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干尸男童”案死者(就是变成干尸的那个男童)担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2:43:35
  摘要|4月28日,河南信阳市救助站一位13岁男孩因不明原因死亡,尸体时瘦成皮包骨头,如同“干尸”。6月5日,信阳市政府向家属公布事件责任划分,并决定给予其13万死亡赔偿金。

男童生前照片
  责任划分|死者患恶病质承担70%责任
  死者王志强自身患恶病质承担70%的责任,死者父母监护不力承担15%的责任,救助站管理过失承担15%责任。
  参照2015年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各项标准,工作组表示将向王志强父母赔偿精神抚慰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33946.15元。

信阳市政府法律顾问向家属出示的赔偿清单。
  赔偿清单|共赔偿其父母133946.15元
  王志强父亲王新红介绍,6月2日,王新红第一次到信阳市政府信访办寻求政府对该事件的说法,此后,经过工作组和政府聘请的法律顾问的多次协调,6月5日信阳市政府给出一份赔偿清单。
  根据这份清单,死亡赔偿金是20年共487829元,丧葬费是19402元,交通住宿费1万元,王志强父母双方的误工费42410元。按照救助站管理过失承担15%的责任,政府承担这部分金额的83946.15元,加之5万元精神抚慰金,共赔偿王志强父母133946.15元。

母亲刁秀拿着王志强12岁和3岁时的照片。
  家属不满|相关政府部门存在重大过失
  王新红不满目前的责任划分和赔偿金额,他表示相关政府部门在儿子死亡事件中存在重大过失。信阳市政府工作组表示,如家属不满赔偿可以采取法律途径。
  此前多环节失职18名工作人员受处分,信阳市救助站站长被撤职;询问和监视录像显示,养护院被托养人员的生活秩序基本有序,工作人员没有殴打托养人员问题,托养人员之间也没有互殴伤人现象。
深度阅读1 /2
信阳“干尸男童”事件4大焦点
为何会重度营养不良?外伤是否涉及被虐待?为何未及时发布寻亲公告?两部门是否信息对接不畅?...
“干尸男童”事件尸检结论不等于真相
尸检结论也只是种技术性证据,其指向的问题只是所有真相的冰山一角,仅凭这也很难疏解公众对该事件的真相饥渴。...
信阳“干尸男童”事件4大焦点
为何会重度营养不良?外伤是否涉及被虐待?为何未及时发布寻亲公告?两部门是否信息对接不畅?...
“干尸男童”事件尸检结论不等于真相
尸检结论也只是种技术性证据,其指向的问题只是所有真相的冰山一角,仅凭这也很难疏解公众对该事件的真相饥渴。...
12
  事件回顾|男童因重度营养不良致死
  【如同干尸 疑遭虐待】
  4月28日,新京报报道河南信阳市救助站一位13岁男孩因不明原因死亡,其父亲确认尸体时,看到孩子已瘦成皮包骨头,如同“干尸”。
  据报道,3月31日,男童被急救车送到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被诊断为营养不良(中度)、贫血(轻度)、急性胃炎、头面部软组织擦挫伤、低蛋白血症、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诊疗计划中说明“病情危重,随时有死亡的可能”。 
  4月18日,男童抢救无效死亡。尸体皮包骨头,身上多处伤痕,父母认为他在养老院遭受虐待。 
组图集

4
河南一男童走失半年 再见成“干尸”
1
  【系13岁走失男童】  
  信阳市民政局通报此事称,去年10月2日,13岁男童走失,当晚被羊山分局老城派出所送往救助站,救助站先后将其安置到新天伦养老院和康馨社会养老服务中心。
  事发后,信阳市成立由市纪委牵头,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卫生局等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就“救助站男孩死亡”一事展开调查。  
  【尸检:重度营养不良】
  28日晚19时,河南信阳13岁走失男童王志强的尸检鉴定结果出炉:王志强系重度营养不良伴褥疮形成及结核病,最终致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
视频集1 / 1
河南男童走失半年后救助站死亡 尸体瘦得皮包骨
0
  【家属从未放弃寻找】
  记者从王新红处获悉,王志强的父亲是息县临河乡柿子园村人,现暂住民权路五星乡大拱桥村。儿子乐乐(化名)2001年出生,智力比同龄人较低,但识别家人和地址并无问题。“他不太爱学习,在学校爱和同学打闹,为了怕影响其他同学学习,只好休学在家。”王新红说,乐乐身体并无大碍。
  乐乐于2014年10月2日中午从家中走出,到夜未归。当时亲朋好友找遍全城,未找到孩子。于10月4日到浉河区五星乡派出所报警,期间一直在寻找孩子。
追踪报道1 /3
男童走失变干尸:老年公寓疑用木棍打孩子
河南信阳13岁男孩王志强走失半年后变成干尸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
走失少年身亡追踪:警方信息被疑没联网
得知噩耗将近10天了,王新红和妻子,还是不能接受儿子王志强的死讯,尤其是一想到儿子瘦到皮包骨头、褐色干枯的遗体。...
男孩走失变干尸:救助站未按规帮其寻亲
网曝“信阳13岁男孩走失半年成‘干尸’,家属怀疑孩子遭虐待”,引发社会关注。当地民政局称,男孩是因病死亡。...
123
  【责任人被处理】
  6月1日,河南信阳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对13岁少年王志强在信阳市救助站救助期间死亡事件发布情况通报,指出信阳市救助站、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浉河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在对王志强的救助、治疗、接警过程中存在失职行为,并对2人作出撤职处分、8人记过处分、7人行政警告处分、1人被辞退。
  (新浪新闻客户端综合大河报、映象网、新京报、京华时报报道)


链接:
ht tp://top.sina.cn/zx/2015-06-09/tnews-icrvvrak2928970.d.html?vt=4&pos=108摘要|4月28日,河南信阳市救助站一位13岁男孩因不明原因死亡,尸体时瘦成皮包骨头,如同“干尸”。6月5日,信阳市政府向家属公布事件责任划分,并决定给予其13万死亡赔偿金。

男童生前照片
  责任划分|死者患恶病质承担70%责任
  死者王志强自身患恶病质承担70%的责任,死者父母监护不力承担15%的责任,救助站管理过失承担15%责任。
  参照2015年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各项标准,工作组表示将向王志强父母赔偿精神抚慰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33946.15元。

信阳市政府法律顾问向家属出示的赔偿清单。
  赔偿清单|共赔偿其父母133946.15元
  王志强父亲王新红介绍,6月2日,王新红第一次到信阳市政府信访办寻求政府对该事件的说法,此后,经过工作组和政府聘请的法律顾问的多次协调,6月5日信阳市政府给出一份赔偿清单。
  根据这份清单,死亡赔偿金是20年共487829元,丧葬费是19402元,交通住宿费1万元,王志强父母双方的误工费42410元。按照救助站管理过失承担15%的责任,政府承担这部分金额的83946.15元,加之5万元精神抚慰金,共赔偿王志强父母133946.15元。

母亲刁秀拿着王志强12岁和3岁时的照片。
  家属不满|相关政府部门存在重大过失
  王新红不满目前的责任划分和赔偿金额,他表示相关政府部门在儿子死亡事件中存在重大过失。信阳市政府工作组表示,如家属不满赔偿可以采取法律途径。
  此前多环节失职18名工作人员受处分,信阳市救助站站长被撤职;询问和监视录像显示,养护院被托养人员的生活秩序基本有序,工作人员没有殴打托养人员问题,托养人员之间也没有互殴伤人现象。
深度阅读1 /2
信阳“干尸男童”事件4大焦点
为何会重度营养不良?外伤是否涉及被虐待?为何未及时发布寻亲公告?两部门是否信息对接不畅?...
“干尸男童”事件尸检结论不等于真相
尸检结论也只是种技术性证据,其指向的问题只是所有真相的冰山一角,仅凭这也很难疏解公众对该事件的真相饥渴。...
信阳“干尸男童”事件4大焦点
为何会重度营养不良?外伤是否涉及被虐待?为何未及时发布寻亲公告?两部门是否信息对接不畅?...
“干尸男童”事件尸检结论不等于真相
尸检结论也只是种技术性证据,其指向的问题只是所有真相的冰山一角,仅凭这也很难疏解公众对该事件的真相饥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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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回顾|男童因重度营养不良致死
  【如同干尸 疑遭虐待】
  4月28日,新京报报道河南信阳市救助站一位13岁男孩因不明原因死亡,其父亲确认尸体时,看到孩子已瘦成皮包骨头,如同“干尸”。
  据报道,3月31日,男童被急救车送到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被诊断为营养不良(中度)、贫血(轻度)、急性胃炎、头面部软组织擦挫伤、低蛋白血症、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诊疗计划中说明“病情危重,随时有死亡的可能”。 
  4月18日,男童抢救无效死亡。尸体皮包骨头,身上多处伤痕,父母认为他在养老院遭受虐待。 
组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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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男童走失半年 再见成“干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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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13岁走失男童】  
  信阳市民政局通报此事称,去年10月2日,13岁男童走失,当晚被羊山分局老城派出所送往救助站,救助站先后将其安置到新天伦养老院和康馨社会养老服务中心。
  事发后,信阳市成立由市纪委牵头,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卫生局等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就“救助站男孩死亡”一事展开调查。  
  【尸检:重度营养不良】
  28日晚19时,河南信阳13岁走失男童王志强的尸检鉴定结果出炉:王志强系重度营养不良伴褥疮形成及结核病,最终致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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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男童走失半年后救助站死亡 尸体瘦得皮包骨
0
  【家属从未放弃寻找】
  记者从王新红处获悉,王志强的父亲是息县临河乡柿子园村人,现暂住民权路五星乡大拱桥村。儿子乐乐(化名)2001年出生,智力比同龄人较低,但识别家人和地址并无问题。“他不太爱学习,在学校爱和同学打闹,为了怕影响其他同学学习,只好休学在家。”王新红说,乐乐身体并无大碍。
  乐乐于2014年10月2日中午从家中走出,到夜未归。当时亲朋好友找遍全城,未找到孩子。于10月4日到浉河区五星乡派出所报警,期间一直在寻找孩子。
追踪报道1 /3
男童走失变干尸:老年公寓疑用木棍打孩子
河南信阳13岁男孩王志强走失半年后变成干尸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
走失少年身亡追踪:警方信息被疑没联网
得知噩耗将近10天了,王新红和妻子,还是不能接受儿子王志强的死讯,尤其是一想到儿子瘦到皮包骨头、褐色干枯的遗体。...
男孩走失变干尸:救助站未按规帮其寻亲
网曝“信阳13岁男孩走失半年成‘干尸’,家属怀疑孩子遭虐待”,引发社会关注。当地民政局称,男孩是因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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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人被处理】
  6月1日,河南信阳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对13岁少年王志强在信阳市救助站救助期间死亡事件发布情况通报,指出信阳市救助站、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浉河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在对王志强的救助、治疗、接警过程中存在失职行为,并对2人作出撤职处分、8人记过处分、7人行政警告处分、1人被辞退。
  (新浪新闻客户端综合大河报、映象网、新京报、京华时报报道)


链接:
ht tp://top.sina.cn/zx/2015-06-09/tnews-icrvvrak2928970.d.html?vt=4&pos=108
有问题么,不知道楼主什么意思?
我个人是赞同这个责任认定
多次走失的孩子,继续在无人管理的情况下走失,监护人当然要负主要责任。
有问题么,不知道楼主什么意思?
去问新浪什么意思吧
从新浪转的
没改一个字
来自:关于超级大本营
我也觉得家人责任多一些
让一具干尸承担70%的责任?这样的处理问题很大,非常不妥。
小孩的监护人应该承担70%以上主要责任,而且是否涉及虐待儿童还需要面临司法调查;
让一具干尸承担70%的责任?这样的处理问题很大,非常不妥。
小孩的监护人应该承担70%以上主要责任,而且是 ...
这案子搞得好像政府故意把孩子藏起来虐待一样
无论如何,未成年人不能承担责任
让一具干尸承担70%的责任?这样的处理问题很大,非常不妥。
小孩的监护人应该承担70%以上主要责任,而且是 ...
死者担责仅此一例?有何不妥?
  监护人责任缺失导致的问题。
其实从这个例子就可以看到我们宣传工作的弱点,一点不考虑遣词用句,你不要用自己承担70%这种话嘛,只说因为确实身患重大恶疾,监护人和福利院各需承担部分责任好了。现在被人揪住说是要尸体承担责任。
青云缺月 发表于 2015-6-9 17:40
这案子搞得好像政府故意把孩子藏起来虐待一样
说句大家最犯忌的话,这个孩子家里也觉得是累赘,于是走失之后就以为没了负担了,但是一看政府收留,最后孩子没了,你懂得。
其实从这个例子就可以看到我们宣传工作的弱点,一点不考虑遣词用句,你不要用自己承担70%这种话嘛,只说因 ...
新京报,大河网是“我们”的?
让一具干尸承担70%的责任?这样的处理问题很大,非常不妥。
小孩的监护人应该承担70%以上主要责任,而且是 ...
涉及财产赔偿时,其实干尸承担的责任反应到减轻 赔偿方也就是救助站的赔偿数额,这里的责任和日常语言中的过错不是一回事
监护人70%责任差不多。有走失史还不加强监护,最终酿成悲剧。
这题目不是没有文化,就是故意歪曲,不好好写,打算误导读者
这就是所谓有态度的媒体天天在干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