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如果在国内杀了美国人,有可能给抓到美国执行死刑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0:48:03
糯康这个时间应该已死!!无论国与国还是人与人。还是动物与动物!!都是弱者强食啊糯康这个时间应该已死!!无论国与国还是人与人。还是动物与动物!!都是弱者强食啊
不可能,发生地在国内是不可能的,要是在美国杀了人,倒是有可能被引渡。
它是在中国的船只上,也就是在中国的领土上犯科,理应由中国审批,明白吗?
中美貌似没有引渡条约。
本国公民不引渡,但得依据国内法进行审判。具体见两国司法合作协议。
参见英国人海德在重庆被杀事件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很奇怪LZ发这种感慨!估计是从小被法律、正义、平等、公正洗脑洗的很成功,遇到现实接受不了了。
各国理念不同,英国反对处决开来。美国一般也不会叫着要杀人。但强权有多种形式,比如导弹炸死大使馆记者或军舰拦住货轮非要检查。
切 又不是没杀过 就在08年 小树丛来看奥运的时候 在鼓楼上 两个美国人一死一伤
楼主你前后文是如何联系在一起的,俺看不懂啊.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很奇怪LZ发这种感慨!估计是从小被法律、正义、平等、公正洗脑洗 ...
是我们对法律公平理解不正确,绝对的公平就是没有公平。但如果完全不存在正义,人就和动物一样可以互食了。
如果美国在他国炸死了我们的同胞,凶手会送到中国审批吗?
这是有没有引渡条约的问题,不是丛林法则的问题。
找人等我 发表于 2013-3-1 00:41
是我们对法律公平理解不正确,绝对的公平就是没有公平。但如果完全不存在正义,人就和动物一样可以互食了 ...
    越是高等一些的动物越少吃自己的同类,但是缺乏食物的时候同样会互食。人也一样,看看历史,人吃人或者杀人充军粮的事永远不少,乱世甚至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公平,正义,法律,平等之类的是在差不多平等,实力不是很悬殊的某些群体内部才可以谈或者用的,实力相差过大,过于悬殊,由于双方掌控的资源,权力,信息之类的极不对称,自然就是弱肉强食。

    万事都只有相对的,限定条件下的,比如公平正义之类,从来就没有绝对的公平,正义,法律,平等......
yanyan03 发表于 2013-3-1 00:41
切 又不是没杀过 就在08年 小树丛来看奥运的时候 在鼓楼上 两个美国人一死一伤
什么情况啊?能不能具体点?
我的电脑病毒 发表于 2013-3-1 01:15
什么情况啊?能不能具体点?
布什慰问北京鼓楼遇袭美国人

(2008-08-10 10.50am)

(北京讯)在北京鼓楼城楼遇袭的两名美国人,是美国男排主教练的岳父及岳母。正在北京访问的美国总统布什对事件感到难过,并对遇袭家庭致以慰问。

  星岛日报网报道,美国驻华使馆表示,相信事件不是针对美国人,也与北京奥运无关。

  遇袭的两名死伤者是前女排奥运代表伊利沙白·巴克曼的父母,事发时伊利沙白也在场,但没有受伤。她的丈夫是美国男排现任主教练麦卡琴。美国奥委会表示,排球队成员已经知道教练有亲人遇袭,他们为此感到难过。

  发言人表示,凶徒当时未必知道两名受害游客的身份。

《联合早报网》
(编辑:杨丽娟)
参见不厚夫人的下场…
我的电脑病毒 发表于 2013-3-1 01:15
什么情况啊?能不能具体点?

8月9日两美国人在北京遇刺一死一伤
2008-08-10 01:39:21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8-09  发表评论>>新华网北京8月9日电 北京市政府新闻办消息:8月9日12时许,一名男子在北京市东城区鼓楼城楼二楼上突然持械袭击3名游客,致使1人死亡,2人受伤。行凶男子随后跳楼,当场死亡。北京警方接报后迅速赶到现场,将伤者送往附近的医院救治,并展开调查工作。经初步调查,行凶男子随身携带证件显示:唐永明,男,47岁,浙江省杭州市人。死者为美籍男性游客,伤者为美籍女性游客,二人均持旅游签证入境;另一名伤者为中国籍女导游。目前,北京警方正在对此事件作进一步调查。
zhdevil8 发表于 2013-3-1 01:44
8月9日两美国人在北京遇刺一死一伤
2008-08-10 01:39:21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8-0 ...
好诡异啊,有解毒没有?
yanyan03 发表于 2013-3-1 01:39
布什慰问北京鼓楼遇袭美国人

(2008-08-10 10.50am)
求解毒啊,怎么会这样呢?
TG在金三角的强势,与美帝在全球大多数地区的强势程度差不多。
话说,有美国公民在其他国家犯死刑被处决的案例么?百度一下没找到。。。。。
pretty 发表于 2013-3-1 00:39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很奇怪LZ发这种感慨!估计是从小被法律、正义、平等、公正洗脑洗 ...
应该说好的要吐坏的也坏,不引渡吧肯定坑多人吐。!
有国家丧权辱国了。
如果在美国的船舶上杀人,美国是有管辖权的。
糯康是在中国的船上杀人
福特航母 发表于 2013-3-1 08:54
如果在美国的船舶上杀人,美国是有管辖权的。
糯康是在中国的船上杀人
民船在公海, 司法管轄權歸船舶注冊國, 在別人領海或內河則否.
yanyan03 发表于 2013-3-1 00:41
切 又不是没杀过 就在08年 小树丛来看奥运的时候 在鼓楼上 两个美国人一死一伤
这个是啥情况
eellii 发表于 2013-3-1 10:11
民船在公海, 司法管轄權歸船舶注冊國, 在別人領海或內河則否.
你看得哪里的法律?
双重管辖!
美国不大死刑的说。
中国执行欧美毒贩死刑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美国大多数州都没死刑,真在美国看判犯人反而能留条命。美国政府如果想你死肯定是把罪犯送回国然后中国审判执行死刑。
eellii 发表于 2013-3-1 10:11
民船在公海, 司法管轄權歸船舶注冊國, 在別人領海或內河則否.
根据湄公河运输共同管理协定实际上已经有隐性将湄公河当沿岸国家运输的“公海”了,中国人在中国境内的航道里上沿岸相关国家的船只上去杀人也一样会被引渡的。
这种情况规定的比较明显的就是鸭绿江。
妇人之仁,迂腐的文人正义要不得。。

丛林法则,才是这个世界的规律。。
造汽 发表于 2013-3-1 07:51
有国家丧权辱国了。
相关国家抓不住人,我们不行动,难道中国人就白让人杀?
fengkoufei 发表于 2013-3-1 12:38
根据湄公河运输共同管理协定实际上已经有隐性将湄公河当沿岸国家运输的“公海”了,中国人在中国境内的航 ...
湄公河有內河段和界河段, 不可能全按公海看待吧.

第九条  缔约任何一方均不得干预在其境内及港口停留或通过的其他缔约方船舶的内部事务,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船舶、船员或旅客的行为影响到其国家安全、公共秩序或其公民的权利;
(二)船长或船旗国外交或领事官员请求协助;
(三)为了打击和防止走私、贩卖毒品和违禁物品以及偷渡而采取措施。
缔约各方应指定有关机构共同协调制定措施,防止因执行本条而可能产生的分歧或争议。
还没死呢,现在正在直播 执行死刑,比起中国船员被虐杀,给他们安乐死,很不错了。。。
弱国无外交
美国几十年判一个死刑
我的电脑病毒 发表于 2013-3-1 02:20
求解毒啊,怎么会这样呢?
一般刑事案,据当时报导,就是一男的不想活了,反社会,专门挑奥运时间进京自杀,死前又想拉两垫背的,拉外国人造成的轰动大
我的电脑病毒 发表于 2013-3-1 02:20
求解毒啊,怎么会这样呢?
勿过度解读。
外国人来华日益增多,遇到人身伤害概率日益增大。
外国人也是普通人,没有特权来给他们特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