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集团军军长:加快海外军事行动立法已刻不容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5 13:27:27
http://news.xinhuanet.com/mil/2014-03/10/c_126245583.htm
  随着我国战略利益的不断拓展,海外军事行动日益增多,全国人大代表、陆军第十六集团军军长高光辉建议,加快海外军事行动立法,已成为刻不容缓的现实课题。

  高光辉代表说,加快海外军事行动立法,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首先是制定法律保障中国军队走出去的合法性是国际通例;第二是战略博弈需要。现行国际法有很多空白和模糊之处,我国应效仿国际惯例,以积极的国内立法作出对我有利的解释;第三是保障行动顺畅需要。例如我国派部队赴马里维和,首次派出警卫分队,缺少与地方协调的法律保障,导致武器弹药在运输过程中遇到很多问题。如果立法,在法律上得到保障,会使行动更顺畅。

  另外,海外军事行动立法也存在可行性。一些军事专家对海外军事行动的研究都有很多成果,在实践中也有支撑。自1990年起,我国先后派出24000余人参加国际维和行动,到目前为止是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出兵最多的国家。近几年中俄、中美军事联演不断进行,也在实践中积累丰富经验。除此之外,国际立法也有借鉴,《联合国宪章》、安理会相关决议等国际条约,都有相关内容和先例,可为我提供有益参考。

  在谈到如何加强海外军事行动立法时,高光辉代表说,要科学选择立法模式。考虑到海外军事行动立法非常复杂,可采取在整体框架之下,分类分步实施;其次,要合理构建框架体系。建议从基本法律、专门法律和配套规章制度三个层面来确定;还有就是要注重动态更新发展。法规实施要根据实践的经验教训及时更新修改完善。(王亮 刘鹏 周宇婷 李悦)
http://news.xinhuanet.com/mil/2014-03/10/c_126245583.htm
  随着我国战略利益的不断拓展,海外军事行动日益增多,全国人大代表、陆军第十六集团军军长高光辉建议,加快海外军事行动立法,已成为刻不容缓的现实课题。

  高光辉代表说,加快海外军事行动立法,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首先是制定法律保障中国军队走出去的合法性是国际通例;第二是战略博弈需要。现行国际法有很多空白和模糊之处,我国应效仿国际惯例,以积极的国内立法作出对我有利的解释;第三是保障行动顺畅需要。例如我国派部队赴马里维和,首次派出警卫分队,缺少与地方协调的法律保障,导致武器弹药在运输过程中遇到很多问题。如果立法,在法律上得到保障,会使行动更顺畅。

  另外,海外军事行动立法也存在可行性。一些军事专家对海外军事行动的研究都有很多成果,在实践中也有支撑。自1990年起,我国先后派出24000余人参加国际维和行动,到目前为止是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出兵最多的国家。近几年中俄、中美军事联演不断进行,也在实践中积累丰富经验。除此之外,国际立法也有借鉴,《联合国宪章》、安理会相关决议等国际条约,都有相关内容和先例,可为我提供有益参考。

  在谈到如何加强海外军事行动立法时,高光辉代表说,要科学选择立法模式。考虑到海外军事行动立法非常复杂,可采取在整体框架之下,分类分步实施;其次,要合理构建框架体系。建议从基本法律、专门法律和配套规章制度三个层面来确定;还有就是要注重动态更新发展。法规实施要根据实践的经验教训及时更新修改完善。(王亮 刘鹏 周宇婷 李悦)
好啊,看来斩首行动快开始了!
部队就缺少有前瞻性的人才
2014-3-10 20:00 上传

依法治国!!
会玩的玩法律,不会玩的被法律玩。
人大的立法   那可是非常慢
多少法案还积压着呢  
除非上面全程关照   不然就算加入议程  还得等好久
PL-12D 发表于 2014-3-10 20:06
历史的车轮要过来喽~
真是笑喷了
扯淡的事情!法律能处理的是规则性的东西,非规则性的东西没法用法律手段解决。何时出兵,出兵多少人得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事前立法不可能解决这种问题。

日本是国内有和平宪法,所以需要通过法案来解决海外派兵的问题。法律能解决中国的军事问题,要中央军委做什么?直接让法院指挥野战军就是了。
加强海外军事行动的节奏?
是该有所行动了
先把法立了,然后实施就好。
柴旭大王 发表于 2014-3-11 12:27
扯淡的事情!法律能处理的是规则性的东西,非规则性的东西没法用法律手段解决。何时出兵,出兵多少人得根据 ...
我们还是标榜自己是法治国家的
abel0903 发表于 2014-3-11 16:20
我们还是标榜自己是法治国家的
法治国家的前提是知道法律能解决什么,而且社会能消化法治的副作用。
军队对外使用武力这种事情就是需要决策的,法律的作用是保障决策能够全力实施。现在对外战争行为中国法律基本没有限制,已经起到好的效果了。你还能怎么立法?难道法律规定境外打击的,外国人不能还手?

这个军长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
琉球阵线 发表于 2014-3-11 14:53
先把法立了,然后实施就好。
怎么立法?立法规定什么?
怎么立法?立法规定什么?
党和人民要求人民军队维护国民在国外的生产生活安全安定,blablabla…
琉球阵线 发表于 2014-3-11 20:29
党和人民要求人民军队维护国民在国外的生产生活安全安定,blablabla…
这就是不懂法的想法。
法律是规范行为方式,党和人民的要求是利益需求,不是行为方式。法律怎么规定人的利益需求?
而且立法需要经过三读通过的,立法程序本身耗费的社会资源也很多,这种宣誓性的东西还不如“北京精神”来的实在。
如果国家法规都是这种脱离裤子放屁的东西,法律的严肃性在哪里。
柴旭大王 发表于 2014-3-11 20:00
怎么立法?立法规定什么?
人大立法啊,规定什么情况下,我们可以对外出兵,对外出兵需要谁来决定,什么规模以下,多少日子以下,要谁同意,什么规模以上,多少兵力以上,又要谁同意,等等等等

我们是法制国家啊,法律就是规范政府行为的,套一句现在流行的话:法无禁止的,百姓可为,法无准许的,政府不可为。

现在我们很多人在国外,经常有各种事情,老有人大喊什么国家不保护他,现在立法了,你在国外受到什么待遇,国家能做到什么程度,都规范好了,也省的出什么事都一副受委屈被抛弃的样子。
xusbox 发表于 2014-3-11 20:47
人大立法啊,规定什么情况下,我们可以对外出兵,对外出兵需要谁来决定,什么规模以下,多少日子以下,要 ...
你说的这些不是法律能解决的。
中国这种集权政府最大的优势就是高效率,而战争行为对效率的需求是最高的。套上法律的限制这个是舍本逐末。
对外出兵是国家领导综合考虑的,不是法律能规定的,也不是法律有能力事先逾期的。
法无许可即禁止,是针对的行政法,行政规范管的是政府对公民的行为,对于国家行为不在法律调整的范围内。

后者你说的是外交保护,外交保护不是武力保护。
xusbox 发表于 2014-3-11 20:47
人大立法啊,规定什么情况下,我们可以对外出兵,对外出兵需要谁来决定,什么规模以下,多少日子以下,要 ...
另外多说一句,军队有军队的行为模式和法律规则,以前我处理过涉军的案件,完全是和人大立法想独立的两重体系。法治国家,先得知道法治的局限性,才能用好法律。
美国军队里那是没人权没民主的,美国人指责过军队不民主吗?
柴旭大王 发表于 2014-3-11 20:54
你说的这些不是法律能解决的。
中国这种集权政府最大的优势就是高效率,而战争行为对效率的需求是最高的 ...
什么啊,首先我们自己不承认我们是集权政府啊,我们是民主法制政府啊。你说集权政府不需要这样的立法,反而证明了我们需要这样的立法。
其次,其实有的事情,过于重大,是不能指望某个人的,长期的和平以后,领导人可能没有那种一呼百应的威望,很多时候的领导人是各方博弈的结果,这个时候指望他们发动战争是不现实的。这从建国以后,只有强力领导当政的时候打过仗,是一个侧面的说明。假如现在出现了一个可能打仗的事情,可是又不明确应该由谁来确定是否打仗,那么为了决定应该由谁来决定是否打仗,都要先浪费很长时间。

最后,国家行为不在法律调整的范围内,这句话很可怕,说说都可怕。

立法的目的不是对谁有什么限制,什么规范,而是为了确认责权利的问题,打一个比方,现在某小国在南海,打了我们的船,结果没占便宜,还被我们击沉了他们的船。然后他们对我们宣战了。这个时候,我们如果立法了,那么,谁可以宣布我们对他们宣战,或者要什么人做这个决定,就有一个公开的,大家都知道的范围。是政治局呢,还是人大呢,就可以出来做决定,然后他们就要对战争的结果负责。如果不立法,到时候乱成一团,是不是效率更低?
军长好样的
我发现你对法律有一个误解啊,法律其实不是锁链什么束缚,其实法律就是一种行为规范,法律和军队政府没关系的,军队也不是不需要法律,相反,军队更需要法律。从人类历史上看,任何一个厉害的文明必须有高效的法律,就算奴隶社会,法律也有存在的必要,就算是封建社会,也有立法规定皇帝是至高无上的。

军队里的人提这个海外军事行动立法,就好像那个反国家分裂法一样,是为以后的行动在找理由,我们先划个线,告诉全世界,我们海外出兵是为了确保这条线,无论是人权啊,利益啊,资金啊,好听的不好听的,能明说的或者必须隐晦的表达的,都要表达出来,告诉别人,别过线啊,过线我可能打你哦,这也是一个大国必须表达的,不然在和别的国家的交往过程中,会带来很多的误会,很多人会故意打个擦边球什么的,现在明确了,到时候要打也可以说:勿谓言之不预
xusbox 发表于 2014-3-11 21:09
什么啊,首先我们自己不承认我们是集权政府啊,我们是民主法制政府啊。你说集权政府不需要这样的立法,反 ...
法律立法的时候做出的判断不可能比国家领导人更适合。什么人立法才能确保对战争的判断比国家领导人还会准确?
今天和客户聊天,客户说,你听说过那个律师或者法学家做生意能挣大钱?
打仗这种事情怎么能去定条条框框,即使是在战争中违反国际法的,也要考虑结果怎么样。
柴旭大王 发表于 2014-3-11 21:18
法律立法的时候做出的判断不可能比国家领导人更适合。什么人立法才能确保对战争的判断比国家领导人还会准 ...
你还是不明白啊,法律不判断是不是打仗,法律只规定什么情况下谁来对战争负责,什么情况下我们可以对外派兵,可以派多少兵。另外,法律也不是规定的很死,过线就立即打,而是有一个人或者一个群体来决定是不是打。

别小看律师,咱们国家那些律师代表不了全部律师,在人类社会历史上,法律的完善程度代表了文明的程度,什么事情都随便,就等领导人做决定,是很可怕的。律师挣大钱的多的是,没听说过不代表没有,那么多律师楼,里面的大老板可不是土包子,人家也都挣大钱了。

柴旭大王 发表于 2014-3-11 20:54
你说的这些不是法律能解决的。
中国这种集权政府最大的优势就是高效率,而战争行为对效率的需求是最高的 ...


你是从哪位大师那里学到的“国家行为不在法律调整范围内”?照你这么说,那本子还干嘛急着修什么和平宪法啊?自卫队在手,又有投送能力,只要内阁一声令下,不就能海外派兵了?
说到底,这个立法就是为自己的海外出兵理由自圆其说的。虽然总的决策是党中央,但你不能对外说中央叫打就打吧?中央又是依据什么要打的呢?这就说不清了。到时候名不正言不顺,舆论上会很被动。
举个例子:某国发生内战,在该国的我国公民遭受战火威胁,中央下令派兵保护我国侨民。外国人就要跳出来说啦:“你不是自诩不干涉别国内政么?怎么现在还派兵啦?”这时候我们就可以说:“那对不起,我们的什么什么法规定了:公民在外国遭受威胁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有义务保护海外公民的安全blabla……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法治国家,我们都是依法办事的”。这样的话,外国舆论就说不起了。
柴旭大王 发表于 2014-3-11 20:54
你说的这些不是法律能解决的。
中国这种集权政府最大的优势就是高效率,而战争行为对效率的需求是最高的 ...


你是从哪位大师那里学到的“国家行为不在法律调整范围内”?照你这么说,那本子还干嘛急着修什么和平宪法啊?自卫队在手,又有投送能力,只要内阁一声令下,不就能海外派兵了?
说到底,这个立法就是为自己的海外出兵理由自圆其说的。虽然总的决策是党中央,但你不能对外说中央叫打就打吧?中央又是依据什么要打的呢?这就说不清了。到时候名不正言不顺,舆论上会很被动。
举个例子:某国发生内战,在该国的我国公民遭受战火威胁,中央下令派兵保护我国侨民。外国人就要跳出来说啦:“你不是自诩不干涉别国内政么?怎么现在还派兵啦?”这时候我们就可以说:“那对不起,我们的什么什么法规定了:公民在外国遭受威胁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有义务保护海外公民的安全blabla……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法治国家,我们都是依法办事的”。这样的话,外国舆论就说不起了。
abel0903 发表于 2014-3-11 21:58
你是从哪位大师那里学到的“国家行为不在法律调整范围内”?照你这么说,那本子还干嘛急着修什么和平宪 ...
国家行为,外交、经济政策、国防,这些具体行为那些能用法律调整?
日本国内有和平宪法,对外派兵有法律障碍,中国没有这种法律障碍。
国内法不能规范他国的义务,这个需要双边协议。不然日本也搞个侵华法案,能说日本侵华就合法?这种自我授权的行为完全是掩耳盗铃。
xusbox 发表于 2014-3-11 21:27
你还是不明白啊,法律不判断是不是打仗,法律只规定什么情况下谁来对战争负责,什么情况下我们可以对外派 ...
现在不也是这样,有必要搞法律规范?
不才我就是律师,别的地方用法律可以,但是战争行为不能用法律。别的地方搞自由经济可以,国防是稿不了。
柴旭大王 发表于 2014-3-11 22:12
现在不也是这样,有必要搞法律规范?
不才我就是律师,别的地方用法律可以,但是战争行为不能用法律。别 ...
也许有必要,也许没必要,人大本来就是确定这种有没有必要立法的事情到底要不要立法的机构,有人提议立法,大家讨论一下,看是不是必要,然后投个票决定一下,你说的有道理,不过我觉得我说的也没错,看元老院怎么想了,如果里面同意我的人多点,也许就立这个法了,如果里面同意你的人多点,这个法就不用立了。

战争不用法律?不知道军法算法律么?国家对军队做的各种规范和要求,算法律么?三大注意八项纪律算法律么?
xusbox 发表于 2014-3-11 22:33
也许有必要,也许没必要,人大本来就是确定这种有没有必要立法的事情到底要不要立法的机构,有人提议立法 ...
立法没这么简单,如果法律文本不完善,前后有冲突,会造成混乱。
一般是人大法工委确定基本工作方针,由立法专家搞出几个征求意见稿,各个意见稿中确定规范体制。有的还得征求社会意见,学理讨论。然后交个人大审议通过。
立法不是说有个目标,写个文章就可以的。
我给你举个例子。比如根据《外国人就业管理规定》,外国人在华就业需要办理就业证。
根据北京市工作留学生政策,留学归国人员就业办理《工作居住证》
最高法规定,外国人就业需要持有就业证件。
就业证、工作居住证、就业证件,三个衙门规定了三个体系。一个客户持有《工作居住证》,你说他的就业是不是合法就业?
这就是立法混乱造成的社会混乱。
柴旭大王 发表于 2014-3-11 22:12
现在不也是这样,有必要搞法律规范?
不才我就是律师,别的地方用法律可以,但是战争行为不能用法律。别 ...
那你赶紧辞职吧,省得不学无术被人开除更丢面子
你知道这个星球上有多少战争法不?《陆战法规和惯例公约》《海战公约》《战争开始公约》《联合国宪章》《北大西洋公约》《美日安保条约》《战争授权法》《国防动员法》《美国海上军事行动法》。。还他妈全都是律师写的
联合国框架,不干涉别国内政.
30年没那啥 憋坏了么?
以枪杆子立国的军队,不需要国家层面的具体法律来限制军队行动,只要听命于军事机关最高领导即可。
PL-12D 发表于 2014-3-10 20:06
历史的车轮要过来喽~
何谓王道?对手不乖,便从他身上碾过去。
何谓霸道?就算乖的,也碾过去。
何谓天道?亲,今天该你被碾了
何为中华之道?自古以来,你们就是被我碾大的.......
战争行为不能用法律来约束。。。。。
什么啊,首先我们自己不承认我们是集权政府啊,我们是民主法制政府啊。你说集权政府不需要这样的立法,反 ...
依稀记得当年小平说过,你们没有这个威望,还的我来
别忘了加上维护世界和平这一项出兵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