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13岁女孩倒水淋湿书记专车被戴手铐游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6:25:32
  http://news.ifeng.com/photo/hdso ... 5767511_0.shtml#p=1  2013-05-27 21:24

     @赫章县公安局5月27日晚间通报:近日,网友反映“贵州省赫章县可乐乡书记袁泽宏粗暴执法,派出所所长将13岁未成年戴手铐游街示众......”一事,目前县公安局纪委、督察已经介入调查,调查情况将及时公布。  http://news.ifeng.com/photo/hdso ... 5767511_0.shtml#p=1  2013-05-27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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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27 22:18 上传

     @赫章县公安局5月27日晚间通报:近日,网友反映“贵州省赫章县可乐乡书记袁泽宏粗暴执法,派出所所长将13岁未成年戴手铐游街示众......”一事,目前县公安局纪委、督察已经介入调查,调查情况将及时公布。

事发现场。

网传事件过程。
相关官员必须双开 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howie1031 发表于 2013-5-27 22:25
相关官员必须双开 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现在好多都成土皇帝
打印机 发表于 2013-5-27 22:29
现在好多都成土皇帝
缺乏监管的必然嘛
一定会严肃处理,就地免职,你懂的
这一定是谣言
真的假的?可乐的书记赶快来辟谣。

     赫章县公安局微博称当地有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乡书记有毛的执法权?赫章县公安局的公告怎么让人看不懂?公安局纪委、督查展开调查?这是什么事?

乡书记有毛的执法权?赫章县公安局的公告怎么让人看不懂?公安局纪委、督查展开调查?这是什么事?
谣言 一定是谣言 呼叫清洁大婶!
13岁女孩水泼乡干部被铐 书记:不知其未成年

http://news.sohu.com/20130527/n377207531.shtml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覃霞)5月27日报道 近日,有网友报料称,因为13岁女孩不慎将可乐倒在贵州省赫章县可乐乡政府的车上,该乡乡党委书记袁泽泓便带领派出所工作人员将女孩用手铐铐住,并当街游行20余分钟。今天下午,袁泽泓告诉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事发当天,副乡长带队上街整治沿街摆摊,与女孩及家人发生纠纷,派出所赶到后,因女孩个头较大,派出所工作人员不知其未成年,于是用手铐把她铐住带上警车。袁泽泓称,所谓游行,系杜撰。
  昨日,有网友发表博文称,今年4月6日,贵州省赫章县可乐乡领导因一未成年女孩饶瑶(13岁)不慎倒水淋到乡政府的车上而发生口角纠纷,该乡的副乡长下车后与该成年女孩对骂而抓打,与此同时,副乡长叫来该乡党委书记袁泽宏。博文称,袁泽宏带领该乡的30余名工作人员,以及该乡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殴打女孩的婶婶,并用手铐将未成年女铐住,街头街尾来回游行长达20余分钟。
  今天下午6时许,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电话联系上可乐乡党委书记袁泽泓,袁泽泓称,事发当天并非4月6号,而是今年3月30日,派出所将女孩用手铐铐住确有其事,但并未游行,而派出所工作人员铐住女孩,是由于女孩个头较大,工作人员当时不知道她还未成年;拷她的原因,也不是网传的“不慎将水倒在车上”那么简单。
 袁泽泓称,对此事已经做出详细书面汇报材料,他将该汇报材料传至记者电子邮箱。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在这份书面说明上看到,今年3月30日,时逢赶场天,工作队在乡长金奇的带领下,沿街整治摊位和环境卫生,逐户对街面的摊点打招呼。
 汇报材料称,当天,饶富贵(饶瑶的父亲)家摊点的伞架超过规划线很多,工作队要求把伞撤掉遭拒绝。随后,金奇乡长安排同行的副乡长王梅等两名女同志录像取证。在两人上车准备回到乡政府时,饶富贵之女饶瑶端了一盆脏水往车上泼,由于车窗未关,王梅全身被淋湿,下车找女孩理论。随后,饶瑶及其姐姐、婶婶三人当街对王梅进行踢打。
 汇报材料称:由于当天是赶场天,街面上行人很多,一时间场面混乱,为了控制局面,乡长金奇电话通知派出所和乡党委书记袁泽泓到现场参与处理。派出所的同志赶到现场后,饶瑶被带上警车,其婶婶倒在地上大喊“乡政府打死人了,派出所打死人了”。
 袁泽泓告诉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事发后,由于饶家两个女孩都是未成年人,派出所进行了批评教育,其父母也同意公开赔礼道歉。
 对于网帖中“游行”一说,袁泽泓表示否认。他说,派出所工作人员用手铐铐住女孩后,便带上警车,带回派出所了。而对于当时选择用手铐,袁泽泓告诉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是因为该女孩个头较大,工作人员并不知道她是未成年人。

   中共可乐乡委员会 可乐乡人民政府
  关于可乐乡开展“多彩贵州文明行动”农贸市场整治过程中暴力抗法情况汇报
  2013年3月30日11时至13时,可乐乡城管综合执法队在可乐街上开展“多彩贵州文明行动”农贸市场综合整治过程中,群众暴力抗法,几名群众辱骂城管综合执法队干部并打伤了一名副乡长。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案情经过
  可乐乡是赫章县的西部片区中心,全乡近40000人,集镇人口8000多,每逢赶集天加上威宁、云南及周边乡镇赶集人数多达30000余人,进出中巴车18辆、面包车80余辆,街上住户私家车近100辆。由于可乐是文保区及老区所在地,街面建筑横七竖八,杂乱无章,占道经营、撑棚架伞、乱停乱放特别严重,街道脏乱差问题突出,堵车现象普遍存在。
  可乐乡历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整脏治乱工作,2010年在猪市老包修建了农贸市场,全乡干部职工整顿两个多月但因群众抵触情绪太大而夭折。2012年4月赶集天,市委领导从可乐路过,乡主要领导和整脏治乱的分管领导受到了红色预警,市县整治办将可乐乡列为重点督查乡镇之一。要彻底解决可乐乡脏乱差问题,乡党委政府下决心向社会融资150万元重新选址修建了农贸市场。
  可乐乡农贸市场于2013年1月建成并试运营。试运营期间,乡直机关100多干部走访街上住户,发布并张贴公告3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20余幅,出动宣传车200余次,下发宣传单2000余份。按照市县文明办的要求,坚决取缔马路市场,严禁公路两侧摆摊设点、撑棚架伞,蔬菜水果一律进农贸市场进行交易。在有效的政策宣传下,大部分群众积极支持和拥护,但有少部分沿街住户因涉及个人利益,给党委政府出难题、找茬子,并到处宣传,乱发帖子:“政府逼迫搬迁农贸市场是替少数人谋利益,政府为少数人服务……等等”。鉴此,乡党委政府多次研究,决定将农贸市场收回管理,并抽调10名干部组成城管综合执法工作队,负责街面和农贸市场整治工作。
  3月30日,时逢赶场天,工作队在乡长金奇的带领下,象前几场一样沿街整治摊位和环境卫生,逐户对街面的摊点打招呼。当行至饶富贵家门口时,其二嫂就破口大骂,她的伞架超过规划线很多,工作队要求她把伞撤掉遭到她拒绝后,金奇就带头,工作队员们也跟着下车去做思想工作,此时她骂得更凶,金奇乡长要求工作队员“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并安排副乡长王梅、赵薇两名女同志录像取证。两名女同志实在听不下去,金奇就安排她们先行回乡政府。她们两个坐上车走的时候,饶富贵之女饶瑶就端了一盆脏水往车上泼,由于车窗未关,王梅全身被淋湿后气愤不过,就下车找饶瑶理论,在理论过程中,饶瑶一记耳光打在王梅脸上,随后其姐姐也扑上来打王梅,同时,陈子菊(饶瑶之婶婶)等就上来拉扯,有的妇女扯住她的头发往地上撞,还有的乱踢乱抓乱扯,导致王梅双手被抓破流血不止,颈部、腿部等多处软组织受伤。当天是赶场天,街面上行人很多,场面很混乱,为了控制局面,乡长金奇电话通知派出所和乡党委书记袁泽泓到现场参与处理。
  派出所的同志赶到现场后,饶瑶被带上警车,并询问还有那些参与打骂人,金奇指认陈子菊参与,陈当时就跑,派出所、乡干部就拦住她,陈就趁机倒在地上,并高声呼喊:“乡政府打死人了,派出所打死人了”,饶家一批人围住袁泽泓、金奇,并破口大骂。为了控制住局面,袁泽泓立即通知乡卫生院将王梅、陈子菊送到医院检查,要求围观的群众立即疏散,场面得以控制。
  二、产生暴力对抗的原因分析
  可乐乡政府修建农贸市场,得到广大群众的积极拥护。为了抓好农贸市场的管理,政府多次发布公告,乡村干部职工一百多人上街逐户做过思想工作,群众都知道市场由政府进行经营管理、蔬菜水果必须进入农贸市场交易、不允许公路两侧撑棚架伞等。出现本次事件的原因:一是有组织预谋。市场搬迁,必然影响少数群众(饶氏家族门面收入)的利益,政府宣传发动之初,饶家就组织召开了秘密会议,布局如何与党委政府对抗。为此,乡主要领导夜访了村头寨老,征求同意比较有威望的原可乐村老支书饶芝贤的意见,但以饶富贵、饶再富为首的暗中策划,要与可乐乡党委政府对抗到底。二是打击报复。饶富贵在街上经营一黑网吧,2012年群众反映至市长信箱强烈要求取缔,县工商、文广和可乐乡依法取缔后,一致怀恨在心,找机会打击报复。三是有保护伞。在取缔黑网吧时就谣言,“早上拿走下午就取回来,上面有的是人”。2013年又悄悄将黑网吧开起,周边群众怨声载道。发生殴打干部后乡党委政府对其社会关系进行了调查,并请有关人员打过招呼但无济于事,要坚决与党委政府对抗到底。
  三、处理意见及建议
  事件发生后,乡党委书记及时先后向安玲副县长、甘红梅部长、江耀波书记、孙逊县长和县公安局汇报,都要求“冷处理”。为了妥善解决问题,乡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并请甘红梅部长给王梅副乡长做思想工作,饶富贵也同意公开赔礼道歉并负责医疗费用,并要求对其孩子进行批评教育(通过公安机关调查,其女均未满十四岁)。但饶富贵至今不兑现承诺,反而不依不饶,公开扬言“饶家要捐款100万元,请有关媒体将此事炒作,坚决把书记乡长拿下等”。近期,又在赫章贴吧等多处乱发帖,公开污蔑、诽谤乡党委书记、派出所等,颠倒黑白,扰乱社会秩序。
  打人者猖獗!被打者委屈!和谐社会,干部也有尊严。该事件造成了极坏影响,严重制约了可乐乡各项工作的推进,少部分群众动不动就用上网发帖、上访要和政府对抗。建议:
  一是请县委政府明确公安机关严查,是否属于地方黑恶势力,是否有保护伞?并对殴打副乡长王梅一案进行调查处理。
  二是请公安机关(网监部门)严查乱发帖污蔑、侮辱乡政府、派出所及干部的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追究责任。
  中共可乐乡委员会 可乐乡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7日
  覃霞
有详细报道,看完才明白是因为清理占道经营引起的,楼主发的帖没头没尾搞不清状况!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3-5-27 23:07
有详细报道,看完才明白是因为清理占道经营引起的,楼主发的帖没头没尾搞不清状况!
麻烦给最新消息链接或者帖进来,主贴都是直接转过来的。
打印机 发表于 2013-5-27 23:14
麻烦给最新消息链接或者帖进来,主贴都是直接转过来的。
13楼!!!!
为了抓好农贸市场的管理,政府多次发布公告,乡村干部职工一百多人上街逐户做过思想工作,群众都知道市场由政府进行经营管理、蔬菜水果必须进入农贸市场交易、不允许公路两侧撑棚架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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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农贸市场不得要入场费和摊床费吗?增加运营成本老百姓当然不愿意,这样的事本地也发生过,最后也演变成小规模群众体育事件!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3-5-27 23:14
13楼!!!!
非常感谢
又在玩儿记者夜访救助站那一套么……
看完才知道,未成年保护有时候有点过头。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3-5-27 23:07
有详细报道,看完才明白是因为清理占道经营引起的,楼主发的帖没头没尾搞不清状况!
有些东西掐头去尾或者换个标题或者起个容易产生歧义的标题才能吸引眼球。
楼上几位ID在很艰难的洗地哦。请问你们几位13岁的时候在干嘛?从照片上看我看不出来女孩18以上。一个正常的成年人你们要有自己的判断力。事实可能是警方在维护秩序时和当事家庭发生冲突而采取的强硬措施这很正常。两方都有责任一是一二是二。不管是谁把一个年仅十三岁的小女孩拿来做文章都是别有用心的。现在CD比不上从前了各种群魔乱舞现象越来越严重了。
看来造谣确实是老百姓的本能。
问题的症结在占道经营 占道经营总归是不对的 所引发的问题 暴力抗法 暴力执法 谁软蛋就丢饭碗 舆论坐在哪方的椅子上说事 哪方就赢了~
倒水淋湿书记专车是什么情况?

我曾经在大会上给领导倒水时不慎打翻了领导的茶杯,泼了一桌子。{:soso_e110:}
不管谁对谁错,坐等明君出现,不管你承不承认!现在法律还是干不过权利和金钱!
情况不明,先不表态。不是说有录像吗
从第一张图片看,这小女孩个子不算大
howie1031 发表于 2013-5-27 22:31
缺乏监管的必然嘛
幼稚!真是极其幼稚!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3-5-27 22:55
乡书记有毛的执法权?赫章县公安局的公告怎么让人看不懂?公安局纪委、督查展开调查?这是什么事?
那句话是引号里的,引用的群众举报~~
zhfmj 发表于 2013-5-28 10:38
不管谁对谁错,坐等明君出现,不管你承不承认!现在法律还是干不过权利和金钱!
直接剥夺了公民的承认权?
out慢 发表于 2013-5-28 09:09
倒水淋湿书记专车是什么情况?

我曾经在大会上给领导倒水时不慎打翻了领导的茶杯,泼了一桌子。{:soso_e ...
估计你没闹明白怎么回事!首先:发帖人不是新闻记者,发的帖子也未必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其次,把可乐淋在书记的车上,怎么用了个“淋”字?无论是可乐瓶里的可乐还是倒在碗里的可乐貌似用“淋”字都不合适,如果在碗里,如果是不小心,因为地球引力,只会洒在地上,如果在瓶里,即使瓶子失手掉下,也只会掉下地上,没有外力作用的话,恐怕无论如何都“洒”到车上?再说了,现在的领导智商都不低,不管多好的车,别说不小心撒上可乐,即使是碰巧遇到一个挑大粪的老农,不小心大粪撒到车上(为什么这里用“洒”字呢?因为挑大粪的是桶,这个是可能会洒到车上的,但碗绝对不会撒到车上,瓶子里的水更不会!只会是故意的“泼”或者“倒”),他即使再恼火,在人多的公共场合,恐怕也要考虑考虑耍威风的风险成本!
   所以,本人感觉,帖子上所说,“不小心洒”是假,故意“泼”或者“倒”才是真,扰乱视听,真当网民都是脑残吗?当然,这所谓的“可乐”到底是可乐还是如官方所说的“脏水”,要看盛它的容器,只要是在瓶子里或者碗里,即使是脏水,那也算可乐!因为那可能都是入口的,能人自己口的,别人也没理由嫌脏,都能说得过去!当然也许有另外一种可能性:也不排除有人把可乐从小瓶倒到大的容器里(如水桶里和脸盆里或者面盆)喝,认为那样比较过瘾,当然纠纷的时候,就要证明那是可乐,而不是脏水了,总不能说拿脏水当可乐,拿“洒”字当“倒”或者“泼”用,利用悠悠之口吧!
官民矛盾成了主要矛盾。
howie1031 发表于 2013-5-27 22:25
相关官员必须双开 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傻子!躺在地上的照片就能证明是被别人打得吗?
所谓的游街更像是现场被拷然后徒步走到警车的过程。
按指印更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家族势力控制村里事务,想搞干部的时候,近亲属们指印一按一大堆,外姓人员给你递支烟,你敢不按?除非不下岗在村里混了!这种事经不起了解!乡党委书记能和这么多老百姓直接发生过矛盾?那倒真说明这个书记确实踏踏实实做群众工作了!这张签名这么多群众到底是是因为具体什么事情导致非得按指印要求那个书记下台?了解政府体制的都知道,党委管稳定,政府抓经济,党委书记没有具体活,怎么可能直接和群众发生冲突?能引起大规模群众不满的唯一可能就是贪污截留村里应发给群众的款项,拆迁赔偿不合理等也会导致群众不满,但那应该是镇长的事,算不到书记头上呀!唯一的可能性就是:此家家族势力太大,这个党委书记阻碍了他们的事!呵呵,要把这个党委书记扳倒而后快,从此以后再去的任何一个党委书记都不敢惹这家农村势力了!所以说,那个书记公开说那些话,最多算个言语不当!但也正常!
   个人感觉,这家要完蛋了!轻点属于家族势力过盛,重点就属于想造就一个独立王国了!当然,那个书记也会落个工作不得要领,调离岗位!
单听哪一面的都有问题,但是这个所谓的调查结论能做认定吗?
这算违宪吧?派出所现在还有权力抓别人游街?
人家小学六年级女孩打爆女同学的脾脏都没上铐,这个13岁女孩只是扇别人的耳光就被如此虐待,确实过分了。
一条街,警察抓了人是不是得把人带上车?呵呵,这就被游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