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嫖娼还是包养小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11:46:23
是嫖娼还是包养小三?大家可以各抒己见,说说看法是嫖娼还是包养小三?大家可以各抒己见,说说看法
知情人称薛蛮子嫖娼案发地为女方暂住地

微博打拐发起者之一、粉丝达到1212万余的新浪微博大V薛蛮子,被爆于8月23日因嫖娼被警方带走。昨天,北京警方证实,网络红人薛蛮子因嫖娼已被行政拘留。据悉,美籍华人薛蛮子目前被关押在大兴区团河拘留所内。

京华时报讯(记者王晟周鑫)昨天凌晨1点43分,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孔庆东发布微博称,薛蛮子因嫖娼被拘留。随后,这条微博被网友大量转发,很多人要求证实这条微博的真实性。

昨天中午11点12分,北京警方通过官微“平安北京”在网上证实,8月23日下午5点,根据群众举报,朝阳警方在安慧北里一小区将进行卖淫嫖娼的薛某(男、60岁)、张某(女、22岁、河南人)查获。经审查,二人对卖淫嫖娼供认不讳。目前,警方已依法对二人行政拘留。经证实,警方提到的薛某就是网络大V薛蛮子、天使投资人薛必群,他也是微博打拐的发起者之一。

据知情人士透露,案发当天下午5点,朝阳区大屯派出所接到举报后,联合治安支队一起来到安慧北里逸园16号楼一房屋内,将薛某和张某抓获。由于证据充分,警方很快将二人口供做好。民警经审查确认薛某是美籍华人,随后将他送至大兴区团河拘留所。据了解,团河拘留所可关押外籍犯罪嫌疑人。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案发地安慧北里的逸园小区16号楼,拿出薛蛮子的照片让居民和物业人员辨认,大家均表示没有见过此人。据知情人介绍,案发地并非薛蛮子的住地,而是张某的暂住地。

人物

饱受争议的网络名人

薛蛮子真名为薛必群,有着丰富的投资创业经历,他曾是UT斯达康创始人之一,担任过中国电子商务网8848董事长、中华学习网董事长等职务。他曾参与投资过的项目包括PCPOP、李想的汽车之家、方三文的雪球财经以及杜子健的华艺百创等公司。

由于力推公益和天使投资,薛蛮子很快成为网络关注的焦点。所谓天使投资,就是权益资本投资的一种形式,指具有一定净财富的个人或者机构,对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初创企业进行早期的直接投资,它属于一种自发而又分散的民间投资方式。薛蛮子被称为中国天使投资的第一人。

薛蛮子还凭借“微博打拐”、“免费午餐”、“最美白血病患者鲁若晴救助”等事件成为微博意见领袖。但薛蛮子随后提出的商业慈善倡议则引起了不小的争议,微博认证为深圳市网眼传媒董事长的八分斋直指薛蛮子搞的是“伪公益”、“伪慈善”,直指薛蛮子利用其号召力提出某项公益倡议,但同时又将投资项目嫁接进这些公益项目,用投资项目的产品销售量换取相应的捐款量,最终提高产品销路。

去年7月,薛蛮子为暴风影音代言,广告词:“我是薛蛮子。微博打拐、免费午餐、PM2.5,抱怨两句还是坚持呼吁?我选择要做就做到底。上网看电影,我选择更高清的暴风影音。”招来争议,很多人质疑它将公益一词放入自己的广告中。

此外,薛蛮子的简历被指存在30多个版本。

从2011年7月开始,在秦火火尚未引人关注时,薛蛮子已经在不断转发其微博。薛蛮子也因此被人称为秦火火的幕后老板,甚至有网友更是称薛蛮子为网络水军的“水军都督”。在秦火火被警方抓获后,薛蛮子迅速在网上澄清,自己和秦火火“没有一毛钱关系”。

据了解,薛蛮子于2011年年中开通微博,随后他以中国天使投资第一人的名号大打公益牌,粉丝数量迅速增长,仅半年的时间,其粉丝数量就达到10万左右,随后他的粉丝呈现爆发式增长。截至昨天爆出他因嫖娼被拘留,这个大V在网上的粉丝达到1212万余人。
看来这女的就是传说中的高级妓女啊,光房租一个月5000
相对而言,嫖娼成本低太多,不愧为天使投资人
拘留15天放出来就是了
怎么说也会有罪。
安慧北里逸园16号楼……。本棍在26号楼住过……。
嫖出感情就可以当小三啦
可能是个楼凤
联想到魔都的四法官拼命要摘掉嫖客的帽子  你薛蛮子还在微博上质疑第五个呢?  原来第五个是你啊  你太有预见性了  不愧大V
现在是不是嫖客都关乎“性命”的大事   哈哈  这世界太TM的有意思了
安慧北里逸园16号楼……。本棍在26号楼住过……。
希望你能见过并认识那女子
真要找你麻烦,这两个有区别吗?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彭总官邸神 发表于 2013-8-26 11:48
拘留15天放出来就是了
在北京被行政拘留的,可以判处半年的收容教养。
生bruce 发表于 2013-8-26 11:55
安慧北里逸园16号楼……。本棍在26号楼住过……。
这话里信息量很大啊
包养小三,两人必须认识,熟悉有感情。嫖娼只是临时性交易。
特警4587 发表于 2013-8-26 13:05
在北京被行政拘留的,可以判处半年的收容教养。
话说,平西王的劳教不是被取缔了么?
拉出来的再一次吞回去了哦……
gzxys 发表于 2013-8-26 12:58
真要找你麻烦,这两个有区别吗?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嫖娼成了欲加之罪了,有本事别嫖啊?是公安逼着他去嫖的吗?
人妻佣兵米拉韩 发表于 2013-8-26 13:24
话说,平西王的劳教不是被取缔了么?
拉出来的再一次吞回去了哦……
劳教被取缔了?被你取缔的?
屁股决定脑袋 发表于 2013-8-26 13:32
劳教被取缔了?被你取缔的?
http://news.takungpao.com/mainland/focus/2013-01/1372775.html
可能是个楼凤
估计是个高级楼凤
人家有钱人肯定不会玩几百块钱的,估计一次得千儿八百的吧
人妻佣兵米拉韩 发表于 2013-8-26 13:34
http://news.takungpao.com/mainland/focus/2013-01/1372775.html
"孟建柱在会上说,(劳教制度)适时停止。在全国人大批准之前,严格控制,对缠访、闹访等三类对象,不采取劳教措施。","报请全国人大CW会批准后,今年停止使用劳教制度。"全国人大CW会批准了吗?



彭总官邸神 发表于 2013-8-26 11:48
拘留15天放出来就是了
外籍人士亦可驱逐出境。
都不是,是聚众淫乱,是刑事犯罪
都不是,是聚众淫乱,是刑事犯罪
特警4587 发表于 2013-8-26 13:05
在北京被行政拘留的,可以判处半年的收容教养。

对嫖娼行为的行政处罚是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是对不满16周岁不予刑罚处罚的。
特警4587 发表于 2013-8-26 13:15
包养小三,两人必须认识,熟悉有感情。嫖娼只是临时性交易。
嫖娼是零售,按次计算。

包养是批发,按月计算。
嫖娼费用低点,风险大(媒体、警察、传染病。。。);
小三正相反
零售是违反法律行为
批发是违反道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