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城管如何严格管制街边摊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8:24:47
      前几天,部分媒体刊登了题为“洛阳大叔在美国名校门前卖肉夹馍日赚800美元”的报导,引发读者热议。这些媒体的新闻题材来源于一位身在纽约的网友发的微博,尽管在这名网友的微博中实际写的是“生意好时一天可以有七八百美元收入”,但到了中国具体的细节被抹去,只留下了日进斗金的神话。那么在美国的小商小贩日子到底过得怎样?美国又是如何来管理街边的小商小贩的呢?
众所周知,美国是个发达国家,其民众的平均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都要比中国高,这是个基本事实。但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就有很多媒体和作家对美国的情况进行不切实际的吹捧。这个风潮到2000年后,由于中美民间交流日益加深才逐步减少。然而这类夸大的报导在今天这并不是完全看不到,前面提到的纽约街边摊贩的报导便是如此。

即便读者心知肚明一些媒体对事实进行了夸大,但这仍然不妨碍很多媒体转载此文,并宣称“洛阳大叔在美国卖肉夹馍赚翻了”。一些还比较有操守的媒体则谨慎地把标题改做“……最多日赚800美元”。

其实这个账并不难算。文中的谢云峰先生每周只在周五休息,一个月工作时间差不多在26天到27天,如果一天收入可以有八百美元,一个月收入就有约两万美元,几乎达到了美国平均家庭月收入(据2011年数据,约4210美元)的五倍,这无论如何都不是一个正常的数字。

即便我们按照微博中所说,“生意好时一天可以有七八百美元收入”,也可以估计,其平均月收入应不低于生意好时的一半,这就是平均一个工作日收入应不低于350美元。那么其月收入应不低于9100美元左右,这个数字仍然超过了美国平均家庭月收入的两倍。对于街头小贩来说,这是一个相当不现实的数字。

根据纽约街边摊贩权益组织The Street Vendor Project统计,纽约街边摊贩平均年收入约为一万四千到一万六千美元。换句话说就是,月收入平均不超过1400美元。同时,在纽约各类街边摊贩共计约有13000人,而平均一个人一年要收3张罚款单。据悉,这些罚款金额平均下来已经达到了摊贩一年营业收入的5%。

所以,纽约街边摊贩收入水平在美国而言是比较低的,并不是一个可待开发的“金矿”。其工作时长与收入水平并不相称,工作十分辛苦。因此可以看到,纽约街头小贩一般以第一代移民为主。
根据The Street Vendor Project2006年的粗略统计,纽约街头小贩中有83%拥有移民背景,而其中有40%无法顺畅使用英文。换句话说,谢云峰先生的情况在纽约市约3000个贩卖饮食的合法街边摊贩之中,并不十分特殊。

果然,根据后续报导,最早那条微博的作者错把营业收入当成了纯收入,未曾考虑到成本问题。谢云峰先生也坦承其纯收入远不及媒体所报道的那么夸张。

有人问纽约街边摊贩的营业收入和纯收入相差可能有多大呢?这倒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顺便也可以谈谈纽约街边摊贩的历史。这对我国目前城管与小贩之间的矛盾也许有借鉴意义。

有关纽约的街边摊贩的记载,最早可以追溯到1691年,那时纽约城才刚刚从荷兰割让给英国不到20年。随着大批欧洲移民的涌入,街边摊贩的数量也开始了飞速增长。早期移民都是欧洲的穷苦人,并没有多少资本,自己在街上开一家店是很困难的。因此做个街边摊贩就是比较划算的选择了。

据估计,18世纪初纽约市街头摊贩中约有93%是外国出生的。所以从传统上,纽约的街头摊贩就是一个由新移民所占据的职业。

据1927年统计,纽约市约有7000名摊贩,他们贩售了全纽约15%的商品。然而摊贩却面临着越来越多不友善的目光。首先,与摊贩竞争的正统商店认为摊贩是不正当的竞争。自己辛辛苦苦攒钱买来黄金地段的铺位,而摊贩随便就把车子拉到自己门前截留客源。因此纽约的商店主们就积极游说要把摊贩集中到一些室内市场去。另一方面,汽车变得越来越普及。纽约市当年的市区规划显然不可能考虑到这种情况,因此道路就显得尤其狭窄起来。街头摊贩的黄金年代结束了。

1934年纽约市长拉瓜迪亚下令禁止摊贩在街边贩售,摊贩必须在指定的市场内才能营业。

1965年美国移民政策改革,彻底取消国别配额体系,放宽了一些限制,这带来了大量的新移民。他们不但成为摊贩的从业者,也是摊贩的重要顾客群体。移民的涌入也带来了政治环境的变化,政府放松了禁令,摊贩又重新出现在了街头。

此时完全不管街头摊贩是不可能,交通将受到严重的影响。但是完全堵死,也不符合市民的需要。因此上世纪70年代初,纽约市建立了监管街头摊贩的相关条例,并在之后的几十年中不断修正,经历了很多的起起伏伏。

如今,纽约的摊贩管理条例已经极为完整了。在餐饮摊贩方面,条例不但对食品的卫生和安全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还对摊贩的位置,铺位的尺寸、器具的摆放等等都有着异常严格的规定。一旦有一项违反,就会受到高额罚款。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条例对摊贩的位置有着明确的规定,如果摊位太接近十字路口,就会收到1000美元的罚款。如果离马路边沿太近或者太远,会收到400美元的罚款。做个对比的话,如上所述,平均一个摊贩每月纯收入也不过1400美金。

除了罚款、食品成本、烹饪器具等基本成本外,一个极端巨大的成本就是摊贩经营许可的费用。虽然理论上只需花费200美元就能买下一年的经营许可。但是纽约市街边摊贩执照都是拍卖而来,由于纽约市限制了街边摊贩的数量,导致一些区域的执照就被各方追捧。谢先生的租赁执照和餐车,一年要花费1万2千美元。这还算比较次要的路段,如果是繁华路段那就彻底不是这个价格了。比如,2009年时,纽约大都会博物馆入口南侧的摊位许可卖到了36万美元,北边的摊位许可卖到了28万美元。大都会博物馆每年吸引500万游客,这样的客流才能养得起这么贵的摊位。

所以即便营业收入非常高,也还要支付这些成本。因此,纽约的摊贩收入在美国社会中是比较低的。

此外,即便是法制比较健全、严格的美国,在纽约也有着大约6000名左右的非法摊贩,每天和管理者打着游击。

美国其他城市对街边摊贩的管理虽然在具体规章和费用上有一些不同,但是一般都是大同小异。

所以,对于摊贩的管理,如果要从美国的经验来看,就是划定营业范围,严售许可,严厉管理。纯粹堵死和纯粹放开都是不可能得到好结果的。

我们看到民众往往有两方面的看法。一方面,当街头摊贩拥堵街道、噪音扰民、乱扔垃圾的时候,很多民众总是希望城管部门把他们赶走。另一方面,当无法就近获得由摊贩提供的饮食或其他便利时,一些民众又会指责城管为难无辜摊贩。这种问题仅靠中国目前的单方面执法模式是无法解决的。

如果能够根据民意划定摊贩营业范围并根据民意制定相关规则,然后进行严格的管理,可能会更贴合民众的需要,民众的怨言也会少一些。

http://www.guancha.cn/LengZhe/2013_06_26_153742.shtml      前几天,部分媒体刊登了题为“洛阳大叔在美国名校门前卖肉夹馍日赚800美元”的报导,引发读者热议。这些媒体的新闻题材来源于一位身在纽约的网友发的微博,尽管在这名网友的微博中实际写的是“生意好时一天可以有七八百美元收入”,但到了中国具体的细节被抹去,只留下了日进斗金的神话。那么在美国的小商小贩日子到底过得怎样?美国又是如何来管理街边的小商小贩的呢?
众所周知,美国是个发达国家,其民众的平均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都要比中国高,这是个基本事实。但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就有很多媒体和作家对美国的情况进行不切实际的吹捧。这个风潮到2000年后,由于中美民间交流日益加深才逐步减少。然而这类夸大的报导在今天这并不是完全看不到,前面提到的纽约街边摊贩的报导便是如此。

即便读者心知肚明一些媒体对事实进行了夸大,但这仍然不妨碍很多媒体转载此文,并宣称“洛阳大叔在美国卖肉夹馍赚翻了”。一些还比较有操守的媒体则谨慎地把标题改做“……最多日赚800美元”。

其实这个账并不难算。文中的谢云峰先生每周只在周五休息,一个月工作时间差不多在26天到27天,如果一天收入可以有八百美元,一个月收入就有约两万美元,几乎达到了美国平均家庭月收入(据2011年数据,约4210美元)的五倍,这无论如何都不是一个正常的数字。

即便我们按照微博中所说,“生意好时一天可以有七八百美元收入”,也可以估计,其平均月收入应不低于生意好时的一半,这就是平均一个工作日收入应不低于350美元。那么其月收入应不低于9100美元左右,这个数字仍然超过了美国平均家庭月收入的两倍。对于街头小贩来说,这是一个相当不现实的数字。

根据纽约街边摊贩权益组织The Street Vendor Project统计,纽约街边摊贩平均年收入约为一万四千到一万六千美元。换句话说就是,月收入平均不超过1400美元。同时,在纽约各类街边摊贩共计约有13000人,而平均一个人一年要收3张罚款单。据悉,这些罚款金额平均下来已经达到了摊贩一年营业收入的5%。

所以,纽约街边摊贩收入水平在美国而言是比较低的,并不是一个可待开发的“金矿”。其工作时长与收入水平并不相称,工作十分辛苦。因此可以看到,纽约街头小贩一般以第一代移民为主。
根据The Street Vendor Project2006年的粗略统计,纽约街头小贩中有83%拥有移民背景,而其中有40%无法顺畅使用英文。换句话说,谢云峰先生的情况在纽约市约3000个贩卖饮食的合法街边摊贩之中,并不十分特殊。

果然,根据后续报导,最早那条微博的作者错把营业收入当成了纯收入,未曾考虑到成本问题。谢云峰先生也坦承其纯收入远不及媒体所报道的那么夸张。

有人问纽约街边摊贩的营业收入和纯收入相差可能有多大呢?这倒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顺便也可以谈谈纽约街边摊贩的历史。这对我国目前城管与小贩之间的矛盾也许有借鉴意义。

有关纽约的街边摊贩的记载,最早可以追溯到1691年,那时纽约城才刚刚从荷兰割让给英国不到20年。随着大批欧洲移民的涌入,街边摊贩的数量也开始了飞速增长。早期移民都是欧洲的穷苦人,并没有多少资本,自己在街上开一家店是很困难的。因此做个街边摊贩就是比较划算的选择了。

据估计,18世纪初纽约市街头摊贩中约有93%是外国出生的。所以从传统上,纽约的街头摊贩就是一个由新移民所占据的职业。

据1927年统计,纽约市约有7000名摊贩,他们贩售了全纽约15%的商品。然而摊贩却面临着越来越多不友善的目光。首先,与摊贩竞争的正统商店认为摊贩是不正当的竞争。自己辛辛苦苦攒钱买来黄金地段的铺位,而摊贩随便就把车子拉到自己门前截留客源。因此纽约的商店主们就积极游说要把摊贩集中到一些室内市场去。另一方面,汽车变得越来越普及。纽约市当年的市区规划显然不可能考虑到这种情况,因此道路就显得尤其狭窄起来。街头摊贩的黄金年代结束了。

1934年纽约市长拉瓜迪亚下令禁止摊贩在街边贩售,摊贩必须在指定的市场内才能营业。

1965年美国移民政策改革,彻底取消国别配额体系,放宽了一些限制,这带来了大量的新移民。他们不但成为摊贩的从业者,也是摊贩的重要顾客群体。移民的涌入也带来了政治环境的变化,政府放松了禁令,摊贩又重新出现在了街头。

此时完全不管街头摊贩是不可能,交通将受到严重的影响。但是完全堵死,也不符合市民的需要。因此上世纪70年代初,纽约市建立了监管街头摊贩的相关条例,并在之后的几十年中不断修正,经历了很多的起起伏伏。

如今,纽约的摊贩管理条例已经极为完整了。在餐饮摊贩方面,条例不但对食品的卫生和安全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还对摊贩的位置,铺位的尺寸、器具的摆放等等都有着异常严格的规定。一旦有一项违反,就会受到高额罚款。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条例对摊贩的位置有着明确的规定,如果摊位太接近十字路口,就会收到1000美元的罚款。如果离马路边沿太近或者太远,会收到400美元的罚款。做个对比的话,如上所述,平均一个摊贩每月纯收入也不过1400美金。

除了罚款、食品成本、烹饪器具等基本成本外,一个极端巨大的成本就是摊贩经营许可的费用。虽然理论上只需花费200美元就能买下一年的经营许可。但是纽约市街边摊贩执照都是拍卖而来,由于纽约市限制了街边摊贩的数量,导致一些区域的执照就被各方追捧。谢先生的租赁执照和餐车,一年要花费1万2千美元。这还算比较次要的路段,如果是繁华路段那就彻底不是这个价格了。比如,2009年时,纽约大都会博物馆入口南侧的摊位许可卖到了36万美元,北边的摊位许可卖到了28万美元。大都会博物馆每年吸引500万游客,这样的客流才能养得起这么贵的摊位。

所以即便营业收入非常高,也还要支付这些成本。因此,纽约的摊贩收入在美国社会中是比较低的。

此外,即便是法制比较健全、严格的美国,在纽约也有着大约6000名左右的非法摊贩,每天和管理者打着游击。

美国其他城市对街边摊贩的管理虽然在具体规章和费用上有一些不同,但是一般都是大同小异。

所以,对于摊贩的管理,如果要从美国的经验来看,就是划定营业范围,严售许可,严厉管理。纯粹堵死和纯粹放开都是不可能得到好结果的。

我们看到民众往往有两方面的看法。一方面,当街头摊贩拥堵街道、噪音扰民、乱扔垃圾的时候,很多民众总是希望城管部门把他们赶走。另一方面,当无法就近获得由摊贩提供的饮食或其他便利时,一些民众又会指责城管为难无辜摊贩。这种问题仅靠中国目前的单方面执法模式是无法解决的。

如果能够根据民意划定摊贩营业范围并根据民意制定相关规则,然后进行严格的管理,可能会更贴合民众的需要,民众的怨言也会少一些。

http://www.guancha.cn/LengZhe/2013_06_26_15374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