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微博举报沈阳市主要领导被行拘 依的什么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5:36:53
9月4日,多家媒体综合报道了“女子网上举报沈阳市主要领导被行政拘留十日”一事。据了解,9月3日下午4点7分,郭宏侠通过新浪微博“@郭宏侠”上传了3份自己的相关行政处罚文书,引发关注。据媒体报道,2014年7月30日18时57分,郭宏侠发布微博举报“沈阳市主要领导设置违法单位‘驻京办维稳工作组’,用流氓手段绑架百姓,滥用职权指派民警截访等问题”。7月30日晚,郭宏侠在家里被警方传讯。7月31日,警方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众秩序”为由,对郭宏侠进行行政拘留10天,8月10日上午9点获释。据郭宏侠称,2009年9月她的父亲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进入司法程序后出现矛盾引起上访,近年她和家人反映问题过程中,有多次被拘经历。9月3日下午至晚间,记者先后反复致电沈阳市公安局以及沈北新区分局,多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均以“不能核实记者身份”、“不能接受电话采访”为由,拒绝对此事作出回应。

  从9月4日凌晨至当日15时30分,在搜索引擎中,仅在百度新闻一个平台,就有163篇新闻结果,其中新华网、人民网、中国青年网、凤凰网、光明网、大庆网、新浪、搜狐、腾讯、网易等多家主流媒体网站报道和转载了此事。相同条件下,新浪微博中共有1629条结果,其中@头条新闻、@中国新闻社、@中国新闻网、、@南方日报、@环球时报、@财经网、@和讯网、@法制日报、@新京报、@Vista看天下、@网易新闻客户端、@现代快报等热门媒体微博关注和转发了此事。

  此事经各大媒体曝光后,引发舆论一片哗然。纵观微博舆论场,很多网友都对郭宏侠的遭遇表示同情,对警方行政拘留的做法感到愤慨,有网友质问道:“为什么?一个公权力部门负责人就应该接受公众监督甚至非议,如果认为收到了极大的诽谤,可以进行司法诉讼以正视听,而不应动用公权野蛮地拘禁。”也有很多网友质疑,郭宏侠举报的内容是否真的“失实”?警方行政拘留的做法是否合理?有网友感慨道:“胳膊扭不过大腿,老百姓与政府较真只有倒霉。”截止到9月4日15时30分,新浪微博上关于此事的单条转评数已高达1757条。
通过相关搜索,截止到9月4日15时30分,核心网络大V中,有@何三畏、@王才亮律师、@郝劲松、@大鹏看天下、@朱明勇律师、@余胜海、@段郎说事、@何光伟、@袁裕来律师、@新媒沈阳等17人关注和转发了此事,其中@袁裕来律师 质问到:“扰乱公共秩序?扰乱的是沈阳市主要领导内心秩序吧?”而@大鹏看天下则评论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沦为摆设。”

  通过相关软件搜索辽宁本地加V用户,截止到9月4日15时30分,关于此事共有3条结果,其中@迷花不事君2012、@活力阿六、@天丞律师 关注和转发了此事。而辽宁本地媒体微博、政务微博暂时未对此事进行关注和转发。

  微博举报被刑拘 领导“滥用职权”遭舆论谴责

  9月4日,多家媒体综合报道了“沈阳女子微博举报领导被刑拘10日”一事。此事经各地自媒体传播扩散之后,因该女子举报人员分布为沈阳市政府市长、沈阳市委书记、沈阳市公安局长等地方政府重要领导,此种敏感身份,加上“乱用职权”、“拘留十日”等敏感词汇,让此事迅速发酵。事后,有记者对此事进行调查,而当地政府闭门谢客、拒绝回应的反应和应对态度,也让不少民众认为“政府理亏”、“做贼心虚”,而当地政府更因此遭受不少舆论质疑,因此,当地政府或可从以下几点进行应对:

  表一:“沈阳女子微博举报领导被刑拘10日”一事脉络表

直面回应舆论质疑 秉公处理此事

  此事发生后,不少舆论针对郭宏侠举报领导的微博,称其仅被转发4次评论3条,就被冠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而被“刑拘十日”,此番举动是否欠妥当,还有舆论怀疑郭宏侠举报的内容是否 “失实”?而警方行政拘留的做法又是否合理?但更多舆论对此举动则表示不满,认为政府此举是当地政府“做贼心虚”、“滥用职权”的表现。加上事后,面对记者采访时,政府拒绝评论与回应的态度,显得“畏畏缩缩”,让其公信力大打折扣。因此,当地政府还需直面回应舆论质疑,并查明当地领导是否真实存在“乱用职权”等非法乱纪行为,秉公处理,并全面公开报道,还民众真相,还郭宏侠说法和交代。

  重视网络舆情 提升舆情应对能力

  当前,随着地方互联网的普及,县市级负面舆情频发,任何单位的地方领导干部均成为舆情高关注群体,因此,对微博、论坛等网民集中度高、讨论度高的平台,进行舆情监测,培养和提升县市级公职人员的舆情素养和舆情处置能力在当下显得尤为重要。以此案为例,当地政府在舆情应对上,就存在诸多不足,如不重视民众意见反馈,忽视自媒体举报与传播作用,未经仔细调查便擅自关押十日,如此种种举动,略显舆情素养不够,同时,舆情爆发后,不回应、拒绝评论的应对态度,更是其应对经验不够,能力不足的典型写照。因此,在自媒体蓬勃发展的时代,各地自媒体应重视网络突发舆情,并加强舆情应对能力,方能成功应对。

  【分析人 舆媒素团队:田琴 杜思思 高玉婷 供环球舆情专稿】
http://china.huanqiu.com/article/2014-09/5129541.html9月4日,多家媒体综合报道了“女子网上举报沈阳市主要领导被行政拘留十日”一事。据了解,9月3日下午4点7分,郭宏侠通过新浪微博“@郭宏侠”上传了3份自己的相关行政处罚文书,引发关注。据媒体报道,2014年7月30日18时57分,郭宏侠发布微博举报“沈阳市主要领导设置违法单位‘驻京办维稳工作组’,用流氓手段绑架百姓,滥用职权指派民警截访等问题”。7月30日晚,郭宏侠在家里被警方传讯。7月31日,警方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众秩序”为由,对郭宏侠进行行政拘留10天,8月10日上午9点获释。据郭宏侠称,2009年9月她的父亲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进入司法程序后出现矛盾引起上访,近年她和家人反映问题过程中,有多次被拘经历。9月3日下午至晚间,记者先后反复致电沈阳市公安局以及沈北新区分局,多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均以“不能核实记者身份”、“不能接受电话采访”为由,拒绝对此事作出回应。

  从9月4日凌晨至当日15时30分,在搜索引擎中,仅在百度新闻一个平台,就有163篇新闻结果,其中新华网、人民网、中国青年网、凤凰网、光明网、大庆网、新浪、搜狐、腾讯、网易等多家主流媒体网站报道和转载了此事。相同条件下,新浪微博中共有1629条结果,其中@头条新闻、@中国新闻社、@中国新闻网、、@南方日报、@环球时报、@财经网、@和讯网、@法制日报、@新京报、@Vista看天下、@网易新闻客户端、@现代快报等热门媒体微博关注和转发了此事。

  此事经各大媒体曝光后,引发舆论一片哗然。纵观微博舆论场,很多网友都对郭宏侠的遭遇表示同情,对警方行政拘留的做法感到愤慨,有网友质问道:“为什么?一个公权力部门负责人就应该接受公众监督甚至非议,如果认为收到了极大的诽谤,可以进行司法诉讼以正视听,而不应动用公权野蛮地拘禁。”也有很多网友质疑,郭宏侠举报的内容是否真的“失实”?警方行政拘留的做法是否合理?有网友感慨道:“胳膊扭不过大腿,老百姓与政府较真只有倒霉。”截止到9月4日15时30分,新浪微博上关于此事的单条转评数已高达1757条。
通过相关搜索,截止到9月4日15时30分,核心网络大V中,有@何三畏、@王才亮律师、@郝劲松、@大鹏看天下、@朱明勇律师、@余胜海、@段郎说事、@何光伟、@袁裕来律师、@新媒沈阳等17人关注和转发了此事,其中@袁裕来律师 质问到:“扰乱公共秩序?扰乱的是沈阳市主要领导内心秩序吧?”而@大鹏看天下则评论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沦为摆设。”

  通过相关软件搜索辽宁本地加V用户,截止到9月4日15时30分,关于此事共有3条结果,其中@迷花不事君2012、@活力阿六、@天丞律师 关注和转发了此事。而辽宁本地媒体微博、政务微博暂时未对此事进行关注和转发。

  微博举报被刑拘 领导“滥用职权”遭舆论谴责

  9月4日,多家媒体综合报道了“沈阳女子微博举报领导被刑拘10日”一事。此事经各地自媒体传播扩散之后,因该女子举报人员分布为沈阳市政府市长、沈阳市委书记、沈阳市公安局长等地方政府重要领导,此种敏感身份,加上“乱用职权”、“拘留十日”等敏感词汇,让此事迅速发酵。事后,有记者对此事进行调查,而当地政府闭门谢客、拒绝回应的反应和应对态度,也让不少民众认为“政府理亏”、“做贼心虚”,而当地政府更因此遭受不少舆论质疑,因此,当地政府或可从以下几点进行应对:

  表一:“沈阳女子微博举报领导被刑拘10日”一事脉络表

直面回应舆论质疑 秉公处理此事

  此事发生后,不少舆论针对郭宏侠举报领导的微博,称其仅被转发4次评论3条,就被冠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而被“刑拘十日”,此番举动是否欠妥当,还有舆论怀疑郭宏侠举报的内容是否 “失实”?而警方行政拘留的做法又是否合理?但更多舆论对此举动则表示不满,认为政府此举是当地政府“做贼心虚”、“滥用职权”的表现。加上事后,面对记者采访时,政府拒绝评论与回应的态度,显得“畏畏缩缩”,让其公信力大打折扣。因此,当地政府还需直面回应舆论质疑,并查明当地领导是否真实存在“乱用职权”等非法乱纪行为,秉公处理,并全面公开报道,还民众真相,还郭宏侠说法和交代。

  重视网络舆情 提升舆情应对能力

  当前,随着地方互联网的普及,县市级负面舆情频发,任何单位的地方领导干部均成为舆情高关注群体,因此,对微博、论坛等网民集中度高、讨论度高的平台,进行舆情监测,培养和提升县市级公职人员的舆情素养和舆情处置能力在当下显得尤为重要。以此案为例,当地政府在舆情应对上,就存在诸多不足,如不重视民众意见反馈,忽视自媒体举报与传播作用,未经仔细调查便擅自关押十日,如此种种举动,略显舆情素养不够,同时,舆情爆发后,不回应、拒绝评论的应对态度,更是其应对经验不够,能力不足的典型写照。因此,在自媒体蓬勃发展的时代,各地自媒体应重视网络突发舆情,并加强舆情应对能力,方能成功应对。

  【分析人 舆媒素团队:田琴 杜思思 高玉婷 供环球舆情专稿】
http://china.huanqiu.com/article/2014-09/5129541.html
抓你的理由莫须有
抓你要理由么
寻衅滋事罪,妥妥的.
地方的这些官员,既没水平也没耐心,
有权没权?
没定你 造谣污蔑反党反政府 罪 就该万幸了
地方政府……╮(╯▽╰)╭
党国就是让这帮不懂政治只懂政斗的地方干部给拖后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