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打金门的253团团长和政委的坚忍与悲壮人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9:04:37
极富传奇色彩的政委 陈利华

陈利华,原29军85师253团政委,广东梅县人,1920年出生,1935年参加革命,1936年入党,1940年加入新四军。文武双全,多才多艺,擅长写诗和散文,还会演戏。登陆金门后陈利华协同团长徐博指挥部队与敌血战,后负伤失踪。

金门战斗之后,陈利华有一段令人难以置信的传奇经历。起初我对这个胜过小说故事情节的传奇将信将疑,后来又看到从台湾传来的书证材料,看来不假。这里我把这个人的传奇经历简述一下,其书证材料附录于后。

陈利华在金门战斗中负伤,他在被俘后身份没有暴露,被补入国民党军队,化名陈开中,他文武双全,多才多艺,擅长写诗和散文,还会演戏。后来他考取国民党军队的军校,毕业后从少尉一直升至国防部保密局上校军官,并试图通过香港与大陆情报机关取得联系。1981年被同乡陈瑞林告发。陈瑞林多次以揭发威胁进行勒索,最后因勒索未达到目的恼怒而揭发了陈利华的真实身份,陈利华随即被捕。陈利华身份暴露后,震惊了台湾政战局,对外不声张,立刻将陈利华秘密逮捕。在狱中他才将自己的大陆原籍及家人的详细情况告诉在台湾的妻儿。1981年11月,陈利华由蒋经国亲自下令以“匪谍罪”被处决。改革开放以后,陈利华的儿子陈启明到广东老家探访,据见到陈启明的人说,相貌酷似其父陈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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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打金门英雄徐博,至今生死不明!
徐博,原名徐泽民,浙江人,早年家住上海静安区,1939年到江苏扬中参加新四军, 上海解放后由254团副政委改任253团团长。他生性开朗,笑口常开,常常用上海话 说:“阿拉革命来的!”金门战斗前刚满30岁的徐博已有女友,本来要结婚的,但他 开玩笑说,金门是古代贬人充军之地,“且慢结婚,说不定充军金门!”这虽是玩笑,但也不乏预感。据徐博的战友、后来曾担任厦门水警区政治部主任的张茂勋回忆到:对进攻金门“徐博同志经反复考虑,提出准备工作不成熟,发起攻击条件不 具备,领导上不考虑,不采纳。”同事对徐博的评价是“能文能武,很会打战”。徐博率253团在进军福建的战事中屡建奇功,曾在福州以南活捉国民党中将军长和少 将副军长各一名。在金厦战役中又率先解放了集美镇,为渡海攻克厦门创造了有利条件。厦门解放后,253团奉命由85师师长兼政委朱云谦率领,归28军指挥,参加金门战斗。尽管徐博对战役的安排有看法,但还是义无返顾地参加了第一梯队的进 攻。253团在古宁头登陆后,成为各登岛团队中表现最为稳健和机智的一支,这与 徐博的军事才华和应变能力不无关系;他首先留下3营固守古宁头阵地,形成了登 陆部队唯一的“后方”阵地,此举为日后三天的抗击创造了条件。253团的2营迅速强占132高地,差一点双双击毙赶来132高地指挥战斗的国民党19军军长刘云瀚和25军 军长沈向奎。26日下午3时许,在古宁头的徐博通过步话机向在同安某地的我军85师师部报告说:“我身边还有20几个人,敌人四面进攻,情况紧急!”这是他留给祖国大陆战友最后的声音。在后援无望,敌军层层包围下,27日凌晨徐博和登岛部队 的各团残余战友从古宁头突围,向金门山区转移,以期援军日后的进攻。但转移的部队基本为敌军全歼,徐博下落不明。

  
    30年后,台北1979年8月31日出版的《近代中国》双月刊总第12期,刊发了“金门大捷30周年特辑”,辑中的“金门大捷30周年口述历史座谈会纪实”中突然披露了徐博的消息。参加座谈是金门战役中国民党军队的各级参战军官刘云瀚等十余人。其中当时任国民党19军18师54团团长的文立徽在座谈中谈到:“民国39年(1952年)2月下旬,住在金门太武山的民众向金门防卫司令部反映,他们种的地瓜常常在夜晚被部队偷吃,经查附近部队绝无此事,便判断可能是匿藏的敌人所为。于是出动一 个师的兵力,对太武山实施搜山。在一个山洞里,搜到一个匪干,长发长须,形同野人。据说已匿居山洞一百天以上。经说服后,他承认是匪军某团团长,叫徐博,每天晚上他下山偷吃地瓜维生,妄想等待他的军队登陆,期作内应,但终为我所俘获,未能得逞。”

  
    徐博团长被押到台湾的情况如何?在金门登陆战中被俘后押到台北内湖集中营 的原253团参谋俞洪兴于1950年3月被谴放回祖国大陆,他回忆说:徐博被“押到台 北内湖集中营,单独关在北边的一所牢房里,我只同他见过面,没有说过话。不久 他即被敌人转走,从此再无音信。”(《回顾金门登陆战》第265页)这是目前唯一的关于徐博在台情况的文字记录。从登陆金门的我军四个团长看,一个受伤后自尽牺牲,两个负伤奄奄一息而被 俘后牺牲,而徐博是唯一一个没有受伤而被俘的团长。事后台湾宣传媒体没有任何 关于徐博变节的报道,而变节这样的情况当时的*民党当局是求之不得的。如果徐 博是被国民党军事当局秘密处死,现在也该有一份骨灰得以返回故里;如果他还在 台湾的狱中,那他现在当是年过八旬的老人了,服刑已长达半个世纪。徐团长,你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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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富传奇色彩的政委 陈利华

陈利华,原29军85师253团政委,广东梅县人,1920年出生,1935年参加革命,1936年入党,1940年加入新四军。文武双全,多才多艺,擅长写诗和散文,还会演戏。登陆金门后陈利华协同团长徐博指挥部队与敌血战,后负伤失踪。

金门战斗之后,陈利华有一段令人难以置信的传奇经历。起初我对这个胜过小说故事情节的传奇将信将疑,后来又看到从台湾传来的书证材料,看来不假。这里我把这个人的传奇经历简述一下,其书证材料附录于后。

陈利华在金门战斗中负伤,他在被俘后身份没有暴露,被补入国民党军队,化名陈开中,他文武双全,多才多艺,擅长写诗和散文,还会演戏。后来他考取国民党军队的军校,毕业后从少尉一直升至国防部保密局上校军官,并试图通过香港与大陆情报机关取得联系。1981年被同乡陈瑞林告发。陈瑞林多次以揭发威胁进行勒索,最后因勒索未达到目的恼怒而揭发了陈利华的真实身份,陈利华随即被捕。陈利华身份暴露后,震惊了台湾政战局,对外不声张,立刻将陈利华秘密逮捕。在狱中他才将自己的大陆原籍及家人的详细情况告诉在台湾的妻儿。1981年11月,陈利华由蒋经国亲自下令以“匪谍罪”被处决。改革开放以后,陈利华的儿子陈启明到广东老家探访,据见到陈启明的人说,相貌酷似其父陈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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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打金门英雄徐博,至今生死不明!
徐博,原名徐泽民,浙江人,早年家住上海静安区,1939年到江苏扬中参加新四军, 上海解放后由254团副政委改任253团团长。他生性开朗,笑口常开,常常用上海话 说:“阿拉革命来的!”金门战斗前刚满30岁的徐博已有女友,本来要结婚的,但他 开玩笑说,金门是古代贬人充军之地,“且慢结婚,说不定充军金门!”这虽是玩笑,但也不乏预感。据徐博的战友、后来曾担任厦门水警区政治部主任的张茂勋回忆到:对进攻金门“徐博同志经反复考虑,提出准备工作不成熟,发起攻击条件不 具备,领导上不考虑,不采纳。”同事对徐博的评价是“能文能武,很会打战”。徐博率253团在进军福建的战事中屡建奇功,曾在福州以南活捉国民党中将军长和少 将副军长各一名。在金厦战役中又率先解放了集美镇,为渡海攻克厦门创造了有利条件。厦门解放后,253团奉命由85师师长兼政委朱云谦率领,归28军指挥,参加金门战斗。尽管徐博对战役的安排有看法,但还是义无返顾地参加了第一梯队的进 攻。253团在古宁头登陆后,成为各登岛团队中表现最为稳健和机智的一支,这与 徐博的军事才华和应变能力不无关系;他首先留下3营固守古宁头阵地,形成了登 陆部队唯一的“后方”阵地,此举为日后三天的抗击创造了条件。253团的2营迅速强占132高地,差一点双双击毙赶来132高地指挥战斗的国民党19军军长刘云瀚和25军 军长沈向奎。26日下午3时许,在古宁头的徐博通过步话机向在同安某地的我军85师师部报告说:“我身边还有20几个人,敌人四面进攻,情况紧急!”这是他留给祖国大陆战友最后的声音。在后援无望,敌军层层包围下,27日凌晨徐博和登岛部队 的各团残余战友从古宁头突围,向金门山区转移,以期援军日后的进攻。但转移的部队基本为敌军全歼,徐博下落不明。

  
    30年后,台北1979年8月31日出版的《近代中国》双月刊总第12期,刊发了“金门大捷30周年特辑”,辑中的“金门大捷30周年口述历史座谈会纪实”中突然披露了徐博的消息。参加座谈是金门战役中国民党军队的各级参战军官刘云瀚等十余人。其中当时任国民党19军18师54团团长的文立徽在座谈中谈到:“民国39年(1952年)2月下旬,住在金门太武山的民众向金门防卫司令部反映,他们种的地瓜常常在夜晚被部队偷吃,经查附近部队绝无此事,便判断可能是匿藏的敌人所为。于是出动一 个师的兵力,对太武山实施搜山。在一个山洞里,搜到一个匪干,长发长须,形同野人。据说已匿居山洞一百天以上。经说服后,他承认是匪军某团团长,叫徐博,每天晚上他下山偷吃地瓜维生,妄想等待他的军队登陆,期作内应,但终为我所俘获,未能得逞。”

  
    徐博团长被押到台湾的情况如何?在金门登陆战中被俘后押到台北内湖集中营 的原253团参谋俞洪兴于1950年3月被谴放回祖国大陆,他回忆说:徐博被“押到台 北内湖集中营,单独关在北边的一所牢房里,我只同他见过面,没有说过话。不久 他即被敌人转走,从此再无音信。”(《回顾金门登陆战》第265页)这是目前唯一的关于徐博在台情况的文字记录。从登陆金门的我军四个团长看,一个受伤后自尽牺牲,两个负伤奄奄一息而被 俘后牺牲,而徐博是唯一一个没有受伤而被俘的团长。事后台湾宣传媒体没有任何 关于徐博变节的报道,而变节这样的情况当时的*民党当局是求之不得的。如果徐 博是被国民党军事当局秘密处死,现在也该有一份骨灰得以返回故里;如果他还在 台湾的狱中,那他现在当是年过八旬的老人了,服刑已长达半个世纪。徐团长,你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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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前台湾警备总司令部70障判字第44号判决影本记载,陈利华兵败后假冒我方逃兵,改名「陈开中」,渗入国军伺机发展

訴願決定查詢結果
案由 陳啓明君申請陳開中君因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金事件
訴願人 陳啓明君
決定書字號 院臺訴字第0980093183號
日期 2009/9/15
全文 行 政 院 決 定 書 
訴願人:陳啓明君
訴願 代理人:崔駿武君
訴願人因申請陳開中君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金事件,不服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基修法字第0980000873號函,提起訴願,本院決定如下:   
主 文
訴願駁回。  
事 實
訴願人於95年6月6日向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以下簡稱補償基金會)申請其文陳開中君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金。案經該會以98年4月8日基修法字第0980000873號函復,以原判決認定陳開中君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係以陳開中君本名「陳麗華」於投入匪新四軍時更名「陳利華」,歷任匪新四軍政工隊員等偽職,38年間任偽253團政委時,率匪軍進犯金門,兵敗後假冒國軍逃兵,復更名「陳開中」,滲入國軍俟機發展,58年間復利用知其匪幹身分之陳姓同鄉(已故)赴香港之時,囑代向共匪取聯,並將服務單位編組及任務轉報與匪,為匪工作等事實,經陳開中君於自白書及調查筆錄中供認,陳開中君本名陳麗華君,為掩飾身分冒名「陳開中」一節,並據證人等結證無異,應認本案確有實據,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以下簡稱補償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不予補償。訴願人不服,以原判決對陳開中君定罪之唯一證據,似僅以陳君之自白,其他不論係證人等之證言,或國防部史政處46年2月編印之金門戰役一書所載內容,或陳姓同鄉曾於58年間前往香港等情,均僅為間接證據,不得據此推論陳開中君之內亂罪,應以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2項規定予以重新審查後,仍認陳開中君仍觸犯內亂罪,始符合補償條例第8條規定之依現行法律審查後,確有實據云云,提起訴願。   
理  由
按補償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補償:一、…。二、依現行法律或證據法則審查,經認定觸犯內亂罪、外患罪確有實據者。」
查依補償基金會卷附前臺灣警備總司令部70障判字第44號判決影本記載,略以陳開中君原名「陳麗華」,於投入皖南匪新四軍更名為「陳利華」,並曾任匪新四軍政工隊員,教導隊文化教員、指導員、匪抗大五分校政治處組織股股長、匪第1師第3旅第51團政治處副主任、匪第29軍第85師第253團政治處主任、副政委、政委等偽職,並參與匪所謂「如皋戰役」、「海安保衛戰」、「鹽城保衛戰」、「新安鎮戰役」、「沭陽戰役」、「徐蚌會戰」、「上海戰役」等武裝叛亂活動,攻擊國軍部隊,38年10月25日以偽第253團政委身分,率匪軍進犯金門,兵敗後假冒我方逃兵,改名「陳開中」,滲入國軍伺機發展,於國軍歷次辦理自覺表白時,均隱匿其匪黨身分,並於國軍人員安全調查表,就其經歷為虛偽之填載。58年間,復利用知其匪幹身分之陳姓同鄉(已故)赴香港之時,囑代向匪取聯,並將服務單位編組及任務轉報與匪,為匪工作等事實,業經陳開中君供認不諱。而陳開中君本名「陳麗華」,為掩飾身分冒名「陳開中」一節,並據證人等結證無異。國防部史政處46年2月編印之金門戰役一書中,對匪第85師第253團進犯金門,擔任右翼部隊各節,亦有明確記載,陳瑞粦君確曾於58年間前往香港,復有前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行文表可稽,其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事證明確等語。又上開前臺灣警備總司令部70障判字第44號判決所載之事實,經補償基金會調閱全案卷證資料審查,並參酌該卷附陳開中君70年7月13日自白書與同年、月14日調查筆錄影本記載,陳開中君供稱雖一方面循規蹈矩在崗位上工作,一方面在心裡卻靜觀大局變化,不管共黨是和平或武力解放台灣,都一定會向共黨表明身分,並積極提供我在台30餘年所知情況,實行歸隊。我混入國軍30餘年來,因為對中共存有希望,為共黨工作的心態始終未變,不時欲伺機潛返大陸,暨與大陸家人及共黨取聯等語,認定陳開中君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已達於著手實行之程度,確有實據。至訴願人質疑原判決所引據證據資料不符現行刑事訴訟之證據法則一節,以補償條例授權審查小組及基金會,針對審判當時,就論罪採證過程是否違反現行法律或證據法則予以審查,並非推翻原論罪所引之實體法律,而改以現行刑法所規定之構成要件為審查依據,亦非重新進行原刑事案件之證據調查程序而重為審理,有最高行政法院96年度判字第1424號判決可資參照。補償基金會以陳開中君因叛亂案件確有實據,依補償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規定,就訴願人申請陳開中君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金,核定不予補償,經核並無不妥,應予維持。
據上論結,本件訴願為無理由,爰依訴願法第79條第1項決定如主文。

訴願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  施 惠 芬
委員  王 俊 夫
委員  郭 介 恆
委員  陳 德 新
委員  蘇 永 富
委員  林 昱 梅
委員  洪 家 殷
委員  林 秀 蓮
委員  劉 連 煜


中 華 民 國 98  年 9 月  15  日
如不服本決定,得於決定書送達之次日起2個月內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你们尽力了!
{:155:}{:155:}
青山处处埋忠骨, 何须马革裹尸还
都是英雄
中共总有一天要彻底清算国民党的。
坚强的死去 发表于 2013-5-7 16:10
青山处处埋忠骨, 何须马革裹尸还
为国拼干最后一滴血,连马革裹尸都不能有吗?不能吗?不能吗?!
rephheal 发表于 2013-5-7 16:22
为国拼干最后一滴血,连马革裹尸都不能有吗?不能吗?不能吗?!
语文是咋学的?
金门之后的海南岛、舟山、大陈岛的胜利在一定程度上算是替烈士雪恨了。
corarbor 发表于 2013-5-7 16:29
语文是咋学的?
跟你学的一样好。
你联系我回楼上的上下文,
他说“何须马革裹尸还”,我感觉这个贴子里说这种话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痛,英雄为国捐躯,这么多年连回到故土安葬都不能做到,实在惋惜
都是为国尽力了
1981年被同乡陈瑞林告发。陈瑞林多次以揭发威胁进行勒索,最后因勒索未达到目的恼怒而揭发了陈利华的真实身份,陈利华随即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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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陈利华就应该当机立断干掉这厮 以陈利华保密局上校的身份 人为制造起车祸事故应该没什么问题 或者先发制人 揭发陈瑞林是共谍 保密局抓捕时拒捕被当场击毙
曾记得金门战役指挥官肖峰将军对此役到晚年都无法释怀…凤凰卫视曾播过…
1981年11月,陈利华由蒋经国亲自下令以“匪谍罪”被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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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暴露 再熬几年 1988年后估计就能以台胞身份公开回大陆了
莽莽长云 发表于 2013-5-7 15:54
附上:前台湾警备总司令部70障判字第44号判决影本记载,陈利华兵败后假冒我方逃兵,改名「陈开中」,渗入国 ...

以上九个伪委员 将来统一后一个都跑不了
{:soso_e109:}都是英雄,要永远记得他们!
向英雄致敬
为国拼干最后一滴血,连马革裹尸都不能有吗?不能吗?不能吗?!
你上语文课的时候在睡觉吗?
原253团参谋俞洪兴于1950年3月被遣返,而徐博1952年才被俘。

俞参谋怎么会知道徐团长的情况呢?
T-54坦克 发表于 2013-5-7 17:33
你上语文课的时候在睡觉吗?
又一个喷我的。我语文不会比你差。
原253团参谋俞洪兴于1950年3月被遣返,而徐博1952年才被俘。

俞参谋怎么会知道徐团长的情况呢?
这是算错数的结果。徐团长是民国三十九年被俘虏
附上:前台湾警备总司令部70障判字第44号判决影本记载,陈利华兵败后假冒我方逃兵,改名「陈开中」,渗入国 ...
向英雄致敬!


我记得看过的资料,徐博被验明正身后是被杀。

我记得看过的资料,徐博被验明正身后是被杀。
这筆账终会结算的
陈利华随即被捕。陈利华身份暴露后,震惊了台湾政战局,对外不声张,立刻将陈利华秘密逮捕。在狱中他才将自己的大陆原籍及家人的详细情况告诉在台湾的妻儿。1981年11月,陈利华由蒋经国亲自下令以“匪谍罪”被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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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就是不承认,一口咬定是对方诬告陷害呢,时间很久远了应该不会留下其他证据,就凭一个人的指控应该不能定罪吧
又一个喷我的。我语文不会比你差。
是在提点你,怎么如此不耐烦。。
都是为国尽力了
为党尽力而已
wangxiaohrbeu 发表于 2013-5-7 19:32
为党尽力而已
你心中的国在海峡对面?那你游过去吧,海峡没加盖儿
都是祖国的栋梁啊,应当被偶等纪念!
sunbamboo124 发表于 2013-5-7 19:44
你心中的国在海峡对面?那你游过去吧,海峡没加盖儿
国家和政权是两个概念,我心中的国是指包括大陆、台湾、金马、南海、钓鱼岛 在内的地理上的一个统一的区域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只不过是这个区域之内的一个政权而已。图样图森破
说不完,道不尽,,,,,
wangxiaohrbeu 发表于 2013-5-7 20:34
国家和政权是两个概念,我心中的国是指包括大陆、台湾、金马、南海、钓鱼岛 在内的地理上的一个统一的区域 ...
都知道是两个概念。
然后在此基础上应该怎样爱国想过没有?
这个要自己思考的。看多少网文都不能教给你。
忠勇
隼鹰 发表于 2013-5-7 17:05
以上九个伪委员 将来统一后一个都跑不了
这个好像是陈同志在台湾的家人还想申请什么补偿而提起的诉讼被驳回了,,,,,
wangxiaohrbeu 发表于 2013-5-7 20:34
国家和政权是两个概念,我心中的国是指包括大陆、台湾、金马、南海、钓鱼岛 在内的地理上的一个统一的区域 ...
可他是唯一合法的全国性政权,如果你不认同这一点,虽然我尊重你的选择,但我会鄙视你的
勇敢的米哈伊 发表于 2013-5-7 21:04
可他是唯一合法的全国性政权,如果你不认同这一点,虽然我尊重你的选择,但我会鄙视你的
我尊重你的鄙视
莽莽长云 发表于 2013-5-7 18:06
这是算错数的结果。徐团长是民国三十九年被俘虏
1911民国元年
pcmark2004 发表于 2013-5-7 21:52
1911民国元年
民国元年是1912年
wangxiaohrbeu 发表于 2013-5-7 21:36
我尊重你的鄙视

不管你尊重什么,首先就是要尊重现实。而现实就是台湾政府没有任何资格和能力能够代表全中国,而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这个资格
2009年的书面文件还称共党为“匪”呀。那么作为共党的一员,去台湾自助游会不会有危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