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新规严控用姓名查询他人名下房产信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00:35:20
http://news.china.com.cn/live/2013-02/18/content_18680194.htm


国内多地立新规严控“以人查房”
  2012年下半年以来,频发的“房叔”“房婶”事件令住房信息系统成为一些官员的梦魇。近段时间,一些地方加紧出台了房屋信息查询规范,这些规范对输入人名查询名下有多少套房的”以人查房“方式作出专门约束,这在此前已出台的规范中并不多见。
  漳州、盐城严禁“以人查房”
  2月16日,福建漳州市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处理好物权公示和隐私保护的关系”,漳州近日出台了《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据此办法,除申请查询本人房屋信息和国家公检法等机关的协助查询外,严禁以姓名(名称)为条件进行查询,只能以明确的房屋座落或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进行查询,查询工作人员对房屋权属信息的内容保密。漳州市并将强化落实相关问责机制。
  江苏盐城市日前亦出台《盐城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管理办法(试行)》,对房屋信息实行有条件查询和限制查询。除本人、公检法、住房保障部门、律师等通过一定程序,其他情形“一律严禁‘以人查房’”。办法称,部分地区个人住房信息的不正常流出,“引发了部分市民对个人住房信息安全的担忧,社会各界也颇为关注”。
  据记者了解,“房叔”“房婶”事件后,北京市建委也在内部明确了纪律,个人一律不准进行类似查询。在2012年底的广州“房婶”事件中,后经广州市纪委调查,信息即是番禺区交易登记中心的一名编外人员受人所托,没有经过任何审批违规查询。调查还显示,68岁的“房婶”李芸卿名下购房资金都来自父辈遗留房产的拆迁补偿款等合法收入,并无违法违纪现象。
中国房屋信息查询管制趋于严格
  不动产登记是一项重要的物权制度,也是世界各国通行的方式。通过登记公示,既是对当事人权利的保障,也使第三人知晓物权变动情况,避免其遭受损害。各国一般都允许公开查询登记信息,不过,由于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在公开范围上则有不同意见。各国房屋登记信息公开范围和口径虽有所不同,但一般都限于“以房查人”,“以人查房”受到严格控制。然而,在当下中国,这种控制则被赋予更多的意味,从而也屡受舆论炮轰。
  从中国房屋登记信息查询制度的演化来看,查询管制趋于严格。2006年住建部出台《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采取了“以房查人”方式。此办法明确,“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单位和个人可以公开查询”。
  不过,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中,登记信息公开范围有所缩小,将登记资料查询、复制限于“权利人、利害关系人”。2008年住建部发布的《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则规定,个人和单位可以查询登记簿中房屋的基本状况(主要指自然状况)及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状况;权利人出示相关证件和材料后,可以查询、复制该房屋登记簿上的相关信息。此次江苏盐城出台的地方规定就适用了《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实行有条件查询和限制查询。记者汪苏
  广州
  他人持业主身份证原件也不能查房产套数
  记者获悉,广州市从1月份起房屋查册愈发严格,原只需提供房屋地址便可查询,如今需要具体房屋的房产证编号、登记字号、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等方可查询。
  多家二手房屋中介和按揭人士昨日告诉记者,广州市的房屋产权信息查册大约从今年1月起变严格。据多家中介及按揭人士介绍,以前产权查册只要有房产证编号、房产地址任何一个信息就可以查询,但1月起需要同时提供房产证编号、地址、登记字号等才可以查询。以前持有他人的身份证原件就可以查这个人名下房产数量,现在仅限于夫妻之间提供证件方可查询。以前输入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现在原则上要求读取身份证方可查询,如果无法提供身份证原件,那就需要多人复核方可查询。“如果显示某人名下的房产数量超过3套,那就需要去政务中心进行书面申请,获批后方可查询详细信息。”
据了解,目前房屋信息查询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查询房屋本身的信息,譬如房屋的面积、产权年限及房产证年限、有无抵押等情况,这种情况多为买家去查询欲购买的房屋;第二种情况是查询业主名下的房屋套数及其具体情况等,为限购之后所兴起。
  2010年10月中旬,为配合限购政策,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开通“个人名下房产情况查询业务”和“出具家庭成员名下房产情况证明业务”,以便让符合购房资格的市民享受首套房或二套房的贷款利率,及证实其有购房资格等。
  记者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查询个人名下房产信息目前只有四个途径:本人持有效证件;其他人查询须持被查询人身份证件及签名委托书;来自公检法的合法公函;配偶持有效证件查询对方的房产情况。
  自去年10月发生房叔房婶事件后,房产信息查询一度引发不少市民议论。就此次查册变严格,广州市房管局相关人士表示是必然。“房叔房婶事件和查册变严是有一定的关系的,但又不完全是因为它”。昨晚,广州市房管局相关人士表示,“房叔房婶的事给我们最大的启发是一定要管理好自己的人”。
  广州市房管局相关人士表示,此前注重为限购政策提供服务,对市民的个人隐私有所忽略,所以目前会更注重保护市民的个人隐私。对房管局的内部管理会更严格,对外部的房产信息查询会更加规范,按制度办事,一定要持有效证件方可以查询。记者邱永芬
  深圳
  不能用业主姓名检索房产信息
  查阅房产信息,不能以房地产权利人为检索条件进行查阅。早在半年多前,深圳市规划国土委便起草了《深圳市规划国土房产和海洋档案查阅办法(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该草案,查阅房产信息应遵循严格规定,即便夫妻查阅彼此房产信息,也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而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泄露市民房产信息,严重者可追刑责。昨日,南都记者了解到,目前,该草案仍在走程序,尚未最后公布实施。
去年年初,深圳警方掀起一场以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为目标的行动,共抓获325人,刑拘76人。其中查明一团伙买卖的房产信息来源于深圳国土部门的一名内部人员,舆论哗然。由此,在去年6月征求意见的《深圳市规划国土房产和海洋档案查阅办法(征求意见稿)》严格了房产信息的管理。
  该草案规定,申请查阅房地产(含海域及其上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下同)权利的记载信息;已登记房地产的原始登记凭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档案查阅登记表、身份证明。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需要查阅规划国土房产和海洋档案的,应当提交工作证或者执行公务证。同时,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工作人员因仲裁、公证事务需要查阅规划国土房产和海洋档案的,应当提交工作证。律师因受当事人委托承办法律事务需要查阅规划国土房产和海洋档案的,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书。业主代表需要查阅规划国土房产和海洋档案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业主委员会成立批复文件和介绍信。
  值得注意的是,该草案还明确规定,查阅人提交的档案查阅登记表,应当明确填写房地产坐落(室号、部位)或权属证书编号,以及需要查询的事项,不能以房地产权利人为检索条件进行查阅。夫妻及家庭成员查阅夫妻关系或家庭关系存续期间涉及另一方或其他家庭成员的房产信息档案的,应提交档案查阅登记表、相关规定的身份证明,并提供证明与被查阅房地产权利人为夫妻或家庭成员关系的证明材料。
  此前,于2001年实施的《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档案查阅规定》,对查阅房产信息规定较粗,并没有上述详细规定。目前在实际操作中,普通深圳市民可凭个人身份证明在房产管理部门查阅自己的房产信息,同时根据婚姻证明查阅夫妻的房产信息。但一些中介人员可以通过特殊渠道凭名字查到业主名下的房产信息。记者周昌和
http://news.china.com.cn/live/2013-02/18/content_18680194.htm


国内多地立新规严控“以人查房”
  2012年下半年以来,频发的“房叔”“房婶”事件令住房信息系统成为一些官员的梦魇。近段时间,一些地方加紧出台了房屋信息查询规范,这些规范对输入人名查询名下有多少套房的”以人查房“方式作出专门约束,这在此前已出台的规范中并不多见。
  漳州、盐城严禁“以人查房”
  2月16日,福建漳州市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处理好物权公示和隐私保护的关系”,漳州近日出台了《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据此办法,除申请查询本人房屋信息和国家公检法等机关的协助查询外,严禁以姓名(名称)为条件进行查询,只能以明确的房屋座落或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进行查询,查询工作人员对房屋权属信息的内容保密。漳州市并将强化落实相关问责机制。
  江苏盐城市日前亦出台《盐城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管理办法(试行)》,对房屋信息实行有条件查询和限制查询。除本人、公检法、住房保障部门、律师等通过一定程序,其他情形“一律严禁‘以人查房’”。办法称,部分地区个人住房信息的不正常流出,“引发了部分市民对个人住房信息安全的担忧,社会各界也颇为关注”。
  据记者了解,“房叔”“房婶”事件后,北京市建委也在内部明确了纪律,个人一律不准进行类似查询。在2012年底的广州“房婶”事件中,后经广州市纪委调查,信息即是番禺区交易登记中心的一名编外人员受人所托,没有经过任何审批违规查询。调查还显示,68岁的“房婶”李芸卿名下购房资金都来自父辈遗留房产的拆迁补偿款等合法收入,并无违法违纪现象。
中国房屋信息查询管制趋于严格
  不动产登记是一项重要的物权制度,也是世界各国通行的方式。通过登记公示,既是对当事人权利的保障,也使第三人知晓物权变动情况,避免其遭受损害。各国一般都允许公开查询登记信息,不过,由于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在公开范围上则有不同意见。各国房屋登记信息公开范围和口径虽有所不同,但一般都限于“以房查人”,“以人查房”受到严格控制。然而,在当下中国,这种控制则被赋予更多的意味,从而也屡受舆论炮轰。
  从中国房屋登记信息查询制度的演化来看,查询管制趋于严格。2006年住建部出台《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采取了“以房查人”方式。此办法明确,“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单位和个人可以公开查询”。
  不过,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中,登记信息公开范围有所缩小,将登记资料查询、复制限于“权利人、利害关系人”。2008年住建部发布的《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则规定,个人和单位可以查询登记簿中房屋的基本状况(主要指自然状况)及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状况;权利人出示相关证件和材料后,可以查询、复制该房屋登记簿上的相关信息。此次江苏盐城出台的地方规定就适用了《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实行有条件查询和限制查询。记者汪苏
  广州
  他人持业主身份证原件也不能查房产套数
  记者获悉,广州市从1月份起房屋查册愈发严格,原只需提供房屋地址便可查询,如今需要具体房屋的房产证编号、登记字号、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等方可查询。
  多家二手房屋中介和按揭人士昨日告诉记者,广州市的房屋产权信息查册大约从今年1月起变严格。据多家中介及按揭人士介绍,以前产权查册只要有房产证编号、房产地址任何一个信息就可以查询,但1月起需要同时提供房产证编号、地址、登记字号等才可以查询。以前持有他人的身份证原件就可以查这个人名下房产数量,现在仅限于夫妻之间提供证件方可查询。以前输入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现在原则上要求读取身份证方可查询,如果无法提供身份证原件,那就需要多人复核方可查询。“如果显示某人名下的房产数量超过3套,那就需要去政务中心进行书面申请,获批后方可查询详细信息。”
据了解,目前房屋信息查询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查询房屋本身的信息,譬如房屋的面积、产权年限及房产证年限、有无抵押等情况,这种情况多为买家去查询欲购买的房屋;第二种情况是查询业主名下的房屋套数及其具体情况等,为限购之后所兴起。
  2010年10月中旬,为配合限购政策,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开通“个人名下房产情况查询业务”和“出具家庭成员名下房产情况证明业务”,以便让符合购房资格的市民享受首套房或二套房的贷款利率,及证实其有购房资格等。
  记者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查询个人名下房产信息目前只有四个途径:本人持有效证件;其他人查询须持被查询人身份证件及签名委托书;来自公检法的合法公函;配偶持有效证件查询对方的房产情况。
  自去年10月发生房叔房婶事件后,房产信息查询一度引发不少市民议论。就此次查册变严格,广州市房管局相关人士表示是必然。“房叔房婶事件和查册变严是有一定的关系的,但又不完全是因为它”。昨晚,广州市房管局相关人士表示,“房叔房婶的事给我们最大的启发是一定要管理好自己的人”。
  广州市房管局相关人士表示,此前注重为限购政策提供服务,对市民的个人隐私有所忽略,所以目前会更注重保护市民的个人隐私。对房管局的内部管理会更严格,对外部的房产信息查询会更加规范,按制度办事,一定要持有效证件方可以查询。记者邱永芬
  深圳
  不能用业主姓名检索房产信息
  查阅房产信息,不能以房地产权利人为检索条件进行查阅。早在半年多前,深圳市规划国土委便起草了《深圳市规划国土房产和海洋档案查阅办法(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该草案,查阅房产信息应遵循严格规定,即便夫妻查阅彼此房产信息,也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而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泄露市民房产信息,严重者可追刑责。昨日,南都记者了解到,目前,该草案仍在走程序,尚未最后公布实施。
去年年初,深圳警方掀起一场以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为目标的行动,共抓获325人,刑拘76人。其中查明一团伙买卖的房产信息来源于深圳国土部门的一名内部人员,舆论哗然。由此,在去年6月征求意见的《深圳市规划国土房产和海洋档案查阅办法(征求意见稿)》严格了房产信息的管理。
  该草案规定,申请查阅房地产(含海域及其上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下同)权利的记载信息;已登记房地产的原始登记凭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档案查阅登记表、身份证明。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需要查阅规划国土房产和海洋档案的,应当提交工作证或者执行公务证。同时,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工作人员因仲裁、公证事务需要查阅规划国土房产和海洋档案的,应当提交工作证。律师因受当事人委托承办法律事务需要查阅规划国土房产和海洋档案的,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书。业主代表需要查阅规划国土房产和海洋档案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业主委员会成立批复文件和介绍信。
  值得注意的是,该草案还明确规定,查阅人提交的档案查阅登记表,应当明确填写房地产坐落(室号、部位)或权属证书编号,以及需要查询的事项,不能以房地产权利人为检索条件进行查阅。夫妻及家庭成员查阅夫妻关系或家庭关系存续期间涉及另一方或其他家庭成员的房产信息档案的,应提交档案查阅登记表、相关规定的身份证明,并提供证明与被查阅房地产权利人为夫妻或家庭成员关系的证明材料。
  此前,于2001年实施的《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档案查阅规定》,对查阅房产信息规定较粗,并没有上述详细规定。目前在实际操作中,普通深圳市民可凭个人身份证明在房产管理部门查阅自己的房产信息,同时根据婚姻证明查阅夫妻的房产信息。但一些中介人员可以通过特殊渠道凭名字查到业主名下的房产信息。记者周昌和
廉耻在风中飘荡……
在下一步 维稳政策条例中将添加
国家公职人员房屋产权银行存款不公开禁调查规章
财产公开,十年不见进展;财产隐藏,十天突飞猛进  
说不出的感觉
早死早超生吧
这点公众监督都不能接受?  节操掉一地啊.
呵呵。都害怕了。
此地无银三百两
586三把火啊。。。烧不起来
rocketxex 发表于 2013-2-18 14:36
财产公开,十年不见进展;财产隐藏,十天突飞猛进
总结的到位。
  半羽刚说了,不走前苏联老路{:soso_e113:}难道要走国民党老路?
zzpabcd 发表于 2013-2-18 16:09
这点公众监督都不能接受?  节操掉一地啊.
官员固然要接受公众的监督,这是不容置疑的。
但是有房产的人,为啥有义务要接受公众的监督。
我建议,公务员的名字下可以公开,至于其他人的隐私受到法律的保障
刺刀上膛 发表于 2013-2-18 11:52
廉耻在风中飘荡……
腐败权贵们的逆袭 不要搞文革那一套.所以禁止你们查.

中yz府真的是心宽体肥.早晚被人点天灯

zzpabcd 发表于 2013-2-18 16:09
这点公众监督都不能接受?  节操掉一地啊.


因为掌权的没有几个干净?如果每周能严处一个房X权贵,我就不这么问了。
zzpabcd 发表于 2013-2-18 16:09
这点公众监督都不能接受?  节操掉一地啊.


因为掌权的没有几个干净?如果每周能严处一个房X权贵,我就不这么问了。
  嘿嘿,明白了。 他们都是一伙的。
如不封,谁都可以查任何人,含公务员、非公务员,请记住。
在说反对前,先想想,你自己是否愿意让别人查你全家乃至周遭亲戚的
全世界都木有可以用姓名查资产房产的,执法部门除外。房产资料,只能用来做房产交易时核实业主。
应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官员房产

2013年02月18日   来源:新华网   李斌

  新华网南宁2月18日电(记者李斌)今曝多地严控住房查询,被指保护“房叔”“房姐”。多房官员从此如释重负、安枕无忧,公权力自然难逃“自保”嫌疑。记者认为,保护公民隐私有必要,官员财产公开更是当务之急,应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官员房产。

  正当“房叔”“房婶”“房哥”“房姐”“房祖宗”争相被曝之际,有关部门挺身而出,对“以人查房”或者“以房查人”做出专门约束。还没把公权力装进笼子,却已把官员房产信息装进了保险箱,苍蝇拍、打虎棒都够不着。网友说了,是不是“房姐”“房婶”揪得过快了,调控一下速度、控制一下节奏?有这门子心思,还是用在房价调控上吧!

  “房叔”“房姐”们手握大量房产,扭曲了市场需求,直接推高了房价。官员房产多少具有公共属性,公众具有一定程度的知情权。特别是掌握公权力的人成为“房多多”的现象应该得到遏制,信息透明便是方法之一。

  在公众眼中,查房和查手表,都是简单、快捷、精准的反腐方式。急于出台新规,严控住房查询,堵住了个人信息泄露的漏洞,更堵住了公众监督官员房产的渠道,让官员的房产躲进制度的死角,难免会有网友认为是挟“保护公民隐私”的挡箭牌,逃避应该受到的监督。

  知情权和隐私权的平衡值得深究,保护公众隐私决不能成为保护官员的借口。要消除公众疑虑,应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官员房产。实行官员财产的公示公开制度就是公众的热切期待,不应对此刻意回避。




http://www.ce.cn/xwzx/gnsz/gdxw/ ... 0218_24121069.shtml
lin_9611 发表于 2013-2-18 22:19
如不封,谁都可以查任何人,含公务员、非公务员,请记住。
在说反对前,先想想,你自己是否愿意让别人查你 ...
你自我感觉还真好呀,公检法倒是可以想查你随时就查你,一般人查你一个小老百姓有什么意义吗?吃饱了撑的,还是十代化不开的冤仇?
sgfj12345 发表于 2013-2-18 18:42
586三把火啊。。。烧不起来
2月15日,韩志国发布题为《官场已成为道德垃圾场》的微博,他在微博中疾呼:“没有最卑鄙只有更卑鄙,没有最无耻只有更无耻,没有最下作只有更下作,没有最肮脏只有更肮脏——官场已成为彻头彻尾的道德垃圾场。趋炎附势,贪污腐化,蝇营狗苟,无恶不做,公权力的所有底线都在不断击穿和下沉,人们对官员的最高期待已不是做好人,而是少干坏事少害人。”
同日,韩志国还发布了其他三条微博,即《官场日益成欲场》、《尺度》、《令人恐惧的政府自信》,第二日韩志国继续发声,发布《中国股市会迎来牛市吗?》、《三个不相信》2条微博,条条微博都直击中国官场。

  其中,在《三个不相信》中韩志国写道:“1、不相信在‘三个自信’的框架下改革会成为中国的最大红利。没有政治改革经济改革只能不断倒退。2、不相信没有改革红利驱动的城镇化会成为发展的最大潜力。没有改革红利的城镇化将强化土地财政,引发更深层次的制度危机。3、不相信没有创新的发展能走出困境。没有创新甚至难有发展。”
思想的幽灵 发表于 2013-2-18 21:11
嘿嘿,明白了。 他们都是一伙的。
上海一企业的董事长陈琦伟表示,官场堕落是今日中国社会沉沦的真实写照。他分析说:“要察言观色,要迎合上峰,要假话连篇,要会装煳涂,特别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我死后哪怕洪水滔天……谁敢说这不是混官的真谛?!”
lin_9611 发表于 2013-2-18 22:19
如不封,谁都可以查任何人,含公务员、非公务员,请记住。
在说反对前,先想想,你自己是否愿意让别人查你 ...
我愿意啊,我的房子来路清白,有什么怕的?
虚伪者 发表于 2013-2-19 09:45
上海一企业的董事长陈琦伟表示,官场堕落是今日中国社会沉沦的真实写照。他分析说:“要察言观色,要迎合 ...
   当一个团体主动站到其他群体对立面时他们离毁灭不远了。
lin_9611 发表于 2013-2-18 22:19
如不封,谁都可以查任何人,含公务员、非公务员,请记住。
在说反对前,先想想,你自己是否愿意让别人查你 ...
哟呵,看来真的是十八大树新风了啊,老百姓在寒风中瑟瑟发抖这许多年了,今天终于盼来落实政策了啊!无数老百姓房产被人查的不胜其苦,隐私撕得满街飘啊!逼死了多少人,拆散了多少家啊!渴盼领导解决实际问题十几年了啊!如今终于迅速又果断的替老百姓堵上了这个大漏洞,挖掉了这个大隐患,解决了这个大问题啊!老百姓的隐私在旗杆子上悬了这么多年了,终于是降下来了啊!终于降下来了啊!感谢政府,感谢党啊!!!!!
秦国大将猛舔 发表于 2013-2-19 10:41
哟呵,看来真的是十八大树新风了啊,老百姓在寒风中瑟瑟发抖这许多年了,今天终于盼来落实政策了啊!无数 ...
讽刺很无意义徒然显得无力
从理论角度,现阶段,仇官仇富,波及亲戚周遭,以此框算,几千万的党员,数千万的富豪,每个人,1家3口,外带亲戚朋友,全中国,除了边远山区,我想不出有哪个人没可能因为此事或彼事被别人来查。
从我作为一个公民的角度而言,尽管我也恨房价高恨腐败分子,但我本身不愿意被人随意查隐私。
言论自由是对的,人民监督是必须的,但,依法最重要,我希望是依法监督。
rocketxex 发表于 2013-2-19 09:49
我愿意啊,我的房子来路清白,有什么怕的?
我还在等房价跌,更不怕了。
但请你别代表我,谢谢。
有人愿意,有人不愿意,有人保持沉默,这是事实
精忠报国带路党 发表于 2013-2-19 08:58
你自我感觉还真好呀,公检法倒是可以想查你随时就查你,一般人查你一个小老百姓有什么意义吗?吃饱了撑的 ...
跟仇恨与否无关,跟是否应该随便被人查有关。
1、别人问你收入,你会一五一十说吗?不会的话,如上。
2、别人问你家及亲戚收入、经济,你会一五一十说吗?不会的话,如最上。
3、别人无聊,随便查你,你喜欢吗?乐意吗?配合吗?如果你无所谓,但不会乐意、配合,如最上。
这跟意义无关,跟任何都无关。
lin_9611 发表于 2013-2-19 18:56
讽刺很无意义徒然显得无力
从理论角度,现阶段,仇官仇富,波及亲戚周遭,以此框算,几千万的党员,数千 ...
我颂扬政府的办事效率,你在那里阴阳怪气的说什么讽刺?是何居心?
上面一张嘴"几千万的党员,数千万的富豪,每个人,1家3口,外带亲戚朋友,全中国,"
下面一张嘴"但请你别代表我"
你是那级干部只需你代表全中国不许别人代表你?
开个网络投票看看你能代表谁行不?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3-2-18 20:28
官员固然要接受公众的监督,这是不容置疑的。
但是有房产的人,为啥有义务要接受公众的监督。
我建议, ...
应该是这样的!公职人员既然是说自己是人民的公仆那么他既要接受人民的监督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3-2-20 14:04
应该是这样的!公职人员既然是说自己是人民的公仆那么他既要接受人民的监督
当然要接受人民的监督,这是毫无疑问的,问题是人民也要接受警察的暴力行为,不要想当然的要求所有警察都能个超人一样,或者香港片一样,一反手就能把犯罪分子压倒在地上。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3-2-20 14:10
当然要接受人民的监督,这是毫无疑问的,问题是人民也要接受警察的暴力行为,不要想当然的要求所有警察都 ...
其实我的意思赞成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和接受民众监督!
当前中国的现状是,合法合规的对政府当局成员的监督渠道,普遍面临着可操作性不强甚至是没有操作性的局面(除了政治斗争被政敌利用),而其他一些相对比较有效的外在渠道,又在被当局逐步地封死
嗯 就是这么个情况
节操早已随风飘去   
秦国大将猛舔 发表于 2013-2-20 13:21
我颂扬政府的办事效率,你在那里阴阳怪气的说什么讽刺?是何居心?
上面一张嘴"几千万的党员,数千万的富豪 ...
请你好好学习语文,我仅就一个中国公民,行使我本人的言论自由,请不要随意代表我~致谢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3-2-20 14:12
其实我的意思赞成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和接受民众监督!
按我的想法,应该是全体党员(GCD提出“为人民服务”口号)都要进行财产申报,所有享受领导待遇(权力享有者,含公职、非公职)的,都要接受民众监督。
公职人员不包含全部党员;公职人员,不是人人都是领导;领导,不是人人都是公职。
lin_9611 发表于 2013-2-20 21:26
按我的想法,应该是全体党员(GCD提出“为人民服务”口号)都要进行财产申报,所有享受领导待遇(权力享有者 ...
这个!!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是因为可以杜绝腐败,虽为党员却没有公职而是自谋生路的申报财产是不是有点过了?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3-2-20 21:29
这个!!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是因为可以杜绝腐败,虽为党员却没有公职而是自谋生路的申报财产是不是有点过了 ...
我看不过,“为人民服务”!
财产申报杜绝腐败,本身就是伪命题,无数事实说明这根本没用。
在我看来,腐败只会更隐蔽化,如目前社会;或阳光合法化,如西方国家。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3-2-18 20:28
官员固然要接受公众的监督,这是不容置疑的。
但是有房产的人,为啥有义务要接受公众的监督。
我建议, ...
这个比较靠谱
lin_9611 发表于 2013-2-19 18:56
讽刺很无意义徒然显得无力
从理论角度,现阶段,仇官仇富,波及亲戚周遭,以此框算,几千万的党员,数千 ...
你如果不是官员,当然可以隐瞒自己的财产,随便找个坑把钱一埋都成。但官员不行,他负责处理公共事务,服务的是社会大众,就不能隐瞒他的财产。这跟食堂大厨不能隐瞒自己的健康情况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