安葬在一处普通公墓 内。也许是英雄的家人过于低调,也许是基层工作人员一时疏忽,收了蔡妈妈安葬费共计1775元。家中困难的蔡妈妈缴了400元,余款由当地有关部门补助。 2003年,蔡妈妈缴纳公墓20年管理费1100元,后减半。今年清明节前夕,年事己高的蔡妈妈担心以后没人管儿子的墓地,找到公墓管理处要求续缴20年 管理费,被告知:时间未到,等6年再来缴。
烈士墓地竟然需要家人“埋单”?此事引起许多人的质疑,网上舆论一片哗然。当地政府了解情况后立即纠错,24小时内退还了烈士母亲为儿子缴纳的 墓地管理费,并决定终身供养烈属。当地政府领导在党委全会上说:“若放任此事,以后,谁还扛枪打仗?谁来奉献牺牲?”得知烈士墓地今后将由政府维护保障, 朴实的烈属专门请人写了信表达谢意,让人不胜唏嘘。
事情似乎已了结,但思考却不能停止。思考不是揪住某地或某事不放,而在于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情再度发生。
烈士墓收取管理费的做法,明显存在“三个违背”:
——违背法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安排当地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经费”。
——违背传统。中国人历来讲究慎终怀远,恪守“死者为大”,烈士墓收费,有违公序良俗。
——违背良心。烈士为谁而死?今天的幸福生活从何而来?水有源,树有根,良心赛黄金。
谁轻慢烈士,谁就是葬送自己。尽管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问题还是出了,出在了细节上、落实中。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从制度设计上细化完善相关规定,防微杜渐;还应进一步加强全民国防教育,让尊崇烈士、关爱军人成为公民的自觉。
令人欣慰的是,在类似问题上,一些地方政府已开始行动。江苏刚出台的拥军十条新政中就明确要求,现役军人牺牲被评定为烈士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举行安葬祭奠仪式;地方党委政府要在每年烈士纪念日、清明节等时机,组织开展祭奠活动;未评定为烈士的牺牲军人骨灰,可按家属意愿免费安放在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安葬地……希望这样的规定越来越多,靠教育也靠制度在我们的社会形成更加深厚的崇尚英雄的氛围。

http://t.m.youth.cn/transfer/index/url/news.youth.cn/gn/201604/t20160414_7861903.htm
这种事,是集体渎职,是不可原谅的。
他人就是地狱 发表于 2016-4-14 19:42
这种事,是集体渎职,是不可原谅的。

神马渎职,三岁孩子都懂的道理有关部门有些人会不懂?
人家就是存心,就是要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就是要给全社会添堵,就是要打着红旗反红旗。
你能怎么地?
如果没报道出来,还不知道收费到哪年!为什么媒体都能发现的问题,官员却看不见?
撤职官员太难,即使撤职了复职太容易,什么时候这个社会有才之人都不愿意当官了也许会好很多。
军媒这篇文章写的及时,也写的好。这种事还要靠网民来反映来推动,平时那些无处不在的、负有引领社会正气责任的媒体都哪儿去了?中宣部是我们自己的中宣部,真的不能对她马勒戈壁的。但还是要问一句,你还想不想做中国的中宣部?有没有能力做?
他人就是地狱 发表于 2016-4-14 19:42
这种事,是集体渎职,是不可原谅的。
你一句话就是集体渎职!你是法院?
军媒这篇文章写的及时,也写的好。这种事竟然还要靠网民的舆论来反映来推动?平时那些无处不在的、负有引领社会正气责任的媒体都哪儿去了?
你一句话就是集体渎职!你是法院?
你说,谁的责任?
事已经存在了几十年,说的再好,有什么用,早寒了一大批人的心
蓝军部队参谋长 发表于 2016-4-14 20:31
事已经存在了几十年,说的再好,有什么用,早寒了一大批人的心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改革一下吧,以后发放抚恤金,墓地管理还是由军队单成立一个部门吧,地方管,有点不靠谱
曹操:欲借尔人头一用!
也许是基层工作人员一时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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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不能忘记那些牺牲的烈士,善待他们的亲人,到战争的时候才能有人义无反顾,挺身而出。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就怕某年某月在蹦出来个类似事件吧
这件事情我个人的看法是,烈士93年迁回老家安葬,当地没有烈士墓地,于是就安葬在一处普通公墓 内,这个时候公墓就不应该收钱,因为你这是公墓,不是私人开的墓地,至于“也许是基层工作人员一时疏忽,”的说法是说不通的,因为你并不是收全额,而是让家人付了400元,“余款由当地有关部门补助。 2003年,蔡妈妈缴纳公墓20年管理费1100元,后减半。”,这说明你知道这是烈士,所以除了补助余款,管理费也减半了,所以一时疏忽这个说词是说不通的,是否其实是当地政府有规定,要烈士家属出一部分钱?当然现在这个情形下,就是有这个文件规定当地政府也不敢亮出来了,就让“基层人员”或者临时工来背锅了。当然,当地政府后续补救的措施也还算是到位的,但接着让人非常可气的就是这个民政局长,居然在这个情况下还是这种行为,实在可恶!
合稀泥要不得啊,地方政府明明是明知故犯而不是所谓的疏忽。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晚了,伤人心,再造谣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安排当地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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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漏洞所在,法律只要求政府“安排”,没要求政府承担啊。
smwifego 发表于 2016-4-14 21:04
这件事情我个人的看法是,烈士93年迁回老家安葬,当地没有烈士墓地,于是就安葬在一处普通公墓 内,这个时 ...
这个民政局长是脑子有问题,二十多年前的前任的前任的过失,他居然自己揽上了。这种智商已经不适合官场了。
军队要真把基层官兵当人看就出人帮家属打官司。平时也别基层和地方上一有啥事儿被炒作了就处理自己人,还所谓“牵扯了领导精力”。
你一句话就是集体渎职!你是法院?
事情被曝出来后很快被纠正,说明是有法有据可依,但是这么多年一直无人过问,说明基层的管理根本就没当回事。
既然是烈士,军队有证明的吧,地方人武部民政局应该登记在册吧,军烈属享受什么待遇应告知和执行的吧,可从报道来看没有一个单位把关甚至多问一句,收钱到是有板有眼,是不是渎职要法院判,有没有尽职尽责人民心里最清楚
这些不要脸的官员马上跳出来,把自己当局外人了,至少民政部门会知道,要知道吧,每年起码有那么一次要去慰问烈属吧,要了解情况吧,看来都不用做,那要了你们这帮废物干嘛呢。


字数补丁编辑掉

字数补丁编辑掉
特警4587 发表于 2016-4-14 20:25
你一句话就是集体渎职!你是法院?
93年的事儿应该算不上渎职,13年的处理确实存在渎职情况。

smwifego 发表于 2016-4-14 21:04
这件事情我个人的看法是,烈士93年迁回老家安葬,当地没有烈士墓地,于是就安葬在一处普通公墓 内,这个时 ...


大锅,93年那墓地是私营的,96年收回成为国营普通公墓。
smwifego 发表于 2016-4-14 21:04
这件事情我个人的看法是,烈士93年迁回老家安葬,当地没有烈士墓地,于是就安葬在一处普通公墓 内,这个时 ...


大锅,93年那墓地是私营的,96年收回成为国营普通公墓。
终于看到了中国媒体的转变,有希望了
轻慢烈士,就是葬送自己。
bluescj1109 发表于 2016-4-14 22:08
大锅,93年那目的是私营的。
也有可能,但如果这样,不应该叫“普通公墓”了,应该指明是私营墓地,我在另外一篇的帖子了也说了可能是墓地方要钱,但这时候当地民政局就应该出面出资安葬烈士了,所以我还是估计当地政府是不是有什么文件,烈士回迁安葬的话要家属出一部分钱。
估计即使有,当地政府也不敢说了。
smwifego 发表于 2016-4-14 22:13
也有可能,但如果这样,不应该叫“普通公墓”了,应该指明是私营墓地,我在另外一篇的帖子了也说了可能是 ...

所以说93的帐,因为当时情况比较乱时间又长,现在很难追究。

但13年再次缴费时,当地民政应该也必须及时处理。个人觉得追究13年及以后当地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是可行的。
这种与主流民意中央政策相悖的事件,地方政府自然要第一时间捂盖子,这是查出来的,没查出来的呢?
关键还是要有制度和追责。
bluescj1109 发表于 2016-4-14 22:17
所以说93的帐,因为当时情况比较乱时间又长,现在很难追究。

但13年再次缴费时,当地民政应该也必须 ...
是啊。

当老婆婆来续费的时候,就应该及时办理,居然要人家6年后再来,当然,那个民政局长更可恶。
特色党已整体背叛,积重难返
闪电鼠 发表于 2016-4-14 22:22
这种与主流民意中央政策相悖的事件,地方政府自然要第一时间捂盖子,这是查出来的,没查出来的呢?
关键还 ...
赞同这条。本来军队就该有相关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及时与地方沟通督促整改落实。
善待烈士!
如果没报道出来,还不知道收费到哪年!为什么媒体都能发现的问题,官员却看不见?

寡母故去后无人缴纳管理费的结果,无主坟做什么处理我不想说。为国捐躯,死无葬身之地!这样的国家不配让人为它去战斗
永远不能忘记那些牺牲的烈士,善待他们的亲人,到战争的时候才能有人义无反顾,挺身而出。
看看这个活生生的例子。谁去谁傻逼
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古人诚不我欺
jakepoulking 发表于 2016-4-14 20:47
也许是基层工作人员一时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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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3年一直疏忽到今年 日了 真尼玛头一次见到这么长的 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