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美军上尉超市内遭袭 袭击者以“仇恨罪”被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4:31:43
据美联社4月15日报道,近日,47岁的男子吴义强(音译)因对一名美军上尉进行言语辱骂及人身攻击而遭到逮捕。目前,吴义强被判犯有“仇恨罪”。

4月11日,吴义强在纽约州首府奥尔巴尼的一家沃尔玛超市内对一名美军上尉首先进行言语辱骂骚扰,随后,吴姓男子挥拳殴打该美军上尉,数度击中其面部。这一切都被电力的监控设备拍摄下来。

警方称,吴姓男子的行为完全是针对该上尉在美军服现役的身份而为。“他开始是向那名长官竖起中指,直到那名长官问他这个手势是否是做给他的,情况进一步升级。”奥尔巴尼警察局的警官史密斯说道。

由于该男子言语攻击美国,并对美国上尉进行人身攻击,他被指控触犯“仇恨罪”。

另据《奥尔巴尼时报》4月13日报道,事发地点为纽约华盛顿大道的一家沃尔玛超市内,行凶人员吴义强为纽约斯克内克塔迪人。12日,吴义强被奥尔巴尼犯罪法庭判处三级攻击罪,随后,他因交5000美元(约合人民币3万元)的保释金而被释放。(张雪)

——美国千奇百怪的罪名:仇恨罪、流浪罪、……
http://military.china.com.cn/2013-04/18/content_28584111.htm据美联社4月15日报道,近日,47岁的男子吴义强(音译)因对一名美军上尉进行言语辱骂及人身攻击而遭到逮捕。目前,吴义强被判犯有“仇恨罪”。

4月11日,吴义强在纽约州首府奥尔巴尼的一家沃尔玛超市内对一名美军上尉首先进行言语辱骂骚扰,随后,吴姓男子挥拳殴打该美军上尉,数度击中其面部。这一切都被电力的监控设备拍摄下来。

警方称,吴姓男子的行为完全是针对该上尉在美军服现役的身份而为。“他开始是向那名长官竖起中指,直到那名长官问他这个手势是否是做给他的,情况进一步升级。”奥尔巴尼警察局的警官史密斯说道。

由于该男子言语攻击美国,并对美国上尉进行人身攻击,他被指控触犯“仇恨罪”。

另据《奥尔巴尼时报》4月13日报道,事发地点为纽约华盛顿大道的一家沃尔玛超市内,行凶人员吴义强为纽约斯克内克塔迪人。12日,吴义强被奥尔巴尼犯罪法庭判处三级攻击罪,随后,他因交5000美元(约合人民币3万元)的保释金而被释放。(张雪)

——美国千奇百怪的罪名:仇恨罪、流浪罪、……
http://military.china.com.cn/2013-04/18/content_28584111.htm
民主典范
吴义强? 有这个洋名吗?俺一激灵,还以为是爱国同胞呢~~
还第一次听说这个罪名
Hate crime,挺常见的,一般都是因为种族仇恨带出来的。 维基上这么定义:
--
按照犯罪学和目前已经存在的法律定义,仇恨罪行指的是由针对某一特定社会群组成员歧视性的犯罪行为。这些社会群组包括种族、宗教、性倾向、身心障碍、族群、国籍、年龄、性别、性别认同及政党等等。而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安全则大多是部分人群针对与其本身不同的外表、肤色、国家、语言、性取向、宗教信仰等由于歧视(仇恨)而引致包含但不限于凌辱、攻击甚至是谋杀等罪行。

http://zh.wikipedia.org/zh-cn/%E ... 8%E7%BD%AA%E8%A1%8C
洋大人的武功这么差啊  
这也可以???、
美国法律也太
k8ux 发表于 2013-4-18 20:39
洋大人的武功这么差啊
民主国的人民子弟兵,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Hate crime,挺常见的,一般都是因为种族仇恨带出来的。 维基上这么定义:  --  按照犯罪学和目前已经存在的 ...
这要在我朝,光仇富就得判多少人啊?还有仇官的,不敢想啊,我有罪
sduce 发表于 2013-4-19 13:39
这要在我朝,光仇富就得判多少人啊?还有仇官的,不敢想啊,我有罪
因为仇恨引发出来的“行动”,光在心里恨,什么都不说不做,怎么会有罪呢? 没有思想犯罪这么一说的(除非是“文革”,呵呵。。。)
话说,这上尉是文工团的啊,让人数度击中面部。。。。。活该
美国这种五发八门的法律很多,,,国内很多人就以为真的是毫无限制的自由,其实他们的自由是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之上的,你可以随便说,说完了违法了,坐牢就可以了,,,

这新闻真怪,明明最后判的是攻击罪。
这事儿要放在国内会先上微博,然后广大JY会掐头去尾带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大喊军队打人了云云。然后网易等地方就又沸腾了~
所以国内法律职业尤其是律师无比希望COPY美国的法治体系,那我们就NB大发了。

markchimo 发表于 2013-4-22 17:50
所以国内法律职业尤其是律师无比希望COPY美国的法治体系,那我们就NB大发了。


只要是法治社会,法律就必然会变得复杂,因为人类社会本身就是复杂的。
法律的复杂就必然会带来检察官、法官和律师这类职业的发达。就像医学的发展必然使得医生成为高度专业化的职业一样。

人治社会就不同了,青天大老爷口含天宪,什么都说了算,这样效率高多了,是不是?就像原始社会里的巫医,念几句咒语就可以包治百病
markchimo 发表于 2013-4-22 17:50
所以国内法律职业尤其是律师无比希望COPY美国的法治体系,那我们就NB大发了。


只要是法治社会,法律就必然会变得复杂,因为人类社会本身就是复杂的。
法律的复杂就必然会带来检察官、法官和律师这类职业的发达。就像医学的发展必然使得医生成为高度专业化的职业一样。

人治社会就不同了,青天大老爷口含天宪,什么都说了算,这样效率高多了,是不是?就像原始社会里的巫医,念几句咒语就可以包治百病
Nanji 发表于 2013-4-20 22:35
美国这种五发八门的法律很多,,,国内很多人就以为真的是毫无限制的自由,其实他们的自由是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之 ...
说完了坐牢?美国的法律虽多,但仅仅因为言论就坐牢的可不多!有宪法第一修正案呢
powerzaurus 发表于 2013-4-22 17:59
说完了坐牢?美国的法律虽多,但仅仅因为言论就坐牢的可不多!有宪法第一修正案呢
呵呵,在美国你要是发表种族性言论,真有坐牢的风险。
markchimo 发表于 2013-4-22 21:01
呵呵,在美国你要是发表种族性言论,真有坐牢的风险。
我说的是很少,不是没有。政治性的就更少了,烧国旗的那家伙差点被私刑处死,法院还是判他无罪。

powerzaurus 发表于 2013-4-22 23:47
我说的是很少,不是没有。政治性的就更少了,烧国旗的那家伙差点被私刑处死,法院还是判他无罪。


我说的是说完了违法了,,,你就看见,,,说完了,没看见违法了?

宗教,体重,长相,,残疾,,,种族,,泄愤性质的威胁性语言,,,,还有很多,,,你敢说?

连警察逮捕你的时候你都可以随便说,说完了,承担责任就是了

我所强调的是,你可以随便说,但是你要承担责任,,,,,,并不是说不允许你说,,,  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


powerzaurus 发表于 2013-4-22 23:47
我说的是很少,不是没有。政治性的就更少了,烧国旗的那家伙差点被私刑处死,法院还是判他无罪。


我说的是说完了违法了,,,你就看见,,,说完了,没看见违法了?

宗教,体重,长相,,残疾,,,种族,,泄愤性质的威胁性语言,,,,还有很多,,,你敢说?

连警察逮捕你的时候你都可以随便说,说完了,承担责任就是了

我所强调的是,你可以随便说,但是你要承担责任,,,,,,并不是说不允许你说,,,  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

powerzaurus 发表于 2013-4-22 17:57
只要是法治社会,法律就必然会变得复杂,因为人类社会本身就是复杂的。
法律的复杂就必然会带来检察官 ...
美国法制?这才是扯淡。
有人在麦当劳买了咖啡,然后自己洒了把自己烫着了,判了麦当劳赔286W刀,最后麦当劳赔了60W刀以上(庭外和解)。真是法制啊。
这种由一群不见得有法律常识或者相关专业知识的人来判定被告是否有罪(!)的体系,才叫人治。
像你所热爱的英美海洋法系,其实法律条文是不如大陆法系严格复杂的,因为其更注重判例的运用。
Nanji 发表于 2013-4-20 22:35
美国这种五发八门的法律很多,,,国内很多人就以为真的是毫无限制的自由,其实他们的自由是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之 ...
公共场合大喊“奥黑是黑奴,滚回非洲”肯定是犯法的。

hukehao111 发表于 2013-4-23 06:42
美国法制?这才是扯淡。
有人在麦当劳买了咖啡,然后自己洒了把自己烫着了,判了麦当劳赔286W刀,最后麦 ...


首先法治和法制是完全两个概念。
其次,你说的案例我没见过,有更详细的资料吗?

“这种由一群不见得有法律常识或者相关专业知识的人来判定被告是否有罪(!)的体系,才叫人治。” 你是想说陪审团制度吧?对陪审团制度,争议确实很多。陪审团制度是有明显的弱点,所有的“法治”都会有“人治”的困惑,最初的立法、审理、最终的判定,都有“人”的参与。陪审团制度设计立论认为,如果一切是清清楚楚、一目了然的话,一般常人的智力就足以判断。当然,前提是这个社会里,普通民众是不受任何控制的。

其实,即使在陪审团制度得到最广泛应用的美国,人们也从来不认为它是一个完美的制度,只是找不到一个比它更好的制度罢了。这正像美国人有时候开玩笑的说法:如果你不把陪审团制度和其它国家的制度相比的话,它真是糟透了。我个人同意这个看法:评价一个制度是否合理,要放在比较的环境下。这个世界上不存在完美的制度,只存在更合理的制度。

至于所谓英美海洋法系和大陆法系,我个人都是无所谓的,最关键的是司法独立。简单地说,政府、政党都和个人一样,处在法律之下,不存在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力量,这才是法治社会。

至于你说的“法律条文是不如大陆法系严格复杂的”其实有点误导,海洋法系里面,判例本身即是法律。实际上,因为判例数量太多,海洋法系远比大陆法系更为复杂,更需要专业知识,这是我个人的理解。
hukehao111 发表于 2013-4-23 06:42
美国法制?这才是扯淡。
有人在麦当劳买了咖啡,然后自己洒了把自己烫着了,判了麦当劳赔286W刀,最后麦 ...


首先法治和法制是完全两个概念。
其次,你说的案例我没见过,有更详细的资料吗?

“这种由一群不见得有法律常识或者相关专业知识的人来判定被告是否有罪(!)的体系,才叫人治。” 你是想说陪审团制度吧?对陪审团制度,争议确实很多。陪审团制度是有明显的弱点,所有的“法治”都会有“人治”的困惑,最初的立法、审理、最终的判定,都有“人”的参与。陪审团制度设计立论认为,如果一切是清清楚楚、一目了然的话,一般常人的智力就足以判断。当然,前提是这个社会里,普通民众是不受任何控制的。

其实,即使在陪审团制度得到最广泛应用的美国,人们也从来不认为它是一个完美的制度,只是找不到一个比它更好的制度罢了。这正像美国人有时候开玩笑的说法:如果你不把陪审团制度和其它国家的制度相比的话,它真是糟透了。我个人同意这个看法:评价一个制度是否合理,要放在比较的环境下。这个世界上不存在完美的制度,只存在更合理的制度。

至于所谓英美海洋法系和大陆法系,我个人都是无所谓的,最关键的是司法独立。简单地说,政府、政党都和个人一样,处在法律之下,不存在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力量,这才是法治社会。

至于你说的“法律条文是不如大陆法系严格复杂的”其实有点误导,海洋法系里面,判例本身即是法律。实际上,因为判例数量太多,海洋法系远比大陆法系更为复杂,更需要专业知识,这是我个人的理解。
肃反委员会 发表于 2013-4-23 09:14
公共场合大喊“奥黑是黑奴,滚回非洲”肯定是犯法的。
这个还真未必。奥黑属于公众人物,骂他基本不犯法。
powerzaurus 发表于 2013-4-23 11:59
这个还真未必。奥黑属于公众人物,骂他基本不犯法。
奥黑是政治人物,骂奥黑的能力与知识是没问题.
种族攻击可是问题.....天朝人民又会将这理解为"洋鬼子假民主"了.
要在中国这小子先会被暴打一顿,在上背拷,关起来。
新大陆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啊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3-4-23 12:12
奥黑是政治人物,骂奥黑的能力与知识是没问题.
种族攻击可是问题.....天朝人民又会将这理解为"洋鬼子假民 ...
这种属于民事案件,要让骂人者坐牢需要奥黑本人或者司法部起诉,但我觉得奥黑不会这么干。

天朝小将对付洋鬼子假民主的办法多了,最常见的就是偷换概念,把民主等同于“绝对自由”。你没有“绝对自由”,就是假民主。还有一点,在这个问题上,他们是绝对不会和天朝类似的例子比较的。

Nanji 发表于 2013-4-23 04:30
我说的是说完了违法了,,,你就看见,,,说完了,没看见违法了?

宗教,体重,长相,,残疾,,,种族,,泄 ...
你强调的是事后惩罚,没有事先审查权;我说的是对言论自由的总体限制程度,其实没什么冲突,言语上也无冒犯之意。海涵!
一种颜色丶 发表于 2013-4-18 18:41
吴义强? 有这个洋名吗?俺一激灵,还以为是爱国同胞呢~~
就是华人 视频没看过?
nightlike 发表于 2013-4-23 20:07
就是华人 视频没看过?
4月18日18日还没有视频出来,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