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关于李公子事件的微博造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0:58:10
近日,微博热传“李天一最先奸女不构成轮奸”的消息引来众多网友的围观。为此,有专业律师出来辟谣说:“我国没有轮奸罪,只有强奸罪。两人以上就可构成轮奸,轮奸是强奸的一种。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二人以上轮奸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而对于李天一最先奸女不构成轮奸的言论,律师也给出了确定答案称,轮奸没有先后,要看他的主观意识,如果他的主观意识上知道,是故意的,并与他人共同犯罪,先后紧接着对同一女性强行奸淫的行为就是轮奸。反之,才不算轮奸。
而对于李天一的76人律师团领队之说,律师表示理论上只能有两个辩护人,即使有76人也只能是在庭外出谋划策。
另外媒体也查证中国并没有大学叫法律大学,更没有名为张爱国的副校长
谣言终究是谣言,会有被打破的一天,李天一的罪行也终将会收到法律的制裁。


微博果然是造谣的滋生地,造谣成本非常低。但是也从另外一个方面讲,可以给某些人造成压力,不敢轻审李家公子
http://v.youku.com/v_show/id_XNTI0Njc2NTE2.html?f=18983186
近日,微博热传“李天一最先奸女不构成轮奸”的消息引来众多网友的围观。为此,有专业律师出来辟谣说:“我国没有轮奸罪,只有强奸罪。两人以上就可构成轮奸,轮奸是强奸的一种。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二人以上轮奸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而对于李天一最先奸女不构成轮奸的言论,律师也给出了确定答案称,轮奸没有先后,要看他的主观意识,如果他的主观意识上知道,是故意的,并与他人共同犯罪,先后紧接着对同一女性强行奸淫的行为就是轮奸。反之,才不算轮奸。
而对于李天一的76人律师团领队之说,律师表示理论上只能有两个辩护人,即使有76人也只能是在庭外出谋划策。
另外媒体也查证中国并没有大学叫法律大学,更没有名为张爱国的副校长
谣言终究是谣言,会有被打破的一天,李天一的罪行也终将会收到法律的制裁。


微博果然是造谣的滋生地,造谣成本非常低。但是也从另外一个方面讲,可以给某些人造成压力,不敢轻审李家公子
http://v.youku.com/v_show/id_XNTI0Njc2NTE2.html?f=18983186
呵呵,人家只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有什么办法,即使这招不灵,还有其他招的~
哈哈,各路妖魔鬼怪不放过这个机会啊
怀疑的种子一旦种下,就算绝地三尺也留下了痕。
应该是有人故意这么干.乐见其成.
等祖德兄爆料,再放个重磅炸弹
还真有一个西北政法大学的副教授——张爱国
葱花饼 发表于 2013-3-10 23:39
还真有一个西北政法大学的副教授——张爱国
这位要躺枪……
摆渡了下,服了。这么多同名的
所以我总是说民智未开……
精彩呢---------------------------------
哦,还以为是在轮渡上边奸……
现在的微博就是谣言集中地
从网钓神又立战功。
看帖子的要发表下看法
双刃剑,希望不要又祭出拿手的绝活一禁了之。最无脑的办法。
等到开庭之日不就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