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架上撞人保险公司怎么赔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9 14:35:48
我同事昨天晚上在高架上撞死人了,速度大概八十左右,有人在高架行走,他说没看到,就听到砰一声,停车看到有个人躺地上,送医院没多久人就死了,现在情绪非常低落,碰到这样情况保险公司怎么赔法?他需要赔多少?估计有心理阴影了.事故车估计也要卖掉了.我同事昨天晚上在高架上撞死人了,速度大概八十左右,有人在高架行走,他说没看到,就听到砰一声,停车看到有个人躺地上,送医院没多久人就死了,现在情绪非常低落,碰到这样情况保险公司怎么赔法?他需要赔多少?估计有心理阴影了.事故车估计也要卖掉了.
高架桥不能走行人的吧,撞死活该,应该是免责的吧
机动车现在是弱势啊。家属是不是得闹
tangzw83 发表于 2012-6-1 17:14
高架桥不能走行人的吧,撞死活该,应该是免责的吧
机动车完全无责也是10%的赔偿责任,这个规定其实比较坑爹。。
估计也是在开小差吧,应该看得见的。
免责是肯定不可能的,次要责任都算是警察开恩了。
保险公司买多少的单得看你保了多少的险,交强险就不说了。商业第三者买了没?买了多少?不计免赔买了没?
要是后两项都买了,商业第三者买了20W以上,估计几乎你同事自己出不了多少钱。


现在的交法被一帮所谓教授专家们强jian了,最起码的谁违章谁负责这一基本道理都没有反映出来,非要学着西方搞所谓的人泉

谁烧山,谁坐牢,这个很简单,非要搞成谁烧山,山坐牢,你说这叫神马法

现在的交法被一帮所谓教授专家们强jian了,最起码的谁违章谁负责这一基本道理都没有反映出来,非要学着西方搞所谓的人泉

谁烧山,谁坐牢,这个很简单,非要搞成谁烧山,山坐牢,你说这叫神马法
次要责任,30%。依据必定是没有仔细观察路面。
dlpllc 发表于 2012-6-1 22:35
现在的交法被一帮所谓教授专家们强jian了,最起码的谁违章谁负责这一基本道理都没有反映出来,非要学着西方 ...
对于你的说法我不赞同,机动车速度比行人快就应该多承担维护社会安全的责任。

就算按照你的比喻,这座山也是自己干柴烈火,不能全怪无意纵火的。
一点责任也没说不过去,驾车没专心
tomlin86 发表于 2012-6-1 23:29
对于你的说法我不赞同,机动车速度比行人快就应该多承担维护社会安全的责任。

就算按照你的比喻,这座 ...
这个其实应该看具体情况,封闭机动车道不允许人上的,比如高架、高速、一些隧道等不允许行人步行及非机动车辆,这个机动车应该免责。一般城市道路就该次要责任。毕竟,封闭的机动车道路根本不允许行人及非机动车通行的。
第三责任险买了30万,赔是肯定要赔的,在我记忆中,以前有过,沪宁高速昆山段有人也碰到这事,后来判车次要责任,车主不服,打官司的.
即算是无责,人道主义赔偿交警也会跟你说的,这种事多了去了
道理上应该无责,实际上肯定被判有责。。。。
认次要责任,保险公司赔钱
保险要用时方恨少啊。
宁波曾经全国第一例出台“撞死白撞”马上被叫停了
法院判把,判多少赔多少。
说句不好听的话,幸亏是死了。话说法律虽然也应该是向弱势群体倾斜,可是大多数开车的也是苦哈哈的工薪阶层啊。尤其是遇上这种保险公司不赔的。。。。。。。
一定得买不计免赔,否则不是全责保险公司就不全赔。
vcan 发表于 2012-6-2 21:45
说句不好听的话,幸亏是死了。话说法律虽然也应该是向弱势群体倾斜,可是大多数开车的也是苦哈哈的工 ...
却是幸亏是死了{:soso_e140:} ,虽然这话说得有点不人道吧。
高架这种封闭路面,如果出现行人,是否可以状告交管部门道路管理不当呢?
vcan 发表于 2012-6-2 21:45
说句不好听的话,幸亏是死了。话说法律虽然也应该是向弱势群体倾斜,可是大多数开车的也是苦哈哈的工 ...
话糙理不糙,要是弄个半死不活的,得了,那就是一个无底洞~
tomlin86 发表于 2012-6-1 23:29
对于你的说法我不赞同,机动车速度比行人快就应该多承担维护社会安全的责任。

就算按照你的比喻,这座 ...
高铁比汽车快得多,而且铁路也很有钱,很赔得起,为什么撞白撞?

说道防火烧山的比喻
找你的路子接着比喻,什么山无责?光秃秃的荒山,啥都不长,对生态毫无贡献,那就彻底无责了。
封闭的高架路上出现行人,很多情况下是出高架匝道口处,不愿意把车开下高架下客,就把车停在三角区内让乘客下车,步行下高架
这种做法除了在高架上步行的行人极其危险,他一路走的都是高架的下坡路
而且放了人,打灯上主路的时候往往是很突兀的一把方向闯进来
高架路上下匝道前500米,放掉油门自然减速,随时准备刹车,那是比较必要的
下回法学砖家或负责交规立法的老婆女儿老娘姐妹被强奸应该判被强奸方民事次要责任,经济赔偿强奸犯精液损失费。。
谁让她们没注意强奸犯的行踪的?谁让她们长的还值得一强奸的?强奸犯性成熟后没有女人,肯定是贫穷的弱势群体嘛,应该向它们倾斜嘛。。
车永学 发表于 2012-6-3 00:37
高铁比汽车快得多,而且铁路也很有钱,很赔得起,为什么撞白撞?

说道防火烧山的比喻
高铁和行人共用道路吗?汽车和行人在道路上是有交叉的。

我的比喻是指山中的植物比较干燥,没说光秃秃的。
tomlin86 发表于 2012-6-3 11:21
高铁和行人共用道路吗?汽车和行人在道路上是有交叉的。

我的比喻是指山中的植物比较干燥,没说光秃秃 ...
你的意思是高架可以和行人共用道路么?匝道口有禁令标志的,你是选择性无视么?


我接着和你比喻山、火的事情
山林内禁止动火,一是常识;二山林有禁止动火的牌子;三森林法和消防法都有规定,没有落实防火措施的动火都是违法的,有措施落实不当造成火灾也要承担责任。
那么风干物燥可以为”无意动火“的人免责的理由成立么?恐怕明知风干物燥,还违法动火,应该罪加一等才是
对于你的说法我不赞同,机动车速度比行人快就应该多承担维护社会安全的责任。

就算按照你的比喻,这座 ...
这里面也得有个主观能动的前提,难不成杀人犯还要理论是被害人肚皮痒痒想被刀捅么。
车永学 发表于 2012-6-3 12:10
你的意思是高架可以和行人共用道路么?匝道口有禁令标志的,你是选择性无视么?
你误解我的意思了。我原帖里反对的是有人以小放大,借题发挥,把高架上的情况扩展到了所有情况,所以我才用一般道路情况去反驳他,至于高架上的,他原帖里面都无视了,我自然也无视。
车永学 发表于 2012-6-3 12:10
你的意思是高架可以和行人共用道路么?匝道口有禁令标志的,你是选择性无视么?
你误解我的意思了。我原帖里反对的是有人以小放大,借题发挥,把高架上的情况扩展到了所有情况,所以我才用一般道路情况去反驳他,至于高架上的,他原帖里面都无视了,我自然也无视。
唉。。肯定要陪的。。看保险能陪多少了。。。这事情处理起来肯定是很麻烦的。。。
tomlin86 发表于 2012-6-3 12:46
你误解我的意思了。我原帖里反对的是有人以小放大,借题发挥,把高架上的情况扩展到了所有情况,所以我才 ...
那就是说高架应例外咯?理由是高架不共用。。
那么市区内得高速车道也不是公用得,两边也有铝制栏杆,是不是也不应负责?
关键看交警怎么判定双方责任,机动车有责任的话交强险不分责任大小一律在财产损失2000元、医疗费损失10000元、死亡伤残110000(含误工费、护理费、丧葬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等)限额范围内赔付,剩余部分由商业第三者险按照责任比例赔付。如果机动车无责任的话交强险赔偿限额是财产损失100元、医疗费损失1000元、死亡伤残11000元,商业三者险就不用赔了
补充一点,如果最后要经过法院处理的话,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至于赔多少,按照各省、直辖市、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纯收入、消费性支出、社会职工平均工资、各行业收入平均数等数据计算,结合对方的户口性质(农村还是城镇居民)、年龄计算,计算方式全国一样,具体请百度,实在是懒得打字了
必赔,但是还是由法院判。

接下来起诉交管部门监管责任。
交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已经放弃了不少了
挂CD遮挡号牌的,随意变道的,匝道口停留然后突入车道里的,有路灯路段开远光灯的,黄昏和阴雨天不开灯的,凡此种种,从面前五米处经过,都不见抓的
违法的不抓
守法的要赔
必定是一条人命,出于人道考虑,个人觉得,无责任的事故,以交强险为限,进行补偿比较合适。
虽然我是无车的屌丝,但很不认同交规机动车无责也要赔。首先不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其次淡化人们守法意识。第三助长闹事的心态。人道主义应该出于自愿,无责就是无责。相反应该赔偿机动车损失。必须消除侥幸,只有“撞死白撞”,才有警示效应,才是真正的尊重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