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少女被毁容案”检方决定不予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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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少女被毁容案”检方决定不予抗诉

2012年05月22日 15:18
来源:新华网
http://news.ifeng.com/society/sp ... 22/14725067_0.shtml

新华网合肥5月22日电(记者鲍晓菁)安徽合肥“少女被毁容案”一审判决后,原告家属申请对一审判决提起抗诉,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日前已决定不抗诉。

2011年9月17日18时许,被告人陶某携带打火机及装有打火机油的雪碧瓶,来到周某家中,在周的卧室内双方发生争执,陶将打火机油泼洒在周的面颈部及身上,并用打火机点燃,造成周某毁容。

5月10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陶某某获刑12年零1个月。此后原告方提请包河区检察院对此案一审判决结果进行抗诉,在《抗诉请求答复书》中,检方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决定不抗诉。合肥“少女被毁容案”检方决定不予抗诉

2012年05月22日 15:18
来源:新华网
http://news.ifeng.com/society/sp ... 22/14725067_0.shtml

新华网合肥5月22日电(记者鲍晓菁)安徽合肥“少女被毁容案”一审判决后,原告家属申请对一审判决提起抗诉,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日前已决定不抗诉。

2011年9月17日18时许,被告人陶某携带打火机及装有打火机油的雪碧瓶,来到周某家中,在周的卧室内双方发生争执,陶将打火机油泼洒在周的面颈部及身上,并用打火机点燃,造成周某毁容。

5月10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陶某某获刑12年零1个月。此后原告方提请包河区检察院对此案一审判决结果进行抗诉,在《抗诉请求答复书》中,检方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决定不抗诉。
权贵的又一次胜利。
  我是一个网民,我没有抗诉权,我要说的是:我抗议!
才判12年? 是不是少了一点?  害了人家一生  才判12年  这法官拿了多少红包?
未成年受害者保护法呢
有未成年保护法这个在检查院能有什么办法,在这个框架下能有12年已经是一个很重的,法院可以说完全满足了检查院的求刑要求,他还想怎么抗?
  委员对判决相当不满,在网易和腾讯新闻评论后面跟帖:

  呼吁大家跟帖:
  我是网民,我没有抗诉权,但是我抗议!决不能让凶手毁灭花季少女一生而又得到轻判,抗议本案判决轻纵罪犯,要求枪毙罪犯,要求保护受害者人权,要求保护社会安全感!
等几年减刑出来,该干啥干啥
人家女孩儿一辈子就这么的了
{:soso_e171:}
没办法 他未成年  12年算望高的判了
下面就看民事赔偿了   希望能弥补一点  
很重?如果我老婆或者女儿被这样。我立刻去考泥头车驾照。
现行的刑诉法中对受害人的保护力度明显不如对被告人的保护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2-5-22 17:19
  委员对判决相当不满,在网易和腾讯新闻评论后面跟帖:

  呼吁大家跟帖:
委员你这个后面要求“枪毙罪犯”就不对了吧
=======================================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杀人未遂我记得连10年都没有,6级伤残11年,这里毁容,5或4或3,12~14年。然后未成年,别问我为啥那厮未成年判的算是中规中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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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还是要讲依法治国的嘛
她家人还是考虑把那小子做掉吧,不不不,绑票后虐杀吧。。法律不能给你正义,那就自己去争取正义
jygliujx 发表于 2012-5-22 18:53
委员你这个后面要求“枪毙罪犯”就不对了吧
=======================================
第二百三 ...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毁容,也属于以特别残忍手段。毁容案件之前有死刑的判决。罪犯是未成年人,现行法律最多只能判到死缓。另外,委员对“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一条款是谴责的。
  都是已经是“死亡”、“特别残忍”,起刑点才是十年,这属于轻纵罪犯。
rocketxex 发表于 2012-5-22 18:57
她家人还是考虑把那小子做掉吧,不不不,绑票后虐杀吧。。法律不能给你正义,那就自己去争取正义{:1 ...
  法律如果不能惩罚罪犯,那么就会鼓励死刑和报复。在本案中,罪犯判刑12年,如果减刑两次,早一点出来,很有可能就是6年多出来了。
  好凶残的判决啊!
西北望射天狼 发表于 2012-5-22 18:51
现行的刑诉法中对受害人的保护力度明显不如对被告人的保护
  是,这是委员非常不服气的地方。人权运动搞了这么多年,结果变成罪犯人权高于受害者人权,明显走错道路了。
yan796113 发表于 2012-5-22 17:26
没办法 他未成年  12年算望高的判了
下面就看民事赔偿了   希望能弥补一点
赔钱有什么用…………

wcgsjo 发表于 2012-5-22 18:31
很重?如果我老婆或者女儿被这样。我立刻去考泥头车驾照。


为什么是泥头车,给他个痛快的?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要是遇到这种事,一定会慢慢的等他有了自己的家庭,再搞他全家,也不搞死,就是TMD一个个生不如死…………说实话,人一辈子什么地方不吃点亏,受点气,好多还不是只能忍着,但这样的气实在是难以下咽啊
wcgsjo 发表于 2012-5-22 18:31
很重?如果我老婆或者女儿被这样。我立刻去考泥头车驾照。


为什么是泥头车,给他个痛快的?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要是遇到这种事,一定会慢慢的等他有了自己的家庭,再搞他全家,也不搞死,就是TMD一个个生不如死…………说实话,人一辈子什么地方不吃点亏,受点气,好多还不是只能忍着,但这样的气实在是难以下咽啊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2-5-22 19:08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 ...

我不知道之前有毁容案件判死刑的案例,所以单纯按照伤残等级来推定判罚。
至于法律本身的不合理,这超出我的能力范围了,加上“死亡”“特别残忍”这些限定条件后,10年的起刑点可能低了。
但从法律总整体来看这样的起刑点或许是合适的?不懂
我只希望不要进去减刑7、8就又蹦出来了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2-5-22 19:11
赔钱有什么用…………
治伤要钱不?  吃饭要钱不?
以后整容要钱不

该拿的为什么不拿  因该赔的为什么不要
rocketxex 发表于 2012-5-22 18:57
她家人还是考虑把那小子做掉吧,不不不,绑票后虐杀吧。。法律不能给你正义,那就自己去争取正义{:1 ...
看过《守法公民》没
yan796113 发表于 2012-5-22 19:43
治伤要钱不?  吃饭要钱不?
以后整容要钱不
如果能换到对方做一辈子牢,宁可不要一分赔偿…………都是气话啊,对这个女孩子来说,真正的困难才刚刚开始
雪人 发表于 2012-5-22 19:45
看过《守法公民》没

守法公民对男主角的能力有点夸大了,真心要报复,还是最简单最直接的比较有效,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不要想太多身后事,不要想逃过世俗法律的制裁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2-5-22 20:13
守法公民对男主角的能力有点夸大了,真心要报复,还是最简单最直接的比较有效,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不要 ...
虐杀法律制裁不了的罪人和仇人,多爽:D
哎哟,我又要变成网络暴民了
雪人 发表于 2012-5-22 20:19
虐杀法律制裁不了的罪人和仇人,多爽
哎哟,我又要变成网络暴民了

都是过过嘴瘾而已,真走上那条路,就回不来了…………小的不才,也有过不堪回首的往事…………总之,除非涉及我老婆什么事,其他什么的就算有人跑头上撒尿我都忍了:D
jygliujx 发表于 2012-5-22 19:21
我不知道之前有毁容案件判死刑的案例,所以单纯按照伤残等级来推定判罚。
至于法律本身的不合理,这超 ...
无知者无畏。
判死刑的毁容案多了去了。
我不止一次在这个论坛上贴过案例。从上个世纪到2011年很多很多毁容死刑的。
就算是未成年。就算是少民怎么也要来个无期吧。或者20年限制减刑。
wcgsjo 发表于 2012-5-22 20:30
无知者无畏。
判死刑的毁容案多了去了。
我不止一次在这个论坛上贴过案例。从上个世纪到2011年很多很多 ...
  大哥,限制减刑靠不住。为啥?因为我们社会舆论关注案件,就是一时热情,等过了几个月,大家都转移注意力了。要是过了十年,谁记得这件事情?另外,他要是悄悄地被减刑被保外就医,我们怎么知道呢?
  还是死刑可靠。
雪人 发表于 2012-5-22 20:19
虐杀法律制裁不了的罪人和仇人,多爽
哎哟,我又要变成网络暴民了
  多惨啊,一个姑娘就成这样了。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2-5-22 17:19
  委员对判决相当不满,在网易和腾讯新闻评论后面跟帖:

  呼吁大家跟帖:
委员莫要激动...枪毙这种判决打从一开始就是不可能的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2-5-22 21:09
  大哥,限制减刑靠不住。为啥?因为我们社会舆论关注案件,就是一时热情,等过了几个月,大家都转移注 ...
这个限制是写在卷宗里的吧。不是什么另外的土政策吧。
布雷西亚 发表于 2012-5-22 21:15
委员莫要激动...枪毙这种判决打从一开始就是不可能的
  法制社会允许民众有言论自由。委员认为,刑法修订权不能只掌握在一小部分专家手中,民众应该通过社会舆论去参与刑法修订。未成年人免除死刑,这种保护罪犯的条款,本身就是侵犯人权的,应该推动废除。
wcgsjo 发表于 2012-5-22 21:18
这个限制是写在卷宗里的吧。不是什么另外的土政策吧。
  限制减刑是最近法学家们在大力推动的,而且已经成功地写入了刑法修正案,目前有了判决案例。委员认为限制减刑,对一些罪犯有威慑作用,比如死缓,无论如何被限制减刑的犯罪分子都要服满至少二十年的徒刑。
  同时,限制减刑目的也是在于配合减少死刑。这样一来,有些罪犯还是能够通过保外就医等途径出来。另外,二十年以后,有些凶残的罪犯出来还是社会威胁。
上次我就说了句来超大最大的乐趣就是看法盲和军盲,结果被扣分扣得那个惨啊。。。可事实再次证明,98%的国人都是法盲。。。。。作为职业讼棍,我也只能笑笑罢了。
wcgsjo 发表于 2012-5-22 20:30
无知者无畏。
判死刑的毁容案多了去了。
我不止一次在这个论坛上贴过案例。从上个世纪到2011年很多很多 ...
姑且求个连接
作为生活中“老实巴交”不敢越雷池一步的“网络暴民法盲”,对仁义道德法律精神挂嘴边却知法犯法对法律毫无忠诚畏惧之心的某些官员以及讼棍,实在是不想挤出来一丝笑容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2-5-22 21:18
  法制社会允许民众有言论自由。委员认为,刑法修订权不能只掌握在一小部分专家手中,民众应该通过社会 ...
未成年人免除死刑吧不可能去掉的吧,但是降低年龄限制是应该的
jygliujx 发表于 2012-5-22 21:40
未成年人免除死刑吧不可能去掉的吧,但是降低年龄限制是应该的
  美国一样有对未成年人的死刑。未成年人免死,本身就是人权上的不平等。