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查实的造谣者,必须按照转发量和浏览量,进行罚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2:53:12
1)对于谣言的始作俑者,除了现行法律规定的刑罚外,我觉得应该根据谣言的传播范围,影响范围,进行经济处罚。

如果通过微博造谣,就按照这条谣言的转发量进行处罚, 比如,转发一次罚10元,如果谣言微博被转发了1万次,就罚款10万元。

如果通过天涯等论坛进行造谣,就按照谣言贴的浏览量进行处罚,比如,每一次浏览,罚款1元,如果造谣贴被浏览了10万次,就罚款10万元。

2)对于曾经转载谣言的媒体,必须同样转载辟谣。如果只转载谣言,不转载辟谣,对媒体进行相应处罚。1)对于谣言的始作俑者,除了现行法律规定的刑罚外,我觉得应该根据谣言的传播范围,影响范围,进行经济处罚。

如果通过微博造谣,就按照这条谣言的转发量进行处罚, 比如,转发一次罚10元,如果谣言微博被转发了1万次,就罚款10万元。

如果通过天涯等论坛进行造谣,就按照谣言贴的浏览量进行处罚,比如,每一次浏览,罚款1元,如果造谣贴被浏览了10万次,就罚款10万元。

2)对于曾经转载谣言的媒体,必须同样转载辟谣。如果只转载谣言,不转载辟谣,对媒体进行相应处罚。
不知楼主对“发改委辟谣刘铁男案”,有什么好的处罚建议?鄙人很好奇呢
确认谣言真实度,公安机关应该介入!

桃潭人家 发表于 2013-8-28 19:07
不知楼主对“发改委辟谣刘铁男案”,有什么好的处罚建议?鄙人很好奇呢{:158: ...


能源局的发言人说刘没有问题,是在半年之前。

半年之前,纪委没对他进行双规,检察院和公安局也没有立案调查,他当然没有问题。

你用半年之后刘铁男被刑拘,来证明半年前发言人说的是“谣言”,根本不符合逻辑。
桃潭人家 发表于 2013-8-28 19:07
不知楼主对“发改委辟谣刘铁男案”,有什么好的处罚建议?鄙人很好奇呢{:158: ...


能源局的发言人说刘没有问题,是在半年之前。

半年之前,纪委没对他进行双规,检察院和公安局也没有立案调查,他当然没有问题。

你用半年之后刘铁男被刑拘,来证明半年前发言人说的是“谣言”,根本不符合逻辑。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8-28 19:14
能源局的发言人说刘没有问题,是在半年之前。

半年之前,纪委没对他进行双规,检察院和公安局也没有 ...
是吗?问题是发言人的话就是刘铁男授意的,当然是谣言
ciyufeiyu 发表于 2013-8-28 19:26
是吗?问题是发言人的话就是刘铁男授意的,当然是谣言
你去查查发言人发言的时间,和刘被调查刑拘的时间。

你用半年后发生的事情前,来说半年前的事情么?

你难道不知道‘无罪推定“的基本法律原则么?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8-28 19:28
你去查查发言人发言的时间,和刘被调查刑拘的时间。

你用半年后发生的事情前,来说半年前的事情么?
你的意思是没被刑拘以前的话就不算造谣?
那你凭什么抓其他人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8-28 19:14
能源局的发言人说刘没有问题,是在半年之前。

半年之前,纪委没对他进行双规,检察院和公安局也没有 ...
哦,原来只要不查,就肯定没有问题,好强大的逻辑!!!果然够“温良恭俭让”的

2012年12月6日,在罗昌平以微博形式实名向中纪委举报4个小时后,刘铁男所供职的国家能源局新闻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称罗昌平所言“纯属污蔑造谣”,“我们正在联系有关网络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正在报案、报警。将采取正式的法律手段处理此事”。
桃潭人家 发表于 2013-8-28 19:29
哦,原来只要不查,就肯定没有问题,好强大的逻辑!!!果然够“温良恭俭让”的

2012年 ...
笑话!

你并不知道举报信是发给谁的,如果发给中纪委,能源局的发言人怎么可能知道举报信这件事是真是假?

根据“无罪推定”,他当然可以说这是假的,当然可以去报警,这有问题么?
ciyufeiyu 发表于 2013-8-28 19:29
你的意思是没被刑拘以前的话就不算造谣?
那你凭什么抓其他人
造谣,不一定非得刑拘。

根据严重程度,罚款,行政拘留,或者刑拘,都是合法的。
连“无罪推定”都冒出来了,呵呵,您的笑话很不错,笑点不断,季路先生,请继续,我很期待哦

人民日报评刘铁男事件称发言人成家奴http://video.sina.com.cn/p/news/c/v/2013-05-13/134062421227.html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8-28 19:38
造谣,不一定非得刑拘。

根据严重程度,罚款,行政拘留,或者刑拘,都是合法的。
谁来判断?现在有没有一个标准来衡量。
打击谣言而不会给贪官恶吏打击报复的借口,有没有一条线?
有没有办法控制
桃潭人家 发表于 2013-8-28 19:42
连“无罪推定”都冒出来了,呵呵,您的笑话很不错,笑点不断,季路先生,请继续,我 ...

哈哈,这和是不是造谣,有一毛钱关系么?

{:soso_e113:}
孔丘季路,是喜欢教人成奴才的——温良恭什么的是奴才的优秀品格——人民日报说某发言人为家奴,……为什么我会有个不好的联想,嗯,纯属联想。还是回到正题上,这个发言人当了贪官的家奴,就这么算了?要不要我英勇的公安机关将其捉拿归案???
ciyufeiyu 发表于 2013-8-28 19:45
谁来判断?现在有没有一个标准来衡量。
打击谣言而不会给贪官恶吏打击报复的借口,有没有一条线?
有没 ...
废话,是不是谣言,法律说了算。

公安局负责调查,法院负责审判!
桃潭人家 发表于 2013-8-28 19:48
孔丘季路,是喜欢教人成奴才的——温良恭什么的是奴才的优秀品格——人民日报说某发言人为家奴,……为什么 ...
笑死了,你连基本的逻辑都不顾了。

你用半年后发生的事情,来证明半年前的话是谣言!有这么可笑的吗?

半年前,贝利说巴西要得世界杯冠军,但半年后,巴西没得到冠军,所以贝利说的话就是“谣言”?

哈哈,太可笑了!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8-28 19:50
废话,是不是谣言,法律说了算。

公安局负责调查,法院负责审判!
哦,政府公信力这么高了啊?
看样子这些当官的个个公正廉洁,执法绝对公正,大义灭亲毫不含糊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8-28 19:53
笑死了,你连基本的逻辑都不顾了。

你用半年后发生的事情,来证明半年前的话是谣言!有这么可笑的吗? ...
感情刘铁男是发言人当家奴以后才犯罪的啊,谁是家奴一目了然啊
ciyufeiyu 发表于 2013-8-28 19:54
哦,政府公信力这么高了啊?
看样子这些当官的个个公正廉洁,执法绝对公正,大义灭亲毫不含糊

难道你的公信力高?

你来给我证明

秦火火的谣言是真的啊,

你来证明周禄宝没敲诈啊,

你来证明“中石化牛郎门”是真的啊!

你行么?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8-28 19:57
难道你的公信力高?

你来给我证明
呵呵,你来证明刘铁男在半年前是公正廉洁的,你行吗?
ciyufeiyu 发表于 2013-8-28 19:58
呵呵,你来证明刘铁男在半年前是公正廉洁的,你行吗?

刘铁男怎么样,由法院说了算,不是我说了算,也不是你说了算。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8-28 20:00
刘铁男怎么样,由法院说了算,不是我说了算,也不是你说了算。


不扯了,吃饭鸟。

ciyufeiyu 发表于 2013-8-28 20:01
不扯了,吃饭鸟。
我等着你吃饭回来证明:

秦火火的谣言是真的,

你来证明周禄宝没敲诈,

你来证明“中石化牛郎门”是真的!

我等着你哦。
这楼转进的方向不对啊。
我对楼主的发言补充两句。
应该参考认定成人网站危害性的方法来认定谣言的危害性。比如内容的丰富程度啊,点击率下载量多少什么的来处罚。
模范同志 发表于 2013-8-28 20:08
这楼转进的方向不对啊。
我对楼主的发言补充两句。
应该参考认定成人网站危害性的方法来认定谣言的危害性 ...
那些故意歪楼的人,就是为了反对而反对,面对确凿的造谣证据,他们无话可说,只能西拉东扯,转移话题。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8-28 20:10
那些故意歪楼的人,就是为了反对而反对,面对确凿的造谣证据,他们无话可说,只能西拉东扯,转移话题。
刘铁男半年以前是不是贪官楼主确定好了没?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8-28 19:53
笑死了,你连基本的逻辑都不顾了。

你用半年后发生的事情,来证明半年前的话是谣言!有这么可笑的吗? ...
呵呵,季路先生果然没有令我失望,这不,笑点又来了。将预测失误与捏造事实,混为一谈,只有季路先生才成,牛……
桃潭人家 发表于 2013-8-28 20:50
呵呵,季路先生果然没有令我失望,这不,笑点又来了。将预测失误与捏造事实,混为一谈,只有季路 ...
哈哈,发言人怎么捏造事实了,捏造的什么事实,你给说说看啊。

罗昌平所言“纯属污蔑造谣”,“我们正在联系有关网络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正在报案、报警。将采取正式的法律手段处理此事”。
桃潭人家 发表于 2013-8-28 20:58
2012年12月6日,在罗昌平以微博形式实名向中纪委举报4个小时后,刘铁男所供职的国家能源局新闻办公室有关 ...
哈哈,这是捏造事实么?

这只是一种评价,就好比一个人说另一个人,是好还是坏,和事实毫无关系。

这只是一种评价,……和事实毫无关系”,神逻辑呀。

事实胜于雄辩,罗昌平说刘铁男是贪官,说的是事实;
发言人说“罗昌造谣”,言下之意刘是好官,说得不是事实,就是在造谣,就是在捏造事实。
对造谣者罚个倾家荡产就是了。
桃潭人家 发表于 2013-8-28 21:11
哈哈,我越来越喜欢季路先生了,总是笑点不断……

评价不用建立在事实基础上?那可不可以说秦桧是好人 ...
有人说秦桧好,有人说秦桧坏,这种争论直到今天也没停止。

一个人是好还是坏,显然不属于事实范畴。

而且半年前,发言人说刘是好人,显然没问题。半年前,发言人有什么证据证明刘是坏人呢?

是个不错的思路,不过,在此之前,要做两件事:
1、修改法律
2对贪污受贿的灵道应该先行按此思路施行,比如,五万起步,每增一万或两三万或五万加刑一年,超过五百万(即五万的一百倍)杀无赦。
平流层 发表于 2013-8-28 21:23
是个不错的思路,不过,在此之前,要做两件事:
1、修改法律
2对贪污受贿的灵道应该先行按此思路施行,比 ...
罚款和杀头,显然不可以类比。

择日不如撞日,就从不厚开始吧,楼主觉得如何?
平流层 发表于 2013-8-28 21:26
择日不如撞日,就从不厚开始吧,楼主觉得如何?
如果现在颁布新的刑法,发生在新刑法颁布之前的罪行,按照新旧两部刑法,刑罚较轻的判刑。

这叫做 “从旧兼从轻原则” ,是现代法律制度的一条基本原则。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8-28 20:07
我等着你吃饭回来证明:

秦火火的谣言是真的,
这些都只是一种评价,就好比一个人说另一个人,是好还是坏,和事实毫无关系。
hayate 发表于 2013-8-28 21:38
这些都只是一种评价,就好比一个人说另一个人,是好还是坏,和事实毫无关系。
笑话, 这些是评价么?

秦火火说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这是好坏的评价么?
秦火火说政府在7.23动车事故中赔偿意大利游客3000万欧元,这是好坏评价么?
有名有姓有(PS)照片地说中石化女领导招嫖(牛郎),这是好坏的评价么?

这都是凭空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事实。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8-28 21:16
有人说秦桧好,有人说秦桧坏,这种争论直到今天也没停止。

一个人是好还是坏,显然不属于事实范畴。
嗯,你慢慢表演。不论你怎么表演,秦桧还是个混蛋,刘铁男依然是个贪官,发言人嘛,自然是贪官的家奴。这些都有事实为依据。
至于你嘛,相声说得很不错滴,也是个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