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看守所从公安中剥离可行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11 03:51:33
想听听大家对这个提案的看法。
http://m.topics.caixin.com/m/2016-03-05/100916548.html想听听大家对这个提案的看法。
http://m.topics.caixin.com/m/2016-03-05/100916548.html
这坛子里的警察恐怕不会支持的
可以啊,给你们家承包。男的捡肥皂。女的看姿色。
然后给各位警大们发短信订货,“老爷们满员,尚缺少妇幼女货源,欢迎惠顾。”
直接司法独立更好   不受行政管理  这样才会司法才会在最大程度上办案不受到干扰吧?
听说是养老院


说尼玛N年了,谁接啊?关键是管理,管理不讲究,交谁手上都会出事。
这代表不晓得多少年没认真跟看守所打交道了,还1990年的条例?我不是监管系统的都知道他们的条例早改了。

看守所出事的两个根源:一是管理,管理讲究,尼玛,管理讲究的监管单位生怕你侦查单位有个三长两短牵连他;二是在押人的心态,未决和已决的心态谁能扭转?趋利避害、有机会挣扎就挣扎那是人的本性。
代表,找不到说的了。说也没说到点子上,换司法来管,别说有没那财力物力人力来改,根本换汤不换药,因为羁押权还是公安的。除非学日本,长期羁押场所交给检方管,长期羁押权是检方的。
侦审合一、公安羁押决定权才是根子中国这社会监管水平、司法效率嘛,悬。

说尼玛N年了,谁接啊?关键是管理,管理不讲究,交谁手上都会出事。
这代表不晓得多少年没认真跟看守所打交道了,还1990年的条例?我不是监管系统的都知道他们的条例早改了。

看守所出事的两个根源:一是管理,管理讲究,尼玛,管理讲究的监管单位生怕你侦查单位有个三长两短牵连他;二是在押人的心态,未决和已决的心态谁能扭转?趋利避害、有机会挣扎就挣扎那是人的本性。
代表,找不到说的了。说也没说到点子上,换司法来管,别说有没那财力物力人力来改,根本换汤不换药,因为羁押权还是公安的。除非学日本,长期羁押场所交给检方管,长期羁押权是检方的。
侦审合一、公安羁押决定权才是根子中国这社会监管水平、司法效率嘛,悬。
可行,看守所划归司法部是可以减少很多问题的。本身看守所也出了很多著名事件,而且基本都被不懂的网民划给监狱背锅了。司法系统的媒体平台上,宣传看守所和监狱的区别都是必备的玩意。

但同时要配套羁押权划转检察机关,不然效果不大。至于大家担心以后提审困难,这个不是问题。无非多几道手续,但是很多暗箱就被拉开了。

阻力来自于公安本身,公安高层是不希望这样做的,毕竟跨系统不好操作鸟~~
sadhg 发表于 2016-3-6 09:33
可行,看守所划归司法部是可以减少很多问题的。本身看守所也出了很多著名事件,而且基本都被不懂的网民划给 ...
是的,那样就不方便这个哪个了……
当然划了好
看守所在公安部分不到啥资源
在司法部就是人家的主要工作了
各方面水平肯定都要提高
直接司法独立更好   不受行政管理  这样才会司法才会在最大程度上办案不受到干扰吧?
在中国一切所谓“独立”、“中立”的幻想都是扯淡,大家都同在我dang的领导下。
说得好 就让这个代表管 以后无论监狱出了啥事儿 都是这个代表来担责
看守所由司法部管理,羁押决定权给检察院就行了。
在中国一切所谓“独立”、“中立”的幻想都是扯淡,大家都同在我dang的领导下。
精辟。。。。。。。
尼玛先把秦城监狱的归属搞好了再说......现在还有公安下属的监狱呢。
金戈铁马 发表于 2016-3-6 13:04
在中国一切所谓“独立”、“中立”的幻想都是扯淡,大家都同在我dang的领导下。
说真话的奖励是什么?
  脱离公安给司法,还不是有管理的问题,司法系统的监狱出问题还少吗?
wb9999cn 发表于 2016-3-6 20:45
尼玛先把秦城监狱的归属搞好了再说......现在还有公安下属的监狱呢。
不管阅读哪方面的文字,总有三个字脱不开——原则上……
看守所由司法部管理,就算羁押决定权暂时划不到检察院也比维持现状好。看守所体制改革的阻力来自公安高层。
那就划给各地司法局?也好,省的司法局老觉得自己没事干,公检法司,最后一个老被忽视,车牌都是d字头
看守所划归司法系统,短刑期罪犯就直接扔在看守所执行得了,另外,也用不着看守所想方设法把病残犯往监狱塞了
那就划给各地司法局?也好,省的司法局老觉得自己没事干,公检法司,最后一个老被忽视,车牌都是d字头
C是啥机关?
呵呵。
老猫赞同看守所划归司法局系统的提法。
同时还有两个部门老猫也一直认为应予剥离,其一是户政。其二是交警。
但是老猫作为干过八年消防干事的经历告诉大家。消防工作其实很应该并入公安。日常预防和灭火都给拿过来才好。
C是国家安全机关。
C是啥机关?
呵呵。
老猫赞同看守所划归司法局系统的提法。

消防……本来就是公安的啊……

穿武警的衣服,和武警总部没啥关系。

而且,派出所本身也有消防检查的职责吧
看守所是关押为进入法律程序的。是公安,监狱是司法
lnsyjb 发表于 2016-3-7 06:36
C是啥机关?
呵呵。
老猫赞同看守所划归司法局系统的提法。
C是国安的车子,不过国安的车子喷涂警察标识的不多
别逗了
实际中那个司法局敢接这个盘?
他敢接我名字倒写!
周永康时代就对这个问题反复研讨过,后来不了了之。
sadhg 发表于 2016-3-6 09:33
可行,看守所划归司法部是可以减少很多问题的。本身看守所也出了很多著名事件,而且基本都被不懂的网民划给 ...
好,大家都朝欧美法系靠扰,把嫌疑人的人权无限放大,可以预见,就中国这社会分配结构,再把公权的手脚绑紧点,下一个巴西、墨西哥就出炉了。
金戈铁马 发表于 2016-3-6 13:04
在中国一切所谓“独立”、“中立”的幻想都是扯淡,大家都同在我dang的领导下。

那美国的三权分立更扯淡,全在TMD银行家的领导下。
吹点风 发表于 2016-3-9 22:53
好,大家都朝欧美法系靠扰,把嫌疑人的人权无限放大,可以预见,就中国这社会分配结构,再把公权的手脚绑 ...
你的意思是,现在的看守所不讲人权。划归司法后就讲人权是吧?

你这是黑公安呢还是黑公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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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管理,比看守所好很多很多,真的。别的不说,监狱系统不像公安那样跟地方盘根错节
可行,看守所划归司法部是可以减少很多问题的。本身看守所也出了很多著名事件,而且基本都被不懂的网民划给 ...
很有道理,抓到了本质
遇上个有病的往里送,都互相扯皮呢,如果剥离……画面太美,不敢想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6-3-9 00:37
消防……本来就是公安的啊……

穿武警的衣服,和武警总部没啥关系。
现在的情况是很多消防,尤其是一线救火是没有啥负担的义务兵。
说实话,灭火,真的是技术活。对于体力的要求也非常高。
让高中毕业生来的义务兵搞,有点问题。

所以老猫也自己的经验认为,若能把现役武警编制的消防队转成职业消防队,更好一点。
义务兵干不过士官,这是常识。短期服役的义务兵怎么比得多久经考验的士官长?

lnsyjb ‘è¨ 2016-3-15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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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syjb ‘è¨ 2016-3-15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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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syjb 发表于 2016-3-15 19:16
现在的情况是很多消防,尤其是一线救火是没有啥负担的义务兵。
说实话,灭火,真的是技术活。对于体力的 ...
深圳实行过职业消防队,效果非常显著,每次深圳市区的火灾都是这批职业人员坐镇指挥,指挥从外地紧急调来的消防部队冲进火场,人称专业指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