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强拆致人烧死”续:镇委书记镇长被停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0:41:38
9月19日,“平邑9·14”事件地方镇主要负责人被停职检查。目前,由两名平邑县副县级领导干部带队进驻该镇开展工作。
继9月17日地方镇党委副书记魏运波、东崮社区党总支书记管彦省等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平邑县委对地方镇党委书记唐义柱,党委副书记、镇长杨建军作出停职检查的决定。县委县政府强调,严查拆迁过程中存在的失职渎职、违纪违法行为,不管涉及到谁,都将依纪依法严厉问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公平正义。
此前报道
山东平邑拆迁血案背后:违规以租代征两次被批
来源:澎湃新闻
在山东临沂市平邑县地方镇寻找后东固村并不是一件难事,看到高耸的社区安置楼就到了。
在这片还在修建的安置楼附近,村民张纪民的老房子9月14日遭遇一场强拆。在这次强拆中,他被烧死在自己的家中。
临沂官方将此事定性为一起因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作风简单粗暴、强制拆迁引发的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侵害的恶劣事件。
目前,对该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的三名政府负责人已被刑拘,而涉嫌非法拘禁张纪民妻子的7名城管人员也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张纪民死亡背后,是他所在的“山东百强示范镇”——地方镇正轰轰烈烈推行的农村社区化浪潮,大片耕地被占用、大量房屋被拆迁。
此前在山东多地出现过的“农民被上楼”,又一次出现在这个正处在发展快车道上的城镇里,并遭到利益受损农民的强烈质疑和激烈反对,理由是拆迁补偿太低,政府以租代征后违法改变耕地性质。
这一现象,还曾被山东省委机关报《大众日报》两次点名予以批评。
“火是从外往里烧的”

张纪民被从着火房屋东北方向墙角内抬出
那几栋橘红色外立面的安置房还在建造,但张纪民再也住不上了。
9月14日中午,在遭遇强拆的过程中,他被烧死在自己家里。
张纪民的房屋正处在东固社区规划中的宽阔马路直线上,因此被列入拆迁范围。
张纪民的妻子潘进惠称,当天一早自己在送女儿上学后回家的路上,遭到不明身份人士的殴打与“绑架”,昏迷之后又被扔在一位村民的家门口。
目击村民称,当天上午,数十名不明身份的人员和没挂车牌的车辆将200多平米的张纪民家团团围住。而后,强行拆除了张家一侧的围墙。
当天中午11时50分许,村民潘如香看到张纪民家的房子里冒烟了,进院子时发现火从门外开始往里燃烧。潘如香把门撞开试图救张纪民,但火很快就烧得越来越旺。
张纪民的侄子张勇称,着火房间的纱门外侧烧得比较厉害,内侧烧灼较轻。此外,门框、窗户也是如此,“这说明火是从外往里烧的” 。
最终,张纪民被烧死在房间东北方向的角落里。当他被抬出来时,身体保持着蜷缩的姿势。“这明显是躲火的姿势,”张勇说。
据新华网报道,一份村民提供的视频资料显示,2015年9月14日11时48分15秒(录像显示时间),死者张纪民家房屋开始冒烟,并伴有零星火光。8分钟后,有两个不明身份人员从张纪民家正门跑出到院后的路上,与其他人员会合,一起继续往张纪民家屋顶扔石块等杂物。人群中有一人拎着红色灭火器来回跑动,但并未去灭火。随后,火势越来越大。视频中有妇女哭喊声:“出人命了,快救人去!”
9月16日,平邑县新闻中心的官方微博一度通报称,排除他人人为纵火,火灾系死者张纪民自身行为所致。
次日,风向突然转变。大众网发布消息称,经调查初步确认,该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的地方镇党委副书记魏运波、地方镇东固工作区书记兼东固社区党总支书记管彦省、地方镇政府工作人员高群等已由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9月18日,新华网又发布消息称,涉嫌非法拘禁张纪民妻子潘进惠的7名城管人员也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消息还称,魏运波为达到强制拆迁目的,策划指使上述7人对潘进惠实施了2个多小时的非法拘禁。
目击村民说,魏运波和管彦省都是当时强拆张纪民房子的组织者。
未达成协议即“偷拆”
在村里,张纪民家算是“穷户”。潘进惠说,张纪民有心肌炎,干不了重活,平常跟着她去罐头厂干点轻活,两人一天的收入是50多元,“一年下来纯收入也就是一万多”。
潘进惠称,村委会原来给她家的安置方案是5间房屋总共补偿5.8万元,“不给现金,只是买安置房时少交5.8万元。” 潘进惠说,一套楼房需要十几万,他们家“真是拿不出来”。
张纪民家没有同意拆迁,最终遭遇强拆。
强拆中被火焚毁的张纪民家,现在成了村民们聚集议论的一个据点。
东固社区三个村(前东固、后东固、西东固)的村民不时聚集到这座被火烧成焦黑色的房子附近,讲述自家的拆迁遭遇。
42岁的后东固村村民潘传国的房子是在2014年11月被强拆的。他说,自己并没有签任何拆迁补偿合同,村委会亦未曾给予他任何补偿,但房子却被人偷偷拆掉了。
此前,村里曾与潘传国协商,按照每平方米60元的标准赔偿,但遭到了他的拒绝。
拆迁是在潘传国并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他说,当时自己正在工厂上班,回到家里就看到自家房屋成了一片废墟,“家具、家电、现金、票据,所有的东西都埋在废墟里。”
潘传国甚至不知道是谁拆的。
潘传国说,后来村干部告诉他是地方镇政府拆了他家的房子。他多次找镇里领导,没有一个领导给他任何“说法”。
前东固村的村民杨金平更加“不幸”,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房子是哪天被拆的。
被拆几天之后,邻居告诉他“房子被拆了”,他才回家查看,结果只看到一片废墟。
杨金平说,房子一直是母亲住着,去年母亲去世后不久,房子就被悄悄拆掉了。“那是我们祖上的房子,清朝时就有的老宅”。
和潘传国一样,杨金平也“没有拿到一分钱补偿”。
一份《地方镇东固社区拆迁安置方案》显示,此次拆迁补偿标准是:宅基地按每平方米60元补助;房屋补偿按房地产评估公司评估标准执行,以评估公司实际评估补偿金额为准。
《方案》还显示,在拆迁公告规定时间内签订拆迁合同并腾出房屋的,每户奖励10000元;超出规定时间再签合同的,每拖延一天扣减1000元。
方案称,安置楼房为5+2阁楼样式,共有75平方米和115平方米两种户型,安置楼房均价为1100元每平方米。
“两年内建成万人大社区”

地方镇东固社区绿化整体效果图
村民潘传国也不太清楚自己的房子被拆以后要做什么,“听说是开发楼盘”。
前述《地方镇东固社区拆迁安置方案》中写道,此次拆迁是为了“加快推进东固社区建设,改善居民的生产生活水平”。
村民杨金平接到的一份《拆迁通知书》中称,拆迁他的房屋是因为“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对东固旧村及资红路进行改造,建设新社区”。
而在建设新社区方面,地方镇雄心万丈。
《临沂日报》刊发的一篇关于东固社区第一书记刘振华的新闻稿,题目便是《两年任期内建成万人大社区》。
新闻稿引述刘振华的话称,东固社区要按照万人大社区来打造,打造“一厅五室三站两栏一校一园一场所”的综合服务中心,且要让老百姓在两年内就看到大社区建设的雏形。
根据新闻稿,东固社区是整合前东固、后东固、西东固3个行政村和杨家岭、华家岭两个自然村形成的镇驻地社区。
在临沂市规划局的官方网站上,《地方镇总体规划(2012-2030)》后边被标注着“省级示范镇一等奖”。根据规划,地方镇2015年镇域总人口11万人,城镇化水平50.0%;2020年镇域总人口12.5万人,城镇化水平56.7%;2030年镇域总人口14万人,城镇化水平71.4%。
镇区规划形成“两心、两轴、三片”的布局结构,三片是指以铁路、河流自然分割形成的三个片区:北部综合片区,以居住生活、公共服务为主;中部综合片区,以产业、生活居住为主;西南部工业片区。
从规划图上看,东固社区所处的位置,正在北部综合片区。规划图显示,未来的镇政府,将迁到东固社区。镇政府将要搬迁的地方,现在是前东固村的耕地。
换言之,这就是在山东许多农村正在大面积铺开的“农民上楼”、“农村社区化”浪潮。
《中国青年报》在2011年曾报道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曲相霏在山东走访调查日照市、诸城市的9个基层村镇及社区:“还没有碰到不被抱怨的农民上楼、重建”。
两次被党报曝光
在山东平度征地拆迁中出现的“以租代征”的违法行为,同样出现在了地方镇。巧合的是,两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同样有村民被烧死。
东固社区的建设现场如今依然一片忙碌,几栋高楼突兀地耸立在一片农田中。在建筑工地的门口,上面写着“山东冠鲁置业有限公司地方镇小学项目部”。
在不远处,同样为山东冠鲁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地方老年公寓项目已经主体完工。
而这些项目所在的耕地,大多是前东固村村委会从村民手里租赁而来,部分村民甚至称是强行无偿占用。
村民杨为方与村委会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书》显示,土地租赁年限从2012年12月10日到2029年12月31日,土地租赁价格为每年每亩1000元,分三期付款。合同上并未写明租赁之后的土地用途,只提了一句“为加快全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如果合同到期了,这里全建好楼了,我们的土地还能要回来吗?要回来还能种吗?”一位村民质疑。
村民杨庆国的耕地在今年春天变成了一栋高楼。他称,自己并未签过任何征地合同,也未同意任何人租用或占用自己的耕地。“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占了我的地,没有说法,没有赔偿。”
据统计,至少有31户村民共计约50.39亩耕地被租赁或占用。
实际上,早在2013年,山东省委机关报《大众日报》即刊文质疑地方镇政府“以租代征”。稿件见报后,地方镇党委政府随即表态,该地块将“经营金银花等高效生态农业,不搞建筑”。
但到了2014年6月,《大众日报》调查发现工程仍在建设,再度刊文质疑。当时一并刊发的记者手记中,记者质问:“若征地,就按国家征地标准给补偿;若流转,就不能改变土地用途。可在平邑县地方镇前东固村,用着土地流转的方式,以土地流转的价格,获取了村民耕种多年的口粮田。然后再‘倒包’(按合同性质所言),再进行项目建设。实际上的征地,却不付出相应的补偿。天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儿?”
http://news.ifeng.com/a/20150919/44691490_0.shtml9月19日,“平邑9·14”事件地方镇主要负责人被停职检查。目前,由两名平邑县副县级领导干部带队进驻该镇开展工作。
继9月17日地方镇党委副书记魏运波、东崮社区党总支书记管彦省等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平邑县委对地方镇党委书记唐义柱,党委副书记、镇长杨建军作出停职检查的决定。县委县政府强调,严查拆迁过程中存在的失职渎职、违纪违法行为,不管涉及到谁,都将依纪依法严厉问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公平正义。
此前报道
山东平邑拆迁血案背后:违规以租代征两次被批
来源:澎湃新闻
在山东临沂市平邑县地方镇寻找后东固村并不是一件难事,看到高耸的社区安置楼就到了。
在这片还在修建的安置楼附近,村民张纪民的老房子9月14日遭遇一场强拆。在这次强拆中,他被烧死在自己的家中。
临沂官方将此事定性为一起因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作风简单粗暴、强制拆迁引发的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侵害的恶劣事件。
目前,对该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的三名政府负责人已被刑拘,而涉嫌非法拘禁张纪民妻子的7名城管人员也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张纪民死亡背后,是他所在的“山东百强示范镇”——地方镇正轰轰烈烈推行的农村社区化浪潮,大片耕地被占用、大量房屋被拆迁。
此前在山东多地出现过的“农民被上楼”,又一次出现在这个正处在发展快车道上的城镇里,并遭到利益受损农民的强烈质疑和激烈反对,理由是拆迁补偿太低,政府以租代征后违法改变耕地性质。
这一现象,还曾被山东省委机关报《大众日报》两次点名予以批评。
“火是从外往里烧的”

张纪民被从着火房屋东北方向墙角内抬出
那几栋橘红色外立面的安置房还在建造,但张纪民再也住不上了。
9月14日中午,在遭遇强拆的过程中,他被烧死在自己家里。
张纪民的房屋正处在东固社区规划中的宽阔马路直线上,因此被列入拆迁范围。
张纪民的妻子潘进惠称,当天一早自己在送女儿上学后回家的路上,遭到不明身份人士的殴打与“绑架”,昏迷之后又被扔在一位村民的家门口。
目击村民称,当天上午,数十名不明身份的人员和没挂车牌的车辆将200多平米的张纪民家团团围住。而后,强行拆除了张家一侧的围墙。
当天中午11时50分许,村民潘如香看到张纪民家的房子里冒烟了,进院子时发现火从门外开始往里燃烧。潘如香把门撞开试图救张纪民,但火很快就烧得越来越旺。
张纪民的侄子张勇称,着火房间的纱门外侧烧得比较厉害,内侧烧灼较轻。此外,门框、窗户也是如此,“这说明火是从外往里烧的” 。
最终,张纪民被烧死在房间东北方向的角落里。当他被抬出来时,身体保持着蜷缩的姿势。“这明显是躲火的姿势,”张勇说。
据新华网报道,一份村民提供的视频资料显示,2015年9月14日11时48分15秒(录像显示时间),死者张纪民家房屋开始冒烟,并伴有零星火光。8分钟后,有两个不明身份人员从张纪民家正门跑出到院后的路上,与其他人员会合,一起继续往张纪民家屋顶扔石块等杂物。人群中有一人拎着红色灭火器来回跑动,但并未去灭火。随后,火势越来越大。视频中有妇女哭喊声:“出人命了,快救人去!”
9月16日,平邑县新闻中心的官方微博一度通报称,排除他人人为纵火,火灾系死者张纪民自身行为所致。
次日,风向突然转变。大众网发布消息称,经调查初步确认,该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的地方镇党委副书记魏运波、地方镇东固工作区书记兼东固社区党总支书记管彦省、地方镇政府工作人员高群等已由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9月18日,新华网又发布消息称,涉嫌非法拘禁张纪民妻子潘进惠的7名城管人员也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消息还称,魏运波为达到强制拆迁目的,策划指使上述7人对潘进惠实施了2个多小时的非法拘禁。
目击村民说,魏运波和管彦省都是当时强拆张纪民房子的组织者。
未达成协议即“偷拆”
在村里,张纪民家算是“穷户”。潘进惠说,张纪民有心肌炎,干不了重活,平常跟着她去罐头厂干点轻活,两人一天的收入是50多元,“一年下来纯收入也就是一万多”。
潘进惠称,村委会原来给她家的安置方案是5间房屋总共补偿5.8万元,“不给现金,只是买安置房时少交5.8万元。” 潘进惠说,一套楼房需要十几万,他们家“真是拿不出来”。
张纪民家没有同意拆迁,最终遭遇强拆。
强拆中被火焚毁的张纪民家,现在成了村民们聚集议论的一个据点。
东固社区三个村(前东固、后东固、西东固)的村民不时聚集到这座被火烧成焦黑色的房子附近,讲述自家的拆迁遭遇。
42岁的后东固村村民潘传国的房子是在2014年11月被强拆的。他说,自己并没有签任何拆迁补偿合同,村委会亦未曾给予他任何补偿,但房子却被人偷偷拆掉了。
此前,村里曾与潘传国协商,按照每平方米60元的标准赔偿,但遭到了他的拒绝。
拆迁是在潘传国并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他说,当时自己正在工厂上班,回到家里就看到自家房屋成了一片废墟,“家具、家电、现金、票据,所有的东西都埋在废墟里。”
潘传国甚至不知道是谁拆的。
潘传国说,后来村干部告诉他是地方镇政府拆了他家的房子。他多次找镇里领导,没有一个领导给他任何“说法”。
前东固村的村民杨金平更加“不幸”,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房子是哪天被拆的。
被拆几天之后,邻居告诉他“房子被拆了”,他才回家查看,结果只看到一片废墟。
杨金平说,房子一直是母亲住着,去年母亲去世后不久,房子就被悄悄拆掉了。“那是我们祖上的房子,清朝时就有的老宅”。
和潘传国一样,杨金平也“没有拿到一分钱补偿”。
一份《地方镇东固社区拆迁安置方案》显示,此次拆迁补偿标准是:宅基地按每平方米60元补助;房屋补偿按房地产评估公司评估标准执行,以评估公司实际评估补偿金额为准。
《方案》还显示,在拆迁公告规定时间内签订拆迁合同并腾出房屋的,每户奖励10000元;超出规定时间再签合同的,每拖延一天扣减1000元。
方案称,安置楼房为5+2阁楼样式,共有75平方米和115平方米两种户型,安置楼房均价为1100元每平方米。
“两年内建成万人大社区”

地方镇东固社区绿化整体效果图
村民潘传国也不太清楚自己的房子被拆以后要做什么,“听说是开发楼盘”。
前述《地方镇东固社区拆迁安置方案》中写道,此次拆迁是为了“加快推进东固社区建设,改善居民的生产生活水平”。
村民杨金平接到的一份《拆迁通知书》中称,拆迁他的房屋是因为“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对东固旧村及资红路进行改造,建设新社区”。
而在建设新社区方面,地方镇雄心万丈。
《临沂日报》刊发的一篇关于东固社区第一书记刘振华的新闻稿,题目便是《两年任期内建成万人大社区》。
新闻稿引述刘振华的话称,东固社区要按照万人大社区来打造,打造“一厅五室三站两栏一校一园一场所”的综合服务中心,且要让老百姓在两年内就看到大社区建设的雏形。
根据新闻稿,东固社区是整合前东固、后东固、西东固3个行政村和杨家岭、华家岭两个自然村形成的镇驻地社区。
在临沂市规划局的官方网站上,《地方镇总体规划(2012-2030)》后边被标注着“省级示范镇一等奖”。根据规划,地方镇2015年镇域总人口11万人,城镇化水平50.0%;2020年镇域总人口12.5万人,城镇化水平56.7%;2030年镇域总人口14万人,城镇化水平71.4%。
镇区规划形成“两心、两轴、三片”的布局结构,三片是指以铁路、河流自然分割形成的三个片区:北部综合片区,以居住生活、公共服务为主;中部综合片区,以产业、生活居住为主;西南部工业片区。
从规划图上看,东固社区所处的位置,正在北部综合片区。规划图显示,未来的镇政府,将迁到东固社区。镇政府将要搬迁的地方,现在是前东固村的耕地。
换言之,这就是在山东许多农村正在大面积铺开的“农民上楼”、“农村社区化”浪潮。
《中国青年报》在2011年曾报道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曲相霏在山东走访调查日照市、诸城市的9个基层村镇及社区:“还没有碰到不被抱怨的农民上楼、重建”。
两次被党报曝光
在山东平度征地拆迁中出现的“以租代征”的违法行为,同样出现在了地方镇。巧合的是,两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同样有村民被烧死。
东固社区的建设现场如今依然一片忙碌,几栋高楼突兀地耸立在一片农田中。在建筑工地的门口,上面写着“山东冠鲁置业有限公司地方镇小学项目部”。
在不远处,同样为山东冠鲁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地方老年公寓项目已经主体完工。
而这些项目所在的耕地,大多是前东固村村委会从村民手里租赁而来,部分村民甚至称是强行无偿占用。
村民杨为方与村委会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书》显示,土地租赁年限从2012年12月10日到2029年12月31日,土地租赁价格为每年每亩1000元,分三期付款。合同上并未写明租赁之后的土地用途,只提了一句“为加快全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如果合同到期了,这里全建好楼了,我们的土地还能要回来吗?要回来还能种吗?”一位村民质疑。
村民杨庆国的耕地在今年春天变成了一栋高楼。他称,自己并未签过任何征地合同,也未同意任何人租用或占用自己的耕地。“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占了我的地,没有说法,没有赔偿。”
据统计,至少有31户村民共计约50.39亩耕地被租赁或占用。
实际上,早在2013年,山东省委机关报《大众日报》即刊文质疑地方镇政府“以租代征”。稿件见报后,地方镇党委政府随即表态,该地块将“经营金银花等高效生态农业,不搞建筑”。
但到了2014年6月,《大众日报》调查发现工程仍在建设,再度刊文质疑。当时一并刊发的记者手记中,记者质问:“若征地,就按国家征地标准给补偿;若流转,就不能改变土地用途。可在平邑县地方镇前东固村,用着土地流转的方式,以土地流转的价格,获取了村民耕种多年的口粮田。然后再‘倒包’(按合同性质所言),再进行项目建设。实际上的征地,却不付出相应的补偿。天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儿?”
http://news.ifeng.com/a/20150919/44691490_0.shtml
所谓的集体所有制,等于是无人拥有,强盗想怎么抢就怎么抢。
这就是承包制带来的恶果,所有权和用益权分离。没有用益权,所有权得不到体现,没有所有权,用益权没有保障。
这是一起性质非常恶劣的刑事案件,这样的案件多了,农村就真的很危险了,必须有人掉脑袋把牢底坐穿,有人丢官。
那些一口一个钉子户、刁民的出来走两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