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制售“死猪肉”案一审宣判 3人被判无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1:45:55
浙江嘉兴制售“死猪肉”案一审宣判 3人被判无期

2012年11月09日 11:21
来源:正义网 分享到:        更多


被告人在法庭听候宣判。

原标题:浙江嘉兴17人制售"死猪肉"案一审宣判3人被判无期

正义网浙江10月9日电(记者范跃红通讯员杨晓伟)昨天下午3时许,浙江省嘉兴市中级法院依法对17人制售死猪肉案作出一审宣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董国权、陈雪忠、姚建平无期徒刑。据了解,这也是迄今为止浙江省同类犯罪案件中被判刑最重的案件。同案的其他14人分别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不等。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底,董国权、陈雪忠合伙在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三星村董国权家中设立非法屠宰场,2009年10月,姚建平加入该非法屠宰场成为老板之一。其间,董国权等3人分别纠集了夏同官等人为该非法屠宰场收购死猪以及加工、销售死猪肉,形成收购、加工、运输、销售死猪肉“一条龙”。2009年1月至2011年11月间,该非法屠宰场共屠宰死猪7.7万余头,销售金额累计达865万余元。董国权、陈雪忠参与生产、销售死猪肉总金额高达865万余元。其他被告人涉案金额分别为690万至53万余元不等。

法院认为,董国权等人以营利为目的,或设立非法屠宰场生产、销售死猪肉,或购买死猪肉后加工并销售给他人,或帮助他人运输死猪肉,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17名被告人的行为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社会危害性大,均应予依法惩处,据此作出判决。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detail_2012_11/09/18993430_0.shtml浙江嘉兴制售“死猪肉”案一审宣判 3人被判无期

2012年11月09日 11:21
来源:正义网 分享到:        更多


被告人在法庭听候宣判。

原标题:浙江嘉兴17人制售"死猪肉"案一审宣判3人被判无期

正义网浙江10月9日电(记者范跃红通讯员杨晓伟)昨天下午3时许,浙江省嘉兴市中级法院依法对17人制售死猪肉案作出一审宣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董国权、陈雪忠、姚建平无期徒刑。据了解,这也是迄今为止浙江省同类犯罪案件中被判刑最重的案件。同案的其他14人分别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不等。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底,董国权、陈雪忠合伙在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三星村董国权家中设立非法屠宰场,2009年10月,姚建平加入该非法屠宰场成为老板之一。其间,董国权等3人分别纠集了夏同官等人为该非法屠宰场收购死猪以及加工、销售死猪肉,形成收购、加工、运输、销售死猪肉“一条龙”。2009年1月至2011年11月间,该非法屠宰场共屠宰死猪7.7万余头,销售金额累计达865万余元。董国权、陈雪忠参与生产、销售死猪肉总金额高达865万余元。其他被告人涉案金额分别为690万至53万余元不等。

法院认为,董国权等人以营利为目的,或设立非法屠宰场生产、销售死猪肉,或购买死猪肉后加工并销售给他人,或帮助他人运输死猪肉,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17名被告人的行为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社会危害性大,均应予依法惩处,据此作出判决。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detail_2012_11/09/18993430_0.shtml
这个判决好
让这些黑心犯知道,想赚黑心钱,不如去犯毒。

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7日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崇仁恒泰胶囊厂管理人员潘宽灿有期徒刑二年、厂事务执行人乐宝娥(女)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厂技术人员潘生灿有期徒刑一年,并各处人民币10万元至8万元不等的罚金。此外,法院还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同时判处被告人叶林龙有期徒刑八个月;陈运生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据了解,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恒泰胶囊厂将工业明胶、废旧胶囊及恒泰胶囊厂遗留的胶囊掺入原料,与食用明胶按一定比例配料熔胶、调色,组织生产空心胶囊。仅用500公斤原料食用明胶便生产出4775.41公斤空心胶囊。

经权威机构多次抽样检测,恒泰胶囊厂生产的空心胶囊铬含量严重超标,其含量值最低为百万分之二十六,最高为百万分之二百八十九。而按《中国药典》2010年版的标准规定,铬含量不得超过百万分之二。

案发后,该案被中国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案件。

据一审法院介绍,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三名被告人作为所谓的工厂厂长、管理员、技术员,均只有小学文化或初中文化。(完)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2_11/07/18932209_0.shtml
乱世就得用重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