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女子携米粉出关被香港海关扣留,遭海关人员嘲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7:09:14


“南京的黄小姐不小心触碰了香港政府的限带令,一个月后她将在香港出庭受审,面对的将是一笔数额不小的罚款。”

  本报讯你知道吗,奶米粉等同于奶粉,也在香港限制出关物品范围内。因为媒体的误读和海关人员的错误解释,南京的黄小姐不小心触碰了香港政府的限带令,一个月后她将在香港出庭受审,面对的将是一笔数额不小的罚款。

  “我在出发之前就知道香港政府的禁令,游客只允许携带2罐婴幼儿奶粉出关,这个没问题。但是我真不知道奶米粉也算奶粉。”南京的黄小姐3月15日和同事一起去香港,这是她第一次去香港。由于答应帮助给亲戚的小孩带米粉,进入香港前她特意咨询了海关人员,香港对婴儿米粉的购买数量是否有限制。对方答复奶粉是限制的,婴儿米粉是不限的。得到了满意的答复后,黄小姐就放心地和同事一起逛街去了。

  “我与同事在尖沙咀购物后即将去坐地铁回程时,在靠近尖沙咀地铁站的万宁超市购买了4罐美素牌佳儿精装奶米粉,每罐净含量300克。当时我同事在门口等我,我出来以后,都打算走了,她突然说要给自己的亲戚打个电话问问是否要奶粉,结果对方说好的。她就进去买了,她买了4罐奶粉出来,请我过关的时候帮她带两罐,这样正好。我想,反正咨询过了,米粉不算数量,于是同意了。”黄小姐在电话里叙述了事情的经过。

  傍晚,黄小姐和同事从落马洲排队过关的时候被扣留。香港海关工作人员从她的行李里查出2罐奶粉,重1.8公斤;4罐婴儿奶米粉,重1.2公斤,总数已经达到了3公斤,超过了香港政府颁布的每人携带配方粉总净重不超过1.8公斤的限制。

  黄小姐对此极为不解,入关前已经咨询过,米粉不算奶粉,不在限制范围内。但对方答复:你咨询的工作人员工号是什么,有无电话录音?这些黄小姐都拿不出来,于是她必须接受所有的法律流程:海关录口供、警局留底、警局报到、开庭。“我因为向海关提供了一个香港人士的地址,所以3月15日晚不用被扣留在香港海关过夜,否则没有地址就一定会被扣。我向香港落马洲警局交了1000港币,将自己保释了出来。但我必须在4月16日重返香港落马洲警局报到,4月18日要在香港出庭。据说如果认罪会罚款比较少,如果狡辩程序会更多。”黄小姐说。

  “你知道我一个人孤零零地被关在海关的玻璃房子里多无助吗?我没想占便宜,也不是有意多带,但你们真的没跟我说米粉也算奶粉。”黄小姐在跟记者讲述时声音哽咽了,她觉得特别委屈。

  在被海关隔离的时候,她还遭遇了工作人员的冷嘲热讽。“在小隔间里我无助慌乱的时候,那个第一个把我喊下来的年纪较大的工作人员跟我说过一句:你妈妈没有教过你吗,这些就不要帮人家带啊,如果是我女儿我肯定跟她说的啊!”黄小姐说,“我当时脑子里一团乱,谁都知道米粉和奶粉是有区别的呀。”

  那么,米粉算不算奶粉,在不在港府的限制之内呢?

  香港政府颁布的《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禁止任何人从香港输出,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的配方粉(包括奶粉或豆奶粉),除非该人士已获发出口许可证。里面提及的“配方粉”即婴幼儿食用奶粉,指符合以下描述的粉状物质。包括“供或看似是供年龄未满36个月的人食用;及是或看似是粉状的奶或类似奶的物质”,用以满足年龄未满36个月的人的全部或部分营养需要。违例者一经定罪,可被罚款港币500000元及监禁2年。

  黄小姐购买的是美素牌佳儿精装奶米粉,由于该物品已经被海关没收,黄小姐记不得里面的具体物质成分。对此问题,记者拨通了香港海关问询电话,对方工作人员明确答复奶米粉也算配方粉,不管是奶粉或者奶米粉,里面只要含有奶的成分都在限制携带之列。但是如果是纯米粉或者纯豆粉,则不限制出关携带数量。

http://news.sina.com.cn/s/2013-03-18/0000265605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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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说什么,跟吃了苍蝇一样恶心,古有洋租界,今存香港角,以后不去香港消费了,让乃们得瑟

“南京的黄小姐不小心触碰了香港政府的限带令,一个月后她将在香港出庭受审,面对的将是一笔数额不小的罚款。”

  本报讯你知道吗,奶米粉等同于奶粉,也在香港限制出关物品范围内。因为媒体的误读和海关人员的错误解释,南京的黄小姐不小心触碰了香港政府的限带令,一个月后她将在香港出庭受审,面对的将是一笔数额不小的罚款。

  “我在出发之前就知道香港政府的禁令,游客只允许携带2罐婴幼儿奶粉出关,这个没问题。但是我真不知道奶米粉也算奶粉。”南京的黄小姐3月15日和同事一起去香港,这是她第一次去香港。由于答应帮助给亲戚的小孩带米粉,进入香港前她特意咨询了海关人员,香港对婴儿米粉的购买数量是否有限制。对方答复奶粉是限制的,婴儿米粉是不限的。得到了满意的答复后,黄小姐就放心地和同事一起逛街去了。

  “我与同事在尖沙咀购物后即将去坐地铁回程时,在靠近尖沙咀地铁站的万宁超市购买了4罐美素牌佳儿精装奶米粉,每罐净含量300克。当时我同事在门口等我,我出来以后,都打算走了,她突然说要给自己的亲戚打个电话问问是否要奶粉,结果对方说好的。她就进去买了,她买了4罐奶粉出来,请我过关的时候帮她带两罐,这样正好。我想,反正咨询过了,米粉不算数量,于是同意了。”黄小姐在电话里叙述了事情的经过。

  傍晚,黄小姐和同事从落马洲排队过关的时候被扣留。香港海关工作人员从她的行李里查出2罐奶粉,重1.8公斤;4罐婴儿奶米粉,重1.2公斤,总数已经达到了3公斤,超过了香港政府颁布的每人携带配方粉总净重不超过1.8公斤的限制。

  黄小姐对此极为不解,入关前已经咨询过,米粉不算奶粉,不在限制范围内。但对方答复:你咨询的工作人员工号是什么,有无电话录音?这些黄小姐都拿不出来,于是她必须接受所有的法律流程:海关录口供、警局留底、警局报到、开庭。“我因为向海关提供了一个香港人士的地址,所以3月15日晚不用被扣留在香港海关过夜,否则没有地址就一定会被扣。我向香港落马洲警局交了1000港币,将自己保释了出来。但我必须在4月16日重返香港落马洲警局报到,4月18日要在香港出庭。据说如果认罪会罚款比较少,如果狡辩程序会更多。”黄小姐说。

  “你知道我一个人孤零零地被关在海关的玻璃房子里多无助吗?我没想占便宜,也不是有意多带,但你们真的没跟我说米粉也算奶粉。”黄小姐在跟记者讲述时声音哽咽了,她觉得特别委屈。

  在被海关隔离的时候,她还遭遇了工作人员的冷嘲热讽。“在小隔间里我无助慌乱的时候,那个第一个把我喊下来的年纪较大的工作人员跟我说过一句:你妈妈没有教过你吗,这些就不要帮人家带啊,如果是我女儿我肯定跟她说的啊!”黄小姐说,“我当时脑子里一团乱,谁都知道米粉和奶粉是有区别的呀。”

  那么,米粉算不算奶粉,在不在港府的限制之内呢?

  香港政府颁布的《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禁止任何人从香港输出,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的配方粉(包括奶粉或豆奶粉),除非该人士已获发出口许可证。里面提及的“配方粉”即婴幼儿食用奶粉,指符合以下描述的粉状物质。包括“供或看似是供年龄未满36个月的人食用;及是或看似是粉状的奶或类似奶的物质”,用以满足年龄未满36个月的人的全部或部分营养需要。违例者一经定罪,可被罚款港币500000元及监禁2年。

  黄小姐购买的是美素牌佳儿精装奶米粉,由于该物品已经被海关没收,黄小姐记不得里面的具体物质成分。对此问题,记者拨通了香港海关问询电话,对方工作人员明确答复奶米粉也算配方粉,不管是奶粉或者奶米粉,里面只要含有奶的成分都在限制携带之列。但是如果是纯米粉或者纯豆粉,则不限制出关携带数量。

http://news.sina.com.cn/s/2013-03-18/0000265605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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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说什么,跟吃了苍蝇一样恶心,古有洋租界,今存香港角,以后不去香港消费了,让乃们得瑟
嗯,以后跟香港人打交道必须录音,保存证据才能自证清白
总之,如我原文所说,香港海关态度是好的,中间有表示个人是愿意相信我的,但流程一定要走。没有人关住我,全程有海关陪同,哪怕是去警局,最后从警局出来,他们又带我到关口,在关口他们还下车与我挥手告别,有礼貌再见,然后各自离去。我个人也相信,他们内心是理解我的。

截止目前为止,和我碰过头的南京媒体,只有金陵晚报一家。而我却看到有的南京媒体发布的微博里,有描述:“我被关在里面很无助”。我不知道报刊行业的行业准则是什么样,身在同一个城市,希望你像我一样善良,因为你在公共场合说的话,有可能对我的判决产生任何不可知的影响。不知道其他城市的消息如何

当事人的微博,黑港心切的人又暴露了
南京的报纸是有良心的,看是港人不顺眼。。。
吉祥堕天 发表于 2013-3-19 12:16
嗯,以后跟香港人打交道必须录音,保存证据才能自证清白
就算录音也要先告诉对方,私下录不认的。。
这件事情已经有新进展了,香港海关已经认定奶米粉不算奶粉
@人民日报 已经发微博了
lucifer1111 发表于 2013-3-19 12:36
这件事情已经有新进展了,香港海关已经认定奶米粉不算奶粉
@人民日报 已经发微博了
晕,还真有个人民日报的注册ID
圣马丁骑士 发表于 2013-3-19 12:43
晕,还真有个人民日报的注册ID
.......这个算保留账户?
总之,如我原文所说,香港海关态度是好的,中间有表示个人是愿意相信我的,但流程一定要走。没有人关住我, ...
链接呢,我去围观下
不过一买买四听,这么下去迟早米粉也得被限购了。
黑港心切,促族群对立,这都是些什么人?唯恐天下不乱
bob9979 发表于 2013-3-19 14:10
黑港心切,促族群对立,这都是些什么人?唯恐天下不乱
因为眼下图纸不买MD的帐
这个纯粹是香港海关的人素质参差不齐的表现。同样的条例,有人素质高就能作出正确的解释,有人素质低理解就是错误的。
这女人进入的时候赶上个高素质的,出香港时就赶上一群素质低的。
美素佳儿也有病,婴儿米粉里都多少会有些奶的成分啊,就美素佳儿手贱嘴巴贱,非要加个“奶”字。
米粉要是能当奶粉喝,印度尼西亚早就归三哥管了.
这个搞下去不是个办法,国家要想办法促进族群融合啊
利之所在,媒体习惯性的兴风作浪拨弄是非。就事论事的话,只是香港海关人员素质的个体问题,这篇报道导给大众的印象却是香港全体的倾向
利之所在,海关里有的人就是习惯性的鸡蛋里调骨头。
一个人素质不够,作了错误的判断,一群人素质也不高,人云亦云,
水平不高所以做不到纠正同事的错误。
总想抓超标携带奶粉,实在抓不到超标的奶粉,就把米粉也拉出来充数。
总之,如我原文所说,香港海关态度是好的,中间有表示个人是愿意相信我的,但流程一定要走。没有人关住我, ...
或者说此女和见了洋大人要跪一样,见了高等华人也跪
要不是国内媒体仗义报道,人家香港海关那会鸟你
以后不用给香港人面子了
中央对港政策也该变变了,为了面子,输血养活800万白眼狼一等公民
有时候怎么说呢?没有录音没有录像,我就说进来问过你们的,这怎么查?要是在大陆,这也不是大事,警察也就做个记录就放了,人家香港比较严其实也没有错。
很多时候,大陆这边,真的很宽松,宽松到其实大部分规定都可以不遵守。
RedTide 发表于 2013-3-19 19:38
或者说此女和见了洋大人要跪一样,见了高等华人也跪
要不是国内媒体仗义报道,人家香港海关那会鸟你
当事人描述的很清楚,只能说有的人对港人太自卑了,所以觉得别人也应该很自卑
这也能被盗 发表于 2013-3-19 13:42
链接呢,我去围观下
新浪微博找当事人不就完了,这事就是通过新浪微博红的,别做伸手党

关隐达 发表于 2013-3-19 20:01
有时候怎么说呢?没有录音没有录像,我就说进来问过你们的,这怎么查?要是在大陆,这也不是大事,警察也就 ...


啥叫“严”?
大陆干嘛就要作记录呀,限购的是奶粉,香港海关自以为是的把米粉当奶粉
怎么就不是错了。
这件事跟她事先有没有咨询过海关根本没关系。
关键是出香港时遇到的海关人员水平太低,不能正确掌握条例,当时在场的其他
海关人员水平不够,不敢于推翻别人的错误决定。
关隐达 发表于 2013-3-19 20:01
有时候怎么说呢?没有录音没有录像,我就说进来问过你们的,这怎么查?要是在大陆,这也不是大事,警察也就 ...


啥叫“严”?
大陆干嘛就要作记录呀,限购的是奶粉,香港海关自以为是的把米粉当奶粉
怎么就不是错了。
这件事跟她事先有没有咨询过海关根本没关系。
关键是出香港时遇到的海关人员水平太低,不能正确掌握条例,当时在场的其他
海关人员水平不够,不敢于推翻别人的错误决定。
这让我想起了进迪斯尼,大陆的要开包查食品,洋人不用,所以洋人可以自带食品进去,大陆的只能进去被宰
去香港送钱受气,去台湾送钱送命,可怜的大陆同胞咱能有些志气么?
看她的长博里详细说明的事情经过,最初香港海关长时间查阅手册后仍得出错误结论。
这点非常可疑,很有可能是没在手册里找到违法的依据,但因为已经以执法者的身份
找了麻烦,为了自己的面子,权威,永远肯定正确的自我良好感觉,索性将错就错。
奶米粉也是奶粉吧。
说实话我对那没好感
可能蜗牛也是牛,麻花也算花吧
逸仙润之尊仲尼 发表于 2013-3-19 18:08
这个搞下去不是个办法,国家要想办法促进族群融合啊
所以说族群的割裂到底是怎么造成的?谁造成的?我在香港工作半年,觉得香港本地的无赖和土包子并不比大陆少多少,底层民众真的很惨,那真的是无产阶级啊,大陆这边的农民少说家里还有块地吧,zf,立法会每天在无聊的事情上扯皮,被地产巨头绑架,还不如搞个总督呢。

所以现在即使有香港的居民证我也不想用了,2个月没过去了,每次看着旁边同样是中国人在排着长队过关,觉得憋屈……
总之,如我原文所说,香港海关态度是好的,中间有表示个人是愿意相信我的,但流程一定要走。没有人关住我, ...
全程陪同是什么意思?还不就是看住她。并不见得非要把她锁进笼子里才叫“关”吧。
态度好是啥意思?没打没骂?说话阴损不见得比脏话轻多少吧?
我觉得当事人有点没心没肺,香港海关不怀好意的引诱她认罪,恐吓她如果在法
庭陈述自己的观点就是“狡辩”,到时候就会罪加一等。她完全听不出来。
这跟黑香港挑拨对立啥的根本没关系,这件事错误完全在香港海关,执法者对条例
掌握不到位,耽误了游客行程,不肯认错,索性就把游客一坑到底。
lowa 发表于 2013-3-19 23:10
可能蜗牛也是牛,麻花也算花吧
还有海马也是马。
关隐达 发表于 2013-3-19 20:01
有时候怎么说呢?没有录音没有录像,我就说进来问过你们的,这怎么查?要是在大陆,这也不是大事,警察也就 ...
哦,对了,过境的时候不准拍照,录像,如果被发现马上被抓,不信你试试,所以香港海关用这个理由来讲本来就是在胡扯
qwedrt 发表于 2013-3-19 12:34
就算录音也要先告诉对方,私下录不认的。。
过境的时候不准拍照,录像,你不说还好,告诉对方的话,对不起,马上你就会进牢子了
不管如何,对大多数香港人没好感,对部分上香港上学的也没好感。
梁振英已经公开承认海关的错误了,希望快点改正,退还保金和米粉。


不要想当然的认为冷艳高贵的港人执法水平就高大陆一等。

不要想当然的认为冷艳高贵的港人执法水平就高大陆一等。
梁振英已经公开承认海关的错误了,希望快点改正,退还保金和米粉。
根本不是退保释金那么简单的问题,应该找个律师,敲1000W,而且香港海关必须在指定的报纸打广告道歉
r626 发表于 2013-3-20 09:19
根本不是退保释金那么简单的问题,应该找个律师,敲1000W,而且香港海关必须在指定的报纸打广告道歉
对~~~~~~~登报道歉是必须的

vip51280 发表于 2013-3-19 23:36
全程陪同是什么意思?还不就是看住她。并不见得非要把她锁进笼子里才叫“关”吧。
态度好是啥意思?没打 ...


还是你最聪明嘛,一下看出连当事人都没发现的港人的恶毒心肠:D

还有什么说话阴损什么的,当事人还是too young,以为隐瞒事实就能让大家不知道港人的恶毒,哪里想到vip51280老大哥当时在看着你呢~
vip51280 发表于 2013-3-19 23:36
全程陪同是什么意思?还不就是看住她。并不见得非要把她锁进笼子里才叫“关”吧。
态度好是啥意思?没打 ...


还是你最聪明嘛,一下看出连当事人都没发现的港人的恶毒心肠:D

还有什么说话阴损什么的,当事人还是too young,以为隐瞒事实就能让大家不知道港人的恶毒,哪里想到vip51280老大哥当时在看着你呢~

王应许 发表于 2013-3-20 22:25
还是你最聪明嘛,一下看出连当事人都没发现的港人的恶毒心肠

还有什么说话阴损什么的,当事人还是 ...


我没在场,你在场呢。你也在现场劝她老老实实认罪呢吧?

凡是生养过孩子的,都该知道米粉和奶粉的区别,庄亚婷混淆两者,致别人财产损失,牢狱之灾的敢说自己没恶毒心肠?

有人分不清,分明是断子绝孙的货嘛!

海关如此刁难,黄的微博仍强调海关态度好,其实就是担心事情没有了解,被香港海关和法庭恶意报复。
王应许 发表于 2013-3-20 22:25
还是你最聪明嘛,一下看出连当事人都没发现的港人的恶毒心肠

还有什么说话阴损什么的,当事人还是 ...


我没在场,你在场呢。你也在现场劝她老老实实认罪呢吧?

凡是生养过孩子的,都该知道米粉和奶粉的区别,庄亚婷混淆两者,致别人财产损失,牢狱之灾的敢说自己没恶毒心肠?

有人分不清,分明是断子绝孙的货嘛!

海关如此刁难,黄的微博仍强调海关态度好,其实就是担心事情没有了解,被香港海关和法庭恶意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