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用定位仪跟踪丈夫 抓到小三泼汽油将其烧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8:57:38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detail_2013_04/02/23769727_0.shtml
原标题:台州一轿车起火 疑是原配烧死“小三” 已有一人前去自首

本报讯 3月30日晚,台州路桥区西路桥大道发生一起轿车起火事故,一名女性被烧死。

昨天,有知情者告诉记者,这其实是一起“原配”怒杀“小三”的惨剧。

“这辆轿车是一名40多岁的男子的。30号晚上,男的跟一名年轻女子到这一带开房,结果被他老婆知道了。”

知情者说,老婆偷偷在男子的车上安装了定位仪器,据此找到了车子,并带上事先准备的汽油,利用备用钥匙打开丈夫的车,躲在了车后座。

“年轻女子和男子约会结束后,男子去退房,小三去车里等候。她一坐上车,老婆就拿汽油泼她,点火后逃跑。”

记者昨日向警方求证这一说法,民警没有否认,但表示案子细节暂时不方便透露。“不过放火的那名女子当天晚上就已经到我们局里投案自首了。”民警说,犯罪嫌疑人曾某今年40岁,是江西省吉安人。

据悉,曾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昨日已经被路桥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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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 10:55 上传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detail_2013_04/02/23769727_0.shtml
原标题:台州一轿车起火 疑是原配烧死“小三” 已有一人前去自首

本报讯 3月30日晚,台州路桥区西路桥大道发生一起轿车起火事故,一名女性被烧死。

昨天,有知情者告诉记者,这其实是一起“原配”怒杀“小三”的惨剧。

“这辆轿车是一名40多岁的男子的。30号晚上,男的跟一名年轻女子到这一带开房,结果被他老婆知道了。”

知情者说,老婆偷偷在男子的车上安装了定位仪器,据此找到了车子,并带上事先准备的汽油,利用备用钥匙打开丈夫的车,躲在了车后座。

“年轻女子和男子约会结束后,男子去退房,小三去车里等候。她一坐上车,老婆就拿汽油泼她,点火后逃跑。”

记者昨日向警方求证这一说法,民警没有否认,但表示案子细节暂时不方便透露。“不过放火的那名女子当天晚上就已经到我们局里投案自首了。”民警说,犯罪嫌疑人曾某今年40岁,是江西省吉安人。

据悉,曾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昨日已经被路桥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奸夫咋没一起烧死呢?
怎么搞的,没烧死主犯.
大陆啥时候设立通奸罪啊?不过怕这个罪名一设,很多公仆都得进去
傻女的,把自己搭进去了。
这老公会找小四么
武昌鱼 发表于 2013-4-2 11:13
大陆啥时候设立通奸罪啊?不过怕这个罪名一设,很多公仆都得进去

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这个罪一设立,如果以婚外性行为为判定标准的话,不敢说50%,20%以上的30-60岁的男的,可能都要进去。
还通奸罪,发达国家有几个还有这种封建残余法律的?
nightspeed 发表于 2013-4-2 11:16
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这个罪一设立,如果以婚外性行为为判定标准的话,不敢说50%,20%以上的30-60岁的 ...
大乱才需要大治嘛:D,还有20%的女的也要进去,多好,都是壮年劳动力啊,监狱工厂可以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不过宾馆等第三服务业怕是要倒霉了
武昌鱼 发表于 2013-4-2 11:20
大乱才需要大治嘛,还有20%的女的也要进去,多好,都是壮年劳动力啊,监狱工厂可以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 ...
谁敢通过这种法律,我一定会代表淫民枪毙他:D
主犯快活了,可以找小四了
nightspeed 发表于 2013-4-2 11:16
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这个罪一设立,如果以婚外性行为为判定标准的话,不敢说50%,20%以上的30-60岁的 ...
不用设通奸罪,只要把重婚罪的判定范围放宽就行了
咋就这么冲动泥?
正好原配、小三都玩腻了,正愁不好抽身呢。
这个还不是便宜她老公,老婆坐牢了,他又可以找小四小五了。真要烧,应该把老公一起烧死
奸夫淫妇一起做了,倒也有种。只烧小三不灭奸夫,奇葩
这男的真幸福, 自己不出手,干掉两个。 可以痛痛快快找小4小5了{:soso_e120:}
哎,不能好聚好散吗?有孩子没?
何苦来哉!没有必要!

遇到负心人,拿回自己应得之物(比如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迫使对方尽自己的应尽之责(比如抚养子女,比如对方应为出轨等错误承担的赔偿等),然后离婚,这是最好的选择了。

打感情官司是没有意义的。
因为爱,根本就不是“该不该”的问题,而是“有没有”的问题。即使你对他/她非常非常好、特别特别爱,你也没法要求对方给予对等的回报。
他/她若无情我便休,再纠结下去是浪费自己的生命,也是对自己的一种侮辱,我是不屑强迫任何人喜欢我的,老z有的是人喜欢,对我而言你不过是“大江里面撒泡尿——有你不多没你不少”,你有眼无珠是你自己的损失而不是我的损失。

哎,不能好聚好散吗?有孩子没?
很可能有孩子
——女主只烧小三,没烧老公
这老公飞来横福
饱食而乱喷 发表于 2013-4-2 12:43
很可能有孩子
——女主只烧小三,没烧老公
冲动是魔鬼呀;只可怜了孩子,恶魇可能随其一生
武昌鱼 发表于 2013-4-2 11:13
大陆啥时候设立通奸罪啊?不过怕这个罪名一设,很多公仆都得进去
设立通奸罪?人家方舟子方大公知还在呼唤性自由呢。
她丈夫本来想甩小三甩不掉》》》》结果。。。。
原配太傻了…要烧也该奸夫淫妇一起烧啊…这下便宜贱男了,孩子可可怜了…
out慢 发表于 2013-4-2 12:42
何苦来哉!没有必要!

遇到负心人,拿回自己应得之物(比如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迫使对 ...
这个同意。

这样做实际上是承认了妇女对于男性的依附地位和人格……
升官发财死老婆。这个虽没死原配,实际效果更好
哪个男的爽了……
小三没了大不了另找一个,老婆进去了就彻底没人管了。
这个元配划不来啊……
一点反跟踪技术都不懂的下场
nevermore123 发表于 2013-4-2 13:04
设立通奸罪?人家方舟子方大公知还在呼唤性自由呢。
方舟子是公知? 很多人说方是五毛呢。 意见不合就扣帽子很没劲。  
都成年人了 还通奸罪个P啊 ,当中国是沙特呢
这下他老公happy了~
scut_m 发表于 2013-4-2 11:26
不用设通奸罪,只要把重婚罪的判定范围放宽就行了
只同居不结婚的怎么破?
xutian79 发表于 2013-4-2 16:32
只同居不结婚的怎么破?
你以为重婚罪真是只有已婚者又和他人去办结婚登记才适用的么?
同居就属于事实婚姻,本来就是不用改都符合重婚罪标准
放宽标准之后,则是连一两次婚外情都包括。
scut_m 发表于 2013-4-2 16:41
你以为重婚罪真是只有已婚者又和他人去办结婚登记才适用的么?
同居就属于事实婚姻,本来就是不用改都符 ...
如果双方都是单身, 也不居住在一起, 也就是约个炮的朋友(炮友)关系, 这能算重婚?
这种行为不是有病么,愁人啊,这个社会怎么了
xutian79 发表于 2013-4-2 16:53
如果双方都是单身, 也不居住在一起, 也就是约个炮的朋友(炮友)关系, 这能算重婚?
这个当然不算
设立重婚罪是要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惩罚婚外情等破坏婚姻的行为,未婚者的关系当然不在保护范围内。
一个用烧死其他女人这种手段的女人,就是没本事的女人,烧死自己男人的女人,那才是有手段
没本事以美味取胜,所以出此下策
武昌鱼 发表于 2013-4-2 11:13
大陆啥时候设立通奸罪啊?不过怕这个罪名一设,很多公仆都得进去
90年代才砍掉的通奸罪,你又要恢复?
这下,这个丈夫彻底摆脱这个黄脸婆了

而且是正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