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公布人贩子照片 马赛克打脸众人膜拜 调戏公知:不服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1:29:03


1月6日早,@中警安徽发微博通报了一起警情,说前段时间发生在安徽阜阳的“5岁女孩被抢案”告破,两名骑着摩托车当街抢女童的犯罪嫌疑人被警方逮捕,文后还附上了犯罪嫌疑人的照片。



是不是觉得缺了点什么?一般来说,我们在报纸或者电视上看到犯罪嫌疑人的照片都是这个样子的:




媒体在公布犯罪嫌疑人照片的时候,为了保护犯罪嫌疑人的隐私,都在其脸部的位置打上马赛克。所以,@中警安徽将的犯罪嫌疑人的“高清无码大图”发出之后,马上就有人指出了这一点:



没多久,@中警安徽在评论区回复大家称 “道理我都懂,但我就是不打码”:




不过,也许是迫于压力,在当天晚些时候,@中警安徽又发了一条微博,称被抢女童已经顺利回家了,并且特意说明“上午发的嫌疑人照片未做处理,引发某些群众不适,下午照片特别给三嫌疑人面部做了马赛克处理”。


点开大图一看,嘿这马赛克打得可真“良心”!






良心马赛克得到群众的好评,大家都对人贩子深恶痛绝,认为公布其长相可以预防他们再次犯罪。




不过也有人说,无论什么人都具有隐私权和肖像权,不能因为其是否犯罪剥夺其权利。





评论很快就陷入了“你说我是圣母,我说你是法盲”的泥潭,说到底,还是得怪@中警安徽太淘气。

不过作为一个严肃的新闻工作者,小编我倒觉得“文字马赛克”是一种既坚持了新闻原则,又表达出自己态度的方法,值得点赞!

不知道大家怎么想呢?




http://baozouribao.com/articles/6945601?utm_campaign=in_app_share

1月6日早,@中警安徽发微博通报了一起警情,说前段时间发生在安徽阜阳的“5岁女孩被抢案”告破,两名骑着摩托车当街抢女童的犯罪嫌疑人被警方逮捕,文后还附上了犯罪嫌疑人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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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觉得缺了点什么?一般来说,我们在报纸或者电视上看到犯罪嫌疑人的照片都是这个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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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在公布犯罪嫌疑人照片的时候,为了保护犯罪嫌疑人的隐私,都在其脸部的位置打上马赛克。所以,@中警安徽将的犯罪嫌疑人的“高清无码大图”发出之后,马上就有人指出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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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多久,@中警安徽在评论区回复大家称 “道理我都懂,但我就是不打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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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也许是迫于压力,在当天晚些时候,@中警安徽又发了一条微博,称被抢女童已经顺利回家了,并且特意说明“上午发的嫌疑人照片未做处理,引发某些群众不适,下午照片特别给三嫌疑人面部做了马赛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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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开大图一看,嘿这马赛克打得可真“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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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马赛克得到群众的好评,大家都对人贩子深恶痛绝,认为公布其长相可以预防他们再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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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也有人说,无论什么人都具有隐私权和肖像权,不能因为其是否犯罪剥夺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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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很快就陷入了“你说我是圣母,我说你是法盲”的泥潭,说到底,还是得怪@中警安徽太淘气。

不过作为一个严肃的新闻工作者,小编我倒觉得“文字马赛克”是一种既坚持了新闻原则,又表达出自己态度的方法,值得点赞!

不知道大家怎么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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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JY玩文字游戏,那咱就跟它玩文字游戏。
支持此次公共安全专家局的做法
公布其长相可以预防他们再次犯罪
这么严重的罪行,能不被枪毙?还谈什么再次犯罪?
按公知的说法,通缉令上也得打马赛克~
umbrage 发表于 2016-1-8 10:09
按公知的说法,通缉令上也得打马赛克~
通缉令是判定有罪了
这个还没有判

ps:支持对买卖人口双方一律极刑
这个事情呢 警察抓对了  法院也定案  也不会有啥事

就怕抓错了 或者因为各种原因法院没给定罪  那就惹祸上身了

当然 中国刑事案件的定罪率那是顶呱呱的

按公知的说法,通缉令上也得打马赛克~
公知应该主动把孩子送给人贩子 可以降低犯罪率
lixiaoyong 发表于 2016-1-8 10:11
通缉令是判定有罪了
这个还没有判
你在瞎扯什么,只有法院能判定有罪。
被通缉的仍然是犯罪嫌疑人。
这三人长得真是非主流,满满的城乡结合部味道。

lixiaoyong 发表于 2016-1-8 10:11
通缉令是判定有罪了
这个还没有判



现场抓的 人赃俱获  

判罪是后事 犯罪在先



lixiaoyong 发表于 2016-1-8 10:11
通缉令是判定有罪了
这个还没有判



现场抓的 人赃俱获  

判罪是后事 犯罪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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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pro 发表于 2016-1-8 10:11
这个事情呢 警察抓对了  法院也定案  也不会有啥事

就怕抓错了 或者因为各种原因法院没给定罪  那就惹祸 ...


现场抓的 还有视频图像资料 及被拐卖孩子




zhepro 发表于 2016-1-8 10:11
这个事情呢 警察抓对了  法院也定案  也不会有啥事

就怕抓错了 或者因为各种原因法院没给定罪  那就惹祸 ...


现场抓的 还有视频图像资料 及被拐卖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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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何桥上走 发表于 2016-1-8 10:17
现场抓的 还有视频图像资料 及被拐卖孩子
嗯 看起来是铁案 其实从节约资源大快人心的角度看  

如此铁证 实在不用检法介入了
zhepro 发表于 2016-1-8 10:25
嗯 看起来是铁案 其实从节约资源大快人心的角度看  

如此铁证 实在不用检法介入了
~~没有检察院就无法提起公诉,没有法院就无法宣判,公检法从来就不是一家,国内的宣传出了问题~老是把公检法放一起宣传
umbrage 发表于 2016-1-8 10:36
~~没有检察院就无法提起公诉,没有法院就无法宣判,公检法从来就不是一家,国内的宣传出了问题~老是把公 ...
那都是官面上的东西 就像要保护犯罪嫌疑人一样  

老百姓喜欢的是又快又狠
Kavindishor 发表于 2016-1-8 10:14
你在瞎扯什么,只有法院能判定有罪。
被通缉的仍然是犯罪嫌疑人。

记错了
应该是公安提请逮捕,然后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然后公安通缉抓人
给这个小编点个赞。
公知应该主动把孩子送给人贩子 可以降低犯罪率
不能同意更多,gzjy是不会知道丢失孩子的大人对人贩子有多痛恨了。话说这些傻叉的孩子在医院如果打针多插两下就唧唧歪歪还有脸在这说风凉话
大快人心  公知请吃SHI
通缉令是判定有罪了
这个还没有判


通缉令还没审判定罪,所以还是嫌犯。
通缉令是判定有罪了
这个还没有判


判定有罪?既然在通缉,就是还没抓住,如不是逃犯,难道是先缺席审判完了?
选择了犯罪,就选择了反人类,还有个狗屁的权利!尤其是现场逮的现行,确凿无疑~
支持官方的做法,要不某些人渣总觉得犯罪成本很低。都看看这社会都成什么样了,人与人之间的基本信任都没了,再不控制,连出个门都不敢了
警察蜀黍萌萌哒
不过还是打上马赛克吧,因为这几个货长得实在太猥琐了。
如果GZJY的亲人的孩子被人贩子抢走会不会还这么有人权意识呢?
这种抓现行的为什么要打码?圣母滚一边玩去
starlink 发表于 2016-1-8 10:07
公布其长相可以预防他们再次犯罪
这么严重的罪行,能不被枪毙?还谈什么再次犯罪?
如果按常例真的不会

之前有不少案例都可以参照,其中最直接的一个是上了CCTV专辑的   拐卖妇女、儿童过百人的拐子团伙,主犯最后才判17年
圣母婊就是用别人的痛苦来长自己名气的混蛋

lixiaoyong 发表于 2016-1-8 10:11
通缉令是判定有罪了
这个还没有判


呵呵  糊涂了吧   都有罪了  怎么还通缉   收监啊。

通缉犯只是被批捕(公安-检察院),这个环节还没经过法院开庭 (是否有罪、该判多少还没定呢) 所以通缉犯也是嫌犯身份,还处于刑事侦查强制措施阶段
lixiaoyong 发表于 2016-1-8 10:11
通缉令是判定有罪了
这个还没有判


呵呵  糊涂了吧   都有罪了  怎么还通缉   收监啊。

通缉犯只是被批捕(公安-检察院),这个环节还没经过法院开庭 (是否有罪、该判多少还没定呢) 所以通缉犯也是嫌犯身份,还处于刑事侦查强制措施阶段
警察叔叔端着没装瞄准镜的88狙来押送罪犯  这是把88当冲锋枪用么?
从情感上讲,解气


这些人确实该死该被天下人所知,但想要公布罪犯的面容照片那就请上书人大废除罪犯/嫌犯的肖像权和隐私权再发,不然何来依法治国?

这些人确实该死该被天下人所知,但想要公布罪犯的面容照片那就请上书人大废除罪犯/嫌犯的肖像权和隐私权再发,不然何来依法治国?
扯!定罪后在发无码照片也不迟啊
扯!定罪后在发无码照片也不迟啊
请指教警方的通缉令里的肖像是否应该打码?
lixiaoyong 发表于 2016-1-8 10:11
通缉令是判定有罪了
这个还没有判
错,没有抓捕的犯罪嫌疑人,怎么会经过审判呢
经过审判才会判定有罪无罪
犯罪分子要啥人权?
我觉得恢复一部分古代法精神完全有必要。
依照无罪假设~通缉犯的照片都不能放~
因为没经过法院的审判~
那都是官面上的东西 就像要保护犯罪嫌疑人一样  

老百姓喜欢的是又快又狠
又快又狠的副作用就是很多冤案,这时候老百姓忘了自己喜欢又快又狠了。
抨击不依法治国可以从很多角度入手,比如和稀泥,比如未成年罪犯保护。从为不给被抓现行的人贩子打马赛克问题喊冤,无疑是最愚蠢的一种。
lixiaoyong 发表于 2016-1-8 10:11
通缉令是判定有罪了
这个还没有判
通缉令也不一定是判定有罪的!凡是未经法院审理定罪的,一律是嫌疑人,而非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