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老板驾悍马持枪殴打恐吓警察 撕警衔烧毁警官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07:34:28
中新网荆门6月14日电(记者 吴奇勇)湖北省荆门市一企业法人孙某,开着套牌悍马车被交警查获后,劫持警察到自己公司进行多次殴打,期间持枪恐吓警察。6月14日下午,该案在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地检察院以妨碍公务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对被告人孙某进行公诉。

  检查机关公诉说,2011年12月24日22时许,湖北省荆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宝大队三中队队长刘伟、民警刘习武等人在荆门城区象山一路电信岗亭执勤时,查获一辆悬挂鄂HA2333号牌的悍马越野车,因涉嫌套牌,二人依法开据扣留车辆凭证。驾驶人孙某(男,1973年出生,荆门市景海贸易公司法人代表)称自己套用的是本人一辆奔驰车的牌照,并称自己车辆价值昂贵,愿意按照要求开往停车场,接受调查处理。

  民警刘习武受命押车前往,途中,孙某打电话说情遭到刘习武的拒绝。孙某恼羞成怒,改变行车方向往荆门市城区外圣境山方向疾行。刘习武责令孙某立即停车,孙不理会。刘习武见势不对,当即打电话向中队长刘伟报告,孙某将刘习武手机打落,并对刘进行殴打。孙某飞速将车开至荆门市东宝区子陵镇其公司生产基地,将刘习武拉下车后用马鞭、枪托等物品多次殴打警察刘习武。孙某还持枪支指着警察头部,威胁要杀了他。孙某撕掉了警察刘习武的警衔、臂章和反光背心等警察标识,连同警官证一起烧毁。

  接到刘习武的报告后,荆门市公安部门高度重视,民警赶往子陵镇将孙某抓获,并从其驻地收缴两把枪支。刘习武被送往医院治疗。

  东宝区人民法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完)http://news.sohu.com/20120615/n345655992.shtml中新网荆门6月14日电(记者 吴奇勇)湖北省荆门市一企业法人孙某,开着套牌悍马车被交警查获后,劫持警察到自己公司进行多次殴打,期间持枪恐吓警察。6月14日下午,该案在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地检察院以妨碍公务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对被告人孙某进行公诉。

  检查机关公诉说,2011年12月24日22时许,湖北省荆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宝大队三中队队长刘伟、民警刘习武等人在荆门城区象山一路电信岗亭执勤时,查获一辆悬挂鄂HA2333号牌的悍马越野车,因涉嫌套牌,二人依法开据扣留车辆凭证。驾驶人孙某(男,1973年出生,荆门市景海贸易公司法人代表)称自己套用的是本人一辆奔驰车的牌照,并称自己车辆价值昂贵,愿意按照要求开往停车场,接受调查处理。

  民警刘习武受命押车前往,途中,孙某打电话说情遭到刘习武的拒绝。孙某恼羞成怒,改变行车方向往荆门市城区外圣境山方向疾行。刘习武责令孙某立即停车,孙不理会。刘习武见势不对,当即打电话向中队长刘伟报告,孙某将刘习武手机打落,并对刘进行殴打。孙某飞速将车开至荆门市东宝区子陵镇其公司生产基地,将刘习武拉下车后用马鞭、枪托等物品多次殴打警察刘习武。孙某还持枪支指着警察头部,威胁要杀了他。孙某撕掉了警察刘习武的警衔、臂章和反光背心等警察标识,连同警官证一起烧毁。

  接到刘习武的报告后,荆门市公安部门高度重视,民警赶往子陵镇将孙某抓获,并从其驻地收缴两把枪支。刘习武被送往医院治疗。

  东宝区人民法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完)http://news.sohu.com/20120615/n345655992.shtml
就是一个黑老大嘛!

警察也太弱了,在警校学的格斗术都那里去了,不会是买的“官儿衣”吧
孙某还有枪,还用枪指警察,拿枪托打警察?

这样的情况警察不能当场将其击毙吗?
法纪何在。所以说,警察配枪太有必要了。
out慢 发表于 2012-6-15 09:00
孙某还有枪,还用枪指警察,拿枪托打警察?

这样的情况警察不能当场将其击毙吗?
交警不带枪
wang1069 发表于 2012-6-15 08:55
就是一个黑老大嘛!

警察也太弱了,在警校学的格斗术都那里去了,不会是买的“官儿衣”吧
交警!  没有枪 也不没什么强制执行力

支持交巡警合一 支持警察开枪
wobushizt 发表于 2012-6-15 10:20
交警不带枪
建议给交警研发配置更简便的通讯器材,好呼叫支援。打手机向中队长报告,手机被嫌犯打落,这也太危险了!要是能有个什么东西偷偷摁一下,指挥中心就能收到求援信号并锁定所在位置紧急调派最近的力量驰援,也许会好些。
所以配枪还是有必要的。
nazci 发表于 2012-6-15 09:01
法纪何在。所以说,警察配枪太有必要了。
当地检察院以妨碍公务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对被告人孙某进行公诉


这个打人就没什么事了 仅仅是妨碍公务?警察该管的没管 不该管的到处管

打这种黑恶势力 不能上场,地方拆迁出了乱子 就调警察去搽屁股  其实也很憋屈
out慢 发表于 2012-6-15 10:25
建议给交警研发配置更简便的通讯器材,好呼叫支援。打手机向中队长报告,手机被嫌犯打落,这也太危险了! ...
交警配有报话机,但是这玩意离的远了就联系不上了。
记得看冲锋队-怒火街头的时候 他们在饭店门口和教授枪战,陈小春好像从身上一个对讲机还是什么的拔下一个安全帽,然后指挥中心好像就得到警报有枪战,是不是真有这玩意?
连自身安全都无法保障的警察能保一方平安?老百姓信吗?   
ppkshock 发表于 2012-6-15 10:57
记得看冲锋队-怒火街头的时候 他们在饭店门口和教授枪战,陈小春好像从身上一个对讲机还是什么的拔下一个安 ...
港澳警察使用的无线通话器,都设有紧急求救按钮.
当使用者按下(港式是拉起连着金属练的小插头的)这个钮,立马优先使用通话频通,及实时在通讯中心显示板上闪亮红灯,显示位置.
hp1222 发表于 2012-6-15 10:26
所以配枪还是有必要的。
配了枪又能怎样?
中国的JCSS才是最需要向王师看齐的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2-6-15 11:23
配了枪又能怎样?
至少你心里面不得虚了撒。空手对黑铁还是算了嘛。
hp1222 发表于 2012-6-15 11:28
至少你心里面不得虚了撒。空手对黑铁还是算了嘛。
如果你知道拔枪保护自己,却可能换来下半生的彷徨........
心理上感觉,不配枪比配枪还好.
最少不用花精神考虑.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2-6-15 11:35
如果你知道拔枪保护自己,却可能换来下半生的彷徨........
心理上感觉,不配枪比配枪还好.
最少不用花精神 ...
至少不会被人缅怀吧。命还是挺重要的。
如果有记录仪 并且他有威胁生命的举动的话   警告不听直接击毙  

hp1222 发表于 2012-6-15 11:40
至少不会被人缅怀吧。命还是挺重要的。


继续说下去的话,就显得对jcss不太尊重了.

古人说: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现代语言是:不打没把握的仗.
谁叫你让他自己驾车?
扣留,拍照,拖车.........
最少也是两个JC对一个混混吧?
别说什么条件,经费,警力来解套了....
谁让你上车跟着去的,请他亲自先示范一次.
hp1222 发表于 2012-6-15 11:40
至少不会被人缅怀吧。命还是挺重要的。


继续说下去的话,就显得对jcss不太尊重了.

古人说: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现代语言是:不打没把握的仗.
谁叫你让他自己驾车?
扣留,拍照,拖车.........
最少也是两个JC对一个混混吧?
别说什么条件,经费,警力来解套了....
谁让你上车跟着去的,请他亲自先示范一次.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2-6-15 11:54
继续说下去的话,就显得对jcss不太尊重了.

古人说: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现代语言是:不打没把握的仗.
所以国外警界有一个加一定律。
wobushizt 发表于 2012-6-15 10:29
交警配有报话机,但是这玩意离的远了就联系不上了。
警用的对讲机可不是我们玩的那种,他们的更类似于GSM。
如果你知道拔枪保护自己,却可能换来下半生的彷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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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清楚的用枪指引,警察的专业素质,缺一不可。


心理上感觉,不配枪比配枪还好.
====================
遇事龟缩一定安全,但对不起披着那件马甲。

心理上感觉,不配枪比配枪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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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事龟缩一定安全,但对不起披着那件马甲。
这么容易?…坚决建议采用1加1模式!…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2-6-15 11:35
如果你知道拔枪保护自己,却可能换来下半生的彷徨........
心理上感觉,不配枪比配枪还好.
最少不用花精神 ...
拔枪保护自己会换来下半生的彷徨?
在我看来能拿枪对准别人的人就得有被别人射杀的觉悟.有这觉悟还会有下半生的彷徨?
bizon 发表于 2012-6-15 10:27
当地检察院以妨碍公务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对被告人孙某进行公诉
能成功的混到开悍马的黑老大后面没有人民公仆罩着你信吗?一个普通交警这点常识还是有的,什么人能惹什么人不能碰也是生存必备技能了
我看被打的那警察是托吧,笑


警民本一家,这个道理不懂

警民本一家,这个道理不懂
out慢 发表于 2012-6-15 09:00
孙某还有枪,还用枪指警察,拿枪托打警察?

这样的情况警察不能当场将其击毙吗?
老哥,当时交警同志身上可没得带枪啊
交警不配枪的. 而且那个悍匪拥枪, 是啥枪呢
bizon 发表于 2012-6-15 10:27
当地检察院以妨碍公务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对被告人孙某进行公诉

可见保护伞强大啊,非法挟持警察,难道非要死人才可以重判吗?
bizon 发表于 2012-6-15 10:27
当地检察院以妨碍公务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对被告人孙某进行公诉
这要在国外被控的罪名就会多很多:除了妨碍公务罪和非法持枪罪外,可能还会有袭警罪、绑架罪、暴力使用武器罪、伤人罪、甚至意图谋杀罪。
富人阶层渴望特权已经急不可耐
三硝基甲苯 发表于 2012-6-15 23:12
这要在国外被控的罪名就会多很多:除了妨碍公务罪和非法持枪罪外,可能还会有袭警罪、绑架罪、暴力使用武 ...

我们的全国人大有近3000个代表,但屡屡要出现法制不完善,想想非常可笑:既然法制不完善那就制定啊,别每回无法可依就拿法制不完善来作为挡箭牌。这就是不作为、不要脸
out慢 发表于 2012-6-15 09:00
孙某还有枪,还用枪指警察,拿枪托打警察?

这样的情况警察不能当场将其击毙吗?
这个,让我想到了墨西哥警察拒捕被击毙的的新闻
黑社会欺负警察。。。。。
qb71 发表于 2012-6-15 11:02
连自身安全都无法保障的警察能保一方平安?老百姓信吗?
那些喊警察暴力威胁,滥杀无辜的人又是谁。。
fjian707 发表于 2012-6-16 13:48
我们的全国人大有近3000个代表,但屡屡要出现法制不完善,想想非常可笑:既然法制不完善那就制定啊,别 ...
我朝法制的建设让人觉得更偏向于维稳,而不是维护治安
楼上众人,别傻了,配枪更危险,社会成本更高昂
我知道你们喜欢枪,我也喜欢,但是理智告诉我,见到枪的机会越少,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