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报警得到的教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3:19:50
4岁小女3号下午放学跑回家的路上,突然被小狗从后方袭咬,幸亏当埸一女士把狗踢开抱起小女.我跑过接手时,小女脸色青白,全身剧抖,一看,是左小腿被咬了.当下,赶紧回头找狗主.但灭绝人性的狗主居然在不到20秒内消失了!情急之下,忘记先将现埸目击者记录下来就去打针了.
等忙完,打110报警.阿蛇们来了一听,居然说,这个你们没有当埸抓住,我们也没办法.LP说你们可以去查监控,帮我们找找.打头的阿蛇说这个你们自己查.LP听了大火,那还要报什么警.阿蛇居然说,不这样,那你教教我该怎么做,连个笔录都不做就开溜了.......无奈之下只能看着阿蛇轻松走人.
第2天,在对物业施压后,保安倒是找到了狗主,狗主自然打死不认.阿蛇们一句,你们自己协商吧,再次笔录都不做轻松走人.
第4天,通过关系得到的信息居然是已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偶自己整理证据,给律师看,律师看后说证据可以说明确实是那个狗主的狗咬的,问题是证据都是间接的,没有当时阿蛇们的笔录,现埸目击者不愿意出庭证明,打也没用,法院在走程序的时候就会把你灭了.

在这里说亲身体验,得到2个教训:
1 不要迷信110,110只是个传说.
2 出了事,只要没当埸死掉,要马上打110,并且在原地等,等到死都得等---否则将死于程序4岁小女3号下午放学跑回家的路上,突然被小狗从后方袭咬,幸亏当埸一女士把狗踢开抱起小女.我跑过接手时,小女脸色青白,全身剧抖,一看,是左小腿被咬了.当下,赶紧回头找狗主.但灭绝人性的狗主居然在不到20秒内消失了!情急之下,忘记先将现埸目击者记录下来就去打针了.
等忙完,打110报警.阿蛇们来了一听,居然说,这个你们没有当埸抓住,我们也没办法.LP说你们可以去查监控,帮我们找找.打头的阿蛇说这个你们自己查.LP听了大火,那还要报什么警.阿蛇居然说,不这样,那你教教我该怎么做,连个笔录都不做就开溜了.......无奈之下只能看着阿蛇轻松走人.
第2天,在对物业施压后,保安倒是找到了狗主,狗主自然打死不认.阿蛇们一句,你们自己协商吧,再次笔录都不做轻松走人.
第4天,通过关系得到的信息居然是已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偶自己整理证据,给律师看,律师看后说证据可以说明确实是那个狗主的狗咬的,问题是证据都是间接的,没有当时阿蛇们的笔录,现埸目击者不愿意出庭证明,打也没用,法院在走程序的时候就会把你灭了.

在这里说亲身体验,得到2个教训:
1 不要迷信110,110只是个传说.
2 出了事,只要没当埸死掉,要马上打110,并且在原地等,等到死都得等---否则将死于程序
被狗咬都要首先想到110啊?
应该首先抓住狗主人打个服服帖贴
这种只是民事纠纷,110有时候真的只能协调
程序正义呗……我以前更郁闷,楼上家里放了个观赏热带鱼缸。出门前忘把搁在上边的毛巾拿下来,于是,虹吸效应,于是,我家就水帘洞了……家里没人,找物业要联系手机没人接,打110,结果说也找不到人。那我说既然你们来了,干脆破门吧,回答不行。为啥?没造成有致命威胁后果,警察不能去砸人家的门。那我就说了,这水下来,把电路要浸湿了,短路啊,漏电啊算不算有致命威胁?结果警察回答,你自己当心点不就没事了。我去啊!
110现在有被滥用的趋势,一般情况下,110被定义为紧急公务救助电话。

楼主这种情况,110来了明显也没办法,因为警察本来就不是评理的机关。最多查查对方狗是否有证,是否按时注射狂犬疫苗,这事的确归警察管。

我也碰上过这种情况,遛狗的时候狗跟别的狗打架,结果我不知道是被抓了下还是咬了下,到了派出所也就是查查狗证,调解下,对方给500块我自己打针,也是笔录都没。

要是楼主咽不下这口气,上法院起诉好了。
involute 发表于 2012-9-11 11:28
110现在有被滥用的趋势,一般情况下,110被定义为紧急公务救助电话。

楼主这种情况,110来了明显也没办法 ...
人身伤害还不能打110的话,110应该关门大吉.
关于狗,你错了----阿蛇们的回复是狗是城管的事,他们不管
不上法院也有很多办法的.
煞破狼 发表于 2012-9-11 11:17
程序正义呗……我以前更郁闷,楼上家里放了个观赏热带鱼缸。出门前忘把搁在上边的毛巾拿下来,于是,虹吸效 ...
偶不主张使诈,不过......许多时候,模糊焦点更容易解决问题.
谁能保证楼上空无一人?说不定有人听到女性凄厉的呼救!
jcss能狠心不救?谁敢担当?
毒辣 发表于 2012-9-11 11:49
人身伤害还不能打110的话,110应该关门大吉.
关于狗,你错了----阿蛇们的回复是狗是城管的事,他们不管
不 ...
人身伤害是指人对人,狗对人人身伤害,难道你说狗违法了?或者说狗对你的伤害非得警察出动才能终止这种伤害?你觉得110应该关门那就别打110了,全国人民都不打110,110肯定得关门,就是你这种什么情况都打110,110才关不了门,你说对吧?

我亲身经历的事,我会错了?我们家养的狗每年上派出所办证也是我的错?

再说,“阿蛇”是神马玩意?
REC 发表于 2012-9-11 11:16
这种只是民事纠纷,110有时候真的只能协调
是民事吗?
;P

无论是神马事,jcss也该制作实况笔录.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2-9-11 11:51
偶不主张使诈,不过......许多时候,模糊焦点更容易解决问题.
谁能保证楼上空无一人?说不定有人听到女性凄 ...
报假案可能会有很严重的后果哦。
involute 发表于 2012-9-11 11:56
报假案可能会有很严重的后果哦。
怎样证明报案人是幻听还是故意说假话?
如果法律与道德都不能解决你的烦恼,那么在非常环境,就得依靠非常技巧生存.
这你还真怪不到110头上,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还真没有警察什么事。警察笔录有什么用只是你当时的说法。有笔录还不如找接警记录更有效。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2-9-11 11:54
是民事吗?
1.这个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指法律上的,家长看到孩子被要肯定认为特别严重,这是人之常情,但是不是法律上的)
2.这个事如果没找到狗主人做不做笔录问题到不大,只要有出警记录签个字就行。
3.如果找到双方当事人派出所出面可以调解,只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最后双方在都认可的处理结果上签字画押这事就算结了。
4.拱按机关没有仲裁的权利,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就只有走法律途径,这个是民事诉讼,拱按机关管不了。。。。
遇上这事 LZ就当宝贝女儿被野狗咬了吧~
想要解决的目的就是让对方赔钱,对方矢口否认也就是不想赔钱,僵持之下只能协商了。
动手是不行的,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找关系给对方单位施压吧,这圈子就绕大了。
法院……我表示很无奈!真有用 狗主人早在第一时间登门道歉送银子了~
jojo65951 发表于 2012-9-11 12:42
遇上这事 LZ就当宝贝女儿被野狗咬了吧~
想要解决的目的就是让对方赔钱,对方矢口否认也就是不想赔钱,僵持 ...
偶不缺钱.偶只要狗主为自己立马消失的行为道歉而已.
煞破狼 发表于 2012-9-11 11:17
程序正义呗……我以前更郁闷,楼上家里放了个观赏热带鱼缸。出门前忘把搁在上边的毛巾拿下来,于是,虹吸效 ...
我家有次龙头没关出门了,结果楼下水帘洞了,我回到家时,110正打算破门呢,锁匠都请来了,最后我还掏了上门费给锁匠
involute 发表于 2012-9-11 11:53
人身伤害是指人对人,狗对人人身伤害,难道你说狗违法了?或者说狗对你的伤害非得警察出动才能终止这种伤 ...
白瞎了03年的ID.
去看过民法通则再来讨论哈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2-9-11 12:04
怎样证明报案人是幻听还是故意说假话?
如果法律与道德都不能解决你的烦恼,那么在非常环境,就得依靠非常技 ...
呵呵,那报假案这个罪名安给谁?照你这么说,每次报案人都说自己幻听就是了。

毒辣 发表于 2012-9-11 12:51
白瞎了03年的ID.
去看过民法通则再来讨论哈


民法通则上哪条哪款?你是说养狗还是狗咬人?

既然你说了民法,民事侵权找110干吗?

我只说狗咬人狗不违法,并不等于狗主人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就你这搞不清楚110和城管职能的人,还好意思教育别人看民法?
毒辣 发表于 2012-9-11 12:51
白瞎了03年的ID.
去看过民法通则再来讨论哈


民法通则上哪条哪款?你是说养狗还是狗咬人?

既然你说了民法,民事侵权找110干吗?

我只说狗咬人狗不违法,并不等于狗主人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就你这搞不清楚110和城管职能的人,还好意思教育别人看民法?
.......4.拱按机关没有仲裁的权利,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就只有走法律途径,这个是民事诉讼,拱按机关管不了。。。。

这个就是重点.
小女孩的伤害,与狗主是畜意还是无意,岂能轻率判定民事/刑事.
毒辣 发表于 2012-9-11 11:49
人身伤害还不能打110的话,110应该关门大吉.
关于狗,你错了----阿蛇们的回复是狗是城管的事,他们不管
不 ...
这个狗咬人造成的人身伤害在法律上讲属于侵权责任,这个东西在2010年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里有明确规定,侵权责任法是民法,民法的通常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JC到了现场的职责在于制止侵害(1.无主狗-收容、处死。。2.有主狗,检查狗证,寻找狗主人,询问证人当时是狗主故意放狗咬人还是属于管理导致狗咬人,给事件定性)协助救治伤者。。。但是如果不是故意放狗咬人共按机关最多出面让你们双方调解,如果调解没结果,最后还是只有走法律途径。。。。我说得够细了吧。

出警警察没有寻找狗主人,这个确实是不作为。。因为找到狗主人才能查狗证,没办证咬了人,警察有责任将狗强制带走,如果是故意放狗咬人那就更严重了,必须找到狗主人。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2-9-11 12:59
.......4.拱按机关没有仲裁的权利,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就只有走法律途径,这个是民事诉讼,拱按机关管不 ...
这个我之前回复了LZ的,很详细,不过在审核稍安勿躁。。。

这个是我结合楼主想要找对方狗主讨要说法的回复,因为是小狗应该不是故意放出来咬人的
毒辣 发表于 2012-9-11 12:48
偶不缺钱.偶只要狗主为自己立马消失的行为道歉而已.
那你跟他说明了  不要你钱,你道歉~~~~
以我的经验来说,处理此类事件应该是在讲原则的基础上适当的大度一点。
发生在自己家人身上确实火大,但是要处理好还是需要一些技巧,我相信LZ也是讲情理之人,毕竟邻里之间一住十几年,抬头不见低头见,总不能每次见了都红眼。你的底线就是对方至少道歉,对方的底线就是不赔钱……
involute 发表于 2012-9-11 12:52
呵呵,那报假案这个罪名安给谁?照你这么说,每次报案人都说自己幻听就是了。
罪名決定安给谁之前,也得确定有"报假案"这个行为存在呀.....
如果报警时提供的信息必得准确无误,否则吃官司,谁还敢拨打110?


毒辣 发表于 2012-9-11 12:51
白瞎了03年的ID.
去看过民法通则再来讨论哈


这个适用的是《侵权责任法》,民通如果和侵权责任法有矛盾,适用《侵权责任法》之规定
毒辣 发表于 2012-9-11 12:51
白瞎了03年的ID.
去看过民法通则再来讨论哈


这个适用的是《侵权责任法》,民通如果和侵权责任法有矛盾,适用《侵权责任法》之规定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2-9-11 13:15
罪名決定安给谁之前,也得确定有"报假案"这个行为存在呀.....
如果报警时提供的信息必得准确无误,否则吃官 ...
不是报假案,难道你还是报真案不成?你说楼上房间里有女子呼救,是不是“虚构事实”?

幻听?好啊,幻听甚至幻得有情有景到能听出女人呼救的,是典型的精神分裂症状。精神鉴定,看看你到底是不是可好?

给你看段精神分裂的症状描述:

幻听是出现于听觉器官的虚幻的知觉,是精神病人常见症状之—.尤其多见于精神分裂症。经过大量的临床资料观察。精神分裂症病人的幻听有以下特点:
多出现于疾病早期,也可在疾病的症状发展期出现。缓慢发病的精神分裂症,早期可出现少量的、较单调的幻听,随病程和病情发展、幻听量逐渐增多、幻听内容逐渐丰富。开始时,病人可能对凭空而来的声音半信半疑,但随着幻听量的增多和内容的丰富,形象的逼真,他对幻听丧失了自我认识能力(精神病学中叫做丧失了自知力)而坚信不移。至于急性发病的精神分裂症,可突然出现大量的、内容丰富的幻听,病人受幻听支配而会出现种种异常思维、情感和行为。

involute 发表于 2012-9-11 13:23
不是报假案,难道你还是报真案不成?你说楼上房间里有女子呼救,是不是“虚构事实”?

幻听?好啊,幻 ...


不管是精神错乱的幻听,还是报警电话中错误描述,"报假案"得先证明畜意!


p.s.
网上讨论,而且是别人的事,无论谁对谁错,不用激动.

involute 发表于 2012-9-11 13:23
不是报假案,难道你还是报真案不成?你说楼上房间里有女子呼救,是不是“虚构事实”?

幻听?好啊,幻 ...


不管是精神错乱的幻听,还是报警电话中错误描述,"报假案"得先证明畜意!


p.s.
网上讨论,而且是别人的事,无论谁对谁错,不用激动.
狗主没有约束好狗只,而且狗只袭击了人后还躲避应有的责任,这样的狗主就应当剥夺他的养狗权利.
狗的主人跑掉了,那太正常了, 除非你当时就把他抓住,拎着他和你去医院给孩子看病。不过那个时候,你多半顾不了那么多,一定先顾孩子了,那人不跑才怪。其实,如果不是亲生父母在场,而是一个保姆之类的人无意的失职让别人家狗咬了你孩子,那个保姆如果要有头脑的话,先抓住肇事狗的主人才是最妥当的做法,如果他不抓,他负不了那个失职之责。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2-9-11 13:41
不管是精神错乱的幻听,还是报警电话中错误描述,"报假案"得先证明畜意!
纠正你个错别字,那叫蓄意,畜意是啥?别激动。
这种事由于牵扯到非人类,警察也难应付!
adamxtay 发表于 2012-9-11 12:50
我家有次龙头没关出门了,结果楼下水帘洞了,我回到家时,110正打算破门呢,锁匠都请来了,最后我还掏了上 ...
年初的时候,我家楼上下水道堵了,漏的一塌糊涂,打了110,警察上门后表示不能破门,但是帮你查找楼上住户的联系方式去,结果还真找到了一个手机号
灭了那条狗吧!    啥巧克力木糖醇费那鸟事,一条大棒快意恩仇!  
事儿了之后,坚决不承认,爱咋地咋地……
involute 发表于 2012-9-11 11:53
人身伤害是指人对人,狗对人人身伤害,难道你说狗违法了?或者说狗对你的伤害非得警察出动才能终止这种伤 ...
jc
出警的人,警号上是全数字还是含有字母?
顺带说下,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饲养动物伤人案件的调查,警察是没有权力的

也就是说,警察没有权力为这个案子调监控和作笔录。

毒辣 发表于 2012-9-11 12:51
白瞎了03年的ID.
去看过民法通则再来讨论哈


如果要打官司,所有证据还是得靠你自己找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饲养动物伤人,警察是没有权力调查和作笔录的。

但若找到证人,应当在现场进行询问。
毒辣 发表于 2012-9-11 12:51
白瞎了03年的ID.
去看过民法通则再来讨论哈


如果要打官司,所有证据还是得靠你自己找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饲养动物伤人,警察是没有权力调查和作笔录的。

但若找到证人,应当在现场进行询问。
kkyyhg 发表于 2012-9-11 13:10
这个狗咬人造成的人身伤害在法律上讲属于侵权责任,这个东西在2010年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
饲养动物伤人,警察没有调查权。

紫电狂龙 发表于 2012-9-11 18:10
出警的人,警号上是全数字还是含有字母?
你不会想说实习生、临时工、辅警吧     处警的肯定要是民警   
紫电狂龙 发表于 2012-9-11 18:18
顺带说下,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饲养动物伤人案件的调查,警察是没有权力的

也就是说,警察没有权力为这个 ...
你错得有点离谱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